“懒虫起床了,懒虫起床了,金子要被抢光了……”
“烦死了。”白樱抓起被子一角用力往上一提,把自己整个像鸵鸟一般深埋在棉被里,那烦杂的声音却仍然在耳边不停的响着,似乎不想让她这么安稳的继续睡下去。
白樱微皱了一下纤细的秀美,闭着眼睛异常痛苦的转了个身,从棉被里伸出晶莹如白玉的手臂,大手一挥——声音终止了。
白樱忍不住想到她当时为什么会买那么一个闹钟回来,那时候在商店里听店员介绍时她还喜欢的紧,觉得自己发现了奇世珍宝这个闹钟的声音跟她简直就是绝配嘛。
兴冲冲的把那闹钟领寝室,她室友就用鄙夷的眼神看了她几眼,那眼神好像就在说你咋爱金子爱到这地步了。
白樱慢悠悠的从床上坐起看着那被她按倒在地上的闹钟说道:“以后再吵我,我就把你阎了。”
从床脚拉来那件性感露骨你衣服捧在手里:“你可以让我吃好几年了。”语气听起来很是忧怨。
白樱站在镜子面前,她看见一个散发着璀璨光芒的美丽黑发少女,婉约绝美的容貌和优雅的神态,让她觉得有点陌生,好久没有细心的打扮自己了。从何时开始桌子上的口红消失了,眼影也不在出现,睫毛膏也染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从她被他抛弃的那天起,她就丢失了身为女人的该拥有的那份自信,连自己曾经最爱的人最信赖的人都这样无情的抛弃她,她还能再相信爱情吗,就算再装扮的漂亮也没有人来欣赏。美丽只是浮华中的一层轻纱,经不起岁月轻轻的摩擦,如果那人只是看上自己的漂亮,这样的爱情她宁可不要。
她想要更加真实的,贴合灵魂的那种爱,那种不管岁月如何变更,不管距离那么遥远两颗心都能紧紧的相连在一起,她只想要一个平淡而又真实的爱。
她的男友一直都在利用她的漂亮,让他在朋友兄弟间有面子,他说他会跟她交往只是因为她带的出去,因为她够漂亮,他怎么会爱上一个连亲都不让给他亲的女人。
我只是想在神圣的教堂里跟自己的爱人印下那最真的一吻,这样的想法难道错了吗?不过先在那神圣的一吻已经被那该死的自恋狂外加超级毒舌头男给夺去了,她对不起未来的亲亲老公,她怎么面对他呢。
“去死吧!”白樱抓起脚下的拖鞋狠狠的向一张粘在墙壁上的纸头丢去。(那张印有冷以轩头像的杂志已经被白樱撕下粘在了雪白的墙壁上了)
经过一个小时的奋斗,白樱再次踩着不雅的步伐出现在天华集团的大楼前,脚下的高跟鞋早已面目全非了。被白樱穿过的高跟鞋我们都应该深深的对它感到敬佩,它的精神是多么难能可贵啊。
白樱低头第25次看了看胸前的那诱人的****,这衣服真的是太前卫了,这布料都能敢上夜总会的跳舞女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