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怪而尴尬的婚礼
在与王赓等人的功德林宴会后,徐志摩与陆小曼一直没有见上面,直到徐志摩到北京接办晨副,陆小曼也没能见到他。两人得以团聚,还是因为陆小曼看到徐志摩登在报纸上的文章,才知道冤家在北京办报纸。这才寻了过去。
陆小曼到了北京后,徐志摩便在北京中街寻了一处院子,一起住下。事业正是风声水起的时候,而身边又有佳人陪伴,徐志摩的日子真是快乐得不知从何处说起。但是,陆小曼的家人,不会甘心让自己的女儿没名没份就这样跟着徐志摩,他们要的是一场明媒正娶的婚礼。可徐申如会同意吗?怕是很难,好在徐志摩有胡适。胡适不但是徐志摩事业上的伙伴,也是生活中益友,最重要的是,他还是徐申如最信服的人。所以,徐志摩便写了封信:
“……爸最信服你,他也知道你是怎样知我爱我的,你如其与他恳切的谈一次天,一定是事半功倍的。总之老阿哥,烦你也烦到底了……总算是你自己弟弟妹妹的大事,做哥哥的不能不帮忙到底,对不对?且等着你回来,我们甜甜的报酬你就是。……”
陆小曼也央求胡适道:“先生!并非是我老脸皮求人,求你在他爹娘面前计讲情,因为我爱摩,亦须爱他父母,同时我亦希望他二老亦爱我,我受人冷眼不少了,我冤的地方只你知道……”胡适哪有不帮忙的道理。为了劝服徐申如,他在1926年春节前,特地到硖石停留了两天。
其实,就算没有胡适的劝说,徐申如自己也知道,他的这个儿子只要打定了主意,是无论如何也拉不回来的。他拗不过儿子,但还有最后一线希望,于是,他对徐志摩说,除非得到张幼仪本人同意,否则,便不能娶陆小曼进门。徐志摩只得同意。
于是,张幼仪回来了,再一次成了徐志摩感情世界的局内人。六十年后,幼仪还清楚地记得那次会面。仿佛是为了最后确认一次那早已经轰动中国的离婚事件,徐申如问幼仪:“你和我儿子的离婚是真的吗?”
“是啊。”幼仪的语气平和。听了他的回答,徐申如露出迷惑的神情,幼仪看出,那里面还有难过。“那么,你反不反对他与陆小曼结婚?”
“我不反对。”幼仪摇摇头说。她看到,徐申如把头一撇,失望极了。他劝服徐志摩的最后一道防线,就这样崩溃了。而当时的徐志摩则高兴得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乐不可支。他张开双臂,仿佛要拥抱整个世界。可是,他的这个举动,却让指上的玉戒从开着的窗子飞了出去。徐志摩惊恐万状。那是陆小曼送他的订婚戒。幼仪觉得,这似乎预示着徐志摩与陆小曼之间,会发生些什么。
但无论如何,这婚到底还是结成了。徐志摩为了这场婚礼,连他的报纸也无暇顾。最终,《晨报副刊》因为这位大主编的热情降低而沉寂。所以,靠着晨副团结一处的新月社众人,也因“新月灵魂”的“魂不守舍”而云散。
1926年夏天,梁实秋在北平家里接到一张请柬:
夏历七月七日即星期六正午十二句钟洁樽候叙
志摩
小曼拜订
座设北海董事会
虽然没有写明为什么设宴,但因那张请柬很别致,梁实秋一看,大抵就能猜出这不是一般性质的宴会,再一打听,便知那是徐志摩与陆小曼的订婚宴。
梁实秋去了。他觉得设宴的北海董事会是个好地方,亭榭厅堂,方塘清泉,因平日里并不对游人开放,故而显得幽静宜人。可梁实秋去的那一天,那里一点儿也不清静。得有百来号人吧,杨今甫、丁西林、任叔永、陈衡哲、陈西滢、唐有壬、邓以蜇……梁实秋在当时年纪小,“忝陪末座,却喝了不少酒”10。
在梁实秋出国留学前,与徐志摩并不是特别相熟,仅见过几面。后来留学其间,他曾给徐志摩主编的晨报副刊投稿,而最重要的是,他们有一些共同的朋友,因此回国后梁实秋便与徐志摩立刻相识了。但此时的梁实秋对陆小曼与徐志摩事情还未十分了解,而他的正是从这场宴会衣香鬓影,名流云集的宴会中听到了许多关于此事的信息。
中国人的宴会,向来不止吃饭这么简单,交流感情,交换新闻才是正经,更何况,这可是徐志摩与陆小曼的订婚宴。徐陆的这段风流,在这场宴会上,再次被众人翻搅得沉渣泛起。有人说,诗人与名媛,是天作之合;有人说离婚的男人与有夫之妇,是不成体统。梁实秋听着这些议论,觉得结婚离婚本是男女双方的事,与第三人无关。的确如此,但转念想想便知,如果这只是风流才子俏佳人的一时游戏,那的确也不过就是市井间茶余饭后的闲谈。可现如今,他们竟办了婚宴当了真,那么,这件事便与礼制扯上了关系,不再是笑笑就能过去的事,因此,所有人在这时都恨不得化身道德评判官。于是,众人欢喜微笑脸一转,就只剩了一张窃窃的议论的嘴。
并不是看不见那些异样的眼神,但既然徐志摩与陆小曼能走到这一步,当然不会因这点议论止步。一个半月后,1926年10月3日,农历八月二十七日,他们举行了结婚仪式。陈寅恪和赵元任,专程从清华赶到;从来只穿西装的金岳霖,为了当伴郎特地借了长袍马卦穿上;德高望重的梁启超,为他们证婚,而正是梁启超当日发表的证婚词,让这场婚礼旷古绝今。
“徐志摩, 你这个人性情浮躁……你离婚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陆小曼, 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遵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所造成的, 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 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 以为高兴可以结, 不高兴可以离,让父母汗颜, 让朋友不齿, 让社会看笑话。……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
也只有梁启超能这样教训徐志摩。他心疼自己的徒弟,了解他的为人,清楚地知道徐志摩的浪漫理想,过分单纯。他正在用自己冲动的感情,为自己编织一张苦恼的罗网。所以,梁启超希望能在徐志摩走向灭顶的灾祸前,拉他一把。如果梁任公对徐志摩是“爱之深,责之切”,那她对陆小曼,却是无半点好感可言。在他眼里,陆小曼就是一滩祸水。他那番棍棒一样的话打在陆小曼头上,只是为了提醒她,不要把自己的徒弟“弄死”。
然而,一切只是徒劳。徐志摩与陆小曼的相遇,注定是一场现实照进理想的悲剧。徐志摩的信仰,将他的生活带进了窄仄的甬道,也将陆小曼由一场极致的幸福推向了一场极致的悲凉。
1926年11月,在北京的张幼仪突然接到徐申如夫妇从天津拍来的电报:“请携一佣来我们旅馆见。”幼仪很惊讶。她知道那时徐志摩与陆小曼刚刚结婚南下,回到硖石老家。照理说,陆小曼这才刚见公婆,怎么徐申如会在这个时候到天津来?
幼仪没有多想,她尽快到了天津见了徐家二老。幼仪发现,两位老人今天异常烦恼,此前,她从未见过他们这样。怎么回事?
先开口的是徐母,她气极了,说话的语速很快,声音在发抖:“陆小曼第一次来看我们,竟然要求坐红轿子。”幼仪一听,便明白二老之所以这么快便离开硖石老家,全因陆小曼不讨喜。也难怪徐母不开心,那种红轿子,需要六个轿夫扛。它在传统中国对于一个女人而言,意义非凡。那是只有第一次出嫁的女人才有权利坐的轿子,一个女人一生只能坐一次。陆小曼是离过婚的女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徐母无法接受。
所以,徐母生气了,但陆小曼令她不满的地方,还不止这一处:“还有啊,吃饭的时候,她才吃了半碗,就可怜兮兮地让志摩帮他把剩下的半碗吃完!那饭还是凉的哪!志摩吃了说不定会生病哪!”说到这里,徐申如也忍不住插话:“吃完饭我们正准备上楼休息,可是你看陆小曼接下来要干什么。她竟然让我儿子抱他上楼!那楼梯有五十多级……”
“你有没有见过这样的懒的女人呀?她的脚连缠都没有都过的!”徐母几乎是在尖叫。
二婚的女人坐红轿子,剩饭让丈夫吃,要丈夫抱他上楼,这哪一样是传统中国儿媳妇能干的事情?陆小曼直是把能惹的祸几乎全惹了。但幼仪心里清楚,陆小曼所有的举动在她自己看来,也许不过是夫妻间的生活情调。这个在北京城顶顶有名的交际名媛,习惯了寻找快乐,过惯了被追捧的生活,纵使结了婚,心恐怕也回不了家的。所以,陆小曼与她不同。她可以为了婚姻过笼中鸟一样的生活,但陆小曼,即便结了婚,也定然要张扬个性;她活着,为了丈夫为了儿子,但陆小曼活着的目的,不仅仅是丈夫与公婆。所以,陆小曼不讨喜,简直是不可避免的事。
徐家二老来找幼仪,因为她是徐家的“干女儿”,他们视她为徐家不可缺的人,在他们眼里,张幼仪才是一个好儿媳妇应该有的样子。但徐家二老的举动无形中让幼仪处于极尴尬的位置。她知道,徐志摩一定会为这件事情发火,这不,她才刚刚把徐家二老接到北京,徐志摩的电话便打来了:“一定是你写信让爸妈去找你的,是不是!”
“不是,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叫陆小曼没面子!”
的确,真正没面子。哪有新儿媳妇刚进门,公婆就离开,跑去找前儿媳妇的?徐志摩没有想到,陆小曼进门后父母会给他这样的难堪。但与徐志摩的忿闷相比,陆小曼反倒显得轻松,没了老人的监督,生活显得自有情趣。她与徐志摩种花种草,游山玩水,倒也自在。
可是,随着北伐战争开始,硖石渐渐减卷进战线,所以,这对新婚夫妇,不得不结束他们的清静生活。1926年12月,徐志摩和陆小曼为避兵灾,乘船到了上海。
上海来得有些仓促来了,以后生活怎么过?徐志摩自有打算,教书。早有光华大学聘他任教,如果学校按时付薪,日子倒也可以过得下去。其实,回北京倒也是一条路,但他不愿去,因为北京的学校经常欠薪,而晨报副刊他也不愿再接手,所以现在,他决定在上海呆下来。但直觉告诉徐志摩,上海并不适合自己。
(二)新月书店上市记
那场北伐战争,结束了徐志摩清闲的日子,而他的新月同仁中,有许多也因这场战事被迫从北京南迁至上海。真是个不好的时节,梁实秋后来回忆说:
“这时节北方还在所谓‘军阀’的统治之下,北平的国立八校经常的在闹索薪风潮,教员的薪奉积欠经年,在请愿、坐索、呼吁之下每个月也只能领到三几成薪水,一般人生活非常狼狈,学校情形也不正常,有些人开始逃荒,其中一部分逃到上海。徐志摩、丁西林、叶公超、闻一多、饶子离等都在这时候先后到了上海。胡适之先生也是在这时候到了上海居住。同时有一批批的留学生自海外归来。那时候留学生在海外受几年洋罪之后很少有不回来的,很少有人在外国久长居留作学术研究,也很少人耽于物质享受而留连忘返。如潘光旦、刘英士、张禹九等都在这时候卜居沪滨。”
这场“逃荒”让许多人或许狼狈,但新月同仁们在上海重新聚合。这多少,成了徐志摩今后暗淡生活中难得珍贵的快乐。
徐志摩不喜欢上海,他正愁这里没有合自己脾胃的事情可以做,现在,难得新月同仁还能有机会这样聚在一处,不甘寂寞的徐志摩总能想出事来做。徐志摩想做事,也还有更现实的原因:到上海这段日子,他实在是有些缺钱花。别说陆小曼那大手笔的花钱态度,就是省,每月也得有二百圆。所以,更是要做些事情。做什么呢?文人只会写点东西,没有其他特长,那么,办书店就是个不错的主意。
有了想法,那只剩下执行。徐志摩奔走最力,又是邀股东,又是租房子,好不忙碌。1927年6月,上海环龙路环龙别墅,书店开张,名字就叫“新月书店”。余上沅任经理兼编辑部主任。这书店什么样?
蓝底白字的招牌,挂在铁棍上,棍上还有涂金新月标志。书楼两层,楼下是发行所,摆着书桌与书架;墙上挂着江小鹣的油画与朱孝臧写的招牌。楼上正房是编辑室,也挂着名人字画,还放了沙发;后面的亭子间是会计处,布置简单。新月社开张,第一天来的人挺多,据说有位叫严家迈的先生特地从江湾赶来,到了新月书店上上下下,里里外外看了一圈后,回家写了篇《新月书店参观记》登在报上,其细致程度竟连书店的方位与乘车路线都详尽道出。所以有人说,这篇《新月书店参观记》其实是书店自己人写的,权做广告宣传,而那位严家迈先生,就是梁实秋本人也说不定。
新月书店的成立,让大伙儿写的书有了自己的刊行基地。而书店第一批印行的书中,就有徐志摩的诗集《翡冷翠的一夜》和散文集《巴黎的鳞爪》。徐志摩的散文,写得也是极好,甚至比他的诗更有味道。他的文句或清新绝俗,或柔艳美丽。无论是什么样的文字,总有澎湃的情感。所以有人说,世间没有哪种情感是徐志摩表达不清的。
书店办起来了,大概七八月以后,众人又商量着办起了《新月》杂志。创刊号上,徐志摩就表明了他们的“新月态度”:要从恶浊的底里解放圣洁的泉源,要从时代的破烂里人生的尊严。真是宏大的抱负,巨大的使命。但即便有如此责任,但众人履行起来,似乎要比常人轻松。都是会写文章的人,干的是当行本色。就算缺稿子,徐志摩组织一两次饭局,谈笑间,大家便把稿子凑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