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留意到有人在网上发表关于回忆的言论,大抵可以分为两派:即“超现实主义者”们和“伪现实主义者”们。“超现实主义者”主张放弃全部回忆,无论优劣,并赞同人应该完全活在现实当中;后者则恰好相反,认为现实太过残酷,倒不如完全活在回忆当中。我不赞同以上两种观点,按论战双方准确的分割线来区分立场,勉强可以算作第三种人。或者干脆叫做殊类。不过所幸这只是一段我们关于自己感情微不足道的中国往事,因此我们并不需要重读鲁迅的《拿来主义》。
凡人的感情可以分为三种,即亲情,友情和爱情。许多人割舍不断放心不下的原因也发乎这三种感情当中的某一种。这三种感情无论维系或者疏远,都会在彼此心里堆砌一道围墙将自己困住。围墙里面就是自己关于这些感情的回忆。而从来爱情最让人着迷,也最容易让人心生缅怀。许多人因此在围墙里撞得头破血流。可问题是,我要忘了你做什么?须知有时情薄,这句“我想你”比“我喜欢你”更能打动人心。有时则更会情浓。
在心理学上,人的一生可以分为探索和反思两个阶段,而这两个阶段的交叉依赖于回忆的存在。但人之所以愿意或者讨厌活在回忆里,是因为现实始终不如意。据一项科学家不完全统计的数据,人的一生除了吃饭睡觉逛街**这些能感受到的生命以外,剩下大约十分之三的时间花在了记忆上面。相当于一整天有六个小时活在了回忆里。不能活在回忆里却一直活在回忆里,这是一个明显的矛盾。我觉得一个人既然活着,就应该有自己活着的姿态。无论优雅下流。可惜我们大多数人无论活在当下,活在过去或者将来,都始终摆脱不了那该死的迷茫。
这里讨论一下“活”这个词。它是一个很好的字眼,我的理解是有选择性地取舍,而不仅仅是“死”的反义词。有了“活”,生命才有选择,才有更加遥远的激情。否则精神将形同缟木。用阳光刺激一片树叶的叶绿素,这片树叶才有可能长绿。过多或者太少的阳光则只会带来凋零。当然,口号还可以说得更狂妄一些,我的身体只属于我,更加遑论那么自由的思想。我的回忆将走到哪里,也由不得谁来管,我只管自己怎么活在了这段回忆里。
具体以我的小说为例。相对其他陷入流俗的都市言情或者空幻修真小说而言,我的《荣城》更应该是一面值得社会许多人反思的镜子。这个是写这部小说的基本意图。在小说里会塑造许多种形象,以期大家都可以从中读到关于这个社会不同侧面下的人性。当然,每一个人的视角有限,哪怕在用心观察时也难免会出现纰漏,这一点相信可以见谅。但假如人不能活在回忆里,我的这些题材如何进行取舍?小说里这些人物如何进行塑造?甚至这些经典的词句将来如何发光?任何一个作者都无法凭空捏造出爱恨分明的生活,哪怕他是孔子。
假如人不能活在回忆里,恐怕他只好死在回忆里。这句话,“超现实主义者”们该当侧目。
实际写小说也只能如此。每一个作者都会将正在经历的生活或多或少写到自己关于回忆过去的文章里,并用文学的方法来加以修辞,那叫做杂揉。或更通俗的叫法,是世人口中的所谓灵感。从一个小子长成一个大人,或者从一个懵懂的知青蜕变成一个出名的作家,需要无数类似灵感的堆积。我们在不断成长中所收获到的,不仅有抓住时间和机遇的各种力量,更能增添促使自己经常回顾的诸多勇气。
因此当了解了整件事情的真相以后,谁人再说我们不能活在回忆里,我们已不再相信。我们只相信自己的选择将没有错。
二月二十一日晚,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