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非小事,关乎成败大事
1970年美国进行导弹发射试验,由于操作人员对弹体上的一个螺母少拧了半圈,系统失灵导致发射失败。1980年“阿丽亚娜”火箭试射,操作人员不慎将火箭上的一个商标碰落,正好堵住了燃烧室喷嘴,结果耗费巨资的发射毁于一旦。
不管是导弹实验的不成功,还是“阿丽亚娜”号火箭发射的失败,都源于一个毫不起眼的细节。
古人告诫:“祸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所忽者。”有的企业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只重视抓安全工作大的方面,却忽视了一些安全小事。例如,注重抓较大的安全隐患的整改,轻视对小隐、小患、小问题的整改;注重对重大“三违”的查处,轻视对小违规、小违章的查处等等。这说明在大部分人的头脑中,并未真正树立起“安全无小事,关乎成败大事”的观念,认为小毛病、小问题、小隐患并不会造成大的损失,见多不怪。这样的想法是对安全问题极不负责的一种态度,这样的态度都是最大的安全问题。
众多安全事故用血的教训表明,大多事故都是由“小事”演变成“大事”的。
2010年9月8日下午4时许,刚刚下过雨的天空阴沉沉的,路面上到处湿漉漉的。郯城县城关镇一位驾驶员王某,途径郯城县郯西路自来水公司附近路段时,靠右停车到一家商店买东西。就在其停车开门下车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只听“咣当”一声,一辆与其顺行的自行车猛然撞到了他的车门上,随之一位中年妇女仰面倒在了地上,后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2月19日,淳某驶着大型普通客车,由广元市向南江县方向行驶。该车的后车厢因门锁生锈,出现卡滞现象,需借助外力向内推才能锁住。但是当途中乘客下车从后车厢取走行李时,淳某却并未下车查看行李箱是否锁好。当车行至南江县东榆镇时,行李箱门突然打开,撞上行人黄某,造成黄某当场死亡。
分析这些事故的原因,都源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可见,不排除小隐患就可能变成大隐患,安全责任如果不落实责任,不解决小问题就可能变成大问题,不处理小事故就可能变成大事故。生命安全第一,企业的每一个员工应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底,细节更加要落实到位。一旦松懈,积小成巨,最后导致事故的发生。有了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按照操作标准来做,把无事故当成有事故,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把小隐患当成大隐患,把轻“三违”当成重“三违”,把苗头当做问题来抓,把征候当做事故来处理。抓小防大,防微杜渐。谁忽视小事,谁就要受到惩罚。
不绷紧责任的弦,就弹不出安全的调
安全生产工作中一直不断强调的“安全第一、生产第二”,真的有人做到吗?
2008年11月15日15时20分左右,浙江杭州萧山湘湖段发生地铁施工塌方事故,导致萧山湘湖风情大道75米路面坍塌,下陷15米,一些行进中的汽车坠入塌陷处。截止到24日,事故死亡人数确认为17人,另有4人失踪。有10名伤员住院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继续接受医疗救治。
基本可以确定,土质太软造成的土地滑移是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土质流失性强、来往车流量大、雨水浸泡等原因造成了基坑内外压差较大,当内外压差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土体移动就不可避免。一位地质专家也分析说:“杭州浅部地层主要以软土、沙性土为主,对工程而言,地质性能本身比较差。”这位专家还表示:“地下工程最关键的两个因素——土和水,萧山的条件不是特别好。”
令人费解的是,2008年7月14日,杭州地铁一处工地已发生过一次路面坍塌事故,导致出租车滑落,死亡1人。但遗憾的是,这次坍塌事故付出的生命代价并未阻止事故的再次发生。这充分说明了安全生产中人们的责任意识非常淡薄,安全管理不善。鉴于地铁施工的高技术含量和高风险性,从前期勘探、规划,到建设施工、维护运行无不需要强烈的安全意识、科学周密的安全管理、严格的安全监管。在生产工作中尤其是高危、高技术性的工作,紧绷安全这根弦,需要将安全责任融入每个人的血液里,否则,安全无法保障,生产是无法正常进行的。
只顾着忙生产,却忽略安全,是杀鸡取卵的做法,得不偿失。优秀的企业都懂得要想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首先要确保安全,而安全靠责任来护航。
河北省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小屯矿的门口大牌子上写着“安全第一、生产第二”,2007年该矿党委书记、矿长高武当选为“中国煤炭工业劳动模范”。“一个煤矿一年实现安全生产,靠的是运气;二至三年连续安全生产,靠的是管理;实现五年以上安全生产,就得靠企业的文化建设。”这是高武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小屯矿通过大力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逐步形成了一种独具特色的安全管理理念。
“确认机组附近的顶板支护完好、两帮无片帮煤,确认完毕!确认机组开关已停电、闭锁、挂,确认完毕!确认机组滚筒离合器已打开,滚筒已摘下,确认完毕!确认机组工作地点的支柱已拴牢,确认完毕……”开始工作前,一名普通的采煤机司机一边用手指着,嘴里一边大声确认着。在这里,无论从事何种工作,都要进行“风险预控手指口述”,干部、员工人人会背、会用。一名叫郭雷的工人参加工作时间不长,一次管理人员下井检查完要离开时,他对管理人员说:“你们先别走,等我确认完了再走。”自觉地要求管理人员遵守安全规定。
“员工为天,生产为地,我要让矿工挣‘安全钱’。”高武告诉员工,“如果在不安全的前提下,领导要求干你可以不干,并来找我。”
我们的社会靠生产活动维持运行,但失去安全保障的生产危如累卵,一旦出事就可能付出百倍千倍的代价,甚至无法弥补。“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应时刻铭记在心,任何时候都不能懈怠,上至管理者,下到每一位员工,都应将安全责任化为安全行为。忽视安全,必遭惩罚。
2006年11月5日上午9点左右,山西某煤矿51108工作面突然发生断电事故。按照规定,如果遇到停电,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刻撤出,可当时并没有撤出。大约30分钟后,电又通了,工人们又开始生产。到11点左右,断电事故再次发生,工人们仍然没有撤离。11点45分,爆炸发生了。事故发生时,当班393人中有346人成功升井,另外47人被困井下,最后被困矿工被证实全部遇难。
据统计,2006年1~10月份,该矿共生产煤炭107万吨,已经超过了2006年全年的生产计划,是建矿以来最月好的一年,同时,这次矿难死亡的人数也是建矿以来的又一个“第一”。
企业要持续发展,不可能靠带血的黑金来运转,依靠的是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员工负责,对社会负责,充分体现企业的文化取向和价值观念,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社会氛围,使企业得以保持生命力,获得长期可持续的发展。只有责任这根弦,才能弹奏出安全生产的曲调。
安全之事,是万家大事
安全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生命线,是每家每户幸福的源泉。企业要发展、要效益,员工要高薪、要福利,家人要亲人平安幸福,这都和安全密不可分。安全是1,其他如金钱、房子、车子等都是0,如果没有了1, 0也就失去意义了。没有了安全,就会面临危险;忽略了安全,就可能要承受灾难。一念之差,违章作业,轻则受伤,重则丢命,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还会给企业造成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上百万的直接损失,而事故所带来的间接损失,更是不可估量、难以计算。这些本不该有的额外负担,吞噬的都是职工辛辛苦苦、拼命工作换来的血汗钱。企业没有了安全作为保障,还能有什么效益可言呢?其实,安全在我们的心中,安全在我们的手中,安全在每位负责人和员工的具体工作中。
也许你曾经违章作业,甚至不止一次,现在却照样平安无事。或者你还自鸣得意——瞧我,“三违”都没有被抓,也没造成重大事故!可是,你想过没有,你的逃脱不过是侥幸,你的“得意”不过是夜郎自大、掩耳盗铃。来看一看我们身边血的记录,你一定会不寒而栗:
某石化公司石油三厂烷基化车间在停工处理中,将反应系统内所存的废硫酸排放到大坑中,与过去经常排入的烷基化原料液态烃碱洗后的废碱液发生反应,释放出H2S气体,随风飘荡。17:00左右,重整车间一工人行至烷基化装置仪表室门前被熏倒。车间领导知道后,立即下令停止排放,进行检查。后又发现当班班长被熏倒在液态烃碱洗罐东侧,大坑附近有5人中毒,其中1人因中毒时间较长,抢救无效死亡。
某石化乙烯厂值班司机酒后驾驶奥迪小轿车在厂外道路上行驶时,将5名职工撞伤,其中1人重伤。
某石化公司合成橡胶厂聚丙烯车间安排清理罐内的粉料。翌日下午,对罐内气体采样分析,可燃气体远远超标,车间技术员违章指挥,安排民工清理。第三天下午,发生了爆炸,火柱从入孔处喷出约3米高。在罐内作业的3名员工及罐外的2名监护人员被不同程度烧伤,2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压丙烯回收罐置换不彻底,罐内的残存气体及聚丙烯粉料在搅动过程中挥发出丙烯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了爆炸性混合气体,作业过程中使用的铁锹与罐壁摩擦产生火花,引起闪爆。
“重伤”、“死亡”这些词汇听起来是多么的沉重,不同的违章,相同的恶果,他们用鲜血和生命告诉我们——一旦违章,付出的有可能是生命的代价。所以,安全与你密切相关,千万不能为图省事就违章操作,为抢一时进度就违章施工,这都是得不偿失的。对安全负责就是对公司负责,对你的幸福负责,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不慎其前而悔其后,何可复得?生产中有些看似芝麻绿豆的小事,却是牵连着万家幸福的大事,容不得半点的懈怠。千万不要让淡薄的责任意识毁掉你的生活,人间惨剧再不能重演。我们一定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底,扼住违章事故的喉咙,让我们的企业健康发展,为我们的亲人营造一个温馨美满的家,让我们的父母老有所靠、病有所养,让我们的爱人情有所归、心有所托,让我们的孩子在我们的疼爱之中、呵护之下健康成长!
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大于天
据新华社报道,2011年8月2日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11·15”上海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相关6起刑事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高伟忠等2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
法院查明,2010年6月初,时任静安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主任高伟忠,接受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的请求,违规决定静安区建设总公司承包静安胶州路教师公寓节能改造工程,并将该工程整体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佳艺公司,由时任静安建交委副主任姚亚明等人以违规招投标等方式具体落实。
此后,黄佩信与佳艺公司副经理马义镑将工程拆分后分包。其中,脚手架搭设项目由没有资质的支上邦、沈建丰经劳伟星同意,非法借用上海迪姆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承接。脚手架项目中的电焊作业又被交给不具备资质的沈建新承包,沈建新再委托马东启帮助招用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吴国略和王永亮等人从事电焊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