迦衣于琴瑟村和欧阳笙一起拜祭其父母,而后回宫。欧阳笙则自去投军,其时南宋一支精锐之师便驻扎在临安城外,军官姓花,名羽化,是年三十岁。
先说军队驻扎,实出无奈。
自宋太祖赵匡胤兵变窃取政权,最终建立大宋王朝,为免后世子孙重蹈此覆,其治扬文抑武,终于失算遗恨,致使“靖康之变”发生。
随后,赵构迁都临安,自此南宋格局形成。
迫于大金王朝的压力,赵构率领文武一路南逃,先到越州,随后到明州,及至定海,最终几经辗转,于惊惶之中定都临安城。
彼时的南宋王朝实已摇摇欲坠,“欲战不足,欲和不可”。若非金兵主动撤退,或许万里锦绣江山早已不保。
为此,临安城外一直驻扎着一支大宋的顶级虎狼之师,多系御林军总管所辖。而花羽化正是御林军总管刘奇峰心腹的儿子,亦是“世袭”。
原来,二十多年前,当巴根威胁年轻的皇帝赵扩时,正好天现异象。群臣一皆困守于大庆殿,几乎不敢呼吸,只身体筛糠一般颤抖。尤其是巴根和朝鲁、宝音,更是吓得伏地跪拜,磕头祈祷。
而大庆殿外,率军护卫的将领正是赵扩太子时期的贴身侍卫,时任御林军总管的刘奇峰。
便是御林军,面临生死的时候,亦未必比常人多生出一个肝胆来,自是亦吓得紧紧相靠成团,全然失却应战时的英勇豪迈。
刘奇峰身为首领,眼见便是即刻人头落地溅血三尺,亦不会畏首畏尾,失却本真。
刘奇峰独自挺刀横立于前,大有一副舍生忘死的气概。
这时,一名侍卫出列,亦坚定地站在刘奇峰身旁,自其毫无惧色的脸上已然透出一个信号:有死而已。
刘奇峰认得他,从那一刻开始,刘奇峰已决定置换临安城外将军人选。
花剑!
刘奇峰知道,花剑和自己年岁相仿,却已育一子,花羽化。
其时其子不过十来岁。
仅仅十来岁的年纪!
幼子。
娇妻。
花剑是一个眷家的人,他竟然可以舍得他们母子!
这点确实令刘奇峰震惊,以至于不敢置信。
不过,后来天象消失,迦衣公主诞生!
当然,花剑也极其运气地从一名普通御林军侍卫升格为将军!
仅次于刘奇峰的御林军总管。
可惜,天不假寿,刘奇峰执掌大军不过半年,因一场疾病匆匆离世。刘奇峰为悯其子孤苦,一力扶持其子花羽化,及至十八岁便世袭其父官职,是为大将军。
俗话说,虎父无犬子。有时候,偏偏虎父多犬子。在执掌大将军印后,花羽化虽没有任何徇私的自专行止,却着实是一个大大的庸才。若非没有刘奇峰在旁照应甚至帮衬,早就为人取而代之。
这一点,刘奇峰虽然看在眼里,尽管心如明镜,但始终没有将之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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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笙来到大军行辕附近三里处,但见招募兵勇的告示贴满了附近的树木、矮墙,甚至连高一点的灌木枝上都用显目的红绳系着标语,当风而舞,形如蝴蝶。
“看来,成功入选并非难事!”欧阳笙背着简单的包裹一面轻步走着,一面暗自思索,脸上浮现出淡淡的微笑来。
再行一会,转过一座小丘,行辕已在眼前。
好大的一座行辕,一眼瞧去宛如一面雄伟气派的城墙,再前进一段细细瞧瞧,方知原来全是用上好的合抱粗的木材搭建而成,然后一律刷上黑漆。
尚未来到行辕下,已有招募官领着四五个兵士朝自己走来。欧阳笙饶是阅历丰厚之人,亦不免内心惴惴,赶紧加快脚步迎了上去。
“兄弟,可是来投军?”来人约莫二十五六岁,一身腱子肌肉将单薄的衣衫微微撑起,白皙的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脚步稳健,身子轻盈。尚未亲近欧阳笙,已高高扬起右手大声道。
欧阳笙当即止步,极其虔诚地拱手道:小人欧阳笙,正是来此投军!
“好啊,好啊……我是这里的招募官,也是前锋副将,我叫花……花威!”
此人言及自己的名字,神色间似乎多有愧意,然也是一瞬而过,如非细致留心,决计无有所觉。
不错,他正是花羽化的堂弟,花威!
花威是一名汉子,自是和花羽化不同,单从两人身材样貌以及各自性情便已知晓。只因花羽化所赖家父荫蒙,始有今日。
花羽化成为一军主帅之后,心知自己太过文弱,无法镇住数十万如狼似虎一般的铁血汉子,于是将自小好勇的堂弟拽入军中,一路提拔——大大的提拔,不及数年便已成这里的二号人物,人称“小花将军”!
欧阳笙在招募令上已读到过“花威”大名,这会相见更觉亲切,当即喜道:久仰……久仰,在下久仰将军大名!
这话若是听在花羽化耳中,定是欢喜无限,受用无穷。
在花威听来,虽不是媚词,然亦稍过,只微微朝欧阳笙点点头,淡淡道:欧阳兄弟,自此后你我便是朝夕相处的兄弟了,我们一起效忠圣上,保家卫国。
欧阳笙闻言,似乎非常高兴,狠狠地点头。
这时,自行辕中疯狂跑出一名兵士,后面七八名兵士拼命追赶,且一律大呼:抓住他……抓住他……别让他跑了!
欧阳笙和花威闻言一齐转首,眼见一名兵士没命般狂舞着双臂逃跑,手上似乎拿着菜刀,一面跑一面惊惶哭喊:老子要回家……老子要回家……老子——
他这个“子”字刚从嘴里吐出,花威已夺步冲到其面前,横腿而出,那汉子自是双腿当即拔起,身子如一道弧光般飘出,脸上惊惶之色更甚,手中的两把菜刀兀自狂舞着。
危急。
危机。
凶险——
当此之际,花威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莽撞,不觉大惊,“啊”的一声喊了出来。
便在这千钧一发之际,眼见那兵士身子重重坠地,必为自己手中菜刀误伤,不想却落在欧阳笙身上,同时欧阳笙手里多了两柄菜刀,八字横躺,嘴角似乎微微出血,显是为那兵士重压所致。
“童凯,操你妈……快起来,起来!”花威自是瞧见欧阳笙嘴角血丝,一脚踹在童凯小腹上,登即大骂。
童凯眼见自己重伤旁人,心里一阵发慌,急急爬起来,痴痴地看着欧阳笙,周身惴惴。
花威不意眼前这个投军之人竟是身怀绝技的汉子,当即青眼有加,喜上眉梢。
花威方欲伸手去扶,欧阳笙一个挺身已稳稳立住,将菜刀交给一旁的兵士,朝花威和童凯分别拱拱手:在下……在下无碍!
花威: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花威逼视童凯:你他妈的有病,这次是你第三次逃跑,当逃兵是要杀头的,你不是不知道!
童凯似乎嗫嚅了几声,但细弱蚊鸣,浑然不闻。
花威显然不满,走过去在童凯身上狠狠踹了几脚:说话啊,奶奶的……熊!
童凯拼命点头,脸上似乎升起一丝愧色,欧阳笙平复呼吸,朝花威道:将军,小人初来投军,什么都不懂,可否和童凯兄弟一处训练……相识是缘啊,日后也有个照应!
花威怒色渐消,轻轻点了点头。
花威:欧阳兄弟,这童凯啊,奶奶的……和我是一个村子的,论辈分该叫我“叔”。
说着,花威双眼一凛,显出一副不屑的神色来:我当然不需要他“叔前叔后”地叫,也好……你俩今后便在一处……你照应他!
花威说这话,表明童凯今后再逃,欧阳笙是要担责任的,欧阳笙自然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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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凯自是花威从村中带出来的,现龄不过二十出头。
童凯自幼父母双亡,靠吃百家饭长大。一次花威回乡祭祖,看见正在晒太阳的童凯,于是便将他收入麾下。哪知,此子素来懒散懦弱,别说没有坚强的意志和出人头地的决心,便是自己养活自己的夙愿亦不曾有过。
自投军中,不及半年已逃跑三次。
按说,逃跑一次已属大罪,如果遇到严厉的长官,早已人头落地,以儆效尤。
可是,毕竟童凯的顶头上司是“自家人”,所以花威虽然对他此举恨之切齿,却也能理解原宥。
不然,索性是“死罪”,便在童凯身子下坠或恐自残之际,花威何必惊惶?
自此,童凯便和欧阳笙相伴,在其引导和陪伴下慢慢习惯营中生活,专心训练,剔除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