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子坐在那块冰旁边,倚靠着她,他的手中有一节翠绿色满是镂空的玉笛,玉笛尾端还挂着穗,很是漂亮。
不知道为什么第一次遇见这个东西时,他觉得很熟悉,花了一番功夫他吧它拿下了。
然后他就用这个玉笛插入自己的腹部,血一滴滴的滴在地上,被凝结。
生命在随着血液一点一滴的流失。
然后自己的一生像是一幕幕电影似在脑海里回放,世人称它为:走马灯。
他的记忆是从被人贩子抛弃开始的,买家嫌他太瘦,不肯买下于是他就被人贩子无情的丢弃在垃圾桶旁边,饿极的他,只知道哭。
引来了无业游民四处浪荡的四个混混,当头的那个名叫李一子,他们家就只有他一个独苗苗,文化不多的父母,于是简单粗暴就叫他第一个儿子,名为一子,冠李姓。
而他被李一子看上了,想要收他做弟弟,文化也不高的他也简单粗暴的给他起名叫李二子,即他们家的第二个儿子。
身为哥哥的一子,很是保护他但是却不教好他,尽带他干坏事,打群架,偷东西,吃霸王餐,调戏姑娘······
常常被请去派出所蹲,但是几天都放出来了,兄弟们都很混,但是个个都是很仗义的,互相帮着彼此担着。
渐渐地二子他长开了,被一子养得很是高大,比一子还高,结实,他很白,脸上的五官透着一股儒雅,用一子的话来说就是:“文里文气的”
嘴上说着嫌弃,身体倒是很诚实,每每有女生偷瞄二子的时候,一子都会用挡住她们的视线。
幸福的日子是在他遇见那个女人时发生转变的,不,准确的说是他们。
他们像是家常便饭似的进了警局,在进警局时,就看见了她,她就在站在高高的阶梯上,俯视着自己,要不是一子被警官押着,他一定会替自己挡住这个女人的视线。
那个女人的视线毫不掩饰,赤裸裸的将他看了个遍,他从未遇到这种目光,他下意识的躲避。
过了几天他们又被放了出来,但是自己被放得比较早,然而没等多久自己就失去了意识,他也不知道发生了。
醒来时,自己的意识也很不清,只记得那时候的自己很热,想要释放自己,然而那个女人出现了,就是那个在警局门口的那人,她成全了自己。
往后的自己被她控制着,变成她想要的模样,她想象中的自己是一个完美的,什么都会的人,她让自己学习了很多,比如武术,骑马,厨艺,高尔夫,经商手段······
他曾去找过自己的哥哥以及那些伙伴,但是他们都变成了碑上的名字,碑上黑白色的照片,虽然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值得肯定的是,是她做的。
他也曾想过逃跑,但是他还没付诸实际行动,就有别的人先逃了,然而但自己再见到他的时,他已经是一块块的了。
他知道自己不能逃,但是再见识到她的阴晴不定,变化多端,她的身边换了很多人,而他是唯一不变的,她依旧喜爱的,但是他知道自己该做点什么了。
一边执行着承载她肮脏的思想的任务,一边在为自己谋出路。
终于他有足够筹码翻身了,本以为自己的一生就这样过了,但是他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还会接受来自别人的善意,是来自一个名叫徐七的女孩子,自从一子死后他就没再感觉到了,但是这一次,他想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守护,只是,好像他没处理好。
怎么办,他第一次,他也没经历啊,也没人教他啊。
二七十四,十是我,四是你,但是十是死,四也是死,唉,他认了。
二子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