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卫人嫁其子而教之曰:“必私积聚。为人妇而出,常也;成其居,幸也。”
其子因私积聚,其姑以为多私而出之,其子所以反者倍其所以嫁。其父不自罪于教子非也,而自知其益富。
今人臣之处官者皆是类也。
《韩非子·说林上》
“译文”
有个卫国人嫁女儿时教导女儿说:“一定要私下多攒点私房钱。给人家做媳妇而被休回家,是常事;不被休回娘家,那是侥聿的事。”
他的女儿出嫁以后,就按照父亲的教导想方设法攒私房钱。她的公婆认为她积攒私房太多,便将她赶了回去。这个卫人的女儿带回的钱财是带去的嫁妆的两倍。她的父亲不责怪自己教女的错误,反而自以为得计于捞回了成倍的财富。
如今那些做官为吏的人为官处世,都很像那个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