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夜晚虽然看不见星星,却能被长明不灭的灯火而环绕。楚慕开车一向很快,车窗外的灯光倏忽而过,林汀盯着灯光发呆,两人一路无言。
已经离住处不远了,楚慕的手机突然响起来,他瞟了一眼手机屏幕,将车靠边停下。
能让他这么重视的人,林汀只知道一个。
“妈,最近怎么样?”楚慕脸上不复刚刚的戏谑,语气也温和了许多。
楚慕嘴里应着他妈妈的话,眼睛却盯着林汀,突然笑起来,让林汀心生不祥预感。
“好,我最近就回去一趟,你说要让林汀也一起回去啊?”
也不知道是楚慕故意说的,还是楚慕妈妈真提到这件事,八成是前者。一想到楚慕妈妈百分之二百的热情,林汀就觉得有些不适应,赶紧摆手示意楚慕拒绝楚妈妈的要求。
楚慕狡黠一笑,对电话那边的楚妈妈说:“好,林汀也说想回去看看你。”
林汀瞪了他一眼,下手也不留情,狠狠掐了一下楚慕的手臂。楚慕吃痛地做了个鬼脸,与妈妈道别之后,将电话挂掉。
“我这几年最后悔的事情就是假装你女朋友,”林汀翻了个白眼,“我要是再……”
还没说完,林汀的手机也响了起来。
一看到来电是秦主编,林汀就知道一定又有工作了。
“林汀,刚刚宴席还没结束你就走了,没来得及通知你,今天下午我才收到信息,印刷厂那边负责和你对接的刘经理调派去外地了,换了一个人和你联系,这件事比较着急,你明天一早就出发吧,联系电话我一会儿短信发给你。”
因为临时换了人、改了出差时间,工作上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商定,林汀和秦主编的通话一时半会儿也不会挂断,她还拿出笔记本写写画画记录要点。
楚慕盯着林汀,他太熟悉林汀认真的样子了,但每次看到都依然觉得很好看,百看不厌,不过如此。
华夏民族的文字博大精深,用来形容女孩子的词很多,他笔下也曾有各种各样的女孩子,漂亮可让人觉得惊艳,温婉可让人觉得舒心,但几乎从没有像林汀这样的,好看得让他心动。
与她的长相、身材、气质毫无关系,就是好看,从第一次见到就觉得她好看。
第一次见到她因为“催稿”,其实楚慕并不喜欢拖稿,只不过希望自己的每一幅作品都能尽善尽美,不断地修改、完善,哪怕只能提高一点点,也值得花时间,所以常常等到最后一刻才交稿。在杂志社的编辑眼中,有偏执完美主义的楚慕,成了拖稿小能手。
自他与杂志社签约以来,少说也有十来个编辑轮番来催过稿子了,楚慕一般都闭门不见,直到初入编辑行业的林汀出现。
林汀当时也算是年少轻狂,一接到催稿任务就盯着楚慕的笔名发笑:“楚星慕?连星星都爱慕他,怎么不改行当天文学家呢?”
楚慕当时的笔名叫做楚星慕,原本只是一句打趣话,却被八卦王聂小梦传到楚慕耳朵里,也让楚慕对这个小编辑产生了一些兴趣。
因着这个渊源,楚慕和林汀第一次见面也颇具意趣。
当时楚慕打听好了林汀上门的时间,准备狠狠教训她一顿。林汀已经从聂小梦那里知道了楚慕的可怕之处,诸如骗编辑稿子完成不了,但其实已经将稿子交到杂志社之类的恶作剧不在话下,还曾经有一个编辑被楚慕留在家里打扫了两天卫生。因此,林汀也十分谨慎,上门拜访时还提了一个十分精美的果篮。
当时,楚慕一见到林汀,准备好的满腔怒火突然消失殆尽,只觉得林汀有些眼熟:“我们……是不是见过?”
伸手不打笑脸人,在楚慕这里贯彻得很彻底。
楚慕说出了林汀心中所想,但她很快就反应过来,不动声色地奉上手里的果篮:“您可能没有见过我,我是常常在杂志上见到您的,久仰大名,久仰大名!”
那副阿谀奉承的样子,格外好看。
轻狂似乎是每一个职场小白的标配,这世界如果少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势,总觉得无趣许多。
后来林汀变成杂志社的“御用楚慕催稿编辑”,索性就在楚慕对门租了个房子住下来,两个人成了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近邻,加上性情相投,也成了好友。
这边楚慕因为回忆笑了起来,那边林汀已经挂断了电话。
刚挂断电话,林汀的脸就垮下来了,这一整天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她笑得好累。好不容易只剩她和楚慕两个人,她没必要再笑脸迎人了。
楚慕这时才开车继续出发,斟酌再三才开口道:“你,要不要跟他谈一谈?”
不必多加解释,林汀也知道楚慕口中的“他”是谁。
沉默如同从玻璃窗泄入的灯光一般充斥车内的空间,冷气呼呼地吹着,抽掉了口鼻之间的湿润,几乎让林汀喘不过气。
无言浓厚且长,直到两个人都到了家门口,沉默才被打破。钥匙转了两圈,林汀深吸一口气,突然转身看着楚慕。
“楚慕,时间是不可逆的。”
除了时间之外,还有很多东西也是不可逆的。譬如,感情。
林汀文学青年的毛病又犯了,好在楚慕是了解她的。虽然她看似对除了工作以外的事没多少热情,但其实内心藏着的感情比许多人深厚许多,也不常表达出来,有时候楚慕真怕她憋出病来,所以才会常常挑起话头。
呆呆地看着紧闭的门,楚慕愣了许久,才回到自己的房子里。
空荡荡的屋子没什么多余的家具,地板上散落着早上喝空的牛奶盒,还有中午吃剩下的外卖,明天早上就会被钟点工阿姨收拾走。客厅正中放着一个画架,画架上一摞厚厚的画纸,纸上全是她。
大笑的她,发呆的她,看书的她,全是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