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回来的时候,顺路买了杯奶茶,负责下单的女店员眼睛很大很亮。
我付账的时候随口说了句,“你的眼睛真好看。”
女店员愣了一下,旋即低头笑了,脸上一抹飞红。
递给我奶茶的时候都有些害羞。
徐志摩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我以为是道尽了姑娘的美丽。
但是然后呢?
我接过奶茶就会走,我不会记得她的样子,下次也未必会再来买奶茶。
我的赞美仅仅是因为自己心情好,也想给接触到的人一个好心情。
这当然不是喜欢。
我以为【撩】是一个中性词,它本质上并没有好坏的词意,也谈不上认真或散漫的态度。
【撩】与【喜欢】是两个有交集但非互相统属亦不能简单分割的词。
或许有的人天生木讷,不善言辞。
但是相信我,在喜欢的对象面前,每个人都会无师自通。
大概是问怎样的撩才代表喜欢,怎样的撩只是套路。
喜欢是发乎自然的,是落笔时的灵机一动。
套路是抠字,是洗稿,再怎么掩饰也有一股子生搬硬套。
譬如明明烈日炎炎,他非往月亮上扯,说你是他的故乡。
撩就是撩,而喜欢是很用心的撩。
有的撩只是随意的一掠而过。
而喜欢这种情绪会推动着你,一再而再。止不住的心猿意马,停不下的蜜里调油。
我想,退回到买奶茶的一瞬间,如果我喜欢她,我会怎么说?
“你的眼睛很大,我大概在里面迷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