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了丁郎君一行人,穆芸筝坐到李吴一对面,把纸笔往他那边一推:“你来帮我记下账。”
李吴一依言拾起毛笔,定定看着姑娘。
穆芸筝道:“你还记得丁郎君收购旧衣花了多少吗?”
这一路行来,近卫们的衣食住行都是她承包的,李吴一又花光了自己所赠的细软,必是穷得叮当响。所以看他们拉了一车衣服回来的时候,她就猜到了是丁郎君出的钱。
这老小子打从河间县出来以后就一直在殷勤表现,虽说此前他的确得罪过自己,但她也没忘了这是个父权社会,古人所受的教育都是些糟粕思想,从小耳濡目染,哪里知道什么是平权?
若想要改变旁人这种蒙昧思想,得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不是天真的以为仅凭一己之力,就能消除世人的偏见。
听姑娘问起,李吴一总算摸到了一些眉目,他将前因后果串联起来,猜出了她的意图,便如实答道:“一共收了三十套衣裳,花了十五贯。”
认真来讲,当时的情况算是有求于人,求大于供的时候,只能任人漫天要价,这还是丁郎君凭着三寸不烂之舌砍价拿下的,一套一套听得他和弛羽心悦诚服,这才懂得什么叫做商场如战场。
穆芸筝点点头,见他光顾着打量自己,催促道:“那你写呀。”
姑娘家的嗓子本就细软,她又病体未愈,软糯中添了几分沙哑,莫名让李吴一想起从前在河西古道作战埋伏时,风拂沙地,沙粒受力滚落相互摩挲发出的松软声响。
他喉头滚动了一下,赶紧挥退杂念,垂眸书写。
穆芸筝认真看着,见他一手好字,字体结构饱满,走势遒劲有力,笔底龙蛇,颇具柳颜风骨,比她这个常年握笔的人写得还要好看,她突然就酸了:“你这手字是跟谁学的,练了多久啊?”
年初时她就觉得稀奇了,李吴一身为退伍军人,武能弯弓擒寇,文能提笔挥毫,这岂不是传说中的文武双全?
听她问起这个,李吴一似乎想起了什么不愉快的事,下意识抿紧嘴唇,眉宇间更是透着一股浓浓的厌弃。
穆芸筝意识到这个问题可能踩了雷,于是赶紧转移话题:“呃,刚刚我们下榻时又押了多少来着?”
她刚说完,李吴一已经缓过神了:“从前在军营里学的。”
还不待姑娘回应,他又跟倒豆子般说道:“十二岁时我被王爷带回固北军大营,因还未到募兵的年纪,就只能做一些简单的训练。当时也还小,以为没入伍就不会有人来管你,有时觉得累了想偷懒,可十次里面有八次会被同营房的老大哥逮个正着,我都不知道他们哪来那么多时间盯着我。
后来次数多了,他们还恨铁不成钢,说我既然不想习武,那就去读书认字吧,有了这一技傍身,日后参加科举也容易,没准还能考个进士回来,吃上文官的饭。
我信了他们的鬼话,真的跟着监军念书,可他们像是串通好了一样,每次都会按着我练上两个时辰的字,有时实在太累想松快一下筋骨,就又会被抓去练障碍攀爬,负重绕营走步,如此周而复始,除了晚上休息的空档,每天都有做不完的训练、读不完的书、写不完的字。
等过了两年,我于文武两道上小有所成,能够应付所有刁难了以后,就想着他们也该适可而止了吧。
可事实证明我还是太天真了,那些在军营里混迹久了的老兵有的是法子折腾人。
他们见普通训练已经难不倒我了,就又让我绑上更重的沙袋训练,练字的时候也要在胳膊上坠一块石头,写歪了一个字就得多练一个时辰,这种日子一直持续到我正式参军,才逃脱出他们的魔爪……”
穆芸筝:……
她还是第一次听李吴一说这么长的一段话,而且看他咬牙切齿的样子,恨不得穿回过去,把那些折腾他的老兵给咬死,足见他对这段经历有多么深恶痛绝。
她回想了下自己十二岁在干吗,好像是被姥爷按在学馆里,跟一群小萝卜头念之乎者也,木受绳直,别说是搞体能训练,就连锻炼身体都会有一群人在旁边守着,生怕她磕着碰着,没法向东家交代。
这样一对比,李吴一的童年简直是大写的惨。再结合他的身世,可能从生下来那天起,他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
也是难为他了,经历了这么多非人折磨也没有长歪,真是阳光乐观的好青年。
“你换个角度想吗,如果没有他们,你也不一定能练就如今的身手。”穆芸筝想起元月时候他对付刺客的情形,心想他的手之所以会这么稳健,肯定是用坠石练字法练出来的。
后世理发师培训也有相同的训练手法,学员们执剪练习的时候,会在剪子上拴一只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经年日久,克服了最初的肌肉颤抖以后,就能成功晋级为托尼老师了。
“嗯。”李吴一当然知道年少时的经历让自己获益匪浅,之所以会与她说这么多,委屈多年是一个原因,更多的是想与她分享自己的过往,铺陈人生经历,让她看到不一样的自己。
被李吴一目不转睛的盯着,直把穆芸筝看得心里发毛,她连忙端正坐好:“看我干嘛,继续记账啊。”
李吴一点头,二人又继续先前的事,零零总总,再加上前几天找人时花的五贯,算下来一共五十三贯。
穆芸筝抽出自己的飞钱递给李吴一,又捎带上一盒大血藤膏药,对他笑道:“我腿脚还没好,就劳烦你帮我交给丁郎君他们了。”这种小事本来不该麻烦人家,但她找不到更好的理由让他离开,只好寻了这么个由头。
李吴一接过东西,抬起眼皮看了看姑娘,终是一言不发乖乖走了。
待合上门,穆芸筝松了口气的同时,又觉得身心俱疲,在当今这个世道,李吴一的品行外貌的确是难得的良配人选,可前提是他们不能是表亲关系。
一者近亲结亲,有很大几率会把隔代隐性疾病遗传给下一代,她总不能和人家成了亲,又强迫人家丁克吧。纳妾也是不可能的,谁愿意与别人分享自己的伴侣。
所以她未来的丈夫可以是任何人,却唯独不能是李吴一。
若非姥爷从中作梗,她都做好了销声匿迹的准备,反正古时候交通不便,消失那么一两个人根本不会引起什么动荡。
东宫又有燕溪坐镇,只要保守住这个秘密,所有人都会认为太子妃穆氏还是原主。
也许不需要多久,等李吴一过了这股新鲜劲,就会有别的红颜知己。
即便是要夺回本该属于他的一切,去长安抢燕溪就是,跟自己这个假死之人又有什么关系。
可直到昨天姑姑提醒她要与李吴一保持距离,她才意识到自己并非全然不在乎,无论是将他追回来,还是让他交出假宝玺,究其根本皆是因为她在害怕。怕他身世暴露,会招来杀身之祸,怕他知道真相会厌弃自己,唯有将他从中摘出,自己才会一直是他的白月光。
至于姨母的事,也不是他们这些无权无势的小辈能够操心的,所以该怎样还怎样,一切全看镇疆王能不能力挽狂澜而已。
涌出这些想法以后,她为这样自私的自己感觉到恶心反胃,再与李吴一相处时,就莫名其妙生出了无限愧疚,两种情绪拉锯折磨,让她倍感压力。
穆芸筝深深吸了口气,心想等到了五台山以后,就寻个由头把他支走吧,再这样下去,自己怕是要得抑郁症了。
只是她才迈步,就听到外头响起李吴一的声音。
“姑娘,是不是姑姑与你说了什么,你才这么怕我?”
穆芸筝顿住脚步,嘴唇翕动了半天,终是一字未吐。
“你别怕,在没有确立关系之前,我会克己复礼,绝不会做出伤害你的事。”
好半晌,穆芸筝明知他看不见,却还是点了下头,“好……”
“坐了一天的车你也累了,早些歇息,我走了。”说完才真正离开。
而屋里穆芸筝只觉百感交集,平时看着挺聪明的一个人,怎么一到感情问题上,就变成傻子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