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佑离开锦绣苑的时候,衬衣已经被汗打湿了。
时间刚过三点。郭队长也只腾出了十五分钟时间而已。
那几张照片的惨烈程度已经超过了林佑看过的所有恐怖电影。
然而,最令人毛骨悚然的不是受害者五花八门的死相,而是活着的人们居然都对近在咫尺的地方发生的惨剧一无所知。这不停地刺激着记者的大脑。林佑没法想象,一个杀人魔在离自己一公分的地方,静悄悄地肢解自己的伴侣是一副什么样的情景——
他的太阳穴不受控制地跳了起来,就像一面鼓。
咚咚,咚咚,咚咚。
该死的!我需要放松。
林佑抬手拦了辆出租车。
“最近的爵士酒吧。”
车子在一间不那么显眼的店面门口停下了。
林佑推开门,走了进去。
室内灯光有些暗淡。乐队正在演奏一首不太出名的曲子;三三两两的人们散布在大厅的各个角落里。
记者找了个位置,胡乱叫了杯酒一饮而尽。
酒精慢慢地在身体里散开。这时候,心里的躁动才稍稍平息了一点。
他慢慢环顾着周围,目光扫过一个个怡然自得的顾客。
如果现在有人告诉他们,一个疯狂的杀人团伙在十二小时之前,用极其诡异的方式在离他们不到半小时车程的一个小区里杀掉了几十个人,他们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呢?
林佑猛地摇了摇头。自己为什么会有这么无聊的想法?
郭队说的没错...这个案子的详情一旦公开,必然会引起恐慌。至少在警方有实质性的进展之前,自己作为媒体代言人一定要慎之又慎。
就在记者打算把视线收回的时候,无意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侧影。
是那个试图在自己之前闯进锦绣苑的年轻人。此时他就坐在离自己三米远的桌子上,捧着一杯鸡尾酒若有所思。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佑不禁又打量了他几眼,突然觉得似乎之前在哪里见过他。这时,年轻人站了起来,压了压帽檐,向着酒吧深处走去。
一个念头猛然闪过记者的大脑。
他记起来在什么时候见过这个人了。
是早上在肯德基,那个带着黄色鸭舌帽的人!
几乎是出于本能,林佑迅速站起身,追了过去。
这个人恰好出现在林晓彤消失以后,又出现在锦绣苑事发地点,这绝对不是巧合。从他身上,一定能找到一部分答案。
酒吧深处一扇门虚掩着。这里大概是酒吧的后门。
林佑推开门,映入眼帘的是一条略显阴森的小巷。破败的围墙上爬满了珊瑚藤;残破的石板路往前延伸,消失在远处的拐角。没有一个人影。
林佑咬了咬牙。
不如虎穴,焉得虎子!追!
林佑还没跑出十米远,身后传来了一声低沉的声音:“摄!”
一瞬间,似乎有一双大手死死攥住了记者的脚踝;他收势不及,摔了个狗吃屎,随后被摁在了地上。
“别嚷嚷,我没想害你。”摁着自己的人低低的说。
林佑的脸贴着地,牙齿被嗑得生痛,脑子还一阵阵地轰响。最可气的是,把自己放倒的人还说自己没有恶意。
“那你先放手,成么?”
掐着他脖子的手松开了,记者挣扎着站起来,揉着嘴巴抬起头。对面的人带着一顶黄色鸭舌帽,正笑嘻嘻地看着自己。
这人和自己差不多年纪,一米八往上的个头;乍看上去很瘦,可是蜷起的外套袖口露出的胳膊显得相当结实。一双黑得透亮的眼睛滴溜溜地转着,透着一股子机灵劲儿。
林佑看了看自己的脚踝。
“你刚才是怎么——”
还没等他说完,对面的人右手一扬,掐了个手势,压着嗓子喊道:
“化土成沙!”
记者突然感到自己脚下石板猛地一软,自己仿佛是踩在了海绵上,身子迅速下沉。还没等他叫出口,不到半秒钟地面又恢复了正常,惯性让他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三秒钟后,林佑愣愣地摸了摸没有任何异样的地面青石板。
“呃。”陌生人挠了挠脑袋,语气显得有些懊恼。
“效果还是不太好。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里是石板路的原因。我本来是想着让地面变成沙的。刚刚看上去像是直接把地板弄没了...”
林佑坐在地上,瞧着眼前的怪人。
“我寻思这事儿说不明白,你也不一定信,还是露两手让你亲眼看看为好。刚刚冒犯了,对不起啊。”年轻人伸出手。“我叫余锐,初次见面。我是一名修罗。”
十五分钟后——
“...出门的时候她就盯了我一眼,真的是太特么邪门了,我还是有防备的,毕竟我是眼看着你倒的,结果我也着了道儿...
“我也就比你早醒两分钟,还能上哪找她去。幸亏她的气大得离谱,你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又长,身上还留着一些。我就只能跟着你,一直跟到了你们报社。
“后面我从你老板那知道了杀人案的事情,估摸着八成和那个小姑娘有关,就想先你一步过去瞧瞧。没想到那些大爷们油盐不进,愣是没让我混进去。”
说到这,余锐夸张地叹了口气,把面前的一大杯啤酒一饮而尽。
小巷里的事儿还没说明白,余锐就嚷着要换个地方。于是两人又回到了刚才的酒吧,找了个没人的角落坐下了。
“哎,等等,兄弟。”余锐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接着有些尴尬地摸了摸口袋。
“什么事?”
“你钱够吗?我刚刚点了那杯什么...现在真没多少钱了。”余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林佑正努力让自己的思路跟上面前这个喋喋不休地年轻人。过去的十分钟里他感觉自己就像在听有声小说——结果这下被瞬间拉回了现实,忍不住哑然失笑。
“不要紧,我请客。”
“得嘞!”余锐放下心来,高高兴兴地把面前的杯子兑满,“我们这些专业的修罗,虽然有补助,但是说实话这刀口舔血的活儿毕竟不像你们常人的工作那样好做嘛。我也不会去和你们抢饭碗,有时候难免是要拮据些——”
就在这当口,一句甜美的女声从他的裤兜里传了出来。
“您好,有新的饱了么订单——”
啪,啪。这位“专业修罗”异常敏捷地掏出手机。
“嘿嘿,嘿嘿。”他的脸涨红了,一边支吾着一边对着手机疯狂操作。“最近是有点紧张,要打点工补贴一下。”
林佑突然觉得,眼前的这位满口天方夜谭的人似乎也没那么怪异了。
“刚说到哪了来着。”折腾好了手机,余锐的脸色也恢复了正常。“噢,我被那些警察拦着,没能进小区。我就只能——”
“打住,打住。”林佑摆了摆手。
“咋啦。”
“你是不是应该重新组织一下语言?”林佑已经冷静了下来。
“啥?”余锐愣了下。
“你得考虑到,你眼前的这位只是个普通的记者啊。我辈子就没见过‘道术’,对什么‘气’一无所知,我特么上次听这个词还是在漫画里呢。你这直接深度展开剧情是不是有点太难为我了?”
“哦,哦...”余锐反应了过来,挠了挠头,显得有些不知从何说起。
林佑叹了口气。是时候展示自己的专业素养了。
“你自称‘修罗’,这是个职业吗?你到底是做什么的?”
“修罗是个职称啊。全国那么多修道的,每年也就能考上三四十个。精英中的精英。”说到这,余锐显得相当骄傲。
“还是要考的?持证上岗吗?谁组织的考试?”
“呃...这个,不能说,不能说。我只能告诉你,我的身份是保密的,要不是这次情况特殊,我也不会找常人帮忙。”
“常人...是指我这种人么?”
“可以这么说吧,就是天生看不到‘气’的普通人。”
林佑的头都大了,这是越解释问题越多啊。
“这个‘气’是什么?”
“呃。该怎么解释呢。”余锐又挠了挠头——他似乎一动脑子就会下意识地抓头发。
“简单来说,是所有生物都有的一种类似磁场的东西吧。你们常人如果不经过特殊的训练是看不见的。人类的气通常都很微弱,健康成年人的气只有鸡蛋大小,我这种练过的嘛,就要大一些。其他动植物的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今天早上那个小姑娘的气简直太夸张了,足足有两三米高...嘿,早上我送...咳咳,看到的时候真是吓了一大跳。”
说完,余锐又喝了一大口酒。
“说起来,那个女孩子和你什么关系啊?”
林佑把早晨和林晓彤相遇,然后带着她吃早餐的事情说了一遍。
余锐的脸色渐渐变得凝重了起来;等记者说完才吁了口气。
“还好还好。看来她还是有理性的,没下手搞你。我后面一直跟着你也是以防万一。好家伙,这只比我见过的所有异种的气都要大——”
林佑打了个寒颤。
“异种?”
“是。”余锐放下酒杯,那副认真的样子和之前判若两人。
“拥有可以和人类相比,甚至超过人类的气的非人生物都叫异种。我们修罗就是追踪异种的专家。
“通常气越大,力量越大。我虽然没能进那小区,但是我后面瞧见和你在岗亭里聊天的那个警察身上沾着些特殊的气。应该是凶手留在尸体上没散尽,他验尸的时候带下来的。”
说罢,他又指了指林佑。
“和你现在身上沾着的那个小姑娘的气一模一样。我敢打包票,早上你带着的那个小姑娘不是人类,昨天晚上锦绣苑的事情八成就是她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