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从表面上看来,我们都很幸运地生在了一个大变革的时代,一年年我们依次见证着世代的前辈们做梦也不曾领略到的奇景。但我们又好像分外可悲,因为作为一个群体来说,我们多半都忙碌得忘却了生活的本义,品尝到的只是肤浅的欢欣和深刻的孤独。
相应的,我们的心灵也逐渐变成了固化的石膏,连遭遇到最柔软湿润的事物,都不知该如何去加以温柔的抚摸。我们用尽般般心计,换来的只是生活的快餐化和模式化,同时为了适应日常的虚伪和防范需要,连最基本、最原始的感动和激情都不再真正拥有了。这就是我们所希望并为之追求的结果吗?
何必将你的生活演绎成一个疲于奔命、终日焦虑和烦恼的故事呢。生活是既需要勤奋,也需要动脑和用心来创造的。
提醒自己快死了,是我在人生中面临重大决定时,所用过最重要的办法。因为几乎每件事——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的名声,所有对困窘或失败的恐惧,在面对死亡时,都消失了,只有最真实重要的东西留下。
当你真的想象那种临终的时刻来临时,那么你便尽可以放下许多看似最紧要的事,而将另一些最符合自己真实心愿的决定排到前面。
很多曾经认为很值得高兴的事,在那种时刻,也会显得极为可笑,毫无留恋的价值。你甚至会惊讶自己怎么曾花了那么多精力,投入到那么无聊的事情当中。
那么现在简单了,在眼下这短暂的时间里,你虽然不能控制他人,但可以掌握自己,按自己希望的方式来生活和工作。
你虽然不能预知明天,但可以充分利用今天,做你想做的事,去你想去的地方,成为你要成为的人。
把握属于自己生命的每一天,就把握了属于自己的每一份真实感受。
不要再责备自己,也不必苛求别人。所有外在的东西,在“一切即将结束”这一假定前提下都会显得微不足道了,剩下的只是你最想关注、体验、创造并完成的事情。
那就投入到其中去吧。
我从不认为艺术和技术是相互分离的:我所认识的最优秀的电脑科学家全都是音乐家。
所有学科都是相通的,说得再远一点,其顶端便都通向一个领域:哲学。
并不是说,一个科学研究搞得好的人,就一定要同时会作曲、唱歌剧或演奏乐器,但他却必定会具备一种超出枯燥的数量化分析、感知超凡灵性的能力。
有了这种能力的人,你说他是音乐家也罢,开悟了也罢,走通了大小周天也罢,总之便等于进入了自己喜好的自由王国。
反观我们这些从事普通工作的人,却多半都由于小时忙于追逐考试分数,而忽略了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工作后则穷于应付职场争斗,追名逐利,最终便难免只是成为某个领域中的工匠而已。
尽管,一个对社会有用的工匠也很有价值,但毕竟与最优秀的境界无缘。
今天在我们很多人的心头,什么艺术境界、童年梦想之类的,都早已成为虚幻的东西了。有时甚至都怀疑那些东西的真实性,似乎只有自己所置身其中的平庸生活,才是生活的最真实面目。
我们所失去的,应该不仅是技术上的创新,更包括艺术上的至高享受。
我敢保证,二十年后,你将无法启动我们现在任何一台电脑。
听来很不可思议吗?其实倒过来想一下就容易理解了。
二十年前,有谁知道家用电脑这回事?更不能想象上网交流,天涯若比邻了。
那么,再过二十年,谁也不能想象数字时代会发展到何种阶段。而且还要考虑到,社会的发展并不是匀速的,只会是越来越快。不妨回想一下,你的内存由几十兆到一个G以上,中间伴随着何等的加速度。
对此,你为未来而激动吗?当然可以有。
但同时,你有没有某种莫名的恐慌伴随而生?
这恐慌就是,你到那时,还能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
你还能保有现在的工作吗?还能与年轻人进行正常的对话吗?回家后还能有资格教育自己的孩子吗?
如果你感到了恐慌,那么该为那一天的到来,做些什么准备呢?
我想,这才是乔布斯此话的真正用意。
要做一款让别人信服的新产品,你首先要征服自己。
这话的含义在于:征服了自己,才能产生热爱,进而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
也只有征服了自己,才有底气向市场推广该产品,因为你坚信它会是对顾客有用的。
征服自己,还会使自己的工作充满意义,相信自己的人生是有价值的,绝不只是为挣钱吃饭而做些无聊乏味的事情。
既然可以生活得有激情,也可能生活得无精打采,那又为什么不让自己充满激情呢?
这样创造出的产品,在满足了别人需求的同时,不是也更加提升了自己的生活质量吗?
其实创新产品的出现,不仅限于那些前沿的技术领域。在我们每个人的工作中,都可以做出新产品。但反观包括我们自己在内的许多人,多年间已是只习惯于鹦鹉学舌,早已忘记了什么是创造中的激动。甚至,好像在我们记忆中就没有过这种激动。尽管,那其实是有过的,在我们远古般的童年时有过。然后,就被我们的教育体制给扼杀了,逐渐把创新的冲动给遗忘了,真的就像从来没有过一样。
结果,我们也就越来越不习惯于征服自己。
您不能仅问顾客要什么,然后设法给他们。当您得到它的时候,他们将想要新的事物。
告诉你一个秘密吧:顾客往往并不知道自己的真实需求是什么,或者,他们并不能将自己的需求准确表达出来。
这大概跟我们以往的观念大相径庭。我们总认为,只有顾客本人才最清楚自己的需求。
其中的原因,可能有专业知识方面的局限:顾客由于不熟悉产品发展方向,而只是说出自己的一些表面动机,因此,无法与产品所能解决的问题方向结合到一起。
也可能有弗洛伊德所指出的心理方面的原因:多年的社会经历,导致人们习惯于压抑自己的真实需求,结果久而久之,就连自己都说不清自己的需求是什么了。
还可能有面子或羞耻心等方面的原因:他们心里有话却不便直说出来,而只是对你所做的一切,以种种借口加以挑剔并最终拒绝。弄得你莫名其妙,感到他说出的借口简直无法理喻。其实你是没有弄懂他的心事。
因此,向顾客提供一种需求解决方案,绝不仅仅是对症下药那么简单。还是先把对方的“症状”找清楚吧。
一生之中,没有任何一样东西是我思考过而没有行动过的。
勤于思考,固然可能发现许多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但世界主要还是由具体的东西构成的,一个人若只是耽于进行抽象思考,而不擅长行动,则有两种可能:
可能一,他是个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这样的人在我们周围绝不少见,他们什么都懂,对别人的任何做法都能看出破绽,但自己却从不肯拿出一种更高明的行动方案和结果。这大概便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在他看来,任何工作方法中都毛病重重,实在无法成立,所以就干脆什么都不做好了。
可能二,他思考的多是不够务实的问题,即便想有所行动也无法加以具体实施。
这是容易被忽视的一类人,乍看上去,他们似乎很勤奋却又很无奈,都是时运不顺,才使他们不能得遂所愿。但实际上,是他们的思维习惯过于远离现实,才导致其只是将自己悬挂在空中,目睹别人进行着似乎不甚高明的忙碌,而自己却永远只是个旁观者而已。
因此,若想既有思考又有行动,便意味着既要善于尝试和实践,更要将自己的思考方式确定在靠近现实的轨道上。
微软的确从抄袭Mac中得到不少,但两者差距仍大。我常告诉比尔,我们最厉害的是研究与设计。
回首微软与苹果两家之间的恩怨是件很有趣的事。多年以前,苹果就一直抨击微软公司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恶魔王国”,靠抄袭起家。但市场占有率说明了一切,苹果Mac机的市场份额在世界范围内一度只剩下3%左右。可见,即使苹果有技术上领先的地方,但至少在市场推广上做得远不如微软。
也许是源自市场的教育,或是随年龄增长而变得不再容易激愤,近年来,乔布斯已经改变了自己以前那种与微软不共戴天的想法,转而认为即使与微软也可以求同存异。两家也相互推出了基于对方操作平台的软件产品。
但这并不意味着乔布斯于对盖茨已经完全释怀。至今乔布斯依然认为,从创造性的角度来讲,微软在技术上仍落后于苹果6到7年的时间。当然,这已经意味着微软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因为此前微软公司的技术要落后于苹果10年。
这实在是一种“别有用心的表扬”。
其实并不能说,微软的研究与设计就真的那么落后。只不过微软更强调市场导向,恨不能让所有不同群体都成为自己的用户。而乔布斯则只让最新潮的人激动,这样,他就能一直引领潮流。而且他有很敏锐的直觉,别人不敢首先却做的,他却能义无反顾。
因此,两家伟大的公司只是在战略上有着很大不同,无所谓孰优孰劣。
我们面对每件事时都会问:怎么做才能让我们的使用者感觉更方便?
以往很多人总认为,产品质量好,就意味着各方面指标优良。而且如此一来,作为生产者也就“问心无愧”了。至于销售好不好,那是营销人员的事,甚至能把借口找到市场大环境上——不规范的对手太多,把市场秩序都搞乱了。
好像只有让他们的产品卖好,才算正常的市场秩序。
当然,他们内心里可能的确很无辜:我们的产品质量的确没问题呀!
但问题恰恰就出在你这些所谓的优良指标上——你有没有想过,这些指标都是用户所需要的吗?
比如曾有个家具厂,声称自己的家具很结实,从楼上扔下来都摔不坏。但有哪个顾客买了家具是为了从楼上往下扔呢?可见这一功能没有太实用的价值,只要结实到差不多就可以了,用不着把家具做成钢筋铁骨。而且,既然这一功能没有太大用处,则用户便会反过来想,你一定是多花了许多额外成本,才把家具做到这么结实的。而我有必要多承担这份钱吗?
结果,就成了用户不领你这份情。而你也别总往好心没好报的方向去想,该做的只是转换观念,忘掉那些传统的产品质量标准——质量达标是应该的,也是最起码的——今天更应考虑的是对用户需求的满足程度。
不同用户有其各自的定位,适当胜过最好;在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方面,方便胜过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