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过于孤独的原因,在这个莫名的世界中,王中觉得自己越来越喜欢夜晚了。可能,夜晚更好杀人灭口吧。
几具尸体被他拖到了树林之中,随手一扔,这荒郊野外的,不是知道内情的人,不会跑到林子里来瞎转悠,过得几天尸体腐烂成虫,也就等于是毁尸灭迹了。
这个三山帮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应该没几个人会来帮他们报仇。这几人之所以会来追王中,还是在钱庄兑钱的时候露了马脚,那钱庄虽然不曾有动作,但是将这个消息漏给了三山帮。
若是三山帮的失手了,那就一切休提,反正他们也只不过是闲聊的时候感叹了一两句生意上的事情而已。
若是三山帮的人得手了,少不了一笔孝敬给他们,也是一笔可观的收入,还能将自己摘出去,不得罪人,简直两全其美。
而这一切,都是王中从最后一个活口中问出来的,本来他还很硬朗,但是断了一条腿之后,就不硬朗了。
等王中将最后一具尸体扔进树林,用树枝盖好之后,天空已是黑沉沉的。头顶星辰漫天,隐约可见微弱的光芒。
“明天应该会有个好天气。”
坐在一匹没有走失的马匹旁边,正顺手将尸体上扒下来的衣服割成细条条往狼牙刀上缠裹的王中,心里没来由的冒出这个念头。
狼牙刀上午才缠好的麻布,在争斗中为他挡了好几次从背后砍来的钢刀,现在又成了稀碎,不得不重新包裹缠好。
只是随着两手动来动去,王中却在不停的龇牙咧嘴。身上又多了的几道伤口翻卷着,战斗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停歇下来,火辣辣的疼痛感如同潮水一般不停的涌来。
空气中还残留着刺激的血腥气息,闻着有股香甜,但受着,就没那么舒服了。
没有了真气的支撑,即便他还掌握着暴猿一式,能够用上部分的发力技巧,但对付几个身强力壮粗通武艺的悍匪,依旧力有不逮,能用几道伤口换了对方的性命,已经是侥幸中的侥幸了。
布条一下下的缠绕,王中也不停的龇着牙齿,嘶嘶叫唤,似乎这样能够减轻许多疼痛。重复往来的动作中,他的心神,开始慢慢沉淀下来。
冷静回想刚才的那一场厮杀,若是再来一遍,他忽然有信心能够再少挨两刀,达到同样的效果,而如果用上手中的狼牙刀,甚至可以不受任何刀伤,就能周旋着将这几人拿下。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自信何来,只是单纯的有这种感觉罢了,但不管怎样,经过一场战斗之后,他更加体会到了有真气与无真气的区别,愈发坚定了他要去寻一门内功心法的想法。
马儿打了十几次响鼻之后,王中总算将狼牙刀缠好,重新背在背上,这根“棒子”比昨日出城时又粗了一分,有时倒像个枕头。
又扯下自身的中衣,撕成条状将身上的伤口简单包扎了一番,这是他能找到身上最干净的一点布匹了。王中翻身上马,动静之间又引来一连串的嘶嘶声,直到坐定不动之后,总算好受了些。
学着当初的马公子轻轻将缰绳一抖,骏马带着王中趁着夜色朝前走去,一步一踏,哒哒声响,甚是缓慢。
也不知道是这马儿白天休息过多,晚上不用睡觉还是怎的,一路走下去,居然十分温顺,没过多久,这里便彻底没了活物的痕迹。
都灵城南门外,向家坪,这里是都灵城有名的花鸟行市所在地,靠西边的离行大街里头,有一家富平客栈,占地甚广。
这里原是一家养斗鸡的好产业,不过几年前主家出了个不孝儿子,将家产败光,宅子门脸儿全都卖给了别人,新接手的倒是个有想法的,在这巷子里头开了家客栈,以前生意虽然不如车马行市那边众多的客栈那样红火,但好歹也还能笼住周边花鸟市的一些来往过客,还算不错。
不过自从喜好养鸟赏花的老太守故去之后,花鸟市的行情这两年是一日不如一日,这富平客栈的生意也越来越差了,也就是因为靠着城门近一点,还能勉强招徕些生意度日。
一大早,客栈的伙计六喜就站在巷子口招徕客人,不过这个点大都是进城的居多,前来投宿用饭的,其实没有几个。
六喜也只是随口吆喝了两声,便站在一旁和拐角干货铺子里正起早摆弄簸箕摊着花生、果仁等货物的伙计俊生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
这时门口的青石板路上忽然哒哒的响起了清脆的马蹄声,抬头望去,只见南边的路口走来一匹高头大马,马上坐着一个形貌怪异之人,额前耷拉着的碎发让人看不清他的具体面貌,但只露出来的一只眼睛,看着森冷的很。
这人背后还背着一根用布条紧紧缠绕包裹着的“棒子”,斜在背后,剑不像剑,棍不像棍,也不知道里面裹着的是啥。
六喜一见,顿时眼皮一跳,舍了俊生就迎了上去。
以他多年做伙计的眼光来看,这位客官绝对是赶了一夜的路。即便是他眼神冷漠,但那股子倦意却是很好辨认,而且看那匹马儿,虽然步伐矫健,但行走之间根本没有提速的动力,精神萎靡,明显没有得到好好休息。
连夜赶路,还能骑马,身带奇门武器,一看就是江湖豪客,这类大爷出手最是阔绰不过了,正好人家一晚上没休息,引回客栈去,今天上午就算是交差了。
“客官,远来辛苦,住店不?小店刚好就在前面不远,有上好的客房,还有各色美食好酒,锅里卤了一整夜的牛肉,刚好正是火候,您要不要去尝尝?”
王中骑在马上,忽然被人拦路,还以为有什么特殊的事情,一看原来是个搭着条毛巾正在招揽客户的店小二,心中正盘算着是不是现在就进城的他没打算理会,正要拨转马头绕开,那小二却又贴了上来。
“客官,小的看您这风尘仆仆的样子,一定是有重要事情要去办,不过就算您武艺高强不惧风霜寒暑,但您这宝马,也要好好休养一番啊。小的店里有备好的黑豆,还有专门的马厩和马夫,在这周围可是独一家,保证将您的宝马照顾得妥妥当当的。”
这年头人可以受罪,但还需要骑马的人,一般都会对马匹非常爱惜的。六喜以为对方肯定会答应住店,但是王中只是看了他一眼,拨了下马头就走了。
回头店里的伙计俊生正笑着看他:“人家大爷明显是要进城去的,就你多事!哈哈。”
这时王中已经过了干货铺子,明显没有住店的想法,六喜顿时哀叹一声,回头朝俊生道:“城门都还没开呢,辰时三刻才开始放行,现在过去,也只能挤在金灵桥外干喝风啊。唉,我这一上午拉不到一个客,回去估计又得挨骂。”
“你哪回不挨骂了,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还在乎这?”俊生一边将手中又一个簸箕摆好,用手扒拉着货物,一边没好气的回应道。
六喜顿时急了:“这几日可不同,城门开合极严,城外逗留的人多了去了,掌柜说我要是这样都再拉不到人,下个月就可以走人了。”
俊生还待同情一两句,毕竟这附近的同龄人可不多,平日里也就六喜能说上一两句玩笑话。这时六喜背后忽然传来一声响鼻,那怪异骑士拨转马头又走了回来。
“带路!”
两个字一露,六喜顿时高兴得跳了起来:“好嘞,客官您这边请!”俊生也笑着将话语落回了肚子里,回头又去收拾其他东西去了。
王中本来是打算直接进城的,但是听这伙计说这几天进城很严,为了稳妥起见,就先停下了。
这里毕竟是府城,不比下面的小县,即便是这城外的各种聚居区域与各行市场,繁荣程度便已大大超过九原县城。而且前头远处那高挑的城楼,隐约可见无数兵丁来往,显然守卫森严。
他一身伤势未愈,还需要精细处理,而且狼牙刀的样子也不能露面,所以还是先在这城外稍稍处置一番才好,顺便打探一下消息,看看这附近哪里有武馆之类的学功夫的地方。
店小二在头前带路,一直走到了巷子底,才看到客栈的门脸儿,富平客栈。平平无奇的名字,平平无奇的装修,一切都很普通。
此时客栈的大堂里并未有多少客人就餐,这巷子深处也没个吃食所在,显然这客栈的生意也不咋样,难怪还需要专门派了个伙计在巷口招揽客人。
王中下马将缰绳往店小二手里一交,直接进了大堂。
“贵客一位,上房一间!”
听到店小二的呼喊声,柜台后的掌柜顿时喜笑颜开,这兔崽子今天总算正经了一回,招来了一个客人,一边赶紧唤着另外一个小二的名字:“七喜,七喜,还不赶紧的,带客人进上房。”
不过王中却摆了摆手,示意稍等一下,因为他忽然看到了一个熟人。
小梅怎么也不会想到,只是下楼替小姐取个早餐而已,为什么会遇到昨天那个手段凶残的恶人,虽然她自忖武功肯定不比对方差,但就是没来由的忽然一阵害怕。
随着王中的靠近,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扶着楼梯的小手使劲捏着,身躯紧绷,差点就要叫出来,然后她就看到王中从怀里掏出了一颗碎银子。
“还你昨天的铜钱!”
王中见这个嘴角小痣不停抽动的少女呆愣的一动不动,他也停了半秒。然后看了看手上银子,发现还有血迹。
“不好意思,没弄干净!”
于是王中将之在身上擦了擦,然后再塞到了她的手中。接着便在名为七喜的店小二的引路下,进了所谓的上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