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意义上来说,田小柒算是我的第一个读者,只是我没想到的,这个从来不爱学习,看到课本就想睡觉的田小柒,居然一字不落的看完了我那些厚厚的文字,还意犹未尽的写了书评,这对那时的我来说简直有些受宠若惊了。
关于田小柒为什么能看完我写的那些日记,这个问题我一直都没有问过她,田小柒也从来不会主动提起这些事,我知道那一定不会是因为我写的有多好,也不会是我写的故事有多感人。和所有恋爱的人一样的狗血情节,根本不可能写的有多棒,所以唯一的一种可能就是,田小柒真的是因为好奇。
我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好奇心有多强,直到我遇见田小柒,那种恨不得把一个人彻底看透的死磕到底的精神,我只在她一个人身上见过。所以每当后来看到有某某女生八卦人家的事情的时候,我都是淡淡一笑,她们的那些毅力,跟田小柒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田小柒还我日记本之后告诉我一句话,她说我是第一个让她看自己日记本的人,说的好像我的日记本除了她还有别人看一样。在看完了日记本之后,我跟田小柒的关系近了很多,至少见面了还能打个招呼,关于打招呼,让我一直耿耿于怀的就是在食堂里的那次
那个时候整座学校加起来几千人,食堂根本不够用。每次放学的时候,我都会和几个玩的不错的同学一起去抢饭,是的,抢,除了这个字,我想不到其他的字形容那时候的我们,真的是抢,光明正大的抢,抢不着的自认倒霉。
那天下午放学之后,我站在某张饭桌的边上一手拿着包子一手捧着豆浆吃的正香,丝毫没有留意早已绕到身后的那个田小柒......
就像是老僧入定一样,我被田小柒的那一声“嗨”吓到整个人都呆了起来,刚啃了两口的包子掉在了地上。后来我仔细想了想,把我包子吓掉的并不是田小柒的大嗓门,而是她突然放到我肩膀上的两只手,那时候田小柒过于激动,不仅用力的喊出了那声嗨,伴随着的还有手上的劲。
白骨爪一样的小手力发千钧,直接扣在了我的肩胛骨上面......
真的很疼,左手吃痛没能承受住压力,松开了手里啃了一半的肉包子。
那是我中学时代为数不多的窘态,田小柒自然而然的成了罪魁祸首,当然尴尬的不只有我自己,同样被田小柒的大嗓门吓到的还有我一帮好兄弟。
嗯,田小柒一定没有注意到,在她为吓到了而我沾沾自喜大笑着离去的时候,身后那一句接着一句的议论声,不然的话她一定会返回来杀个回马枪。
胖子皱着眉头问我这是谁家的姑娘,怎么那么彪悍;二蛋一口包子塞到嘴里忘了下咽,张大了嘴巴望着田小柒远去的背影,委屈的样子像极了怨妇;我还没从白骨爪中反应过来,隐隐作痛的肩胛骨提醒着我这不是做梦......
等到我反应过来要找她赔包子的时候,田小柒已经走远了。
这场小风波过去以后,我跟田小柒的关系就莫名其妙的好了起来,本着你吓我一次我就要绊你一回的风格,后来我在成功的被田小柒突然伸出的大长腿绊到之后,通常都会跟在她的身后悄悄踩掉她的后鞋跟.....
那时候还没什么压力,日子过的还是挺无忧无虑的,那时候的我还没有跟田小柒在一起,可是她就像侵入岩石缝里的水一样,一点一滴的开始浸入我的生命里。在那些干涸到只剩下了伤感的青春期,田小柒的到来还是很及时的,至少让我少了很多回忆过去的时间。而这些时间,大部分都让我拿来对付田小柒了。应该是感到庆幸的,田小柒替我分担了很大一部分不开心的时间。
你知道的,回忆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尤其是在回忆那些不好的事情的时候,整个人差不多就像是重生了一样生了又生死了又死。自己亲手把那些已经快要愈合的伤口重新撕开,在一次又一次的体会着那些撕心裂肺的疼痛的时候,然后再把那种感觉写下来......
挺残忍的一件事。
那个时候的我,应该也是这个样子,尽管那是一场连拥抱都算得上奢侈的恋爱,可是对于那个刚刚十六岁,还从未经历过失恋的我来说,这是个很难接受的事实。很多事情都有第一次,可是除了自己硬着头皮向前走,没人会告诉你应该怎么做,失恋也是一样。
随着田小柒的到来,一切好像都变了,文字开始变得不那么伤感,心情开始变的不是那么遭,人看起来也不是那么颓废。现在想想,应该是要感谢田小柒的,是她让我提前走出了失恋的阴霾。
田小柒在还我日记本的时候,还加着一张自己写的书评。时隔这么多年,纸上面的内容大多都记不清了,但是有一句话记得特别清楚,田小柒在那张纸上写到:忘记一个人最好的方法,一个是时间,另外一个是新欢,不管你选择哪一种,都一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这么有哲理的话,我一度怀疑是她从某本书上抄下来的,毕竟凭借田小柒的智商,很难相信这是她自己写出来的!
但不管怎样,我还是要感谢她。所以在后来田小柒问我选择哪一种的时候,我从心里鄙视这个小姑娘,你会不会聊天啊?这话是那么直接就问的吗?你你你你含蓄一点好不好?
出于绅士的原则,我还是告诉了田小柒我选择时间,理由是那段时间不想再恋爱了。我能没想到的是,后来时间告诉我,我选的是新欢,而那个新欢的名字,就叫做田小柒!
那是后来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