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占据了绝对优势的姥姥的帮助下,田小柒和我终于能够在一块了,报志愿那天,为了以防万一,田小柒直接甩过来了自己的账号密码,借口是家里没电脑,我不傻,能听懂这话里面的潜台词。
我留了个心眼,把最有把握考上的学校放在了第一个志愿上面,相比较于那些博一下的孩子们,我这做法基本上属于自毁前程了。但是我不在乎,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了的,要说是自毁前程那也不是这一天两天的事了,早在高考的时候就已经开始自毁了,也不差这一次了。
等到终于顺利填报完志愿,我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是落了地,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对,你只管努力,剩下的交给天意。该做的不该做的我已经都做了,做不了的姥姥已经帮我做了,剩下的就看天意了。
其实根本没什么好担心的,以田小柒的成绩来说,进学校几乎没什么困难,最多就是专业被调剂而已,至于我就更不用说了,说白了两个人在一个大学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对了,学校的名字还挺好听,开封大学,十八岁的我没怎么见过世面,认为能以一个城市命名的大学估计差不到哪去。
像郑州大学北京大学一样。
这么想的人不止我一个,家里的人后来每次问我上的什么大学,当我报出来开封大学四个字的时候,他们都是一脸神往的表情“那是个二本吧?”每次我都笑笑不说话,最多点点头。不知道有个二本专业的学校能不能够的上二本院校的称号,如果可以的话,那应该是个二本院校。
嗯,开封大学里的土木,是全校唯一一个二本专业,还是跟河南大学合办的。
志愿报完了,我该去看看田小柒了
傻姑娘已经回来几天了,但是我们还没有见过面,确切的说,从高中毕业之后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电话里的分分合合,电话里的你侬我侬,电话里对未来的憧憬和向往......从毕业之后,我们保持联系的就只剩下了手里的黑匣子,好在已经毕业,再没有老师管制我们,很多事情开始变得透明,很多地下情侣开始浮现。
但是那一定不包括我和田小柒,从第一次闹分手的时候起,我们就已经要对她的家人隐瞒两个人的感情了。其实有时候想想还是挺苦逼的,明明已经毕业成年了的人,谈个恋爱还得掖着藏着的。对这件事田小柒后来也问我会不会觉得委屈,人家谈恋爱的都相约定亲见家长了,我们还一直是地下党。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哪有什么委屈可言,一万个人有一万种爱情,哪有什么对错是非,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田小柒而已。换言而之,只要能和田小柒在一起,方式其实不重要,不管是众人皆知还是偷偷摸摸,这都不重要,就像后来田小柒从书上看到的一句话“只要结果是好的,过程要我怎么哭那行。”田小柒看到这句话的时候,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有了三年的感情了,后来回想三年来的种种经历,貌似还真对得起这句话。
见田小柒那天,我特意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你知道的,很多事情都是需要仪式感的。虽然人还是那个人,但是干净的和邋遢的给人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对吧?
后来我慢慢的明白,有的人爱干净是骨子里的,这其实跟洁癖什么的没关系,算是一种最起码的礼貌吧,不管是交朋友和谈生意,没有人愿意跟一个邋里邋遢的人交流,对自己的卫生,从某种程度上说算是对别人的一种尊重。
考过大学的人都知道,填报完志愿之后还要去自己的中学填一张确认书,那就是我的机会,时间应该也不长,忙完学校的事情就已经到了下午三点了,抛去回家的时间,能跟田小柒在一起呆着的时间也不过是一个多小时而已。
有总比没有好,毕竟接近三个月的时间没见了,对于刚恋爱未满半年的我们来说,这已经不是等待两个字能够形容的了。
比等待更漫长的,是煎熬。
后来我终于见到田小柒的时候,立马被这姑娘惊艳了,咋说呢?算不上倾国倾城的那种,但是一定够的上惊鸿一现了,肩上是我送她的那个单肩小挎包,一双简简单单的帆布鞋,再加上一件到膝盖的碎花裙子。那时的田小柒,还是蛮漂亮的,可惜我换了手机,弄丢了好多老照片,包括那个穿着碎花裙子的田小柒。
几个月没见的田小柒有点变了样,白了,也胖了,原本就大的脸盘子现在变得更大了,不过看上去依旧好看,大概是皮肤比较白的缘故。是吧?一白遮百丑。
相比于小仙女一样的田小柒,我就有点说不过去了,老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像什么鲜花插在那啥上面,好白菜都被那啥拱了,对吧?
玩笑归玩笑,那一个多小时大概是我这几个月以来最心安的时候了,喜欢的姑娘就在眼前,相顾无言,我看着田小柒笑得像个神经病,田小柒一脸微笑的看着我,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好像在说“好歹是在外面,你矜持一点啊,周围还有人呢!”
但是压抑了那么久的情绪,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收回来了,于是田小柒继续微笑,我继续像个神经病一样的持续了好长时间,等到终于不笑的时候,两个人并排坐在花坛旁边,我听田小柒说她打工的经历,看她絮絮叨叨的样子就觉得好笑,明明才不到二十岁的大姑娘,偏偏操心操的像个三四十岁的中年妇女。
田小柒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学会的唠叨吧?每个啰嗦的女朋友背后,指定都会有一个不怎么靠谱的男朋友,相比于田小柒的事必躬亲面面俱到来说,我简直就是一个不靠谱的小孩子,用田小柒的话说就是我让她操碎了心。
好在我们两个在后来的时间里都已经相互习惯了对方的缺点,她的唠叨成了我的笑点,我的丢三落四也成了她唠叨的主要对象,总而言之,我们都已经适应并且习惯了对方的存在。
喜欢一个人,不过如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