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蓉有首诗叫做《青春》,相信很多人都读过,我也不例外,早在高中时候就看到了这首诗。不客气的说,这是一首影响了我很长时间的现代诗,以至于我在今天想写点东西的时候,忽然就想到它了。和这首诗一样,我所记录的这些东西,应该也关于青春,或者说,是那些年散落在时光里一些散碎记忆。可是这并不能够影响着我什么,有些东西,想到就应该去做,这大概是很多90后都会做的事情,任性跟懂事从来就不是一回事。你可以很懂事的活着,也可以很任性的活着,两者之间没什么冲突的。
我曾在无数个深夜里醒来,回忆着那些年发生过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那些事情里面,印象最深刻记得最多的,还是那个叫做田小柒的姑娘。从十七岁开始到现在,这个姑娘就一直陪在我身边,今年我二十三岁,跟这个姑娘在一起已经五年......
我知道,爱情从古至今都是一个让人喋喋不休的话题,就像是现在的影视剧一样,不管是什么题材,哪怕是隔着十万八千里,也总能跟爱情扯上关系。很多写烂了的情节依旧在每天上演着,很多重复了无数遍的镜头也还是一遍又一遍的冲击着我们的视角,可是感情这种东西,你不能说谁对谁错谁是谁非,一万个人里有一万种爱情,都是第一次做人,对错本就没那么重要。不懂一个人的伤悲,就别去评价一个人的是非。
我答应过一个人,要写点东西给她,可是我偏偏是个懒人,很多事情都坚持不下来,很多事情都因为自己的任性半途而废,等到我终于醒悟过来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跟她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当我发现这些的时候,自己的很多过错已经没有办法弥补了,当然,如果后悔药真的存在的话,那这个世界上大概会多很多美好的结局,介时很多分开的人大都不会只是以为彼此原本应该在一起。
21世纪是一个很奇怪的时代,似乎总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什么年纪就该做什么样的事,十八岁之前就只是上学,二十几岁就只是相亲结婚,尤其是对于农村来说跟换更是如此。
二十岁的男孩忙着相亲,二十岁的姑娘急着嫁人,这本来是一个很奇怪的现象,但是当身边大多数人都这样做的时候,也就见怪不怪了。
其实不应该急的,才20岁而已,身子都还没完全成型,自己都还是个孩子,可是爹妈已经等不及了。邻居的孩子18岁就已经当了爸爸,对门的婆婆望着几十万的彩礼笑得合不拢嘴。只有我还在家抱着手机,不慌不忙的玩着时下流行的王者荣耀,时不时的拿起身边的水杯喝上一口铁观音泡的浓茶。
嗯,心里早已经有了目标,其他人又怎么看得上?
是的,那是我的姑娘,是我很多次快要弄丢了的姑娘,是与我差距越来越大的姑娘,也是我用了大半个青春换来的姑娘,就像是很多恋爱中的人一样。
可是我跟她的爱情,平淡的像纸一样,纯洁的像水一样,很少有波澜。她是个懂事的好姑娘,一直觉得姑娘这个词特别干净,只有特别优秀的女孩子才配得上,不知道田小柒算不算一个优秀的女孩子,但是在我眼里,她一直都是那个干干净净的姑娘,从始至终,从未改变。
可我并不是一个太懂事的男孩子,或者说我还没长大,我喜欢的是那种随心所欲的成长。什么年纪该做什么样的事,这句话不能用在我身上,总觉得有点不合适。
就像席慕蓉写的一样“青春是一本太仓促的书”深夜里想起来的那些日子,虽然有些依旧记忆犹新,可是很多事都开始变得仓促了。
我不是一个喜欢熬夜的人,不过对于写东西来说,貌似深夜和凌晨才是最好的选择,因为白天太乱太忙,乱到自己根本没有时间去集中思考,忙到自己腾不出来空隙去静下心来写作。我想,这大概就是很多作家喜欢夜晚的原因吧。
大概由于经常熬夜的缘故,所以原本很好的记性开始变得越来越糟糕,原本清晰的记忆越来越模糊,我已经忘记了很多关于她的事情,但是我不想继续这样下去了。很多任何事是需要一辈子记住的,如果记不住的话,那就用心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