昏昏沉沉地又到了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温伯用托盘端着白粥油条进了门,“小姐,起身用饭了。”然后又有一位和蔼的老太太紧随其后,“这是我老伴,日后会负责小姐的起居用度。主上怕老头子我照顾不来女娃子,我便把老伴带来了。小姐有什么需要就尽管吩咐我们便是。”
“谢谢”我内心挺感动的,毕竟男女有别,能有老婆婆的贴心照顾,其实会更加方便。吃过早饭,便在温婆婆的服侍下沐浴了一番,顿时整个人都感觉精神多了。在小木屋内闲来无聊,便想到书柜里翻本书打发一下无聊的时光。窗外是一阵欢快的笛声,然后伴随着鸟儿叽叽喳喳的叫声。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基本是在昏昏沉沉没有意识中度过了不知道多少时日。我也数不清自己是有多久没有见过阳光了,也未曾出过这个小木屋,忍不住推门而出。
门外的一棵树下,树上的黄色迎春花绽放朵朵,鸟儿歌颂着春天的生机。我看到他的背影,直挺如松的腰身在丹青色的长袍中显瘦却不脆弱。头发不像昨日一样湿漉漉地,虽没有正式地用簪子理好,却以一条与长袍同色的丝带利落地束好,垂至腰间。天底下好看的人大约连背影都比旁人要吸引得多。我自问从前对于身旁小女生沉迷的韩国欧巴,亦或是男神爱豆都充满免疫力,毫不感冒。却不知为何这个昨天我还觉得不甚稳重靠谱的人只需一个背影却已然偷走了我的心神。我大概是发呆的时间有点长了,直至他一曲终了,转过身来看着我,都毫无察觉。
“好听吗?”他温和地笑着看我。
“好听”我呆呆地回着他。
“是吧,是不是发现自家未婚夫既能看也有才?”真是正经不过三秒钟啊。他眨巴着眼睛向我做了个鬼脸。我无奈地撇了一眼他,却不得不在心中承认他刚刚一曲引雀共鸣是真的很动人,自然我不会告诉他更好听的是他自己的声音。我很好奇若是他愿意清唱,让百灵为他和声又该是一副怎样的情景。
但我死鸭子嘴硬,咬死不承认,“不怎么样,而且哪有人这么厚脸皮啊,我连你是谁都不知道,一见面就占我便宜自称我未婚夫”。他倒不像昨日一般地闪过错愕和失落,而是调皮地用修长的手指揉我的头发,仿佛要把它们揉成窝,给小鸟做巢。
“记好了,我是云轻忧,云淡风轻的云,轻描淡写的轻,无忧花开的忧。字雅意,雅俗共赏的雅,意境深远的意。”难得他一本正经地介绍自己,“我或许有很多个身份,但于你而言,我是你未婚夫这一点最重要”
“哈哈”,我还是忍不住笑出声来,“你的名字好像温文尔雅的闺秀啊,一点都不像男孩子。”
他竟也不恼火,只是反问我一句,“那么闻大小姐名字倒是很魁梧啊,是想让人人都尊称你为‘哥’?”
你死定了,居然敢拿我的名字开玩笑,我提着小短腿,挥着拳头,一路追着要打他。他很灵活,也像是耍我,我每次快揍到他,就加快速度。最后追得我气喘吁吁满头大汗,他倒是气定神闲,脸上看不到一滴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