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日落很美
“我—我为什么不安?”沈郁,蓦然间镇静下来。她从来都不是个急躁的女孩子。头稍微扬了下,笑道:“跟你讲个笑话。一只懒猫疯狂地追求一只老鼠,终于结婚。婚后猫对老鼠百般呵护,老鼠很快胖起来,老鼠很感动:‘亲爱的,为什么对我这样好啊?’猫嘿嘿地笑道:‘等你胖一点就知道了。’”沈郁配上手势动作,本以为亦翔会发笑。不过,该死的,他显然听明白她的意思了。他瞅着她,认真地说:“我不是猫,你也不是老鼠,我们是平等的,如果真有什么企图心的话,那么我想追—”
“我—我再给你讲个笑话,超级搞笑。”沈郁不待他说完就赶忙打断,然后自顾自地开始搜肠刮肚地编故事:“有四只老鼠比赛吹牛。甲说:‘我每天拿老鼠药当糖吃。’乙说:‘我一天不踩老鼠夹脚就发痒。’丙说:‘我每天不过几次猫脚不踏实。’丁说:‘我……我……’”拜托脑子转快一点嘛,沈郁暗自叫苦,“丁说:‘时间不早了,我得回家玩猫去。’”亦翔终于笑了,“好吧,小老鼠,猫少爷这就送你回家。”
说完似乎理所当然地执起沈郁的手看着她。沈郁毫不犹豫地抽出手,笑着回绝:“不劳你送了,说不定还会耽误我回家呢!”说完就走,亦翔紧随其后。
“那也要礼尚往来。你讲了两个笑话,我也讲两个吧。”他不否认沈郁的动作让他很受伤,第一次,他对自己所做的事有把握不住的感觉。
“好啊。”
“当我狠下心扭头离去的那一刻,你在我身后无助的哭泣和撕心裂肺的痛楚让我刹那间明白我是多么地爱你,我猛地转身把你紧紧抱紧喊:这头猪我不卖了!”
“哈……”沈郁初开始还不自在,听到最后,实在忍俊不禁了。
“next,你这个没良心的,老实交代,昨天半夜在房间里接电话的那个女人是谁?她居然跟我说……您拨的号码正忙,请稍后再拨。”他捏声捏气的腔让沈郁大笑不已。她从不知一个大男生可以搞笑到这程度,尤其没有想到王亦翔竟然有这样的一面。望着他炯炯发亮的眼眸,沈郁不禁对自己产生怀疑:之前自己对他是欣赏的,可是,能变成心动、爱慕吗?
“如果你能再多呆半小时就好了,这里的日落很美。”
“你的诱惑没用的啦。”沈郁跳上船,亦翔站在岸上反问:“那什么对你有用?”
“你想知道吗?”看到他点头,笑道:“发动船送我上岸。”
今天的收获是不是很多?在自己确定了目标之后有欣赏了美景及“了解”了一个人。王亦翔,她想,她记住了他,最起码,不再只停留在普通同学的阶段。
当一个人的目标确定之后,本十倍的学习尽头可能膨胀到五十倍,当心底的渴望涌起时,沈郁觉得自己的脑子连带也带灵光了。她珍惜自己的这份认知。整个寒假,沈郁过得忙碌而充实。有人说学习是寂寞的,务必耐得住这份寂寞。一个人坐在房间里,当偶然间的孤独感来临时,沈郁有种要哭的冲动。每当这时,她会对自己微笑。每个人的排遣是不同的,沈郁在自己悲伤时总拼命想些快乐的事情。当然,白日梦她也会做,绝不允许自己沉迷太久。望着窗外的风景,她总是会想好多,好多。有思春,有对生命的思考,有对人生的疑惑。她同于同龄人,却又明显不同于同龄人。
春节开学后,老师按分数排座位,沈郁告别了自己做了半年的座位,挑了靠窗的第一排,她喜欢被风吹的感觉。
“嗨!”一个戴眼镜的斯文男生坐在沈郁旁边,沈郁愣了一下:她从未与男生做过同桌。或许在潜意识里她总有些排斥男生吧。虽然心里别扭,她还是笑着回应了。不过这个男生似乎从未见过。
看到沈郁疑惑的神色,他笑道:“我是刚转来的,惠迎怀。”
“我叫沈郁。惠迎怀,好奇怪的姓,你是少数民族吗?”
“我是汉族。”
他看着沈郁还想说什么,但是,沈郁的注意力早转移了。沈郁撕下一张笔记本纸,工工整整地写下“复旦大学”四个大字在纸中央,然后抄下一首诗:
破茧
我在创痛中诠释者坚强
在挣扎中继续着飞翔的渴望
宁愿尝试一拼到底的轻狂
不愿感受沉沦颓废的哀伤
心怀执着冲破梦想的束缚
我会拥有引以为人的翅膀
茧破刹那爱上了外面的世界
自缚茧中对不起眼前的星光
坚持到底在考验中成长
自强不息全力破茧飞翔
展翅空中不仅要有执着的信仰
或许更需要一份坚强
破茧为了新的开始
破茧为了心中的梦想
沈郁又仔细看了一遍,然后用胶布小心翼翼地贴在课桌左方。想了一下,又在桌子右方贴上一张纸,写下“每日学习计划”几个大字。像完成了一件大事般,沈郁舒了口气,掏出课本开始学习。
惠迎怀注视着沈郁,嘴角扬起莫名的笑。
到了中午,沈郁才发现自己右面是墙,左面和后面是男生,当真是四面楚歌,没有女生啊。更糟糕的是,坐在靠墙的位置黑板反光,她根本看不清黑板上的字。
也罢,反正年后也不讲什么课,听不听无所谓。沈郁心里自我安慰。
下午第一节英语课,英语老师一口气在黑板上板书了三篇短文改错,除了最右边能看得清,左边的根本就是白茫茫一片。沈郁正暗自苦恼时,惠迎怀递过来一份手抄,沈郁抬头看着他,感动地说:“谢谢。”
他只是笑了一下,有丝不自然。
下课后,沈郁笑道:“我本以为坐在这儿会得天独厚呢,谁想到看黑板会有这么多的困难。真不知以前别人坐在这儿是怎么过的。你的字很漂亮。”
“我从初一就开始练了。”
“六年了?”
“对,这两年练得并没有什么效果。”
“可是你的字很好啊。你看我写的字,真没勇气跟你的放一块,我也有练字。”
“其实练字就像……像什么呢?一个子有关键的一笔,你只要将这一笔把握好,整体看来就很好看了。”
“你是说像诗有‘诗眼’一样,字也有‘字眼’?”沈郁沉思。
惠迎怀看着她的眼睛忽然大放异彩,“对,你形容的太妙了。就像这个‘小’字,字眼就在这个‘钩’上。你握住钢笔,竖下去,那个钩要用中指向上挑,这样很自然的就收住笔了。”
沈郁从来不知道写字也有这样的学问。她照他说的写,总是划破纸。惠迎怀笑了,他摇头笑道:“你注意一下,撇、竖、直,用食指使力;上提、钩,用中指上顶笔杆就可以了;大拇指力,用在横、捺上。你试一下,力要用在正确的手指上。”
“真的哦!以前都没有注意过呢!据说一个‘永’字就包括完了,对吗?”
“对啊,以前有人编‘永字诀’呢。”
“真的啊?”
随着谈话的深入,他们开始无所顾忌。只有三天功夫,他们便宛如老朋友了。这样下去,也很不错啊,沈郁很满足此时的状态。
周二晚自习是语文辅导,语文老师总倡导“你们可以趁这个时间多看些课外书,什么书都可以,下三滥、不入流的书也行,只有接触了不同类的书,你们才能扩大知识面,品出优劣”。上半年,沈郁在完成作业之余,她几乎把所有时间用在看闲书上了。从中,她明白了爱恨情仇、理想与现实、行动与抱负,那些武侠精神渐渐渗入她的血液,言情思想散入她的情怀。当书中的自我闪现,她的心几乎飞扬起来。她总喜欢一口气读完故事,并不在意故事情节,往往她看到的是作者娴熟的笔触、优美的语段、犀利的文笔、锋锐的思想……很多,很多。有很多书,她看了毫无感触,就不再看这一类书。有些书看了是一种享受,并不见得语文成绩会因此而提升,但是,就是让人觉得获益匪浅,益在何处?于无形之中吧?
但是现在,她约束自己了,太清楚高考前应该舍弃什么了。她只允许自己情绪不稳定时可以看书调节,其他时间一定全神贯注于课本。
每周一篇作文是她的计划。考试作文不像平常自己的随笔可以天马行空、天花乱坠。说是话题作文,其实与八股文没有多大区别。沈郁翻到语文练习册上的作文训练,选了一个题目,花了两节时间才完成,心中暗叹:果然不能跟考试时相比,难道只有考试时那种特殊时间、特殊氛围、特殊环境中自己才能按时作文吗?
鼓足勇气拿给语文老师看,听着老师的评语,她真是灰心丧气,心情跌至谷底。
“我看看。”惠迎怀伸手就夺。
“不要!”沈郁闪过他的手,将稿子夹在笔记本中。
“你丧气了?以后不写了吧?”
“为什么不写?就是写的不够好才拿去让老师看得嘛!”沈郁的情绪有些激动,“我会坚持写下去,一周一篇。”
惠迎怀看着她,一动不动,眼神怪怪的。
沈郁本来是看着他的,看他这副神情,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就岔开话题:“你近视多少度?”
“300度。”
“我以为六七百度呢,整天带着眼镜。”
“眼镜让我有—依靠的感觉。”他扶着眼镜框缓缓地说。
沈郁迟疑地看着他,很不以为然:“你把自己的精神寄托在一副眼镜上?其实,我也近视一百多度,但是我从来不喜欢戴眼镜,那样让我有一种依赖、受控制的感觉。我也不喜欢看戴眼镜的人。”
惠迎怀的脸色霎时变得尴尬,沈郁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话有多伤人。“对不起。”这也罢了,偏偏还要加上一句,“只不过实话实说罢了。”
沉默了好久,班里依旧乱哄哄的,沈郁看着窗外,忽然想唱歌,这么想也这么唱了。
“春花秋月何时了
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
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
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问君能有几多愁
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虞美人》,李煜的?”
是惠迎怀的声音,他一直在听。沈郁不喜欢这种感觉:当她想唱歌痛快时,偏偏有人不识风情地打断。压抑着自己的情绪,她淡笑:“对,语文课本第三册中有这首词。”
“你很喜欢他的词?”
“喜欢,就像喜欢赵匡胤一样喜欢他。一文一武、一柔一刚,谁都无法真正地战胜对方。”
“听说你看小说很吓人?”
“什么?”
“他们说你学习起来很拼命,看起小说来更吓人。”
“他们?”沈郁有丝不悦,但还是保持微笑。
惠迎怀似乎浑然不觉,他笑着说:“我只见过两个看武侠小说的女生,一个是初三时的女同学,一个就是你。你喜欢看谁的?”
“古龙。”
“我以为金庸的会更吸引你。”
“古龙更聪明些,我喜欢聪明人。”
“他塑造的人物都有些病态。”
“那才够真实啊。沈浪那样完美的吓人,你认为可能吗?相较之下,我更喜欢傅红雪。”
“傅红雪?他有羊羔疯啊。”他几乎喊了起来。
“那又如何?只不过让他更有人性罢了。英雄也有缺陷,只有有缺陷的人,才让人觉得有真实感,才能震撼人心。”
惠迎怀的眼光让沈郁再次不能忍受。
接下来的事情让沈郁更相信什么叫祸从口出了—惠迎怀只有在不得不看黑板时才戴上眼镜!也许就是从那一刻起,沈郁在与他相处时心头总莫名地罩上一层阴影吧。
讨厌一个人需要理由吗?有些感觉真的解释不清,可以莫名其妙对一个人怦然心动,也会对一个刚相处不久的人心生厌恶。
正月十三是沈郁的生日。虽然在这里与大家相处的都很好,但是沈郁从未告诉过任何人她的生日。她想这一天就这么与平常一样过吧。
想起昨天下午的事情,沈郁不知道是自己太迟钝还是太敏感了。与惠迎怀相处了七八天,相安无事,她的英语在班里无人能企及,但是生物较差,与惠迎怀的恰好形成互补。昨天,惠迎怀做了一套英语试题,朝沈郁兴奋地喊:“我的英语第一次及格还过了一百分,这全是你的功劳,晚上我请你吃饭。”
“yougoon,ok?那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
“可是,还是多亏了你啊。走吧,我请你。”
沈郁皱眉看了他一眼,随即转过头做题,漫不经心地说:“那好,等你的英语考到140分,我就答应。”
“140分?那怎么可能?”
“我可以,你为什么不可以?你不是很自信吗?”
谈话就那样结束了,沈郁忽然觉得与男生在一起就这点让人不舒服。
中午放学铃终于响了,沈郁摸着饿扁的肚子还是决定等大家都下楼后再出去吃饭。往常,这会儿正是喧闹的时候,但是今天却是异常的安静,还有抽气声。沈郁觉得怪怪的,但还是没有抬头,仍旧做题。班里的稀奇事天天有,她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好奇心上。直到后面有人喊“沈郁”,沈郁直觉地转过头,班里的同学都向前指了指,沈郁几乎反射般站起来,转过身。她愣了一下—王亦翔左手搂着一束玫瑰花,右手还抱了个花盆,盆中刚破芽而出个幼苗。他正满含深情地望着她。如果之前她还有什么怀疑的话,那么现在证实了。
“HappyBirthday!”
接还是不接?沈郁想如果她现在有像对陆川的那种瞬间的怦然心动的话,就接受。可是,没有啊。他们相处融洽,但是—又怎样呢?
班里有人吹起了口哨,又有人喊:“沈郁,快接着!”
沈郁看着他忽然笑了,说:“喂,谢谢啊。这个玩笑很过火!将来若是没有人追我,你负责啊!”
“我是认真的。”
“去你的吧。戏演完了吗?快收场吧,观众们还等着谢幕吃饭呢。”沈郁不自觉地将身子向后趔了趔。
“沈郁,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亦翔直接把花塞到她怀中,花盆放到窗台上。沈郁反过来将花塞给他,两个人僵持不下,班里人竟也跟着起哄。
忽然一双手附到沈郁手上,沈郁抬眼看是惠迎怀,心里沉了下,暗叫:不好。
“这位同学,她本人不接受,你怎么能强迫呢?”
“你叫惠迎怀,对吧?”亦翔微笑地看着他,如果不知道自己女朋友身边呆着什么人,他就是呆子。
沈郁一把甩开他,说:“这花你拿走。”
“因为他吗?”
“不!”
“那你接受我的花。”
惠迎怀拉过沈郁的手说:“她不会接受。”沈郁莫名涌出一股反感,赶紧抽出自己的手。
亦翔仍带着微笑,问:“这里有你什么事吗?”
惠迎怀看着他无言以对,转首看向沈郁。
沈郁皱眉看着他们,忽然笑着喊道:“多谢你们两个为了我的生日安排这么一场别具心裁的剧,被人追了一把,我总算没有遗憾了。导演可以歇剧了吧?这里面有多少花?应该够我们班女生一人一朵吧?”说着已经分散下去了。
沈郁这么一说,大家也都不解了。
亦翔知道她在给自己台阶下,被拒绝心里很不好受,但是面上仍旧微笑。
沈郁看着他,心想:他的修养也真的很到家了。
看着走回来的沈郁,亦翔笑道:“一起去吃饭?”
“不了。”沈郁忙摇头。
“那我为你破费这么多,怎么办?”
“什么?”
“请我吃顿饭吧。”
“我没钱。”这是事实,她没有多余的钱请人吃闲饭。
“那我请你?”
沈郁哭笑不得,“那不是又要破费了吗?不要。”
“那今天的帐怎么算?”亦翔坏笑,班里人也竖起耳朵。
“你?”沈郁真不置信,他怎么会这么赖皮?“多少钱?”
“钱不能计量,答应我一件事就好。”
“什么事?”
“这么说,你已经答应了?”不待她反应,亦翔就俯身吻住了她的唇。
一秒钟,两秒钟!
“啪!”沈郁一个巴掌扇了过去。亦翔捂着脸,仍笑着说:“一个巴掌一个吻,我再吻一下,你打几个巴掌都无所谓。”
班里人也跟着起哄,沈郁无可奈何夺门而出。
他是什么白马王子,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流氓!
晚上回去,寝室的人一阵炮轰,沈郁暗骂。拜托从中午到晚自习,她的学习效率可是为零耶。
“没想到王亦翔喜欢的人竟然是你,你干嘛拒绝?”春景一问,寝室人也跟着轮攻。
“我不知道对他的真正感觉,总不能欺骗他说我也喜欢他吧?”
“嘻!哎,人一改装呀,那些蝴蝶、蜜蜂的就全飞到你这朵花上了!……”
沈郁也沉思,对呀,以前自己穿着古董衣服,有谁追呀!不行,明天就恢复原装。
“—他一定会接着追你的。”
“那也不行啊,我对他又没有那种感觉。”怎么有点心虚?
“他很不错啊,学习好,家世好,人又帅,你有什么不满意呢!”
“如果他成绩很烂,人又不怎么的,只要我对他有那种怦然心动的感觉,说不定我会倒追。”
“你说这个,我倒想起来了,给你们讲个真是的故事啊。”春景在床上坐好,兴奋地说:“去年复读班有一对儿。女孩叫杨晨,成绩像你一样,在班里拔尖,那个男生叫路之洋,个子跟杨晨那么高,公鸭腔,成绩在班里倒数。听了他们的故事,你不得不相信这世界上真的有一见钟情。初进班时,他一眼看见杨晨,眼睛就再也没有离开过。杨晨去吃饭,他就在后面跟着;杨晨在班里午睡,他总是等杨晨睡着后才肯睡。路之洋家里开了个公司,老爸是个大富翁,他根本就是来混日子的,杨晨是他留下复读的理由。杨晨生病,他旷课带他到大医院,花钱像流水一样。在班里,他更是寸步不离,递牛奶、苹果……如果有个男生这样对我,我也会被打动。杨晨不顾老师、家长、朋友的反对,应是跟他走到一块儿。路之洋除了对学习不感兴趣,其他的,简直是万事通。杨晨曾对别人说,她欣赏的是白马王子,但是让她心动的却是黑马,而路之洋是她的一匹黑马。”
“后来呢?”
“杨晨这个‘清华苗子’被爱情荼毒了,几次模拟考试,她顶多挂了个二本,最后一次模拟才考了五百二十多分。不过高考时,她的运气实在奇佳,竟考了六百多分上了重庆大学。爱情事业双丰收啊。当然,她的基础好,也是不争的事实。”
沈郁听了沉默不语,她的运气向来很背,她的成绩是踏踏实实得来的,来不得半点马虎。她总认为爱情于她是那么遥远,却又如此切近。自己对亦翔真的不曾心动过吗?当爱情与学业矛盾了,自己会像杨晨那样选择爱情吗?不会,沈郁摇摇头。她清楚自己不是以爱情为轴心的女孩,她的野心,或者说就是野心,她的心气太高,绝不允许任何人拉自己的后退。
算了,不想了,明天的太阳还是新的。
明天的太阳虽是新的,但是只要时间还在流逝,今天的事情就得接着在明天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