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夕走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脑海里一直想着那天被救的事。
林公子。
是林父的独生子,林辉。
时隔几年,她竟被他们父子相救。
叶夕躺在床上发呆,也许她这辈子真的注定要欠林家一个人情。
转眼,一个学期很快就要结束,各校纷纷进入期末考的尾声。
几天之后,期末成绩出来了,之前所有怀疑落晨成绩作弊的人都被狠狠地打了个大嘴巴子。
落晨并没有像他们所想的那样露出什么狐狸尾巴,而是在办公室,在众多老师的众目睽睽之下,拿到了除语文以外,其他科全部满分的优异成绩。
“你可真厉害!”叶夕坐在校园假山的一块大石头上,看着遥远的天空,“如果我也能和你一样厉害就好了。”
他一直都是她的毕生所求,哪怕就像夸父逐日、愚公移山,知道遥远不可及,却也从来没有说过要放弃。
只是,有时他真的太优秀了。
“有什么厉害的?你才厉害。”落晨放下手里的一本书,回过头看着她仰视的侧脸,“听说你这一个学期可都是校园明星,整天跟在你身后的人可不少。”
叶夕这才回过神,看着他戏谑的眼神,恨不得一巴掌把他拍死在假山上。
当时的叶夕才十二三岁,大多还没有长开,加上她又天生是个美人胚子,在人群里面自然显得鹤立鸡群。
她长得白皙,可是身材却像叶母,比较小巧。
加上有几次叶父亲自来接她放学,有同学看到叶父开的那辆价值不菲的豪车,之后就立马有人给叶夕贴上了“富豪千金”的标签。
周围的人也从一开始对她的容貌表示赞叹转而变成了对她地位的崇尚。
她的身边多出了数不尽的“朋友”,她们如群星逐月,围绕在她身边。
但是他们变得讨好、尊敬,在她面前小心翼翼、卑躬屈膝。
叶夕的耳边也常听到旁人的唠叨:
“叶夕,你家是做什么的?”
“叶夕,你家是不是很有钱?”
“叶夕,听说你去过澳大利亚?”
无论在哪个年代,金钱永远代表着权势。
只要你有钱,人们就会对你趋之若鹜。若是你没落,人们就会对你冷嘲热讽。
这就是世态炎凉。
叶夕适应不了这样的“友情”,甚至无法去面对。
“叶夕,你身边的朋友挺多的。”见她不说话,落晨就又接着调侃。
面对他的话,叶夕只是干巴巴的笑了笑。什么朋友众多,不过是有所贪图。
正因为面对其他人的诸如此类问题,叶夕也是沉默应对,所以久而久之,她就被戴上了一顶“高冷孤傲”的帽子。
“怪不得别人说你高冷。”落晨撇了撇嘴,表面是生气,实则内心毫无波澜。
“有个词叫同病相怜,我们都一样。”叶夕终于开口回应他,“满身铜臭的你,和我这个高冷孤傲的人才是朋友。”
同病相怜,彼此相惜,叶夕和落晨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这样,惺惺相惜。
这让他们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但是有些话即便不说也彼此明白。
所以落晨也只是在一旁看着她,接着两人都不约而同的咧嘴笑了起来。
“诶,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叶夕问。
成绩都知道了,现在也快下午了,他们也该回去了。
“走,现在就回去。”落晨从假山上纵身一跃,回头冲她笑,“我决定把荒废在车棚的那辆有后座的自行车推出来,然后载你一起回去。”
落晨的那辆国产自行车已经很久没使用过了,之前一直扔学校车棚里。
今天来学校拿了成绩,他决定把它骑回去。
一路上,落晨骑着自行车,后座上坐着叶夕,和第一次他载她一样,她用手轻轻地搂着他的腰。
“哎,落晨,你可不可以也教我骑自行车?”叶夕坐在后面,将头靠在他的身后。
她不会骑自行车,一直都不会。之前是因为家里穷,没钱买得起,所以就骑不起。
后来到了叶家,是因为有钱,去哪都有司机接送,所以就骑不上。
“有什么可不可以的,直接和我说什么时候学,我就什么时候教你。”落晨爽快的就答应了,这让叶夕有点出乎意料。
“这么爽快?”她惊讶。
“是啊。”落晨看她一眼,理所当然的说,“这有什么困难的?难道你还怕我教不会你?”
“额……不是,其实……”
“不用说了,我们可是好朋友!所以不用那么见外。”
如果说世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亲情更珍贵,更无可替代,那就是友情。
那一年,叶夕十二岁,第一次有人对她说,我们可是好朋友!
有时候,她也和叶阳一样,形影相吊,没有朋友,也是孤零零的一个人。
“叶夕,你怎么突然想起要学骑自行车了?”落晨好奇的问她原因。
她说:“因为寒假来了,在家也没什么事,所以就干脆学一下自行车。”
而且,这样她也能在寒假的时候也时常可以和他在一起。
更何况,如果她学会了骑自行车,她就可以每天骑着自行车与他一起上下学。
在学校里,每天都能看见落晨从自行车棚内英姿飒爽的骑着他的山地自行车去到校门口与叶夕会合。
虽然他如今是一副不良少年打扮,可气质依旧迷倒了不少女生。对她们而言,落晨依旧是她们梦中的那个温润如玉的白马王子。
那时候的他多令人垂涎?她是多么想和他一样优秀?
所以,她得努力靠近他。
“那你有空来我家吧,你什么时候来,我什么时候都有空教你。”落晨依旧闲然自得的踩着自行车,头也不回的回应她。
“谢谢你。”叶夕抱着他,笑得开心。
学自行车可以说一直都是叶夕的梦想,那个年代,哪个人是连自行车都不会骑的?
只有她。
所以,她不想落后别人。
拿了期末成绩,第二天叶夕就去了落家。
“叶夕,没想到你来得那么早。”落晨顶着睡眼朦胧,站在房间门口,打着哈欠,揉着眼睛。
叶夕忍不住想笑:“昨晚不是说今天十点钟开始的吗?”
但是十点钟的时候,落晨才刚从被窝里爬起来。
“人也需要冬眠的嘛。”落晨打着哈欠,回她。
“那行,今天就算了,我也回去好好冬眠吧,别瞎折腾了。”
叶夕转身就要走,却被落晨在身后拉着手臂:“别,给我十分钟。”
接着就是他风尘仆仆的身影,他以最近的速度刷牙洗脸吃饭,但忙完一切之后还是超过了十分钟。
“走吧,我带你到院子去。”落晨还啃着一个面包,就拉着叶夕出了门。
来到院子,他从仓库里推出了一辆比较小巧的四轮自行车。
“这是什么?”看到眼前的这辆幼稚的四轮自行车,叶夕有点哭笑不得。
“要学骑两个轮子的自行车就得先学会驾驭四个轮子的。”落晨一本正经的说,“这可是我小时候就一直在骑的,放了好几年了,知道你要学,今天特地把它推出来擦干净。”
他拍了拍那辆迷你自行车,冲叶夕挑挑眉,好像在说,怎么样?是不是很炫酷?
可是叶夕却忍俊不禁,最后直接捧腹大笑起来。这与他现在骑着的那辆尼古拉可是差了十万八千里。
如果不是他亲口说出来,叶夕还真不相信他曾经骑着这样幼稚的自行车。
不过他这么一暴露,倒让他在她心里的高大形象瞬间坍塌了。
“喂喂喂,你这样我可就不教了。”这摆明了就是在嘲笑他。
“别别别,我不笑了。”叶夕连忙忍住。
“太过分了,居然嘲笑我。”落晨佯装生气。
“没有没有,我并没有嘲笑你。”叶夕反驳。
“那你笑什么?”他板着脸,像质问。
“我只是没想到,你还有那么可爱的一面。”叶夕解释。
她笑得小腹疼,可还是忍住了。
落晨却变得不以为然,他把一只手放四轮自行车的车架上,侧头看着她,又是一本正经的说:“人并非生来就如外人眼里的那样,需要一步步慢慢磨成。”
他的话刚落,叶夕就像是想起了什么,在原地发愣很久,接着就乖乖的走到他身边,对他说:“那我们开始吧。”
落家很大,随便找个地方都能尽情的练习。
叶夕小心翼翼的跨上自行车,在落晨的指示下上下蹬着脚踏,可是因为这辆小自行车实在是有点小,她蹬起来有点困难,不过她还是努力去学习。
“落晨,如果我真的学会了骑自行车,那我就请你吃冰淇淋。”
现在虽然不是三伏天的夏季,可是冰冰凉凉的一份冰淇淋却是那个年代有钱孩子必不可少的零食。
“都冬天了,还吃冰淇淋?也不怕冻,还是留着明年夏天再吃吧。”落晨在一旁似嘲笑。
他远远的站在空地的边上,看着叶夕在院子里来回蹬着自行车。
因为四个轮子的永远不会倒,所以叶夕也就从不怕自己会摔跤。
因此也就不需要落晨在身后跟着。
“那我们吃烤冰淇淋吧。”叶夕开个玩笑,那个年代烤冰淇淋并未流行。
“不如吃火锅。”落晨在远处回她。
“好呀,不然你现在就先请我吃一顿吧?”她停下车子,冲他笑,“不过我还想再喝几杯果汁。”
现在虽然是冬天,不过今天天气很好,而且加上她卖力的练习骑自行车,如今的她真的是太热太渴了,这种时候唯有果汁可以解忧。
落晨也没反对,只是无奈的笑笑,最后点了点头,就当是答应了。
那个时候叶夕每次去落家,练完自行车都会和落晨去吃一顿火锅。
为此,她上火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