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下英雄,谁不想笑傲江湖?
谁是大英雄?
一骑,一人,一壶酒。
马是好马,人是豪杰;酒,是烈、醇、香、醺,四品皆全的二锅头。
纵骑江湖,醉卧天下。逍遥如此,何等畅快?
独孤九剑,剑带三分醉。神魔正邪,仗剑到底为哪般?天下,赢了天下又如何?百年以后,弥留之际,人生不过一捧土。江湖之大,容身只需一叶孤舟。皇图霸业谈笑中,不胜人生一场醉。
日出东方,唯我不败,红衣胜血,君临天下,提轻灵之绣花针,穿行腥风血雨之中,如烟如雾,如仙如魅。笑盈盈弹指,洒血似拂尘般易如返掌。葵花在手,江山我有!万事皆蹉跎,却只在朝夕。当那红色如晚霞般终坠入天际,终明白了一切皆因缘起皆因缘灭,此时此刻爱恨全消。
金碧生辉玉玲珑,大漠中的一滴胭脂,荒芜里的一抹娇媚。她是龙门客栈唯一的绚彩,她是江湖中别样的红颜。金香玉婷步摇曳,风骚媚骨中她暗藏杀机—先用“相思柳叶镖”送你去鬼门关,再洗剥干净了,就是一道上好的“十香肉”;在这个无情的大漠里要学会生存,八面玲珑,四处招风,点滴惊心。情人看剑,小心眼前,提防暗箭,真个惊险。
红颜白发练霓裳,荒野中练就野性难驯,终躲不过爱火痴缠,情难自制;姬无双种下了魔的种子,卓一航弹奏爱的情歌,或许只有不问世事才换得那片刻的温存,但转瞬间血海无边化为万丈怒涛。一个不信任的眼神,却如此令人肝肠寸断,撕心裂肺!白发魔女一怒化作千人斩,八大门派空余恨。悲,莫过于心爱的人冰凉的眼神;痛,彻骨的寒风只为护花。
花,终会开,人已憔悴。
人总有一天会改变,然而江湖却从未改变:
六指琴魔魔音震八方;天山童姥爱恨存天山。笑三少深情款款,孟星魂有酒今朝;华英雄命犯天煞孤星,白云飞暗捻仙鹤神针。黄飞鸿“虎鹤双形”拳会严振东,“佛山无影脚”取命纳兰元述;京城大战,万狮争霸,歪脖子的鬼脚七“呀呀呀呀……”把风头抢光光!原来苗翠花假装男人化名方大玉泡妞也蛮有一套!只是雷老虎以德服人也天命难违恸悲谭小欢。周伯通三花聚顶只为报仇,我顶!我顶!我顶!黄药师眉来眼去但求侬心,不拉不拉不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武功盖世,状元之才。”苏哈察尔灿的万丈豪情原只是为一句戏言,奈何风云雄霸天下,也挡不住武状元全家奉旨乞讨!
永不熄的是刀剑,是枪火,是恩怨情仇,却叫人欲罢还休,乍暖还寒。惯看潮来潮往,心中一点离愁暂且都化为一壶浊酒,且畅快淋漓,品一口江湖,酸甜苦辣冷暖自知。
曲洋与刘正风乃合奏笑傲江湖曲,含笑漂泊。令狐冲,你可知人就是江湖,你怎么退出?
醉眼惺忪,仿佛一切都不过一场梦,笑也罢,醉也罢。
小马。
小马其实叫MARK,粤语中叫做“阿唛”,我们则习惯地称呼他为“小马”。
不管他是叫MARK也好,小马也罢。这个世界上如果一提到“小马”,第一个让我们产生最直观影像的,就只有他一个。
小马是个吊儿郎当的人,或者说是个混混。
他只要往那儿一站,你就会想到他是个混混而不是雅痞或者李嘉诚的儿子。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如果一个人看上去像个山贼,那么我们便会觉得山贼这个职业对他来说的确是再合适不过—哪怕他只抢劫脚底板。
所以小马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混。
但是,如果小马只是个普通的混混,那么便不足以令大家在近几十余年后还如此津津乐道。事实上无论谁说起江湖,都会自然而然提到小马,就好像肉包子里一定有肉那么自然和简单。
小马有两件行头不离身,风衣和牙签,就好像关二哥的赤兔马与青龙刀。如果出入过南方,嘴里叼着根牙签是市井中最寻常的例牌。当然随着西方文明的侵入,这个看似野蛮粗鄙而实际上也的确如此的行为现在已经逐渐从街头巷尾、酒栏饭庄里消失了。人们学会了斯文,江湖草根被风流时尚所代替。而至于风衣,每年的流行款式都会变上几变,当初的潇洒现在已经变成了老土,更多如喇叭裤、飞机头、蝙蝠衫也都只残留在几个爱怀旧的古董们的脑海里。人是爱向前看的,衣服如是。
那么,电影让时光开始倒流,我们再重头温习小马给我们最初的印象—一脸的坏笑,然后用美金去点嘴边的烟,放荡不羁可说是小马最初的注脚。
台北,西门町。
这是个繁华的不夜城,犹如东京的新宿或者香港的钵兰街。那天台北的黄昏一定很美,美得像血。
小马将手中的报纸丢到风中,只闻杀气如霜,漫天。
小马如花蝴蝶般从人群中穿过,依旧坏笑,依旧与任何一个从身边经过的女人打情骂俏。
随后他抄出藏在花盆里的枪,进到一间满座的包房。风衣飘过,杀戮开始,硝烟四起,子弹像流星雨一样带着灿烂的火光,人一个个倒下了,血在飞。
小马手持双枪,在子弹和硝烟中宛如独舞,沉稳地如同面对群狼的猎人。镜头把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到他身上,一个复仇的英雄诞生了。如果不是因为不知道哪个混蛋没长眼,让小马的腿上中了一枪,以至于他后来走路有一点一瘸一拐。那么这一战,堪称完美。
就好像世间的事情十有八九都不如意,真正完美的东西反而不能持久一样,正因为有了残缺才有了后面的故事,也就让我们至今念念不忘。
三年后,小马拖着条残腿擦车的镜头就像一把刀割在心头上一样令人难忘。曾经肆意张狂、飞扬四射的小马不见了,只剩下一个拖着残腿的小混混。所以当豪哥心痛地说:“你在信里说的不是这样……”时,所有的热血都化成了眼泪。
三年后的豪哥,好似意欲退出江湖的令狐冲,他的落魄原自心中的无所欲。然而一入江湖,便永远都是江湖中人,你可以放得下以前,你可以说:“阿SIR,我不做大哥好久了。”但是别人又如何放得下你?人心就是江湖啊,你怎么退出?
所以小马看透了江湖,一入江湖便决然不退。
“……我等了三年,是为了等一个机会……我要争一口气,不是想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我只是要告诉别人,我失去的东西我一定能拿回来!”
天后庙里,同小马一起等候交易的阿豪向屹立在神像前沉思的小马问道:“你信不信有神?”
小马说:“信。我就是神!神也是人,能掌握自己命运的就是神!”
何等的信念,何等的大将风范!如果说豪哥是个没落皇孙,那么小马便是力挽狂澜的盖世英雄!当豪哥面临生死存亡,小马将快艇掉头重新杀入重围当是江湖中最为荡气回肠的一幕。那个从前面对群狼的小马回来了,这一次他更加义无反顾,更加破釜沉舟。
在硝烟中,在枪林弹雨中,我们焦急地等待着光明而好莱坞式的结局来讨好自己偏袒的心,然而,就在那一瞬间:
“做兄弟的……”
砰!
希望戛然而止,江湖在那一刻写下了最沉重的一笔。我们看着逐渐倒下的小马,脸上的表情尽是如豪哥和阿杰般扭曲的表情,绝对不信自己所看到的一切。
小马在即将化解豪杰兄弟恩怨的那一刻,悄然而去,他走得是那么突然,突然到令上帝也不知所措。
“轻轻笑声 在为我送温暖你为我注入快乐强电轻轻说声漫漫长路快要走过终于走到明媚晴天……”
当一曲轻柔的《当年情》在耳边响起,我们随着画面而回忆那壮怀激烈的一幕幕,青春在那一段变得荡气回肠而后辗转悱恻。许多年以后,那声枪响依然在耳边回荡,那歌声,那纷飞的子弹,在梦的最深处,让人流下一滴浑浊的泪。
铜锣湾。
在美丽的香港岛的北侧,有一个叫做“铜锣湾”的地方。在现实中,它是以繁华的商业著名,但是在江湖中,它的出名是因为一个人。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陈浩南。
在铜锣湾的锦绣灯火中,几个古惑仔吊儿郎当地走来,山鸡、大天二、包皮、焦皮依自排开,最中间的那个便是陈浩南,每个人的身上都文着古惑仔特有的标签,每个人手中都有心无心地擦着廉价的打火机。
很快我们看到他们冷静而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帮社团清理掉一个“心患”,张扬的表情与动作的背后掩饰着微微颤抖的心。那一刻,江湖带着清新的血腥,半熟的陈浩南们与单纯如白纸的青春画上了句号,终于迎来了属于他们的“友情岁月”。
砍人、收数、看场子、砸场子、讲数、泡马子……成为他们生活的主旋律。酷酷的外表,满嘴粗话,一颗天不怕地不怕年少的心在铜锣湾的天空无忌地滑翔。没有人知道无根的他们等待的命运会是什么,只要现实开心,及时行乐,他们便感觉生活得逍遥而自在。
可是,江湖时不时就会展露出它狰狞的一面:焦皮在澳门挡下了众人的刀,B哥触怒了瘟神靓昆遭到灭门,蒋天生被乌鸦和笑面虎一通扫射,横尸阿姆斯特丹,大天二、山鸡的表哥柯志(子)华相继成为黑帮之间争权夺利相互厮杀的祭品……
天空开始下起小雨,渐渐有了苦涩的味道……
陈浩南一生中第一次体会人在江湖的失意之刻。山鸡从台湾回来,带回了人马与支援,随着那金闪闪的劳力士在半空中划下一道优美的弧线,山鸡酷酷的微笑中带回来无价的东西,那就是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