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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戈德华特女孩”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式成员

民主和不信任

金斯伯格教授作为一名年轻女性法律人,并不是唯一一位给那些对两性作出不合理区别的法律进行分类的人。正巧,新当选的参议员桑德拉·奥康纳也是。

自20世纪70年代初起,正如金斯伯格那样,[1]奥康纳的履历可以被冠以“关于一个出人意料的、激进女权主义者,但不具威胁性的职业女性剪影”。1971年,格林威治镇一处脏兮兮、没有电梯的公寓里,[2]奥康纳读到过关于洛杉矶前卫新兴女权主义者[3]和纽约选择单身的激进分子的事迹。

最引人注目的是,参议员奥康纳购买并保存了《大西洋月刊》[4](Atlantic Monthly)于1970年发行的女性特刊。特刊序言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女性比历史上的任何其他女性享受着更优越的物质、政治、社会生活,却仍然如此不知足?”编辑招致了一片骂声。[5]作家凯瑟琳·德林克·鲍恩(Catherine Drinker Bowen)猜测,随着出生率的下降,变革迫在眉睫,因为“没有哪个女人可以奉献一生,只为养育两个孩子”。刚从哈佛毕业的宝拉·斯特恩(Paula Stern),将婚姻视作逃避恶意世界的工具,然而注定在未来会变得糟糕:“一旦结了婚,她就不再与老旧文化做斗争,还会把这些糟粕教给她的孩子们。”

社会学家、女权主义激进分子爱丽丝·罗西(Alice Rossi)将她从职业女性那里收集到的她们受辱的故事提供给杂志社,这些故事引起了一位斯坦福法学院毕业生的共鸣,尽管她只是应聘一份文秘工作。“我从未想过要给小学生上课,”一位女性曾这样对罗西说,“但我在一家建筑师事务所做我的第一份工作时,我受到了太多针对我的偏见和不满,我没法继续工作。于是我辞职投身于教学艺术行业。至少在学校我感到自己是受欢迎的。”另一个人说:“去年曾有过这样的经历,有一份工作我做了两年都没有升职,后来一个男的一来就升职了,同样的工作工资却是我的两倍。受过大学教育的女性被集中安排在秘书和办事员这样的职位上,而那些同样是大学学历的男性却被看作未来的高管。那几年里,每个人都按照被期待的样子行事,而不是根据自己的能力去做事。”

罗西的文章包括了这个现在看来很普通,在当时却是革命性的认识:“如果(女性)是重要且自信的角色,她们会因‘咄咄逼人,像是要阉割男人的悍妇形象’遭到抵制。如果她们稳重而谦逊,她们会被认为‘不会有所作为’,而同样遭到排斥。”奥康纳也努力去完成同样的任务。她竞选公职,但每天晚上又要赶回家为丈夫和3个孩子做晚餐。早前在当地一所大学给女学生演讲时,她赞美了依赖男性配偶的美德:“那些足够幸运获得丈夫或者其他支持的女性,可以真正享受选择获得满足感的工作、兼职或临时工作的自由。”[6]她在演讲中反复强调如何将爱情和工作融合,只字未提约翰·奥康纳对她职业的嘲讽玩笑。“我认为这是对美国民主的一份厚礼,”奥康纳的律师丈夫说,“——当一个兼任守门人的厨师能够被选举去担任高位公职的时候。”[7]

1971年,奥康纳给尼克松总统写信谈到那两个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只是说“鼓励他考虑”任命“我们国家现今能够胜任的女性法律人当中的一位”。但后来又赶紧向总统保证她“相信总统提名的人选一定是经过充分考虑的明智之选”。毕竟,“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已经向美国人民证明了,提名他就是一个伟大选择。”[8](奥康纳这时还不知道,伯格已经明确向总统表明了他对提名一个女性的反对态度,甚至威胁如果总统因为提名一个女法官而使法院受到亵渎的话,他将辞职抗议[9])。

奥康纳也许曾经读过《大西洋月刊》中“女性想要的是什么”(What Women Want)这篇文章,她把记载着美国每一级政府对女性区别对待[10]的法律的那一页折了起来。平权修正案激起了对女性进行法律歧视的抨击,正中她下怀。就像金斯伯格在女权主义方面的觉醒,奥康纳也开始整理出一个关于女性歧视法律的清单并着手改变它们,这些州法曾适用于她所代理的案件。

第一个任务显而易见:废除限制女性在工作日只能工作八小时的州法。这一点上,共和党立法者保守的自由市场原则与她为女性平等所做出的努力完美契合。(她不知道金斯伯格一直把诸如规定一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八小时的保护性法律,看作女性无法获得更好工作的原因之一。)正如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里,自由主义势力在这两者究竟哪个更重要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是通过男女工时等同实现性别平等,还是额外保护她们。支持保护女性的自由派人士——工会、自由民主党人士——在亚利桑那州议会中反对奥康纳的提议。尽管那时亚利桑那州的自由主义势力正在逐渐衰落,但她也仅以一票险胜。[11]

那时,美国参议院司法委员会正在审议讨论平权修正案,如果通过,就将否决所有基于性别歧视的州法。虽然她后来宣布支持这一平权举措,但奥康纳一开始告诉美国学生联合会的学生说:“我并不确定平权修正案是否必要。我倾向认为,那些精挑细选的联邦法院案件将以意义深远的方式,基于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和民权法案构建女性平等。”[12]

数千英里外,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正努力说服梅尔·沃尔夫让她参与第一个代表性案例。任何情况下,关于怎样建立一个性别友好型世界,奥康纳都有自己的想法。如果女性想要改变世界,她建议那些学生要更善用选举权并竞选公职。[13]她认为社会变革应该自下而上。她还说,没有什么比女性出现在公共生活中——努力工作、不靠人情——更能改变这个社会了。

说完那些话两年后,奥康纳已成为州参议会的多数党领袖。这使得她有机会能够像之前建议美国学生联合会的学生那样,通过行使选举权去帮助女性。1972年3月22日,平权修正案在美国参议院被通过。伴随着两党共同愿景的光环,多数党领袖奥康纳所在的参议院委员会举行了正式批准听证会。州议会的人争先恐后地表示认可。女权主义者艾琳·拉斯玛森(Irene Rasmussen),当时是约翰·奥康纳律所一位合伙人的夫人。她去找奥康纳,敦促通过这个修正案,奥康纳则向她保证这是板上钉钉的事。[14]她已经被来自菲尼克斯社交圈的一个朋友彻底说服全力支持平权修正案,这位朋友就是白宫妇女委员会(White House Women's Commission)的主席杰奎琳·古特维利希(Jacqueline Gutwillig)。

为了见证历史,拉斯玛森旁听了商讨平权修正案的参议院委员会会议。根据拉斯玛森回忆,“平权修正案出现在司法委员会的议事日程上。约翰·康兰(John Conlan,共和党委员会主席)说了一些不痛不痒的话,‘你要知道,这是一项重要的国家大事,我认为不能操之过急,应该仔细研究,再举行听证会讨论一下。多数党领袖奥康纳,你觉得呢?’然后,她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妥协了。”

推迟意味着平权修正案在亚利桑那州被敲响警钟。后来,平权修正案被再次唤醒时,获得了两党支持。尼克松总统建立的关于妇女地位的公民咨询委员会(Citizens Advisory Council on the Status of Women,由奥康纳的好友古特维利希领导),提出了这样一种法律理论——大部分支持者过去都曾捍卫修正案。[15]但奥康纳的导师和精神引领者,巴里·戈德华特,已经通过在美国参议院中投反对票表明了该党的保守态度。4月10日,就在奥康纳在亚利桑那州介绍平权措施之后不久,戈德华特给她写了一封信以示对修正案试图“通过使男女平等而改变上帝旨意”[16]的担忧。受康兰影响,奥康纳所在的共和党追随了戈德华特的右翼倾向。相隔两州的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菲利斯·施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一个顶着蜂窝式发型、穿着老式红色衣服的女律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她认为不应通过平权修正案。施拉夫利曾在1964年自行出版了一本书支持戈德华特,她现在已经成为日渐壮大的保守的共和党中一股不可忽视的中坚力量。尽管自己是一名女律师,还是一名活跃分子,但她一听到关于平权修正案的风声就会勃然大怒。

施拉夫利周围形成了一个原教旨主义宗教团体联盟,迫于其压力,共和党收回了通过平权修正案的承诺。共和党州议员开始反悔之前的承诺。第二年,奥康纳陷入困境:在她于保守的共和党中的雄心壮志与她信奉的女权间左右为难。当被问及平权修正案时,她寄出了一封含糊婉转的信,说可以理解人们对平权修正案的优点有不同看法。虽然她并不相信它威胁到了家庭生活或是女性自由,“许多真实、坦率的问题已经被提了出来”,她这样写道。[17]她试图通过全民公决来摆脱这个给她带来政治包袱的修正案。可这种做法并不奏效,她提议把这个修正案递交至参议院。但已太迟。跳过委员会,而直接向整个参议院报告平权修正案的动议因5∶4的投票结果没能通过。女权主义原则和保守政治的轻松日子结束了。

奥康纳并不在曼哈顿上东区做私人研究,办公地点也不是教授办公室。她当时在亚利桑那州立法机构的一线。提到平权修正案的时候,亚利桑那州这块土地就像奥康纳一家试图经营的荒地一样对女性充满敌意。她对于推动性别平等的无力感,与此时金斯伯格在诉讼方面的得心应手形成了鲜明对比。这表明了自上而下战略势在必行,而不是逐个州之间的立法较量。金斯伯格,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诉讼律师,当时正致力于成为联邦终身法官;成功后,就不需要担心重新选举了。

拉斯玛森和其他女权主义者明确地指责奥康纳把她的政治野心放在第一位,而没有借助手中的权力推动平权修正案。“桑德拉·戴·奥康纳大法官,”拉斯玛森说,“自从成为平权修正案支持者以来有很多诸如此类的推动平权修正案的机会,但是事实上,她并没有这样做,她拥有权力却没有行使,她让自己被一个野心勃勃的男人压制……从那时起,她的存在变得毫无意义。”

从那时起,奥康纳成为一个别人眼中只选择顺势而为的人。这对于一个在满是男性的环境中工作,且希望在越来越受制于复兴的保守主义运动的政坛里寻求一席之地的人来说,不见得是一件坏事。金斯伯格也因她的选择而成名。但她是在性别平权运动的总体追求下,在各种诉讼请求之中进行选择,而不是在性别平权与其他毫不相关的目的之间做权衡。

事实证明,尽管拉斯玛森不再抱有幻想,但奥康纳的自我提升确实推进了性别平等运动。数年后,艾琳·拉斯玛森带她的小女儿瑞秋(Rachel)到华盛顿,拜访了这位最高法院的老朋友。奥康纳大法官带着她们到处参观,还带她们到大法官餐厅吃午饭。[18]拉斯玛森承认,与一个取得巨大成就的成功女性见面,对于瑞秋来说很有好处。或许奥康纳把她的事业放在了第一位,但若非如此运筹帷幄,她又如何向瑞秋证明她完全可以做到这一切呢?

有了自由派朋友,谁还需要敌人?

奥康纳在亚利桑那州纠结于相互冲突的忠诚价值时,金斯伯格正在给她的选民——律师——做工作。尽管不像与奥康纳对抗的亚利桑那州共和党人那样保守,但这个组织有序的律师协会也没有全然支持性别平权。1971年4月,国会正考虑通过平权修正案,《美国律师协会杂志》(American Bar Association Journal)发表了一篇由一位律师妻子撰写的文章:“不要在争吵中强辩到底,”这位法律职业群体的女性代表建议,“永远准备好在上午10点钟微笑着端上煎蛋。即便倡导女性解放运动,也要确保你的丈夫穿的袜子是成对的。”[19]

1971年年会上,美国律师协会举行了一场模拟仲裁自娱自乐。“想要伦敦桥还是女性解放运动?”这个模拟会议明显是围绕假想争端展开的,争论纽约的女权运动是否造成了这个州的社会动荡,导致计划在伦敦建立一座横跨大西洋的大桥项目泡汤。律师协会的杂志报道了这件趣事,自然引起了一些女性成员的回应。一封寄给编辑的信中愤慨地写道,美国律师协会为女性解放运动一方设置的两名女性证人角色,其中一个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和孩子,而另一个是女同性恋者。[20]这位写信者称,很难想象美国律师协会以如此态度对待种族民权运动并自娱自乐。

在同一刊物里,金斯伯格用一篇乏味的学术文章,以自己的方式对这场模拟仲裁作出回应,她认为平权修正案很有必要,因为可能永远无法做到逐个废除联邦和各州中有关性别歧视的法律。[21](在安全氛围中,金斯伯格更直率、更有趣。一次女权主义者聚会上,说起美国律师协会的那篇文章,她指出只有男性热衷于争论桥梁和解放运动事件,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针对女性或者桥梁发表过任何专业意见”。)[22]早前金斯伯格建议,如果女性也能够参与决策,那么涉及女性的决定可能成效更好。女性从事高难度的工作不仅能够很好地改变男性对女性进入职场的看法,而且也有助于女性作出更好的决策。

律师协会杂志所报道的这场虚情假意的模拟仲裁在她看来不值一提。就在平权修正案送交各州之前,声名卓著的宪法学者菲利普·库兰所写的一篇爆炸性文章——《平权修正案:构建中的几个问题》(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Some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23]给了施拉夫利和她的团队所需的所有“法律武器”。库兰,天生是反对性别平权的一把好手。他曾和金斯伯格在哈佛法学院时的晚餐伙伴赫伯特·韦克斯勒一道,领导了对沃伦法院废除种族隔离决定的那次学术进攻。[24]

早在平权修正案听证会上,库兰就在参议员山姆·厄文(Sam Ervin)面前作证反对平权修正案。同共和党人巴里·戈德华特一样,厄文将平权修正案看作一种试图推翻上帝意志的轻浮行为。[25](在致力于性别不平等事业之前,这位北卡罗来纳州参议员是反对种族民权运动的传奇人物,他在主持水门事件听证会时名声大噪,成为民族英雄。)[26]库兰没有提出任何对策或计划,他表现得好像只是在提醒人们警惕新法律可能带来的后果,用所谓经过反复检验和证明的策略,在极具迷惑性的纯洁的宪法和学术外衣下,掩饰其反对社会变革的主张。

平权修正案是一个颠覆性的修正案,而不是对现有法律文本的解释性话语,所以库兰无法像他在布朗案法庭辩论中所做的那样,宣称最高法院逾越了宪法文本并强行将自己的价值附加其上。他必须采取新策略。如同对布朗案所做的抨击,库兰自称对消除某些性别歧视的目标表示赞同,但担心社会动荡会随之而来。他担心劳动保护立法(例如,对女性工作时间的限制)和诸如赡养费之类的家庭劳动保护立法被废止,只留下家庭主妇和女性职工暴露在所谓权利平等的寒风中。法律可能不再要求女性婚后必须改姓;女性会被征召入伍;她们可能不得不和男性同校,或是使用同样的厕所。无论如何,如果女性权利受到了侵害,她们为什么不直接利用自己的多数地位来修订法律呢?她们跟黑人不一样,库兰争论道,黑人是真正意义上的少数群体(库兰疯狂地批判废除学校种族隔离的裁决,黑人的宪法性权利也遭到他的抵制)。[27]库兰总是想方设法地站出来反对平等,还总装作动机纯正。

不管库兰的动机是否纯正,他的文章确实起了些作用。这些事如果由一个像施拉夫利一样的前伯奇主义[28](Bircher)分子领导的原教旨主义宗教联盟来做,那就永远不可能做到。因为它源于一位有声望的宪法学教授,这使得反对平权修正案的主张平添光环。一旦社会变革依赖于法律变迁,远离政治的法学教授群体就会起到很大作用。库兰最具煽动性的控诉——不分男女的厕所、女性服兵役——最后并没有发生,而且就算没有平权修正案,就业实践中的大多数平等化现象,也会作为1964年民权法案覆盖女性群体的结果而出现。但在单一性别的公立大学消亡这一点上,库兰是对的;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性别平等终将改变社会,也被库兰说中了。这个警告,被保守主义煽动者施拉夫利所掌握,足以使平权修正案以失败告终。

自由派宪法学者,包括金斯伯格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同事诺曼·多尔森在内,共有十人持完全相反的立场,但并未发挥什么作用。人们期望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学者支持平权修正案。库兰,一位备受尊敬的一线法学院教授,极力反对破坏性别的刻板印象,这出人意料却有很大影响。尽管联盟最终还是支持平权修正案,但当被新的社会发展情势施压,就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事会成员,也对女性和男性可能共用监狱和厕所感到头疼。[29]

以金斯伯格的惯常作风,甚至在这场斗争如火如荼时,[30]她仍很礼貌地给同事菲利普·库兰,以及同样持反对意见的她在哈佛时的老师,保罗·弗罗因德(Paul Freund)教授写信。她写道:“看到你们采用这种方式,我很遗憾。”除非必需,否则绝对不要得罪人——这是她从“有独到见解,并具备创造相关性的稀有天资的绅士”那里听到的观点,在数年之后的一次演讲中,她婉转地描述这一观点是“奇妙无比”的。[31]

正如平权修正案折戟沉沙时金斯伯格所意识到的,[32]不仅是因为有这些男性学者助力才打败了平权修正案,他们之前对于种族平权的批判也起到了作用,追求现行宪法框架下的平等更难实现了。这些教授声称,最高法院过度解读了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条文,才作出了禁止种族隔离的决定。把平等原则适用于甚至没有在南北战争修正案中被提及的女性身上,违宪的程度有多大?如果女性主义法学者试图改变宪法或是试图运用现在的宪法,就会受到这些法学教授的责难。确实,千万不要浪费一个“非凡的头脑”。

金斯伯格是一名战士。她再次走上战场,写文章,发表演讲,向别人提供论据。从1970年给国会两院司法委员会成员写信起,到她在1980年成为联邦法官那天止,她为平权修正案的通过锲而不舍地战斗。金斯伯格尝试着让同事琼·克劳斯科普夫(Joan Krauskopf)教授振作起来,据说这位同事曾在1974年一次会面时遇到了一个发飙的人。金斯伯格告诉她必须“用事实和冷静的理由去面对荒谬的争议”。[33]她被撰写《纽约时报》评论版的有权势的把关者们指定为修正案进行辩护。[34]她为女性选民联盟(League of Women Voters)[35]提供有力支持。看到某些犹太人学者预言世界末日即将到来,她给纽约时报写了一封信。[36]不愧为一位在自己领域取得非凡成就的女性,为了在美国国家公共电台(NPR)上发表“三分钟介绍平权修正案”(Three Minutes on the ERA)的演说,她还专门做了笔记。[37]

亚利桑那州立法机关正在投票反对平权修正案,与此同时,金斯伯格和诺曼·多尔森一起站在纽约大学里,在一个大型集会前演说支持修正案。她向人群发表了鼓舞人心的讲话之后,多尔森俯下身子,像其他人所想的那样,对这位娇小的律师说:“你知道的,它永远不会被通过的。”她实在不想听到这些话,多尔森回忆道。

就像桑德拉·戴·奥康纳一样,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很少遭受失败。尽管对于平权修正案的支持她从未公开表示动摇,但她毕竟不是立法者,所以她不必在修正案和自己事业的野心之间作出选择。政府考虑平权修正案时,里德诉里德案、莫里茨诉税收委员会案这样的案子让她想出一个推动女性平等的好计划。国会改变了不公正的法律,使案件的诉因丧失,从而导致金斯伯格丧失了代理莫里茨案上诉的机会。但类似诉讼却在各地爆发。

女权计划的“母亲”千千万

将活动的重点转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后,金斯伯格强烈意识到这个组织有着关于女权主义波折的过往。金斯伯格把多萝西·凯尼恩和泡利·默里这两个女人的名字写在诉状封面上[38]——尽管与里德案诉状没有任何关系,但她们曾为女权得到承认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事会抗争了数十年。金斯伯格知道自己站在谁的肩膀上(凯尼恩在数月后离世)。

在1970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两年一次的会议上,被女权问题彻底摆上桌面之后,新设的平等委员会(Equality Committee)就开始将政策立场灌输给整个理事会。“性别”和“人种、肤色、宗教信仰以及国籍”应当包含在所有民权立法中;第五和第十四修正案要求男女平等,与针对女性的性别歧视“作斗争”的立法和教育应当全力推行。[39]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事会对其许诺的平等的宽泛定义作出了限制。[40]工作中的性别歧视将会被抵制,但就算是有“差异化合理根据”的例外,理事会也无法接受让女性服兵役的这种想法。投票时,自由联盟同意将军事领域置于他们的政策立场之外。要美军撤除对女性服兵役的最后障碍,至少得花40年。学术自由委员会反对所有私立大学应当改制为男女同校的提议,以保障男性和女性只与同性交往的自由。

在公民自由联盟的先贤们对哈佛大学和韦尔斯利学院(Wellesley)的情况犹豫不决时,金斯伯格教授先从她自己所在的学校动手了。罗格斯大学是一所性别隔离的公立大学,内设罗格斯学院(一个男子学院)以及道格拉斯学院(稍小一点的,为女性单独设立的学院)。校理事会拒绝废止这种架构,院长理查德·麦考密克(Richard McCormick)于是向法学院的女权主义同僚寻求帮助。1971年4月13日,金斯伯格写信给罗格斯大学代理校长理查德·施拉特(Richard Schlatter),告诉他最近的一项联邦裁决认可女性可以进入弗吉尼亚大学,这将“使罗格斯大学陷入困境”。[41]之后,罗格斯大学允许女性进入男子学院,并解散了道格拉斯学院。

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中的保守势力看来,1970年那场会议比起那些单一性别学院所受到的威胁更严峻,因为这次会议的目标直指自由联盟本身。会议建议,自由联盟必须“采取积极有力的措施,以增加女性在所有政策制定机构以及组织的委员会中的代表人数。象征性的代表则不再被认可。”[42]1970年会议的反对者认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并未充分利用本组织中女性的潜力和天赋”。

1971年10月,自由联盟理事会经投票全体一致通过,将增加女性的权利作为新的工作重心。[43]12月4日,一个女性小组出现在理事会面前,争取一个女性权利项目。[44]这次12月会议的演讲者之一是“罗格斯大学、哈佛大学法学教授金斯伯格”。[45]演讲中,金斯伯格讲述了司空见惯的故事。故事关于最高法院针对女性所作的决定——在霍伊特诉佛罗里达州案(Hoyt v. Florida)或格赛尔特诉克利里案(Goesaert v. Cleary)中她们被阻止担任陪审员,也被禁止在酒吧服务——一段被里德案的胜利所打破的不堪历史,发生在这次自由联盟会议的一个月之前。

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会议几分钟的讲话中,她在哈佛法学院际遇的简介已充分说明了问题。投身女权运动数年后,1971年秋季学期金斯伯格访问哈佛法学院时,才注意到哈佛法学院里没有终身教职的女教师。自由联盟开会时,哈佛会不会提供一个终身职位给这位地位不高的罗格斯教授,情况完全不明朗。事实上,哈佛法学院犹豫再三,问她要不要回来再次访问时,她一口回绝了。取而代之的是,她接受了来自哥伦比亚大学的邀请。那些身份认同特别强烈的自由联盟理事们打量着面前的这个女人,那时可能是金斯伯格最接近哈佛教授身份的时刻了。如果自由联盟要把公民自由的斗篷披在前途未卜的女权主义革命上,至少需要一位干练的发言人。到12月的理事会休会为止,1972年的预算囊括了妇女权利项目额外的法律花销。

执行主任阿里耶·尼尔经常通过设立专门项目解决对他来说最重要的问题,项目负责人直接对他负责。[46]较早的时候,他还认为黑人民权斗争是其他民权斗争的驱动力。现在他相信女权斗争已经走在了前列,并且认定金斯伯格是他的“指定击球手”。

他有充分的理由。每次聘用新员工的时候,他总是要求应聘者写一份文书。他一看到她写的,就知道不用再往下看了。尼尔认为,她不仅是才华横溢的思想者和作者,更是一个极其沉着冷静的人。“我想要的是一个会去主动解决棘手问题的人——即使这个问题在当时是大家嘲弄的对象;以及一个会用应有的庄严方式解决该问题的人。”

就像罗格斯大学学生演的小品那样,鲁斯·巴德·金斯伯格一直很庄严。她有自己的理论,而非特立独行,这就是她最重要的终身信条。[47]她还有另外一个优点。1971年,尼尔从当时所有的女律师中选择了金斯伯格,并没有引发选出一名运动领袖时所经常出现的愤怒和嫉妒。就像活动家安·弗里德曼说的那样,“一个人如果真的特别优秀,就像大家都认可的鲁斯那样,那么机会出现时,人们想让她大展拳脚就不奇怪了。不会有人说:‘你难道要让鲁斯领头吗?’”[48]

1971年那场演说的两个月后,尼尔向理事会报告说女权项目即将启动,而且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将会成为负责人。[49]由于她要从罗格斯法学院搬到哥伦比亚大学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将跟她的新单位协商,分配其工作时间。

尽管女权项目已经推进,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仍没能变成女性的天堂。1970年会议之后,女权核心小组想出了一个计划,调查下属分支机构里女性的职级和人数,并积极动员女性应聘高级别的工作。最彻底的是,他们提议扩充满是男性成员的全国理事会并建立女性代表的配额制度。

女权活动家引发了这个自由派组织为期两年的性别冲突。一个实施女性代表政策的委员会提出了一项强有力的提案,附有一张没有签名的“谅解备忘录”(supporting memorandum)。[50]这张单据,是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新成立的女权项目准备的,上面满是金斯伯格的烙印。它以她在里德案诉状的简短摘录作为开头。像往常一样,抽丝剥茧地从一个枯燥案例引用到另一个,备忘录还巧妙地把自由联盟自己关于种族平权运动的政策加入论点中。金斯伯格最喜欢的话题之一——女性被社会化使得她们不能“推开一扇开着的门”——回应了可能出现的认为女性这样的庞大群体不需要配额的说法。

这一次,甚至是金斯伯格友好的劝说都不起作用。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事会成员,那些非常富裕的自由派,拒绝把定额标准应用到自己身上。几乎没有被历史记载的是,女权运动的“瑟古德·马歇尔”没能说服自己所在机构在性别问题上坚定地走下去。直到1974年,女性才开始大量出现在国家和地方的自由联盟理事会。[51]

面对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鲁斯像往常一样淡定从容。尽管妇女权益项目成为其他机构的榜样并非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初衷,但它起到的作用已经远超出所有人预期。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有社交天赋,她与自由联盟的关系也不例外。他们甚至有一间“蜜月套房”。尼尔,这位著名的募捐者,[52]发现了位于曼哈顿市中心的一间办公室,并以极低的价格租了下来。办公室属于已经破产的约翰斯·曼维尔公司(Johns Manville Company)。这也许是历史上第一次,一个民权组织从“木板办公室”中崛起,尼尔笑着回忆:“鲁斯待在那里的时间比待在哥伦比亚大学的时间都要多。毕竟,她生活在上东区。周边环境如此怡人,也不会有什么烦恼。”

像了解金斯伯格的长处一样了解她的弱点,尼尔又雇用了一位女性——女权运动活动家布伦达·费根·法斯图(Brenda Feigen Fasteau),这立马上了新版《女士》(Ms.)杂志的头条。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金斯伯格实施谨慎、渐进策略的理想场所。大多数引领社会变革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根植于原告诉求行事,利用他们与这种非正式运动之间的联系确定适格案件以及当事人和事实类型。在声誉良好、为人民诉求而战的全国分会机构中,自由联盟有一个发掘潜在适格原告的内部通道。这些分会是全国女性逐步掌握主动性的体现,自由联盟赋予各分会提升女性主动维权的任务。费根·法斯图忙着确认一长串的诉讼领域:就业、信贷、对私立机构的公共援助、教育、培训,以及最后并没被列入计划的生育控制。[53]

如果与愤愤不平的美国女性数量相比,在女性与法运动中涌现的大量可能诉讼还是会黯然失色。性别平等聚焦于美国法律后,控诉发生了井喷式的变化。[54]信,他们收到了信。“我已经交了25年的社会保险,”来自加利福尼亚州里士满市的玛丽·费拉里(Mary Ferrari)写道,“社会保险本应给我丈夫的救济金却被剥夺了。”雪莉·鲁兹克(Shelly Lutzker)因怀孕被航空公司解雇,在那之后,她打了很多求职电话,但纽约就业办公室就是不相信她所做的真诚努力,只是因为她怀孕了。托妮·斯特劳斯博(Toni Strausbaugh)在海军陆战队服役了9年,还是两个孩子的单亲妈妈,想报名参加国民警卫队,却因为孩子太小而被拒绝。空军少尉卡罗尔·派尔斯(Carol Pyles)希望能在因怀孕而不得不退役之后继续服役。黛布拉·蒙苏尔(Debra Monsoor)试图在怀俄明州的一处露天煤矿中站稳脚跟。她拿着比别人少的工资,却遭受着身体和语言的双重骚扰,还被剥夺了所有培训和晋升的机会。

得不到晋升、找不出晋升标准、怀疑不公平待遇的愤怒女性,从未看过集体谈判协议,她们是可以胜任的但却被拒绝了——所有这些事实都涌向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但它却连这些不满和苦痛的一小部分都解决不了。这把一个大麻烦摆在了按部就班的金斯伯格教授面前,她想像瑟古德·马歇尔那样先把问题最突出的案子打到最高法院,为进一步解决更加根本的问题铺平道路。因此,对于确定房产管理人的性别歧视,即里德案,应当优先于那些社会影响力更大的案件,如挑战歧视怀孕妇女和全男性征兵的案件。[55]金斯伯格也尽全力控制那些“傲慢女人”——她们恨不得帮每个人起诉,急速实现男女平等。

有一个问题她不需解决(也因此不能控制),那就是女权主义的核心问题——堕胎。最高法院最终在1973年的罗伊诉韦德案(Roe v. Wade)中对此下判。事实上,奥康纳大法官,当时的州参议院多数党领袖,与这个热点问题的关系比金斯伯格这个女权主义代表要更紧密、政治风险也更大。1970年,也就是罗伊案判决的3年之前,奥康纳曾支持一项法案,废止亚利桑那州禁止堕胎的刑事法令,但未获成功。罗伊案推翻了所有的类似法律。在那之后,她拒绝了一项比罗伊案判决走得更远的州法,以及向国会进言中止堕胎的请愿。[56]尽管奥康纳不擅抉择——她支持阻止州政府继续为贫困妇女堕胎提供资助,同时也支持立法赋予医务工作者拒绝实施堕胎手术的权利——在她上任之际,亚利桑那州的反堕胎者仍试图阻止她到最高法院任职。[57]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是这两起相关案件之一,即罗伊案的法律顾问单位,但金斯伯格却因为一个莫名的原因没接触到堕胎案。阿里耶·尼尔急于挖掘福特基金会的资源为自由联盟所用。他说,福特虽然明确支持迅速发展的女权运动,但绝不会资助任何与堕胎沾边的事。金斯伯格绝缘于堕胎问题是历史意外,但却有着深刻影响。如果她也参与到该联盟为确保女性堕胎权利而做出的积极努力中去,就可能再也无法到最高法院就职了。[58]反过来说,从自由联盟新的生育自由项目中剥离出来的堕胎诉讼,并没有从金斯伯格的理论框架、行为准则以及迂回战略中受益。

就金斯伯格而言,令她抓狂的是,她差点就能代理一个完美地契合女性自决的案子,一个强制引产的案子。1970年,空军把苏珊·斯塔克(Susan Struck)从越南遣送回国,理由是她怀孕了。她要么去做空军提供的免费引产,要么就退伍。但斯塔克选择提起诉讼。因为怀孕且没有接受引产,所以空军就把她开除公职,她指控这违反宪法。在起诉期间,斯塔克,一个天主教徒,生下孩子并让别人收养了。1971年,最高法院听取了她的申辩。嚯,怪不得金斯伯格想为这个案子辩护。

令人难以想象的是,1972年,最高法院本不应该同意政府对女性实施强制堕胎,作为保住她们工作和军事生涯的条件。人们很可能已经忘记,但包括罗伊案在内的所有有关生育权的案子,都追溯到了1947年禁止政府给罪犯绝育的决定。[59]虽有反堕胎者的宣传,生育权决定也不涉及那些穿戴着珠子想在伍德斯托克(Woodstock)音乐节的泥浆中不计后果地做爱的嬉皮士。在种族灭绝的纳粹时代刚刚过去的年代,最高法院首要保护的是生育孩子的权利。基于这项原则产生了一个规定:政府既不能强迫人民,也不能阻止人们生育。

斯塔克想要的一切都有了。除了提议强制堕胎,空军随后对苏珊·斯塔克作出了惩罚——因为她生下了这个孩子(尽管孩子被别人领养了)。与处理其他违禁事项不同,怀孕只发生在女性身上。对毒品和酒精有依赖的男人,受到的处罚比怀孕妇女还要轻。政府居然说这是为他们好!所以斯塔克案可能已经催生出一项看似合理、以平等为基础的有关堕胎的决定;而且它可能会杜绝后来出现的一些荒谬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法院又否认怀孕歧视是女性议题。

但金斯伯格来自哈佛的死对头,曾扬言“你们女人在这做什么”的院长,欧文·格里斯沃尔德,挡住了金斯伯格的去路。到1972年,格里斯沃尔德一直担任美国首席政府律师,即司法部副部长职务。他认为在斯塔克案中,政府一方会在最高法院败诉,这削弱了政府在其他情况下区别对待怀孕妇女的权力。所以他向空军施压,使其废除现有政策并让斯塔克官复原职。然后他告诉最高法院这个案子已经不存在争议了,所以没有实际意义。法院最后驳回了斯塔克案。

几年之内,大法官们判定了两起案件,但就判决内容而言,对于女性来说却不像金斯伯格期待的那样有利。他们以隐私而不是以女性平等原则的延伸为由对罗伊诉韦德案,也就是堕胎案,做出了判决。基于“隐私”的不确定概念,该案判决在政治上受到诸多质疑。这些观点认为,这项关于“隐私”的判决是一种武断的“隐私”选择,而不是一条按照法律的规定通向女性平等的道路。在罗伊诉韦德案过后一年的另外两起案件中,法院允许政府将怀孕从失能津贴的名单中排除以节省公共开支。

除了堕胎权,金斯伯格在1981年动身前往联邦法院之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女权项目成了女性法律权利的求助中心。20世纪70年代——尼尔时代(the Neier years)——可能是自由联盟社会力量的巅峰。在越南战争后期,五角大楼的文件和对尼克松的弹劾将权利问题推上风口浪尖,并持续了很久。尼尔这个怪胎募资者火力全开,自由联盟从福特基金会、卡内基基金会,以及尼尔个人的小猪储蓄罐——花花公子基金会[60](Playboy Foundation)[61],这些地方都获得了资助。女权项目有4个全职律师、社会活动家、职员,尤其还在一个满是志愿者律师的美国。

截至1980年,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女权项目单从福特基金会就募集了超过100万美元的资助。苏珊·贝雷斯福特(Susan Berresford),福特的一名项目官员,一直在将基金会推向女权革命资助者的第一线。自由联盟把新“明星”金斯伯格带去与福特的人会面,贝雷斯福特很欣赏她,因为“她的话冷静、清朗、掷地有声……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她很有吸引力,很有智慧也很沉着,而这又增加了她做事的把握,非常自信的一个人”[62]。贝雷斯福特在福特的上司迈克尔·斯沃多夫(Michael Svirdoff),是一个爱说俏皮话的人,他不太能忍受一些他所认为的“敏感会面”[63]。条理清晰、从容不迫的金斯伯格很适合他。

1973年,金斯伯格的冷静沉着得到了严峻的考验。当时,福特基金会资助了一场会议,金斯伯格邀请了西尔维娅·罗伯茨(Sylvia Roberts)——全国妇女组织的首席律师。他们的议程是把全国上下所有处理女权诉讼的律师集中到一间酒店,尝试一起明确首要任务,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配。金斯伯格一直非常在意案件是否能够按照一定的顺位递交法院——这能最大限度地促进构建一个渐趋完善的女权判决体系。[64]

这次会议是金斯伯格推动女权法律革命的教科书式范例。像金斯伯格和罗伯茨在会议策划伊始就决定的那样,每个人都应该同意,诉讼只是手段,不应该把所有的会议时间都花在同一件事情上。[65]以她特有的有条不紊的性格,金斯伯格对与会者应当怎样思考、讨论问题提出了建议。他们应该如何设置优先议题?他们是否应该按照特定顺位提交问题?他们应该怎样来宣传、分享、支持所作出的努力?湮没在清单最中间的才是她真正关心的问题:“区分出哪些案件适合由最高法院作出判决,哪些案件还不应提交最高法院。”

剩下的就杂乱无章了。金斯伯格问题的答案出来时,与会者之一玛丽·伊斯特伍德(Mary Eastwood),建议第一天晚上应该主要研究“女权主义的法律哲学”,再重点分析一下“女权运动中的派别之争”。相反,金斯伯格则希望时间花在“大家希望从我们的会议中得到什么”上。4月26日,也就是会议第一天晚上,这些女权律师到达喜来登·罗塞尔酒店的地下会议室时,他们收到一个供研究讨论的案例:“黛西(Daisy)、谢乐尔(Sheryl)和琼(Joan)”,“与一只狗和三只猫一起生活在乡下的一栋精致大房子里”,希望收养几个孩子,但“当地收养机构拒绝了她们,原因是有传言(传言是真的)说黛西和谢乐尔是一对女同性恋,而且无论如何,‘三个成年人说不上一个家庭,最多算是群居团体’”。女同性恋是女权问题吗,伊斯特伍德问道。那些女权律师竞相加入讨论。

“任何与女性相关的事情都很重要。”金斯伯格的搭档西尔维娅·罗伯茨说。“女同性恋使得女性有更大的自由去选择生活方式,也使得女人和男人都挣脱了固有的性别角色。”新任职的法学教授芭芭拉·巴布科克(Barbara Babcock)补充道。“在纽约,”运动的资深负责人珍妮丝·古德曼主动说,“很多女性都说女同性恋走在运动最前沿。”

金斯伯格属于自由派,但她并不赞同那句20世纪60年代的谚语:在每个人得以享自由前,没有人是自由的。“并不是所有女权问题都应该在现在提起诉讼,”她说,“因为有一些注定会败诉。考虑到目前的政治氛围,还可能阻碍我们推进女权法律的整体进程。比如,现在并不是挑战退伍老兵优先权的时候。”至于是否要针对女同性恋这一问题提起诉讼,她善意地提醒了那些与会者,“最近《耶鲁法律杂志》上刊载的一篇学生评论写的就是平权修正案对于同性婚姻的影响。文章认为如果下令禁止(同性婚姻),在平权修正案下将是违宪的。那篇文章现在被平权修正案的反对者用以吓退支持者。”(1973年那篇文章的作者很有先见之明;1993年在夏威夷,第一个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院,其判决就是基于针对州宪法的平权修正案而作出的。)[66]在当时,金斯伯格并没有太关注同性婚姻问题。除非时针停止转动,否则通过平权修正案就一直会是金斯伯格最先考虑的事情。[67]然而,金斯伯格借别人之口说出了自己的意见(这里的别人指那个耶鲁法学院的学生)。

即将成为金斯伯格项目负责人的凯瑟琳·派拉缇斯(Kathleen Peratis)并不认同她未来上司的观点。“因为可能会背负骂名就什么都不做,(我)不认同,”她争辩说,“极端一些自有其价值。”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事会成员泡利·默里,曾经经历过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维权基金(NAACP Legal Defense Fund)那段光辉岁月。她提醒大家,案件的选择对瑟古德·马歇尔的成功起到了根本性的作用。原因在于,1938年她被大学拒绝的时候,马歇尔拒绝了她,因为他觉得她的案子力道还不够。“最高法院作出的不利决定会产生灾难性影响。”她重申。但参会者对此并不感兴趣。“为什么律师竟然去考虑什么问题应该优先?”一名律师问道。“我们又不能控制自己拿到什么案子。”另一名律师说。在70年代的社会运动中,派系斗争是最主要的事情。

由于70年代的女权主义者像一盘散沙,有人建议直接转向下一议题,一个以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为模板的资金雄厚的全国性中心。金斯伯格已经花费了一年的时间运营这个中心,后来泡利·默里接手,确立了法律女权主义的优先地位。在福特基金会的支持下,她在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通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收集案件以厘清她的平等化进程表。然而她几乎没有谈到自己所发挥的作用,综观整个会议,她都把讲话局限于诸如对事实问题(例如,最近的判决)平和的询问上。

由于金斯伯格不是在领导一项传统的社会运动,所以没有必要举办很多类似的会议用来保持势头和维持纪律。她杰出的职业技能以及沉着冷静的作风已经为她在女权运动中赢得了牢固地位。她只需要避免得罪人。

“如果其他人在那个位置上待过,”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尼尔认为,“我怀疑他们是否能够做到与同领域的其他律师保持那种程度的合作……她倾向于合作和尊重,而不是竞争。她根本不是一个虚荣的人,没有试图引起别人关注。这是一个一方面思路很有条理,另一方面又对同伴很友善谦逊的人。”“她和声细语,”美国国家公共电台的法律顾问尼娜·托滕伯格说,“却可以用轻柔声音说出骇人的故事。”[68]

获得的新贵地位并没有使她沉默。她一到哥伦比亚大学和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就规劝她的同事停止性别歧视行为。她打破陈规给哥大校长写信,告诉他罗格斯大学聘用更多女性教工这个积极的行动计划。[69]以经典的金斯伯格范儿,她在信开头提醒麦吉尔(McGill)校长,他们之前在道尔顿学院的一次家长会上见过面。这里只有我们这些精英,麦吉尔校长。她还给纽约律师协会写信,现在女性大量参与到律师职业,就不该继续使用“弟兄们”(“brethren”)这个称呼。[70]无论是私下聚会还是公开场合,她都指责那些在全男性俱乐部里开专业会议的教授和活动家,比如70年代的世纪俱乐部(Century Club)。[71]她还把矛头指向自由联盟。她质疑,他们在年度报告中为什么不多关注一下我在最高法院所取得的巨大胜利?美国律师协会在它的会议上也没有给权利义务的进步留出足够的讨论空间。[72]“鲁斯能够成功有很大的侥幸成分,”珍妮丝·古德曼回忆道,“如果我能弄清楚她是怎么做到的,我就自己做了。”

注释:

[1]O'Connor legislator's papers, Arizona History and Archives, Box 1: 1.

[2]O'Connor papers, Box 1: 1.

[3]" Los Angeles' New Feminists, " June 1970, O'Connor papers, Arizona History and Archives, Box 1: 1.

[4]O'Connor papers, Box 1: 1, contains the whole issue;see also

[5]Elizabeth Pantazelos, " Women at Work: Articles from the '70 s, '80 s, and '90 s Address the Ongoing Obstacles that Career Women Face, " The Atlantic, May 2006,

[6]Remarks, May 7, 1970, O'Connor papers, Arizona History and Archives, Box 1: 1.

[7]Ibid.

[8]Letter to President Nixon, October 1, 1971, O'Connor files, Arizona History and Archives, Box 1: 1.

[9]Nixon tapes, cited in Joan Biskupic, Sandra Day O'Connor: How the First Woman on the Supreme Court Became Its Most Influential Justice(New York: Harper Perennial, 2006), 41, n. 11.

[10]Diane Schulder, " Women and the Laws, " Atlantic Monthly, March 1970;clipping in O'Connor papers, Arizona History and Archives, Box 1: 1.

[11]Biskupic, Sandra Day O'Connor, 60.

[12]Remarks, May 7, 1970, O'Connor papers, Arizona History and Archives, Box 1: 1.

[13]Biskupic, Sandra Day O'Connor, 36, n. 57.

[14]" Irene Rasmussen on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 Arizona Memory Project, Arizona State Archives,

[15]Sarah Slavin, ed., U.S. Women's Interest Groups: Institutional Profiles (Westport, Conn.: Greenwood Press, 1995), 578.

[16]Biskupic, Sandra Day O'Connor, 59.

[17]" Form letter from Senator Sandra Day O'Connor, February 18, 1984, r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 Arizona Memory Project, Arizona State Archives,

[18]" Irene Rasmussen on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19]Duke Speech.

[20]Doris L. Sassower, " Women's Rights Ignored, " ABA Journal(October 1971), 950.

[21]Ruth Bader Ginsburg, " The Need for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 ABA Journal 59(1973): 1013.

[22]Duke Speech.

[23]Philip B. Kurland, "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Some Problems of Construction, " Harvard Civil Rights-Civil Liberties Law Review 6(1970-71): 243.

[24]Philip B. Kurland, Foreword, " Equal in Origin and Equal in Title to the Legislative and Executive Branches of the Government, " Harvard Law Review 78(1964): 143, 145(referring to " the absence of workmanlike product, the absence of right quality…disingenuousness and misrepresentation" in the landmark racial decision). Philip B. Kurland, "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Was the Beginning': The School Desegregation Cases in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1954-1979, " Washington University Law Quarterly(1979): 309, 313, 316.

[25]Donald G. Mathews and Jane S. De Hart, Sex, Gender, and the Politics of ERA: A State and the Nation(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37.

[26]Karl E. Campbell, Senator Sam Ervin, Last of the Founding Fathers(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2007), 124.

[27]Kurland, "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Was the Beginning."

[28]伯奇主义分子(Bircher), 1958年在美国兴起的极右翼组织成员。——译者注

[29]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 23, Minutes of Meeting Board of Directors, November 26, 1970.

[30]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20, Folder ERA Correspondence, 197.

[31]Ruth Bader Ginsburg, " Women at the Bar—A Generation of Change, " University of Puget Sound Law Review 2(1978): 1,

[32]Amy Leigh Campbell, Raising the Bar: Ruth Bader Ginsburg and the ACLU Women's Rights Project(Bloomington, Ind.: Xlibris, 2004), 40, citing Ginsburg's internal memorandum on Reed, 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6.

[33]Ruth Bader Ginsburg, letter to Joan Krauskopf, 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20, Folder ERA Correspondence, 1974.

[34]clippings reflect that she got picked by the NYT to do the op-ed in favor of the ERA, 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16, F1975.

[35]Ginsburg Archives,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20, Folder ERA Correspondence, 1975.

[36]Ibid.

[37]Ginsburg Archives,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14, folder April 1978.

[38]" Tribute: The Legacy of Ruth Bader Ginsburg and WRP Staff, " ACLU.org(website), March 7, 2006,

[39]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 23, Board minutes of January 18, 1971.

[40]ACLU Biennial Conference, Equality Committee report, November 1970,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 24, folder 4.

[41]" The Trailblazers, " Rutgers Magazine, Winter 2013,

[42]Memo from " The Office" to " Board of Directors, " November 20, 1970,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 24, folder 4.

[43]Minute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ctober 2-3, 1971,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 24, folder 6.

[44]Minute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December 4-5, 1971,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 24, folder 6.

[45]Ibid.

[46]Aryeh Neier,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July 11, 2013.

[47]Ibid.

[48]Ann Freedman,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October 29, 2013.

[49]Minutes of the Board of Directors, February 1972,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25, folder 5.

[50]Supporting memorandum, September 29, 1971,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Records,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Box26, folder 2.

[51]Susan M. Hartmann, The Other Feminists: Activists in the Liberal Establishment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80.

[52]Marilyn Haft,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June 19, 2013.

[53]Draft Prospectus for a Women's Rights Project, October 1972, 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54]ACLU archives, Box 3113.

[55]Ruth B. Cowan, " Women's Rights through Litigation: An Examination of 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Women's Rights Project, 1971-1976, " Columbia Human Rights Law Review 8(1977): 373-89.

[56]Biskupic, Sandra Day O'Connor, 58.

[57]Ibid., 97.

[58]Aryeh Neier,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July 11, 2013.

[59]Skinner v. Oklahoma ex rel. Williamson 316 U.S. 535(1942).

[60]1965年在美国由诸多企业捐助成立的非营利性组织。——译者注

[61]Aryeh Neier,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July 11, 2013.

[62]Susan Berresford,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November 5, 2013.

[63]Hartmann, The Other Feminists, 156, citing FFA transcripts.

[64]Cowan, " Women's Rights through Litigation, " page 381-82.

[65]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20, Folder Conference of Equal Rights Advocates, April 1973.

[66]Baehr v. Lewin, 74 Haw. 530, 852 P.2 d44(1993), reconsideration and clarification granted in part, 74 Haw. 645, 852P.2 d 74(1993).

[67]Janice Goodman,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July 31, 2013.

[68]Nina Totenberg, interview with author, September 6, 2013.

[69]Ginsburg, letter to William McGill, 1972, 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18, F71-73.

[70]Ginsburg, letter to New York City Bar Association, 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12, folder June/November 1972.

[71]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12, SALT speech;Harvey Goldschmid,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November 4, 2013, re: her whispering in Herbert Wechsler's ear.

[72]Ginsburg, Archive, Library of Congress, Box 13, folder August'76, correspondence with the ABA bicentennial celebration programm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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