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刘一来的时候的城门一样,这个城门的附近也有个小集市,而且看样子人比来的那个城门的人还多。刘一本来赶路也不是很着急,于是就在这城门外的集市逛了一下。
这一逛不要紧,刘一觉得自己变成了一个冤大头。
刚刚城门里买的食物、水和其它补给,这里只需要80%的价钱就能买下来,品质什么的看起来差不多,刘一也不需要开发票,在哪买都一样。
这个不大的集市,刘一只用了10多分钟就逛完了。来到最后一个摊位面前,刘一发现这里是卖书的。刘一本来寻思着书籍记录的信息也是很有用的,就打算买几本,于是随手就拿起一本,翻开来看了一眼,同时问道。
“怎么卖的?”
摊主是个穿着宽大兜帽魔法袍的人,从体型上看可能是一个女人,或者是瘦弱的男人。听见刘一问他,沙哑着嗓子答道:“魔法书,5金币,魔法技能书,50个金币。”
刘一在刚刚在拿起书翻开的那一刻就傻了,他忘了他不认识字啊!刘一的语言是一个死灵巫师通过传承的方法教会他的,但是这部分传承并不包括文字,所以刘一并不认识字。
为了避免尴尬,刘一佯装镇定,开口问道:“你这都有什么技能书啊?”手中的动作不停,换了一本书翻开,紧张的刘一并没发现他拿的那本跟其他的是一样的。
“你不认识字?”沙哑的声音略带疑惑的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不认识字?”刘一一下子就绷不住了,他本来还想等这位摊主说出来都有什么书,然后他再说我要的你没有,这样就不用买了,等到他学会了文字再买书也不迟,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家伙一下子就看穿了他不识字。
这家伙先知?还是读心术?或者我不知道的魔法?刘一在心里想着。
“果然,因为你看的这两本书都拿反了,而且是从后面向前翻。”摊主似乎并没有嘲笑刘一的意思。
咳咳,刘一心中的羊驼差点呼啸而出。刘一拿到书本能的把树叶从右边翻到左边,根本不知道这里的书居然不是这么看的。
不认识字,还买什么书,刘一对着摊主尴尬的一笑,扭头就想走掉,不在这丢人了。
“等一等,我这里有一本‘通用语基础’技能书,你要么,原价1个金币,如果你需要的话,两个金币就卖给你。”
摊主叫住了刘一,并从书堆中挑出了一本,那本书看着足有砖头那么厚,A4纸大小。看摊主拿书的手,白白嫩嫩的,刘一基本可以确定这是一个女人了。
刘一知道他这点斤两人家都门清了,不过刘一不太明白那句“原价1个金币,如果你需要的话,两个金币就卖给你”是什么意思,正常情况下,不因该是反过来么?虽然知道这位摊主是在坑他,但是刘一真心不想再去别的地方丢人了,再去一个地方,再说不识字,刘一觉得害臊。
“额,你知道我不识字,那么这本书我能看懂?”刘一强忍着逃离此地的冲动。
听到刘一的话,这位摊主用略带疑惑的声音说道:“这是一本技能书,你只要输入法力就能学习这里面的知识。你不是魔法师么,为什么你的老师没有教你这些?”
坏了,有点麻烦了,刘一心里凛然,这就是常识不足导致的,问的越多,别人就越会发现他的无知,这种感觉就好像现代社会有人问你红绿灯是什么,有些荒诞啊。羞愧演变成了慌张,刘一强行想了一个借口:“我在深山里长大,我老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就改嫁了,所以我不认识字。”
摊主估计是看出了刘一的窘迫,不理会刘一的胡言乱语,直接把书递到了他面前,“两个金币,使用的时候把法力注入就行了。之后这本书就会消失。”
刘一已经不想再解释了,他慌忙的从空间袋里拿出两个金币,递给了摊主,然后拿着书就跑向了大路。
看着刘一离去的背影,摊主自言自语,“阿尔卡家族的血脉么?看头发的颜色不像是染的,这种血脉纯度怎么会流落在外呢?”
说完,摊主也不在看刘一离去的背影,自顾自的发呆看摊了。微风吹过,兜帽的下面有一缕银色的发丝飘荡而出,又被摊主自己捋顺了。
如果有见多识广和了解阿尔卡家族的人看到这一幕,一定会惊讶于这位摊主的发色,这是最最纯正的阿尔卡家族的血脉才有的颜色,不出意外的话,这位摊主即使自己不努力,只凭借自然增长的法力,就能在40岁的时候法力就能达到魔导师的标准,如果她个人勤奋一些,那么这个时间可以对折,也就是20岁就可以达到这个实力。但是实力达到并不意味着她就是魔导师,一样需要完成试炼任务才能被授予魔导师资格,并且有收徒弟权利。
刘一逃到大路上之后,又跑了一阵,虽然魔法师身体跟战士比较很孱弱,但是比之大部分的平民还是很强的,刘一觉得自己跑了能有1000米了,还是脸不红气不喘的,根本没有任何疲惫,这里已经足够远了,能躲避那个摊主的目光了。
停下来,前后路人并不多,马车什么的也很少,不怕有什么交通事故,刘一就开始试验他那本两个金币买来的“通用语基础”技能书,别看这本书挺厚实的,实际上不沉,或者说跟它的体积不成正比。刘一尝试翻开看看,但是那书页和封皮好像是一体的,根本翻不动。刘一心想不会上当受骗了吧,只好按照摊主介绍的方式向这本书输入法力。
接下来的一幕,跟摊主形容的一样,法力一输入,这本书封皮上的文字亮了一下,手中一轻,然后整本书化作了一点荧光,绕着他的身体转了一圈,然后飞入了他的眉心。
刘一只是觉得好像得到了什么东西。学会了文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但是刘一福至心灵,蹲在地上用手指头就写下了两个字
“刘一”
当然,不是汉字,是通用语写的。通用语中本身并没有这两个字,刘一找了两个大概读音的字写在地上了,这两个字本来的意思也组不成一个词,刘一为了方便,就决定给自己起个威武霸气的名字:
“阿尔萨斯·米奈希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