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闪,男,28岁,21世纪死肥宅一枚,名字low到爆还带一丝滑稽了,爱好打联盟,看玄幻小说。
做为一名lower,王大闪没有道理不去喝快乐肥宅水,他躺在床上咕噜噜的喝下一罐可乐后打了个饱嗝:呃!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每天喝着可乐,拿着手机刷某音是他最快乐的时光。
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一个个青春娇嫩,活力四射的女生,王大闪明白这是他此生不会再拥有的梦!
他眯着眼睛想象着身边有个娇小的小萝莉抱着自己撒娇,可很快一股尿意袭来打断了他的幻想。
王大闪艰难的起身走进卫生间,在看到身旁的镜子的那一刻,他愣住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这个样子?
镜子中是一个肥头大耳的土肥圆,满脸的蜡黄和痘痘,萎靡不振的神情让他有些陌生。
都说爱情不能碰,这世间哪有天荒地老?物欲横流的世界两极分化,紫醉金迷是那些有钱人的生活。
对王大闪而言,乖乖的做个lower就好。
王大闪一想到赵丽丽,心中就莫名的烦躁难受,胸口好像喘不过气来一般。
当初,他还是一名特种兵的时候,也曾幻想着和赵丽丽有美好的爱情,可到底是抵不过世俗啊!
失恋后退役的的王大闪自暴自弃,几年下来就成了个大胖子!
“哎,不想了不想了!都过去了。”王大闪喃喃自语,自我安慰起来。
他不清楚自己什么时候会疯掉,当神经衰弱到极致的时候,人会做很多匪夷所思的行为。
比如,他昨天路过一家报亭买了一本御剑术!
王大闪本就喜欢看玄幻小说,但看归看,这玩意只是图了乐呵!可现在,他居然想去修仙!
可能是现实的压力和打击太大,心理的逃避让他鬼使神差的有了这个念头。
想到那本御剑术倒让王大闪激灵了下,他花了五十大洋居然还没来得及看!
记忆中好像是那天傍晚喝了不少酒,然后莫名其妙的买下来的。
王大闪邹邹眉头,五十块钱!这钱多难赚啊!奶奶的,肯定被坑了!
王大闪上完厕所后,果断拿起桌子上那本《《御剑术》》,这个本书只有巴掌那么大,手感有些棉麻,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一瞬间王大闪有些恍然隔世。
翻开第一页,空白!
第二页空白!
第三页空白!
第四第五第六……天杀的!缴了智商税,自己买回来一本“无字天书”!
王大闪生气的把手中的册子丢桌子上,《《御剑术》》顺势把桌子上的玻璃杯打倒,啪的一下,玻璃杯碎了一地。
伤过的心就像玻璃破碎,眼前的一幕很好的诠释了王大闪的内心:我尼玛!二十块钱的杯子没了?
王大闪拿起《《御剑术》》咣咣往桌子上砸,几下失去理智的疯锤,老旧的桌子直接垮掉……
这一刻世界静止了,王大闪如同木了一样瘫坐在地:这人要是倒霉喝水都塞牙,放屁都砸脚后跟。
窗外飘进一缕清风轻轻的拂过那本躺在地上,安安静静的《《御剑术》》,一页页空白纸被连续翻过,然后骤然爆发出璀璨的光芒。
王大闪一脸惊异的看着,眼瞳中的光芒越加夺目,然后一声惨叫传来,瞬间闭眼倒地,没有了生机。
……
“暴卒大新闻!暴卒大新闻!本市一名青年因长时间宅在家中缺乏锻炼,导致猝死……”
王大闪在这个世界悲催的挂掉,然而他的灵魂却被“御剑术”的光芒给拉扯进了无边的黑洞空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
……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上好的武炼秘籍,不要999,只要998!你买回去不吃亏,买回去不上当嘞!”
“掌柜的,给我来一本枪修的。”
“好嘞!买一本枪修秘籍送一百本剑修秘籍!”
“剑修?谁还做剑修?你送我一百本是让我当厕纸么?”
耳边的各种声音充斥着,让昏迷中的王大闪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
眼前的一幕像极了古代的街市,各种穿着古装衣服的行人来来往往,这让王大闪有些发懵。
一股恶臭扑鼻,王大闪低头扫视了一下自己的装扮,衣衫脏破不堪,各种黑黄的污渍厚厚的堆积,露出十个脚趾头的烂草鞋寒酸无比,脚趾甲里面的泥垢都硬成了块状物。
“我是谁?我在哪?”
王大闪突然站了起来,疯疯癫癫的大声吼叫,路过的行人都见怪不怪的瞥了一眼,没做任何停留的走了过去。
乖巧俏丽的少女们则神情嫌弃厌恶,掩着鼻子躲开走。
“王傻子又发疯了!”
“这有啥好奇怪的,他每天都得疯几下!”
“哎!可惜了这个十五岁的小伙子。”
“有啥可惜的?世道如此,自古仙凡两极,你有功夫可怜他,不如多买我一些包子。”
……
王大闪花了三天的时间才勉强接受了眼前的事实,他穿越了,而且来到了他梦寐以求的玄幻修仙世界!
他披头散发,眼瞳发红的盯着眼前的修仙学院-天泉书院,里面进进出出的老夫子和学生让他心中澎湃激动。
两天前他路过这里,亲眼看到一个老夫子带着十个学生御物飞上天空然后消失在天尽头。
做乞丐怎样?做疯子又怎样?这里是修仙世界,一切皆有可能!
小说中不都是说,大神起于微末,蝼蚁最后尚可弑龙!只要是主角,我就一定可以!
王大闪不相信自己不是主角,冥冥中让他穿越,某些事就是命中注定的!
就这样,王大闪大刺刺的朝学院门口走去,他迈着小儿麻痹式的步伐,眼睛死死的盯着前方:我要进去!我要修仙!
“哪来的乞丐?快滚!”
“止步!”
学院的看守护卫大声呵斥,威严的气势直扑王大闪。
王大闪感觉到自己的双腿迈出艰难,胸口发闷,但这不是阻止他修仙的理由,他一定要进去!
“找死!”
一名护卫长枪横握,杀意凛冽的看着眼前昏了头的乞丐。
“自古学院不见血,打昏过去就好!”
旁边的一名护卫开口说道。
“也好!”
那握枪的护卫话音一落,用枪杆子重重的敲击在迎面走来的王大闪头顶。
王大闪一声闷哼,只感觉头颅剧痛麻木,紧接着重重的倒地不醒。
……
累、饿、困、剧痛、酸楚委屈、愤怒不甘……各种情绪在王大闪胸腔回荡。
他躺在垃圾堆中难以动弹,只是艰难的撑着眼皮子,模模糊糊的看着眼前飞舞的苍蝇虫子,酸腐恶臭的味道早已让他的嗅觉麻木……
没有人知道王大闪在想什么,也没有人在乎他!在这个世界,最不值钱的就是蝼蚁的命,古今皆是如此。
“我真的……好困好困!”
王大闪明白,只要自己睡过去了,就一定会死掉!
看来,上天和王大闪开了一个玩笑,天意并没有眷顾他,只是满足了他来到这个世界的小小愿望罢了。
这就好像熊孩子会把小蚂蚁捏在手上,然后放入水中一样。
蚂蚁越是挣扎,熊孩子越是开心。
“天意从来都不曾眷顾我,我只不过是芸芸众生中的蝼蚁。”
王大闪绝望了,他试着闭眼然后好好的睡上一觉。
“呀!福伯你快看,那里有个人!”
稚嫩的声音传来,在垃圾堆的不远处有一个十岁大的女孩,她的身旁陪着一位穿着长服的老人。
“小姐,看样子他要死了!”
被称为福伯的老人和蔼的对着身旁的女孩说道。
“圣人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小女孩眨巴眨巴明亮的大眼睛看着福伯,好像在征求他的意见。
“您是未来沧澜宗的继承人,不管做什么,老奴都竭尽支持。”
“不过……这样有失小姐的身份,所以还是让老奴来做吧!”
福伯说完,从袖口摸出一粒药丸,然后弹指飞向躺在垃圾堆中的王大闪。
药丸夹裹着劲风从王大闪微微张开的口中进入,王大闪只感觉嘴里有一个小东西瞬间化成甘美的暖流。
这股暖流向五脏六腑弥漫,然后是全身四肢,再到天灵盖,浑身的酥麻和暖意让王大闪发出舒服的呻吟。
“小姐,我们走吧!学院的学生可是都等着呢!”
“那他……”
“放心,他不会死!”
王大闪最终陷入了甜甜的睡梦中,他记住了这两道声音,还有“沧澜宗”三个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将来他王大闪一定会千万倍回报。
……
王大闪醒来后做了三件事:
第一件事是偷了卖布老张刚做的衣服和布鞋。
第二件事是偷了卖包子老黄的肉包子!
第三件事是用老张的衣服裹着老黄的肉包子,跑到一个有山泉水的地方好好的洗个澡。
万事开头难,形象是最重要的!在这个修仙世界,一但没有形象被人轻视,那真是举步维艰。
“老天啊!我真的想修仙!给个机会吧!”
王大闪裸着身子坐在青石上,脚脖子下是踹流而过的凉爽清泉。
生活总是这样,在地球王大闪只能做lower,来到这个世界后,还是只能做lower!可能不是世界环境的原因,而是人的原因。
王大闪对着清水池子仔细端详起自己的脸,水中倒影的脸庞是多么的稚嫩英俊啊!
“没想到我王大闪也能再当回十五岁的踏风少年!”
就在王大闪陷入自嗨中时,不远处传来一声咆哮:什么狗屁的栽培?主家这是在侮辱我赵日天么?推荐我去那个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做剑修?岂有此理!
“小少爷,我们旁系只有服从,这是没办法的!”
似乎还有仆人在一旁安慰。
“现在立刻马上,给我把这封录取信丢了!我赵日天将来是要做斗神的枪修,哼!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带领旁系夺回嫡系一脉的传承。”
很快,林中陷入寂静,王大闪不知什么时候穿好了衣服偷偷摸摸的来到了刚才赵日天呆过的地方。
“终于走远了!”
王大闪按耐不住心中的激动,麻溜利索的捡起地上的那封白色信笺。
“这高贵、神圣的气息让人陶醉!”
王大闪此刻就像个痴汉一样闭着眼睛拼命的闻手中的白色信笺,这是他修仙的希望啊!
“赵日天,将来我一定会回报你的!”
王大闪相信冥冥中的天意。命运将赵日天和他牵连在了一起,他没理由视而不见。
……
三个月,王大闪跋山涉水来到了那个鸟不拉屎,犄角旮旯的剑修录取地-剑宗!
这三个月他是饱经沧桑,几次差点被野兽吃掉!可修仙的不灭意志让他挺了过来……
三个月的时间让他了解了很多,这个世界叫天穹大陆,正是万法齐放,各种修仙派别层出不穷的时代!
可在此之中,唯独剑修式微,被人鄙夷,亦如自己刚穿越来时听到的,而赵日天只是将剑修的落魄,表现的更加形象具体点罢了。
可这又有什么呢?对王大闪这个现代人来说,只要能修仙就好!他可没有资格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