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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请与我同行

我把我的手伸给你!

我把我的爱情给你,那比金钱还宝贵,

我把我自己给你,请教理或法律作证。

你肯把你自己给我吗?你肯和我同行吗?

——惠特曼

“你愿意……愿意和我同行吗?”他握住了她的手。他们的手指痉挛地、死死地纠缠在一起,仿佛再也不可能、永远永远也不可能分开了。

“我愿意。我愿意和你同行。”她用几乎是耳语一般的声音说。

她的头微微低垂着,瀑布一般飘泻下来的黑发遮住了她的眼睛,阳光在黑发上跳跃,闪烁,化成一个又一个五颜六色的浮动的光圈。他伸出一只手,轻轻地替她把头发掠到肩后,于是,光圈中现出了一张异常端庄和洁净的脸,一双凝重、幽深、坚毅却又略略带了一点忧郁的眼睛。

世界是一片沉寂。扬子江边白色的沙滩反射出一片炫目的亮光,江水轻轻地朝着沙滩涌过来,涌过来,然后又退下去。片片白帆在远处的江面滑动,无声无息,有时会叫人觉得那是一片片飘落在江面的白云。沙滩开始微微发烫了,这是大地在释放太阳的能量。太阳使这个原荒的世界有了生命,有了亚当和夏娃,有了行路者与同行者。

“多少年了……”她说,“多少年了,我在迷蒙的月光下寻找。白天黑夜,我寻找着,寻找我的同行者,我的坚实可靠的臂膀,我的青碧碧的山和蓝湛湛的海。终于,终于,我碰到了你。走吧,让我和你同行。”

“好,好的。那么——”他托着她的胳膊,令她不很察觉地将她扶了一把。“那么,上路吧,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世界。”

他们手拉着手,并肩往前走去。白色松软的沙滩上留下两行清清楚楚的足印,深浅、大小略略有别。可是这足印是直的,笔直笔直,一直往那高高的礁石上延伸。礁石嶙峋,那是千百年江水涨潮的痕迹。不,也许在亿万年前,这里还是一片汪洋大海,这是海水冲刷的结果吧!

阳光。沙滩。脚印。投射在脚下的斜斜的身影。沉寂的世界中只听见脚踩沙滩唦唦作响。突然,几声凄厉的鸟叫打破了沉寂。他们同时抬起头,一对体态昂扬的大鸟从他们头顶掠过,清清楚楚看得见它们灰黑色的翅膀,坚硬如钩的嘴,和那两双黄褐色尖利闪亮的眼睛。大鸟在高高的石尖上比翼盘旋,一圈,又一圈,好象过早地开始了寻找夜晚的归宿。他弯下腰,拣起一块石头,奋力朝石尖上扔去。大鸟惊飞起来,铁一般的翅膀沉稳有力地扇动着,互相招呼着,坚持飞完了最后一圈,终于直冲蓝天,在炫目的阳光中消失了。

这沙滩,有时温暖、有时冰凉的沙滩,她走过多少年了?不知道。她不知道自己是从多大的时候开始喜欢在沙滩上徘徊的。

她永远记得那个黄昏。那是个夕阳如火的时刻,爸爸把一个很大的背包挎在肩后,一手牵了她,一手牵了跟她同岁的姐姐,从家里一直走到这片沙滩上。白色的沙滩被晚霞映成了耀眼的金红色,无数银子一般发亮的沙粒又在这一片红光中跳跃,闪烁,造成极其美丽、极其神奇的幻化效果,在她心里引起了异乎寻常的感受。爸爸在这里停了下来,蹲在地上,丢开姐姐,紧紧地搂着她,目不转睛地望着她的脸。她也出神地望着爸爸。她在爸爸的眼镜片片里望见了这一片扑朔迷离的沙滩。她怕沙滩遮住了爸爸的视线,伸出一只尖尖的小指头,要替爸爸擦掉它,可是怎么也擦不掉。她着急地说:“爸爸,你会看不见我了!”不知怎么,爸爸猛然抱紧了她的头,把她的脸靠在他自己脸上。她感到了那张脸上流着冰凉的水。她害怕得厉害,不住声地叫着:“爸爸,爸爸,回家吧,我们回家吧。”可是爸爸终于站起来,抱着她走过这片沙滩,把她放在一块高高的礁石上,然后又回过头去,抱起了姐姐,一直走到江边码头,最后回头看了看她,就登上了正在鸣笛起航的小火轮。她突然之间好象领悟到了什么,放开喉咙大哭,拚命叫喊着爸爸,一边不顾一切地从那高高的礁石上往下爬。手心和脚腕都被石尖划破了,鲜血慢慢地渗出来,在石头上留下了几个血痕。她连滚带爬地翻下礁石,跌跌撞撞地在沙滩上跑,要去追赶爸爸。“回来!爸爸!回来呀!爸爸!”可是汽笛“呜”地一声长鸣,小火轮慢慢离开了码头,在江边缓缓掉了个尾巴,就“嘟嘟嘟嘟”地朝着江心开走了。她只看见了小火轮窗口有爸爸模糊的面影,还有两个发亮的小圆点,那是爸爸的眼镜在夕阳下闪光。

爸爸这一去再也没有回来。他和妈妈结婚这么多年了,而且有了一对双胞胎的姐妹,可是他仍然离开了妈妈。

大约就是从那时开始的吧?她和这片沙滩有了一种特殊的关系。她常常独自来到江边,孤零零地站在这片荒凉而又空旷的土地上。当太阳高照或者月亮低悬的时候,她的身影便显得格外瘦小、羸弱、孤寂而且可笑。她感觉到了这一点。为了抗议自然界对她的蔑视,她便总是在心里大声地对着沙滩说:“我不喜欢你!”

真的,她恨这片沙滩——但是又按捺不住地想来这里。在她稍稍长大了一些之后,她喜欢上了沙滩背后的那些礁石。每当她来到江边,她的白色的身影象猫一样柔软轻捷地在礁石间跳跃穿行的时候,江涛总是喧嚣着,狂奔着,不顾一切地一次又一次扑上礁石,仿佛要把这些褐色的石块撕碎,击断,而后卷走。她抑制不住地感到惊恐,是那种紧紧攫住灵魂的恐惧感。不止一次,大浪劈头盖脑地冲上了她的脚面、膝盖、腰……她觉得自己即刻就要被冲进江底了。但是她仍然站着不动,听凭处置。奇怪的是,浪头退过,她总是奇迹般地从水沫中挺立起来,平静地、带点儿悲哀地望着辽阔江面。一年又一年,江涛从来没有能够把她冲倒、卷走。于是,她依然时常地来到江边,她白色的身影时常象猫一样柔软轻捷地在礁石间跳跃穿行。

她跟当医生的妈妈相依为命。妈妈是个美丽、苍白、瘦削,眼眉间永远含着忧郁的女人。妈妈从来没有跟她提起过爸爸,好象她们的生活里从来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一个男人一样。为此她有点不满,觉得妈妈有点儿过于冷淡了。在妈妈和爸爸共同生活的日子里,妈妈难道也是这么冷淡的吗?她这么想。

可是有一天,她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那天她沿江边走了很远,走到江水拐弯处,无意中一抬头,她看见了高高的礁石上站着一个女人,修长的脖颈,修长的腿,衣衫被江风吹得向后鼓起,黑发在肩头一缕缕飘散开来。这人一动不动地站着,望着远处的江面,望着江面上那几片浮动的白帆,目光专注而且凝重。这是她的妈妈,在她面前那么平静安详的妈妈!她震惊了,浑身颤抖,泪水哗哗地、抑止不住地流下来,落在炎热的沙滩上。她从底下奋力地攀上了礁石,手和胳膊被狰狞的石块划得鲜血淋漓。她朝着妈妈扑过去,抱住她的腰,大声地、一字一字地宣布说:“妈妈,我永远也不会离开你的!一辈子也不会,不会!”

要真是一辈子不离开妈妈,那就好了。修莎还是个小姑娘,小姑娘怎能失去妈妈的抚爱呢?可是,妈妈还是在一天天消瘦,一天天憔悴。仿佛一盏燃烧的灯,本来就只有不多的油,这油又在无穷无尽的思念和回忆中慢慢地耗尽。妈妈常常抚着她的头发说:“修莎,小修莎,要是你没有了妈妈,就去找姨妈吧。姨父姨妈没有孩子,他们会喜欢你的。”

“不——”她把头埋在妈妈胸前,恐惧地抱紧了妈妈。“不呀,你走到哪儿都带上我吧,带上你的修莎,你的小修莎。”

妈妈那双柔软温腻的手把她的下巴托了起来。“记住,你爸爸也是个医生,外科医生。你还有个姐姐,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她叫莱莱,莱莱。”

那一天夜里——她记得,是一个狂风大作、暴雨滂沱的夜里,妈妈终于被邻居叔叔们用藤椅抬到了医院。

妈妈被抢救过来以后,昏昏沉沉地睡在病房里,她独自一个人静悄悄地站在病房中间。病房是白色的,连同病房里的桌、椅、床,床上用品,全都是白的,这使她忍不住地想起了那片白色的沙滩。难道一切都应该在白色中开始,又在白色中结束吗?她对这个不祥的颜色感到惊慌和愤怒。护士来打针的时候,她偷偷地从针盘里拈出一根针头,闭上眼睛,使劲扎进自己的手指。一颗殷红透明的血珠噗地冒了出来,晶莹得象红玛瑙。她走到墙边,把冒血的手指紧紧按在墙上。于是,洁白的墙壁突然有了一块淡红色的血印。世界不再是一片白色了,太阳从云层里钻出来了。她长长地、心满意足地吐出一口气来。

有一天,她们的病房里住进了一个十四五岁的黄头发的小男孩。医生说他想自杀,吃了好多安眠药。幸亏发现得早,抢救过来了,不过一时大概还不能清醒。果然,他静悄悄地躺在床上,整整三天没有睁开过眼睛。修莎望着他苍白如死人一样的脸,不止一次地想到,他或许真的已经死了。

她踮着脚,挪到他床边,伸出手指在他脸上轻轻触了一下。她知道,死人的皮肤应该是冰凉冰凉的,硬邦邦的。可是他的皮肤很柔软,很有弹性,而且带一点温热。于是她才放了心。

后来他终于醒了过来,终于睁开了眼睛。那是多漂亮的一双眼睛!那么大,那么黑,象天鹅绒一般光滑柔顺。

“啊,你不会死了!”修莎站在他床边,低了头,欢欣地说。

中午,他吃了点东西,好象有些精神了,脸色也稍稍缓转了一些。他朝修莎点点头,让她过来。

她问他:“你好些了吗?”

他好象跟谁赌气似地说:“我才不要好了呢!”他又懊丧地眨了眨眼睛。“我实际上是想死的,你知道吧?可是医生又把我救活了。真可惜。下次再想死,我可无论如何没有勇气了。那滋味可不好受啦!”

“为什么?”她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为什么想死呢,真怪!”

他不说话,却从被单底下伸出了一只手,摊开在她面前。她吃惊地发现,在这只手的拇指和食指之间,又长出了一根象是橡皮奶嘴一样的东西。

她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步:“什么?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手指头。我有六只手指。”

“啊!”

“我恨死了这个多余的手指。你知道吗,因为它,每个人都笑话我,都瞧不起我。他们说,看见了这个东西会觉得恶心。小时候,我曾经想拿小刀把它割掉。可是那太疼了,疼得我浑身哆嗦,没割完,刀子就掉了下来。我流了那么多的血,把床单全都染红了。你看,你看这个刀口,到现在还清清楚楚看得见。你看见了吗?”

“看见了。”

“对了,这只手指还是没有割得掉。我其实应该再勇敢一点。”

“真吓人。你怎么能这样呢?你没有妈妈吗?”

“有的。我有爸爸,妈妈,还有哥哥和妹妹。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笑呀,说呀,高兴得要命。可是没有人愿意跟我说话。我上学,走路,吃饭,睡觉,都是一个人,从来都是一个人。有一次,我听见妈妈跟爸爸说:当初我还没有出世的时候,要是早知道是个怪物,一定要去打了这一胎了。我真伤心。这是我亲生妈妈说的话呀!后来我就想死。我想,等我死了,爸爸妈妈也许会大哭一场的,我的同学们也会来给我送葬的。那时他们会想念我,会后悔他们对我的不公平。那么我就是胜利者了,对吗?我会非常开心。”

“呀,你错啦!”修莎得意地叫起来,“人死了就什么也不知道了,不会开心的。”

“不,你说得不全对。人有灵魂,懂吗?人的灵魂是不会死的,它什么都知道。”

她静悄悄地在他床边站了一会儿,忽然“噗哧”笑出声来。“真有意思,你这个人。”

他也欣悦地对她笑着。“我真高兴,第一次有人跟我说这么多话。”

她后来知道了他叫三三。她和三三成了好朋友。三三刚复苏过来,还没有力气起床,她总是抢着帮他做掉一些事情。她喜欢念书给他听,因为她认为他比妈妈听得入神。他常常睁着那双非常漂亮的眼睛,象个小孩子一样地恳求她:“修莎,你讲个故事吧。你讲的故事好听得要命。”

既然是这样,就再讲一遍吧。其实她非常喜欢有人听她讲点儿什么。她很气恼自己没有一个兄弟姐妹在一起,没法儿你来我往地讲个痛快。

“三三,你要是我的哥哥多好!”她由衷地对他说。

“你不害怕我的六个指头吗?”

“我会给它缝一顶小帽子,让它戴好,别露出来。”

三三开心地笑起来:“你怎么会有这么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呢?你真是个幻想家!将来你去当作家吧,写故事,写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里头要有你,也要有我。”

“还要有妈妈。”

“当然啦。”

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妈妈会在这天下午,这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永远永远地离开她。当时,她站在窗口往一个玻璃杯里倒水,准备喊醒妈妈让她吃药。水倒进一半的时候,“嘭”地一声,杯子莫名其妙地炸裂开来,开水哗哗地流了一桌子。她立刻感到一阵心跳,惊慌,恍惚中眼前似乎掠过了一只黑色的大鸟。她下意识地回身奔向妈妈,妈妈的心脏已经不再跳动。一切就发生在这个短暂的瞬间,而且这么平静自然,仿佛这之间早已达成了一种默契,一种叫人窒息的和谐。

生和死的边界在哪儿呢?灵魂又在哪儿呢?她一动不动地坐在妈妈床前,一只小手死死地抓住了妈妈的胳膊,仿佛想用自己稚嫩的生命把妈妈的尸体重新温热。老天爷,求求你,不能让妈妈死,不能剩下小修莎一个人。求求你,老天爷,求求你,不能让妈妈死,求求你,求求你,不能呀!修莎不能是一个人!

老天爷不理睬她。妈妈的尸体在她手里一点一点冷却。她松开妈妈的胳膊,抬起头来。三三那双哀伤的黑眼睛正紧紧盯着她,手里拿了两朵小小的白纸迭成的花。她拿过一朵,在衣扣上插好。这时,她看见对面那面洁白的墙壁上,仍然有她清清楚楚留下的那个淡红色的、圆圆的血印。

她和他并肩走着,前后左右仍然是大片阳光炫目的沙滩。

“小时候,我总共有过四个理想。”她告诉他。“八岁那年,我日夜梦想的是无边无际的沙漠,我当上了地质师,牵着骆驼在沙漠上走。驼铃叮(口当)地响,黄沙在脚下嚓嚓地流,我们寻找的是绿洲。过了一年,奇异的沙漠对我不再有吸引力了,我渴望过一种惊心动魄的生活,那就是到国外当间谍。我曾经去投考过这种学校,不知为什么,没有取。”

她停下来,弯腰拣起一颗美丽的鹅卵石,转来转去看了好久,然后扔掉,接着说:“到十岁,我突然间迷上了电影。我梦寐以求着当电影明星。我的妈妈,人家都说她长得很美。可是我不如她……”

她又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子,望着他那双若有所思的眼睛。

“你要说什么?”

他凝视着她端庄的面影,半晌,慢慢地说:“我曾经认识一个女孩子,她跟你长得真象。第一次看见你,我几乎要叫出她的名字来了。真的,什么都象:脸形、头发、身材……”

“她在哪儿?她?”

“死了。”他转过脸去。“很久以前就死了。被江水淹死的。就是这条扬子江……”

“啊!”她小声地叹出一口气来,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那是阳光照耀下平静安详的江水。

“我认识她的那年,她才十六岁。个儿很高,但是发育得不很好,脸色黄黄的。她的神情里总是有点儿说不出来的东西,一种急急的、向四面去寻找什么的意思。那年我在全公社知青当中发起组织垦荒队,到扬子江江心的小岛去围滩开荒,她跟着去了。我说:‘你当心!可别垦不了荒,反倒让荒地把你埋了。’‘埋了就埋了吧,’她说,‘死得轰轰烈烈,总比窝窝囊囊活一辈子好。’从那以后我就对她另眼相看了。我看得出她是个有志气的女孩子。

“围滩开荒很苦,吃没吃的,住没住的,干起活儿来能把人累死。她那么个豆芽儿似的小女孩子,居然就跟着挺过来了。真不容易。那年春节,岛上的知青都回家团圆去了,剩下我们几个路远的没钱掏路费,走不了,留下来看棚棚。可是她也不肯走。我说:‘走吧,你爸你妈该想死你了。’她摇着头:‘没人想我。想我的人死了。我爸爸死了。’‘怎么的?’我问她,‘又是什么癌症?’她告诉我,不是病,是唐山地震时被石头砸死的。他爸爸是医生,地震刚过就被派到那儿去抢救,结果碰上了余震……”

她睁大了眼睛,忽然抓住他的手:“你说,她爸爸是医生吗?”

“是医生。她还有妈妈,不过不是她亲妈。她跟她妈妈处不来,过年也躲着不回去。她有一次跟我说,她恨唐山的那些房子,那些一点儿也不抗震的房子。她说她要是能上学,她就去学土木工程,专门研究怎么把房子造得牢一点。我告诉她,在这个岛上开荒的知青,上大学都是没影儿的事。要造房子,就在这岛上造。自己造,自己住。凭我们这双手,干什么不能成功?盖瓦房也成,盖楼房也成,反正总不能住这泥巴棚棚。她笑起来,说:‘我就是为这个才来的。我喜欢当个创业的人。’

“她真不含糊,那一个春节,她一个人就开了足足有三、四亩地。那都是镢头也插不进的芦滩地呀!年三十晚上,我们凑在一间小棚棚里,吃的是贴饼子就咸菜。风从芦壁洞洞里往里直灌,饼子一开锅就吹凉了。她拿了一个凉饼子,才咬了一口,眼泪就扑簌簌地往下掉。她一边哭着一边说:‘明年就好了,明年就盖起房子来了,有肉吃了,有汤喝了,什么都会有的。人家都说,我们这个岛是个宝岛呀!’

“一直到今天,我都忘不了她说的这句话,还有她说话时的泪汪汪的样子。那年她才十六岁。”

十六岁。那个女孩子那年才十六岁。

她这么大的时候,是在干什么的呢?上学,画水彩画?听姨父讲那些古代建筑造型?

多亏了姨父。他把她接到家里,又把她教育成人。她忘不了姨父的教养之恩。

这么多年来,她心里遗憾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在她离开医院之前,她居然没有对三三说过一声“谢”字。据姨妈说,从她坐在妈妈的尸体旁进入神志迷乱状态,一直到姨妈他们接到通知赶来,这之间有很多本来应该由她去办的事,都是三三帮她料理了的。其实那时三三也不过刚刚脱离危险期,身子还虚弱得很。

真该死,真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她怎么麻木不仁到这种地步呢?说起来,三三自己还是一个十分需要别人安慰和扶持的人。她忘不了他,尤其忘不了那双特别漂亮的、天鹅绒一般光滑柔顺的黑眼睛。

她有好一段时间不能完全适应这个新家。

姨妈跟妈妈太不一样。如果妈妈是一棵袅娜柔弱的垂柳,姨妈则是一株挺拔刚劲的白杨。白杨的姿态也很优美,但是它那笔直的、银白色的树干,给人的感觉总是有点冰冷和拒人于千里之外。尤其是在晚上,当清冷的月光照射着它的时候。为此,修莎觉得姨妈跟自己之间有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不知是出于敏感还是出于自慰?她甚至感觉到姨父和姨妈之间也同样如此。是因为姨父在大学里教建筑学,而姨妈却是教哲学的?哲学原本就需要冷静和严密,建筑学却距离艺术世界近了,更多了一些幻想成份,需要灵感、激情和敏锐的感觉。总之,是渗入了不少浪漫气质。

她的姨父,黑瘦黑瘦的,长了一副稍稍有点神经质的面孔,性格沉郁,但是非常容易激动,激动时往往浑身颤栗,大汗淋漓。这倒使修莎很是喜欢。

姨父一生迷醉的是中国古典园林建筑。他有一只相当笨重的书橱,里面是他几十年搜集起来的古建筑画片。每个星期六晚上,他搬一张藤椅在书橱旁,再把台灯挪得近一些,神色庄重地打开橱门,把那些画片一张一张轮番看上一遍。每到这时,修莎便觉得,姨父的脸上似乎有一种超凡脱俗的、圣洁的灵光,仿佛他的整个身心都升华到一个无法描绘的神奇世界,从此再也不愿意走出来了。

有时候,他也会偶然地从沉迷状态中惊醒过来,这时,他只要微微抬一抬头,便总会看见两颗闪亮的小星星在对他凝望,这便是修莎的眼睛。于是,他感激地笑笑,伸手把修莎拉过来,拿出几张彩色画片让她辨认。

“这一张,西安大雁塔,这一张,小雁塔。看出它们的不同了吗?”

修莎兴奋地点头。

“喜欢哪一个?”

修莎的手指向了小雁塔。小雁塔看上去更精巧和浑圆一些,她喜欢。

于是姨父略略感到了失望。“怎么是这样呢?你怎么喜欢小雁塔呢?你再看看大雁塔,节奏多单纯,层次多分明,层次之间的差异又是多疏朗明显,这才是中国式宝塔的美!你怎么会看不出来呢?”

她是看不出来。即使姨父说了,她还是不明白。她懊丧得要命,觉得自己是天下最笨的姑娘。

“好了,修莎,你再看这张。”

“万里长城?”

“是呀,万里长城。你看它蜿蜒万里,连绵不绝,多象一条龙啊,一条永恒飞舞着的巨龙!闭上眼睛,想象一下它的雄姿。想得出来吗?”

“是的。”

“哦,姨父常常喜欢闭着眼睛想它,这条千百年间永远在飞舞的龙!人世沧桑,那么多的东西都毁了,它没有毁,它就是我们民族活力的象征。这种气派,这种风姿,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会有的。来,再看看仔细,把它刻在你心里。修莎,你记住呀!”

他们居住的这个城市是一个驰名中外的文化古城,历代朝廷在这里留下了无数宫殿、寺院、园林、城门以及规模宏大的陵墓。姨父喜欢带着修莎一遍又一遍地参观这些建筑古迹。“你姨妈从来不肯来看一眼。她不在乎这些属于历史的东西。她说,十个中国人当中,有九点五个并不认为一栋古建筑会比一幢公寓大楼更有意义。她认为我是自作多情,我的研究这辈子都不会得到重视。”姨父低下头,望见了修莎迷茫的神色,叹了一口气:“我说这些干什么呢?你还是个孩子。你很懂事,长得也象个大姑娘,可是你毕竟还是个孩子。你要是再大一些就好了。这还要多少年?”

“快了。”修莎说。

姨父忍不住笑了一笑。“快了吗?很好。等你大了,你就当我的助手吧,这样我们就是两个人了。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力量得多,完整和坚强得多。”

他也害怕孤单吗?修莎想。可是他有那么多的同事,那么多的学生呢!她想起了妈妈,她和妈妈才真的是互相需要和依存。可是,无迹可寻了,妈妈……

她慢慢地熟悉了那些古典建筑。飞檐、斗拱、“雕梁画栋”、“重轩镂槛”,以及处处显露出来的那种厚大坚实的雄浑气魄。在这些琳琅满目五彩斑斓的建筑形象系列中,她感觉到一个幅员广大、人口众多、认真而又执着地追寻美好生活的民族风貌。

“很多年前,”姨父对她说,“是一个风清月朗的夏夜,我的老师突然来了兴致,要带我们去看一所明代寺院。我们骑上自行车,行了很远很远的路,一直到落霞山脚。那晚的月亮真圆,真大,铜脸盆似的。那所寺院,就在青森森的山脚下,被月光裹着。是不是月光下看东西有一种特别壮丽的感觉呢?我的天,我没有想到一所孤零零的寺院能够美到令人倾倒的程度!那些有生命的石头,那些流动的飞檐画壁,把人的美感十二分地激发起来,叫人刹那间把心里塞得满满的,满得透不过气来。一个建筑师竟能够如此使人激动吗?一所建筑竟能够使人超越于他的生命之上吗!这就是艺术的诱惑力,这就是艺术的灵魂!我的老师,他懂得这一切,他盼望古代建筑用它美的力量把我们召唤过来。‘这才是中国的东西呀。’他说,‘中国文明的结晶,人世的、人间的、平易可亲的空间意识。你们的眼睛千万不能忽略了它们。’我明白老师的意思。他一生研究中国古典建筑,现在他已经老了,他希望有人继承他的事业。那一晚我太兴奋了,好久好久,我摆脱不开月光下那所寺院的影子。我已经无法从意念中把它排除。后来……你知道,我就有了那一书橱的画片。几十年啦,我总算没有懈怠过。我不相信一切努力都是无效劳动。”

当然不是。这怎么可能呢?有人创造了,就有人去研究,有人去毁灭,就有人去修复,世界不就是这么过来的吗?

姨父的毕生理想是修复朗润园。这片早已成为废墟的园林是宋朝遗迹,流传下来的文学作品中多次称赞过它脱尽豪华见自然的山野情趣。宋代士大夫阶级时尚“隐逸”,推崇一种闲散宁静的牧歌式生活,因此朗润园的建筑艺术带有丘园泉石的清新韵致,是古代园林建筑中极有特色的典范。不知从哪年开始,姨父疯魔一般地迷上了这片废墟。他曾经无数次地在残垣断壁之间徜徉和想象,他画出了几百张臆想中的朗润园全貌,详细计划过修复园子的方案,在有关会议和学报上呼吁拯救宝贵文明遗产。

“人们只知道古希腊的帕提农神庙。中国也曾经有过辉煌的建筑奇迹,可惜都毁了。阿房宫、圆明园……都毁了。这个朗润园,有些人不明白它的价值。少建两所别墅,资金、人力全都有了!可惜,他们看不上它。”姨父常常神色黯然地对修莎说,语气中有那么多苦涩的味儿,这使她为姨父深深地感到不平。

星期天,姨父用自行车带上修莎,让她去看看他的朗润园。

园子在哪儿呢?哦,就是脚下这片杂草丛生的荒地吗?那些美丽的亭台楼阁,那些花草泉石,都到哪儿去了?只剩下那几块残破的石雕和墙基吗?这么荒凉,这么寂寥,这么令人气短神伤。她大大地失望了。

可是夕阳突然从云层中钻了出来,血红色的夕阳。云层镶上了一圈薄薄的金边,天空和地面是一片瑰丽的紫色。没有人声,没有鸟啼蛙鸣,暮色慢慢从地心深处升起,向着天空弥漫,渐渐地逼近了夕阳。这片空寂的原野上开始呈现出荒凉和病态的美丽,那是一种无法形容的奇异感受,仿佛是骚动不安的魅惑和痛苦低沉的召唤一齐向她的灵魂袭来,她突然之间明白了姨父对事业的选择。

“哦,姨父,这是真的,真的是朗润园。我好象已经看到了它过去的样子似的。它真美。不是吗?没有什么可以和它相比的了。”她泪水盈盈地说。

“是的,没有什么可以和它相比的。世界上只有一个朗润园。”姨父的眼睛慢慢地掠过这片荒野。

“我真喜欢这块地方。”

“我知道。我猜想你会喜欢。”

“什么时候,才能修复这片园林呢?”

“说不出来。可是我在等待。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在等着。”

“等到什么时候呢?”

“到我死了,我不再能等待了。”

“你死了,不就没有人等待了吗?”

姨父的眼睛盯住了她的稚嫩的脸。“还有你。你会替我等下去的。我没有说错吧,修莎?”

她垂下眼皮,一只脚尖在地上无意识地划来划去,划出的居然是一道九曲回廊。

“好,姨父,我和你一块儿等待。我不要去当新闻记者了,我当你的学生。等我长大了,我就去考建筑系。要是我也有了学生……”

姨父笑了:“不会等那么久的。我相信不会等那么久。”

修莎是在一年年长大。她有一张跟妈妈一样端庄和洁净的脸,一双凝重、幽深、坚毅却又略略带了一点沉郁的眼睛。这双眼睛跟她的年龄很不相称,使她看上去完完全全是一个成熟的少女。她的声音柔美而且淳厚,这大约是承袭了爸爸的遗传因素。听她说话会使人感到宁静,感到周围是一片青葱的树木和流动的水。

她跟着姨父学会了风景写生,学会了使用尺子画出透视图,用色彩造成深浅和冷暖的光影效果,用平涂的远景衬出建筑物轮廓,用深暗的地面影带拉开空间距离。她自己也有了一部自行车,星期天,她会和姨父双双骑上车子到朗润园遗址去画水彩写生。他们带上水壶、干粮,一人背上一只大画夹子,在废墟间一画就是半天。远处的青山,近处的断石,一年四季大自然色彩的转换,从日出到日落光线在石面上的明暗变幻……艺术是没有止境的,永远会有画不完的新鲜题材。不同凡响的感受常常象气泡似的一个接一个冒出来,弄得他们手脚忙乱,应付不暇。共同的理想和志趣使他们亲密和谐,互相需要。他们就象一对相依为命的父女,倒把她亲亲的姨妈忘在一边。

姨妈有时会狐疑地望着她,问道:“怎么总不见你做作业呢?”

“在学校就做完了呀,姨妈。你要看看吗?”

她很乐意把作业本子拿给姨妈看,因为本子上尽是红红的“5”分。可是姨妈对她的“5”分不感兴趣。

“修莎,作业做完了学着织织毛衣也好,别跟你姨父满山遍野地跑了。”

“没有满山遍野地跑。”她认真地纠正着姨妈的话,“我们只去朗润园。”

“朗润园也少去。”

“为什么呢?姨妈?”

“那地方太僻静了。”

“可是有姨父呢!有姨父在就不怕了。”

姨妈想跟她说什么,望望她天真稚气的脸,终于又把话噎了回去。

有一天晚上,修莎跟同学一块儿出去看电影。看到一半,电影院里突然断电了,她只得半途回家。家里也没有电,到处一片漆黑。她喊姨父姨妈,他们都出去了。她觉得害怕,便摸索着走到自己的小屋子,把门插上,呆呆地坐在床边。

好久以后,姨父和姨妈说着话回来了。

“修莎看电影还没回来,路上黑,我去接她吧。”她听见姨父说。

“你总是替她想得这么周到。”姨妈冰冷冷的声音。

姨父楞了一会儿。“为什么不可以呢?她是我们的女儿。”

“是养女,你别弄错了。你好象早就忘记了这种关系。”

“什么意思?”姨父猛然沉默了。然后又说:“她还是个孩子……”

“不是孩子了,她今年高中就要毕业了!”

没有声音。她听见自己的心在狂跳,跳得这么响,她试图用手去捂住,但是不行。她惊慌得几乎要哭出声来。养父、养女……她明白姨妈的意思,全都明白。可是她从来没有往这上面想过。姨父想过没有呢?她不知道。大约也没有,他们迷醉的是另外的东西。这多可怕,姨妈居然会这么想!

她在小屋子里哀哀地哭了一夜。她又一次地想起了妈妈。

第二天是星期天,她和姨父应该出去写生的。可是姨父借口来不及备课,一头扎到书房里没有出来。姨妈倒是神色自若,大概是对别人的心理变化不感兴趣。

又过了几天,姨父告诉她,他接受了系里的一项特别任务,需要集中精力。他已经借好学校里一间宿舍,准备搬过去住一段时候。

“你快考大学了,照理说,我不该这么丢手。”姨父有点惶然地说。

“不,你还是去吧。”她急急地回答,“我功课还好,考大学大约能行。”

“你还是要考建筑系。”

“是的,我还是要考建筑系。”

“以后你可以带上同学们一块儿去朗润园。”

“是的。会有人愿意跟我一块儿去。”

“我们还到那儿去写生。”

“你要是想去,就到宿舍里来找我们。什么时候都行。你只要在窗户底下叫一声……”

声音有些哽咽了,泪水已经在眼眶里直打转转,她连忙逃进了自己的屋子。

在那以后的几个月中,她用了全部的精力准备高考。她把心里所有的委屈、哀伤、寂寞,全都转化成顽强的干劲,不让自己有一丝一毫的松懈。她命令自己一定要考上大学,而且一定要考上姨父所在的这个建筑系,一定要以拔尖的成绩考进去。

她毕竟如愿以偿了。

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天,一瞬间她好象什么感情也没有了。喜怒哀乐,什么也没有,心里是一片空白,一片大水冲刷过去之后的空白。但是她拿了录取通知书的那只手哆嗦得厉害,哆嗦得使她自己都感到惊慌和脸红。她试图用另一只手去把那只手紧紧捏住,可是不行,她无能为力。

然后,冲到脑子里来的第一个意念便是跑到学校去,把这个喜讯告诉姨父——她心目中的引路人和同行者。一路上,她兴奋得不是在跑,而是贴着路边快快地飘。长到这么大,她第一次感到这种轻松和满足。她陶醉了。

走到校门口,她突然看见了姨父。姨父正推了自行车往外走,车后绑着他的行李用具。

“修莎,一早就听说你考取了!快回家,今天该好好庆祝一下。以后,你就该搬到学校住的。”

她站住了,若有所思地望着姨父的行李卷儿。

“那么,你的任务也是今天完成了吗?”她轻轻地问。

“哦,不是。”姨父说,“你住学生宿舍,家里就清静多了。”

她紧紧盯住姨父的眼睛:“要是……我没有考取呢?你会永远在学校住下去吗?”

“修莎!”姨父责备地叫了一声。

修莎的头深深地垂了下去。她总算彻底明白了,姨父原来也是一个怯懦和世俗的人。他有胆量独自跋涉了几十年,却没有和她结伴赶路的勇气!人哪,是怎样一个复杂矛盾的多面体呀!

这是她对于人的第一次失望。她寻求着的,期望着的,憧憬着的,全都浓缩成一个不规则的阴影,深深地、低低地笼罩在她的心上。

太阳被云层遮没了,白色的沙滩上也落下了一片淡色的影子。阴影在迅速移动,后退,眨眼工夫就退到烟波浩渺的江面上,又被翻卷的浪头击碎。于是沙滩上依然是阳光灿烂。

“这是第一片云朵。”她举首望着天空。

“那边又拥上来很多了。”

“不会下一场暴雨吧?天这么热。”

“有这个可能。”

“你会看天气吗?”

“在农村呆得久了,什么都会一点儿。”

“碰上暴雨就糟糕了。”

“不怕,我们有两个人呢。背靠背,闭上眼睛,什么也别管它。你能做到吗?”

“能,我相信我能。背靠背,闭上眼睛,什么也别管它——多象我曾经做过的一个梦!”

“她也说过这样的话。”

“谁?她吗?”

又是一块云朵急速地掠过,接着从背后吹过来一阵风,她的黑发散落到额前。他伸出一只手,替她掠到耳后,手掌便顺着头发落在肩际,又从肩际轻轻地滑向胳膊,滑向她迎上来摊开在他面前的手,两只手又紧紧地粘合在一起了。

“那一年夏天,农历七月十五,扬子江涨大潮。那么多的人都开上了江堤,打桩加高堤身,扛草袋堵漏子,想保住我们这个岛。可是没用。江堤决了口子,大水漫过来,庄稼都倒了,泥巴棚棚全浸塌了。水退了以后,棚子一半天的搭不起来,我们就坐在江堤上过夜。

“虽说是夏天,在那四面不靠的江堤上坐一夜也是够冷的。想烧堆火都不成,什么都淹了,什么都湿得能挤出水来。她人小,又长得单薄,坐在那里哆哆嗦嗦地缩成一团儿。我说:‘你过来吧,坐到我背后来,把眼睛闭上,什么也别管,睡上一觉。’她真的就挪过来了,把她小小的身子紧贴住我的背。开始她还有点儿发抖,后来就不动了,大约是暖和过来了吧?男人的热气大,我这么大个人,还暖不过来她那么个小女孩子吗?有好一会儿,她没动静。我以为她准是睡熟了。可是她忽然长长地叹了口气,说:‘这多象我曾经做过的一个梦啊!我在梦里总是走路,总是走路,走得累极了累极了。后来我就靠了一棵大树干睡了一觉。睡醒了之后,真怪,背后靠着的不是树了,是一个人,一个又高又大的男人,他转过头来望着我笑,我难为情得要命。后来我就站起来又往前走。他跟了上来,陪我走,还用一只大手紧紧揪着我的胳膊,好象生怕我累瘫下去似的。’我在她背后听她说这个梦,我心里止不住地一阵一阵发颤。我真想对她说:‘我就是你的大树,你就放心靠吧,靠吧,靠一辈子!’我感觉到背后那个小小的身子在挪动,她想挪得更舒服点。我就使劲撑住后背,让她舒舒服服靠着。那时我真想把她抱过来,抱过来,象抱一个小娃娃似的抱在腿上。从那天夜里,我就有了那么一种欲望。我总想抱抱她。”

他停下来,费力地咽进一口唾沫。他的手下意识地把她的手指捏得紧紧的,指关节发出轻微的“咔咔”声。她疼得脸色发白,但是她一动不动。

太阳完全被云层遮住了,天空开始有点发黑。风越来越大,江水变得混浊起来,浪头冲上了沙滩,一步一步地向礁石这边逼近。有一大群江鸥不知从哪块礁石丛中飞出来了,匆匆忙忙地赶往江心,满世界都是它们兴奋而且愉快的叫声。

“为什么……我是说,你为什么……”她的眼眶里盈满了泪水。

“我不能。她还是个小女孩子。她才十六岁。我不能……再说,我们都是知青……”他有些语无伦次地说。

她轻轻地说:“我明白了。”

“她真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子。”他接下去说,“天亮以后,我们从江堤上撤下去,动手修盖那些泥巴棚棚。她站着,出神地望着那些横七竖八躺在地上的芦竹木棍什么的,对我说:‘我爸爸就是这么死在房子里面的。那些房子倒下来,就把爸爸压死了。真想不到。房子真容易倒,不是吗?砖头的,泥巴的,都容易倒。太容易了!’她一边说,一边四下里转动着脑袋,仿佛要想在视野里面寻找出一幢永远不倒的房屋似的。我说:‘地球上的东西总是不断要新旧替换,无论什么样的建筑物都会有倒坍的一天。连埃及的金字塔也总有一天会倒的。’她拚命摇着头:‘我再不要看见房子倒了,我害怕。要是我能上大学,我一定要、一定要设计一幢永世不倒的房子。’‘好,’我说,‘我等着住你的房子。到那一天,我们就开来一辆推土机,把这些泥巴棚棚全都推平了它,然后我们就在这儿种上花,砌上喷泉水池,还要栽上一棵树,当你走累了的时候,你可以舒舒服服靠在树上。’她听着听着,就笑了。她说我比她还会梦想。她又说她相信这些都不是梦,总有一天我们会有的。”

她出神地听着,眼睛望着前面天水相连的极地。

“她说她爸爸喜欢诗,她自己也喜欢。她总是喜欢给我念这么两句:‘别难受,别折磨自己。一切都将过去,犹如轻烟飘过白色的苹果树。’这是叶赛宁的诗,她告诉过我。”

一种异常熟悉的感觉从她心头滑过。在哪儿看见过这首诗?对了,是在妈妈的玻璃台板下面。妈妈不喜欢诗,可是她的玻璃台板下面居然就压了这么两句话。“别难受,别折磨自己。一切都将过去,犹如轻烟飘过白色的苹果树。”对了,就是这两句。一点儿也不错。妈妈莫非也相信叶赛宁的话吗?

“要是她活到现在……”她动情地望着他。

“要是她活到现在,我不知道她会是在干什么。也许跟我们是同学了,她很聪明。不过……也不一定,你知道,她才不过初中毕业。”

“她是哪一年……请原谅我问了这句话。”她惶惑地涨红了脸。

“七八年。七八年春天。那时你已经进学校了吧?”

是的。七八年春天,她已经进学校了。那一年,她是那么幸福,那么无忧无虑、无牵无挂。她怎么想到会有另外一个女孩子在这年春天掉进江里死了?

“304号。这就是你的宿舍了。”那个长了一副娃娃脸的、样子很讨人喜欢的小伙子帮她把行李搬到三楼。修莎是在报到处认识他的。当时,姨父要亲自替她把行李搬过来,她坚持不要,结果这个勤快的小伙子自告奋勇帮了个忙。

小伙子把行李放在304号门口,笑嘻嘻地说了声再见,就回身走了。

修莎稍稍犹豫了一下,才追上两步问他:“请问你的名字?”

“封雨。好记得很。我也是建筑系的,比你高一级。”

她算是七七届。高一级。那么就是七六届了,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可是他看上去真小。

推开门,迎面的窗户上还糊着发黄的报纸,因此屋里显得有些昏暗。一个女孩子从上铺“咚”地跳下来,把她吓了一跳。

“哈,你是第二个赶到的。你就睡我的下铺吧。我叫夏莹。”

她长得真高大,真结实。她是个运动员吧?修莎心里想。

夏莹真是个聪明人,她仿佛看透了修莎的心思似的。“我是本市女子排球队员。现在嘛,大约已经编入校排球队了。可是我练球不会影响大家的。真的。”

“没关系。”修莎文静地笑了笑。

她们开始打扫卫生,把糊窗纸撕下来,窗玻璃擦干净,屋顶和四壁用笤帚扫了一遍,打来一盆水把桌椅和床架子洗了洗,最后是拖地板。屋里顿时显得明亮和整齐多了。

宿舍里有三张双层床,却只贴了四个人的名字。据夏莹报告说,另两个人被指派住进留学生楼,叫做“陪住”,这两张床就被系里“贪污”下来了。

“要是摊上了陪个非洲黑姑娘,那才要命呢。你别看我是运动员,我胆子可小,看见黑人的白牙齿白眼仁就害怕。”夏莹喋喋不休地说。

“看惯了就好了。”修莎回答。

接着,又来了另外两位同学。一位是娇小可爱的杭州姑娘李娜,一位是塌鼻子凹眼睛的广东大姐邝云云。李娜甜美清秀,邝云云沉稳持重。四个人中却还数修莎最小,夏莹次之。

“中学里面男女生几乎是对半儿的,我们这个班上呀,就我们六个女生。”夏莹大惊小怪地宣布她的新闻。“还算多啦。刚刚我看见七六级同学在外面排队,整整一个班,就屁股后面挂了一个女生,真有趣。一个人,连说话的伴儿也没有,这可怎么过?”

“理工系就是这样。文科系要多些。”邝云云说。

李娜问大家:“寄信的地方在哪儿,知道吗?”

没有人知道。修莎只好告诉她:“出了楼门往右拐,一直走,绕过一个大花圃,便是邮电所了。”

“那么浴室呢?我可是天天要洗澡的。”夏莹提出来。

“浴室更近了,楼背后就是。”

“你好象对校园很熟?”邝云云问她。

她犹豫了片刻,才说:“我家就住在学校家属区。”

“你爸爸在我们学校教课吗?”

“是姨父。”

“哦。他在哪个系?”

她又是一阵犹豫。然后,轻轻地说了三个字:“建筑系。”

夏莹立刻兴奋得要命:“那么,他是我们的老师,也要给我们上课的了?”

修莎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她心上狠狠抓了一把。“是的。”她低低地回答,“是的。”

邝云云微笑着盯住了她的脸:“修莎,你功课一定不错。以后多帮助我们吧。”

她这时想到姨父推着自行车往家搬行李的情景,心里仍然不能原谅他的举动,邝云云的话居然没有听见。

吃饭的时候,食堂里人多得要命,闹哄哄的。总共大约有十来个窗口卖饭菜,每个窗口都排了长长一队学生。这里的饭菜是合起来卖的,一个窗口卖一样。她顺次看过去:干烧带鱼,炒荤素,青菜肉丸,肉末豆腐……她在这个窗口站下了。

卖饭菜的小伙子大约是个蛮利索的人,这么长的队,不大工夫就全都打发走了。轮到修莎,他问她:“几两饭?”

修莎一时窘住了。她没吃过食堂,不知道一两饭该是多少。她眨巴着眼睛。

小伙子朝她笑了笑:“新生吧?三两饭好不好?”

她松了口气。“好的。”

他打好了饭菜,伸手把碗递给她的时候,她突然发现,在他那只手掌的拇指和食指之间,多出了一根橡皮奶嘴样的东西。

一种什么异常熟悉和亲切的感觉从她心里缓缓流过。白色的病房。墙上淡红色的血印。妈妈……真的,他就是三三,好多年了,他这双眼睛还是漂亮得惊人。可是他还记得她吗?

眼睛已经湿润了。赶快走开,否则,她会按捺不住哭出来的。

她站在饭厅的一个角落里,慢慢地吃完饭,又慢慢地洗好碗,然后就站在卖饭处的小门那儿等。吃饭的同学渐渐都走光了,饭厅里变得空空荡荡。小门打开,走出来几个扎羊角辫的姑娘,又出来两个胖师傅。终于,终于,他走出来了。

“你有什么忘记了吗?”他惊讶地问她。

她没有说话,走近了一步,抬起头。泪水猛然间从睫毛缝里涌了出来,涔涔地往外流。

他显得手足无措。“小同学,你真是丢了东西?”

“不,”她哽咽地说:“不,我是找到了。三三,我找到你了!”

静了一刻。“修莎?”

“是的,我是小修莎!”

“啊,修莎!你长得这么大了,你都上大学了!”他使劲绞着自己的双手,想笑,可是脸上的肌肉有些抽动。

“我找你好多年了,三三。我一直在想,那年,我没有对你说一声谢谢。我太不懂事了。你帮我做了那么多的事……”

“说那些干什么呢?其实我应该谢你。你是第一个瞧得起我,肯对我说那么多话的人。后来,我能帮你的忙,你不知道我心里多高兴。我想到我还不是个废物,不是个多余的人。不是还有你们需要我吗?真的,从那时起,我一直活得高高兴兴。你看,我有了工作,拿的工资还能够存银行。我过得很好。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想过你的。可是我没想到过会是在这儿碰面。嗯,你是大学生了,修莎。”

修莎把自己的眼泪擦干净。“好了,三三,今天我等你,就是为了对你说一声谢谢的。我们以后还会碰面,对不对?”

“反正,什么时候还要我帮忙,我一定很高兴。”

“好的。要是我碰到为难的事,我一定会第一个想起你。”

修莎朝他笑了笑,回身就走了。那天一整个下午,她心里想的总是她的童年和妈妈。

大学生活的第一年是新鲜和五光十色的。修莎就象一个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鸟,带着那么惊讶和兴奋的神情东张西望,心中充满了急切要把自己投向蓝天的欲望和冲动。

她们304宿舍的四个人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吃饭、上课、听讲座、洗澡、看电影,统统是集体行动。打开水,四个人抢着去;上大课要占座位,她们轮流值日,当值的人一进教室便是四个书包一溜儿排开,那些座位从来不在第三排之后。

“从新石器时代的半坡遗址看来,方形或长方形的土木建筑体制便已开始,它终于成为中国后世的主要建筑形式。……”

白发苍苍的老师在课堂上缓缓而谈,亲切自然得象跟大家聊家常,聊出来的又是那么艰深的学问。

“……在《诗经》等古代文献中,早已有‘如翠斯飞’、‘作庙翼翼’之类的描写,可见当时建筑已颇具规模,并且具有审美功能。但是,对建筑的审美要求达到真正高峰,则要到春秋战国时期。……”

父母亲都是中文系老师的李娜悄悄对她们说:“《史记》中有一段关于秦始皇修阿房宫的描写,就象老师讲的那样。”

“是吗?”夏莹迫不及待地接上来。“回宿舍你找来看看。”

于是她们四个脑袋凑在一起,围着李娜的一本《史记》朗朗而读:“始皇以为咸阳人多,先王之宫廷小。……乃营作朝宫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万人,下可以建五丈旗。周驰为阁道,自殿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巅以为阙。……”

夏莹发出一声低低的惊呼:“我的天!这么大的建筑,那时候可怎么造出来的!”

“建筑图呢?”李娜说,“那时候就有人懂得画建筑设计图吗?”

修莎凝神想了想:“老师上课时是这么说的:中国建筑的特征是规模巨大、平面铺开、建筑群之间互相连接和配合。阿房宫完全对得上号。”

邝云云连忙拿出笔记本:“这句话我没记全。来,再对对笔记吧。”

接下来给大家上“世界建筑史”课的另一位老师更是让她们惊讶不已。他能把雨果在《巴黎圣母院》里描写建筑物的那一章节一字不漏背诵下来,背得绘声绘色,真切动人,仿佛他眼前放着的就是那座随时使人产生神秘、紧张、崇高、圣洁……种种激情的伟大宗教建筑。他的热情洋溢的声调和额前一络频频飘动的头发,都使人感到一种艺术的灵悟和迷狂。

“妈呀,我可完完全全让他震住了!”下课以后,夏莹异常激动地说。

“这都是心血。”邝云云心平气和地解释。“几十年的心血,才有课堂上这一段结晶。我们到那时候,不知道能不能来这么一下子。”

修莎没有表示态度。她想,要是她有这份才气和机会,她可不去背什么《巴黎圣母院》。搞几个有世界水平的建筑设计方案不好吗?

除了星期天回家,她不常见到姨父。大学老师没有办公室,要是不上课,在系里很少能找到他们的人。修莎只知道,姨父最近接受了一个宾馆设计任务,似乎有点儿不太顺利。

有一天,她到图书馆去借一本书:《美国建筑的新方向》。这是现代主义建筑学家罗伯特·斯特恩的著名论著。那天借书台有很多人,几个管理员跑前跑后忙得要命。她查了书号,填好借书单,递给一个戴眼镜的老头儿。

“原版书吗?”老头儿从镜片下严厉地望了望她。

“是的。”

“不借。”回答斩钉截铁。

她恋恋不舍地趴在台面上。“那么,室内借阅可以吗?老师,室内借阅!”

老头儿不理她,又去招呼别的同学了。

一只手忽然从肩后伸过来,轻轻抽走了她手里的借书单。她惊讶地回头一看,是姨父。

“我来吧。”姨父挤到她的位置上,对老头儿招呼了一声:“秦老,麻烦你。”

书很快就从库里提出来了,崭新崭新的,几乎没有动过。姨父挤出人群,递给了修莎。

“原文的,看得懂吗?”

“不全懂。看这些书很慢,老是要翻字典。”她承认说。

“多看看就好了。一开始都是很吃力的。还有这几本,也可以看看。”他随手从书目架上取了一张借书单,抽出笔,嚓嚓嚓地写了几个英文书名。

“看的时候,最好做些卡片资料,以后用起来方便。”

“嗯。”

姨父停了停,望着她的脸。“你有两个星期没回家了。”

“上个星期天全班出去郊游,我跟姨妈说过了。”

“有时间,还是常回家看看吧。我们就两个人在家。”

“好的。”

“星期天是你的生日,姨妈说要弄几个菜。”

“是吗?我都忘记了。”

“我们没忘。你和你妈妈是同一天生日,以前她常到我们这儿来吃面的。”

她心里猛然一阵颤动,急忙扭过脸去。

“我上课去了。星期天我会回去的。”说完立刻走出借书台。

她太贪心了,借来的书总是这么多,这么厚,又这么艰深难啃。几乎每一次,还没等看完就到了还书日期。这次又是这样,这本《美国建筑的新方向》,看来又啃不完了。她急得要命。

“怎么这么早就关灯了呢?”每次十点半钟宿舍熄灯以后,她在黑暗中摸索着铺床,总是这么埋怨一声。

早已钻进被窝的夏莹打着呵欠说:“好些人在外面路灯下看书呢。”

她听了有些心动,也想试着干那么一两回。

那一天,她真是跑到路灯下去了,带了一张折叠式小凳子,一本书,一本翻破的《新英汉词典》。可是路灯太高,而且带着点桔黄的暖色,看不到十分钟眼睛就累得不行。她只得站起来,这样总算离路灯近一点,字迹显得清楚多了。

可是她不久就感觉到背后有人。

“谁?”她迅速地转过身去。“三三?你还没回家?”

“刚下夜班。”三三朝四下里望望,校园里一片寂静,远处的路灯下也有一两个静悄悄的身影。他不安地问:“修莎,你是功课跟不上吗?”

“不,我已经得到几个五分了。”她朝他笑着。

“那么,为什么要这样拚命?”

“这本书要还了呀!不容易借着。”

“你的家呢?为什么不回家看?这么近。”他责怪她。

她默默地站着,不说话。

他也默默地望着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串钥匙,摘下其中的一把。

“认识我的宿舍吗?”

她点点头。

“你去看书吧,那儿不会熄灯。”

她迟疑着:“你呢?”

“我本来就准备回家的。我爸爸病了,住院,我要去陪宿。”

她没有说什么,收拾起凳子和书,就往他的宿舍走去。

“别太晚了。”三三在后面叮嘱她。

在那个星期天,她早早地就回到了家里。推开门,外间静悄悄的,桌子上放了一只白色的奶油蛋糕。她走进里屋,姨父背对着她趴在桌上画图。她默不作声地望了一会儿,觉得姨父的背影比以前佝偻了许多。这其中也有她对他冷淡的原因吗?她觉得心里有些隐隐作疼。

“姨父,我回来了。”她靠在门上说。

姨父画完了手里的一笔,转过身来。“哦,你姨妈出去买菜还没回来。”

“星期天你还在加班吗?”

姨父苦笑了笑:“昨天,送上去的方案被否定了。市委领导亲自审核这个方案,结果便是打回。”

“为什么呢?”她走近姨父的书桌去看方案草图。那是一幢设计得相当别致和大方的宾馆建筑,平面外观呈“人”形。“哦,很漂亮。”她轻轻地叫道。

“可是首长觉得不顺眼。他说,象条大裤衩子。”姨父无可奈何地摊着手。

她忍不住笑起来,觉得这个比喻很奇特。“那么他喜欢什么样的呢?”

姨父没有说话,抓起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嚓嚓几下勾出一栋方方正正火柴匣子样的大楼。

啊,中国建筑的传统形式,她想。从新石器时代就开始了建筑体制,沿袭到现在,仍然难以改变。可是姨父为什么要改行搞现代建筑?他的朗润园呢?那荒凉而又美丽的朗润园……她记得有一次姨父似乎对她说过这个意思:他一辈子研究朗润园,可是有生之年大约盼不到大规模修复这个园林的日子了。他感到寂寞,很想在世界上留下点什么痕迹。那么,这次接受宾馆设计的任务,是他要想留下的“痕迹”吗?

好象是惋惜,好象是失望,又好象是隐隐的惆怅,她心里有一点说不出来的滋味。她觉得她能理解姨父的心情。人总是耐不住寂寞的,尤其当他一个人走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时。可是,她又是确确实实感到了失望。他忘记了他曾经引导过一个后来者跟他同行吗?他为什么不停下来等一等她,而是……独自拐进了另外一条大路?

吃饭的时候,姨妈端着酒杯,有些感慨地说:“修莎,你二十岁了,再有两年,也就大学毕业去工作了。我们总算对得起你妈妈。只是你那个小姐姐,跟了你爸爸去,不知现在是个什么样儿。你妈妈就是不放心她……”

修莎怔怔地望着玻璃杯里的葡萄酒。那酒是橙红色透明的,映着窗外的阳光,有一圈旋转流动的幻影。她想起了许多年前那个夕阳如火的黄昏,那片被晚霞映成了红色的沙滩,那只停泊在江岸的小小轮船。多少年来,那色彩鲜丽如油画一般的场景深深地刻印在她心上,她无法把它忘掉。

她低低地说:“姨妈,有一件事,我总想问问你。”

姨妈放下酒杯,坐直了身子。

“我不明白……我是说,我总想知道,妈妈和爸爸为什么会这样?他们……”

姨妈颓然坐倒在椅子上,挥了挥手:“你爸爸这个人太不知足。他那些诗呀小说的看得太多了,太浪漫蒂克。他不象个医生。你妈妈当初就不该那么痴心。她跟他不是一种人。”

一定是这样,姨妈是从来不喜欢说谎的。那么,什么样的两个人才能算是“一种人”呢?姨父和姨妈算吗?他们是当年学校里一对出色的学生,毕业后学校领导亲自做的红娘。可是他们幸福吗?姨父是否就“知足”了呢?无论如何,修莎对这个问题是不能用肯定句回答的。

饭后,她又跑到扬子江那片熟悉的沙滩上。今天也是妈妈的生日。妈妈在世的时候,曾经无数次的站在高高的礁石上眺望过江面。江面上那么多的客轮,那么多的白帆,哪一艘是带走爸爸的呢?可是修莎认为妈妈想的不是这个。她一定在眺望那遥远遥远的、永远也不可能望见的幸福岛。因为,她一辈子都在盼望和等待着幸福。

至于她自己,等待的又是什么呢?她好象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

学校生活依然是一个闪亮的、高速旋转的车轮,她是组成这轮圈的一个小小分子,日夜不停地跟着转,身边是匆忙往后掠过的大路、树木、行人和呼啸的风。她快乐,兴奋,感到了速度和力量给她带来的自豪感,还有那一份想要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激情、意气。

于是她憋不住要想唱歌了。她原本就有一副爸爸遗传下来的柔美淳厚的嗓子。

“五四”那天,全系开联欢会,她们宿舍四个人表演女声小合唱,修莎领唱,唱的是《星星索》。

呜喂——

风儿呀吹动我的船帆,

船儿呀随风轻轻飘荡,

把我们带到那遥远的地方。

……

歌声温柔而且委婉,拖长的尾音里略略带了一点甜蜜的忧伤,她使他们全体悄然无声。

联欢会刚刚结束,一个小伙子就迎上来自我介绍说:“很高兴听到你的歌声。我是校文工团长,也是学生会文化部的。”

这张讨人喜欢的娃娃脸她觉得很眼熟。马上她想起来了,入校那天,他曾帮她把行李扛上三楼。

“封雨?”她没有把握地试探着叫了一声。

“对极了。你的记性真好。”他显得非常高兴。

“是你的名字好记。”她也笑着。

他搓着手,拿出学生干部惯有的磨劲儿,开始对她进行动员。

“看过校文工团的演出吗?”

“没有。”她老老实实回答。

他稍稍有点失望:“太可惜了。我们团里的合唱队,在全市大学生歌咏比赛上得过一等奖。你哪天看一次演出就知道了,水平实在可以。”

她好奇地望着他的圆圆眼睛,不知道他有什么必要对她说这些。

他又搓搓手:“是这样,团里缺独唱演员。你很会唱歌,你的嗓子……”

“哎呀,不行!”她终于明白他的意思了。“不行!我从来从来没有……”

“上过台吗?”

“真的,我从来没有……”她手足无措地红了脸。“我功课很紧。你知道,我是新生。我要画图去了。”

她说着就想溜。可是他仿佛胸有成竹似的,手一伸就拦住了她。他大约有很长的当学生干部的历史了吧?说起话来这么头头是道,不容反驳。而且他长了一副相当讨人喜欢的面孔,他的笑容也是极其诚恳和亲切的,她终于抵挡不住,彻底投降了。

“真要命。我要是不唱这个《星星索》就好了。”

“可我总会有办法发现你。每年来了新生,我总是这么去寻找我的艺术家的。气质相同的人有一种奇异的信息,能够互相发现和接近,直至碰撞。你相信吗?”

他真是个热心的社会活动家,这个名叫封雨的小伙子。他组织文工团排练节目,安排演出,骑上车子出去寻找可以请来当指导的艺术家,联系艺术团体到学校表演,还要过问学生广播站以及教唱每周一歌等等杂事。他那看上去并不高大的身体里蕴藏了那么多的能量,常常叫修莎觉得惊讶。他怎么不感到厌烦的呢?他的学习怎么居然没有掉队呢?

封雨的手风琴拉得真好。“我擅长即兴伴奏。”他这么对修莎介绍自己。确实这样,无论怎样陌生的歌曲,只要她能唱得出来,他准保能够烘云托月般替她托上去,从来没有叫她皱眉的时候。修莎甚至觉得,只要他抱上那把铮亮的紫红色手风琴,他那张相当平凡的娃娃脸会立刻变得神采飞扬,就象微微地喝醉了酒一样。他十根修长灵巧的手指在黑白两色琴键上翩翩飞舞,优美得象是贴着水面上下翻飞的燕子。

艺术是一桩很容易叫人陶醉、叫人忘乎所以的事情。修莎变得喜欢登台唱歌了。她喜欢学校礼堂的半月形小舞台,喜欢舞台上的淡绿色地毯,明亮如同白昼的灯光,香气馥郁的油彩和穿上了使自我感觉十分良好的演出服。

我亲爱的手风琴你轻轻地唱,

让我们来回忆过去的时光。

春天带着……

她婷婷地站在舞台上,优雅而且恬淡。她的歌声也总是轻柔舒坦,象一股迎面吹来的温馨的风,又象八月十五透过薄薄云层的月光。他呢,总是抱着手风琴坐在左边台口,眼睛微微眯缝着,嘴角透着一点全神贯注的紧张,不看乐谱,也不看她的脸,只把耳朵稍稍侧过去一些,随时准备根据她的歌声修正他的节奏和音量。他们配合得那么娴熟自如,那么错落有致,她甚至没有想到应该对他感谢,好象他们天生就应该如此似的。

可是事情开始急转直下了。有一次,他们两人在文艺室里排练节目的时候,他的琴声忽然显得心不在焉。

“你拉错啦!”她笑着提醒他。

他索性放下手风琴,目光异常明亮地望着她的眼睛。

“修莎,你听见别人说什么了吗?”

“什么?”

“关于我们……我们俩。”

“我们俩什么呢?”她仍然没有明白。

“系里的同学说,我们的关系……有点儿心照不宣。”

她终于明白过来了,刹那间心慌意乱,脸上飞起两朵红云。“你瞎说!你编出来的!”

“没有。”他迎着她的目光,毫不退缩。“没有,真的。而且,我是很喜欢你。”

妈呀,这个封雨,这个该死的!他怎么说出这种话来呢?她毫无防备,被他弄得措手不及,于是她觉得愤怒了,象是被人白白耍弄了似的。

“你瞎说!我不要听,我不来了,我再不来唱歌了!”她带着哭声一连说了几个“不”字,想想还觉得不解恨,索性把门使劲一拉就冲了出去。

他怎么能说这个呢?这算什么?她纯洁无瑕的少女之心第一次被人试图碰一指头,说不上什么滋味,只是心跳得厉害。她不能原谅他,绝对不能。

雨云从天边低低地压了过来,滞重而且沉郁。远处的白杨林带被风吹得一律侧过身去,露出了银色的叶背,并且不断翻卷抖颤,远看就象一条腾空飞舞的望不见头尾的龙。白色的沙滩变得暗淡无光了,江水哗哗地冲上来,扑上礁石,顷刻之间被轰然击碎,反弹出去,纷纷地落在再次扑过来的浪头前,于是又急急忙忙投入新的冲击。礁石在奋力自卫中开始露出冷峻和狞厉的本性,仿佛天降大任就是要它们扼守在沙滩,不让江水冲过警戒线似的。

“雨快下来了。”他望着天空。

“是的。”

“在岛上插队的时候,她最讨厌下雨。”

“为什么?”

“她喜欢太阳,喜欢阳光灿烂的晴空,那可以使她痛痛快快去干她想干的事。她也不喜欢看见水。我们那儿的水太多了,岛子四周全是!水把我们和大陆隔离开来,让我们有时候觉得自己是孤零零被遗弃在这儿似的。她不喜欢。可是她最后却是死在水里。真怪。”

她想起了妈妈的死。妈妈是死在白色的病房里的。她不喜欢那儿的白色,妈妈却偏偏死在那儿。是很怪,有时候,人们越是要想躲避什么,那东西越是死死地缠住了人,无法摆脱。人是不是对自己的命运都有一种预感呢?

一阵旋风卷着尘土和落叶,从远处的旷野里急速地扫过去,发出尖厉的叫声。黑沉沉的乌云被一只看不见的大手,卷地毯一般地卷到了天边,暂时搁置在那里。天空露出了浅灰色的、边缘镶有银色光圈的雨云。这使人心情顿觉松快,仿佛从压得喘不过气的阴霾之下解脱出来了似的。可恰在这时,灰白色带着雾气的雨线密集地掠过白杨林带,齐整整地向着他们推进,前一秒钟还看见雨点把地上溅起一片尘土,后一秒钟便只见满地的水泡。他们手拉手地在雨线前面奔跑,钻进了一块凌空飞起的悬石之下,紧紧地偎依在一起。

大雨滂沱,视野一片模糊。耳际充塞着单调而又异常顽固的风声雨声,除此之外世界上再也没有别的东西存在了。

“害怕吗?”他在她耳边轻轻地问。

“不,我们是两个人,我时时刻刻记得这个事实。哪位大作家说过的?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结合在一起,便是一个完整整的世界。我明白这个世界的坚固程度。大水和烈火都不能把它毁灭,它是永恒的。”

他微微地低下脸,嗅着她头发上阳光和野草的香味。

有好长时间,他们一动不动,凝视着从头顶垂挂下来的瀑布一般的雨帘。然后,她忽然想起了什么,说:“你还没有告诉我,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一切你都想知道吗?”

“想。”

“你们两个人……我是说,你跟她,你们的经历是这么不一样。”

“有一点是一样的,你要记住:我们都是在这个世界上匆匆忙忙赶路的人。”

他凝神静默了好一会儿,慢慢地说:“这件事情,我还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人说过。我不喜欢把自己的痛苦喋喋不休地告诉别人,然后期望从自己心里减去一点儿什么。”他的声音变得更加低缓滞重。“七八年春天,你知道,我们那个知青大队刚刚办得象个样子。我们有了个芦苇厂,一冬天编了不少芦席,积下一笔资金。开春以后,大家商量着要把那些泥巴棚棚扒了,盖起一排新瓦房来。那时我们的队伍已经是兵强马壮了,知青里面木工也有,瓦工也有,盖两排平房不费事。砖头、木料、石灰,什么都有了,就差水泥。那东西我们自己没法解决,打了报告请县里拨给我们。

“但凡知青的事,县里向来都是开绿灯的。没几天,水泥运过来了,堆在对江一个小码头上。我们派了一只大船去拉回来。可是船开到那里才知道,那码头根本不能进船。一冬一春扬子江是枯水期,那码头在冬春根本用不成。押运水泥的那个知青也糊涂,光顾了找个省钱的货场卸水泥,就忘了问问船怎么进来。

“事到这步,大家急傻了眼。有人建议把船泊在深水区,再找个小划子,慢慢慢慢地从岸上把水泥运到船上。她一听就站出来了,说她在岛上放了一年鸭子,会划小船。事实上来的人里头也只有她能划两下子。后来我们就把人分成两拨,一拨在岸上搬,一拨在那边船上卸。她借来个小划子专管在中间运。别提多费事了,大伙儿直埋怨那个押货的知青偷鸡不成蚀把米。

“最糊涂的事情是在这里:这么多的人忙得个闹闹哄哄,谁也没有想到江水涨潮的事。你不知道,扬子江水每天是要涨一次潮的,潮水一来,你就看见东边江面上突然起来了一堵墙似的,笔直笔直地往这边推过来,一路呼呼啦啦排山倒海,两岸溅起的水头雪白雪白,碰上什么能把什么拍碎。行船走水,能避的都避着这股潮头,避不过的,要直冲着潮头迎上去,千万不能让船打横,一打横就十有八九要冲个底朝天。这些我们说起来都懂,连来潮时间怎么计算都懂。可是偏生就没人想起这回事来。

“那天来潮是在下午两点钟的样子,我清清楚楚记得。她刚把小划子划离了大船,我就听见东边江上轰轰轰轰雷鸣似的响。我抬眼一看,吓出了一身冷汗:潮头已经冒出水线了,眨眼工夫就会横扫这片江面。我急得直跺脚,拚了命地朝她喊:‘潮来啦!潮来啦!把船头调过去!’她朝江上一看,也吓慌了手脚,左一拨弄,右一拨弄,那小划子就在江里滴溜溜地打起转来。你不知道,她虽说在岛上弄了一年划子,那毕竟是小河小湾,哪儿见过大江里涨潮的势头呢?没等她醒过神来,潮头就铺天盖地从我们跟前推了过去,卷起的浪花哗啦啦地冲上来有丈多高,啪地一下子砸在岸上,把我们围在岸边的一伙子人砸得跌跌撞撞,从头到脚湿透湿透。等我们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哪儿还有什么小划子呢?早就被潮头冲得无影无踪了。就这样,她就是这样让江水冲走了的。

“想起来……一想起来,我手脚就会莫名其妙地打颤,变得冰凉冰凉。后来我进了学校,再看不见那段江面了,我开始睡不好觉,一夜一夜地梦见她。我总是梦见她神情焦急地寻找一棵树,一棵可以给她靠背的大树。可是那些树总是摇摇晃晃地站立不稳,她没法靠上去。她急得哭,泪水流成了河,把她小小的身子都淹没了。”他费劲地咽了一口唾沫。“你懂吗?你能不能明白我的心情?这完全是……你知道,这明明可以不发生的。如果我……”

她泪流满面地打断了他的话:“我懂,全都懂。可是人怎么能不出一点点疏忽呢?怎么能……一点点疏忽也没有呢?”

“这么久了,我不能原谅我自己。”他两眼望着天边某一个地方,恍如梦境一般地说:“我不能原谅自己。我没有让她得到过什么。温暖、友情、帮助、抚慰,什么也没有,包括爱。我其实是很爱她的,她却一直不知道,到死也不知道。也许她太小了,还不懂这些。可是我总觉得她是在四下里寻找什么。我多愿意把我的后背送给她,让她象那天夜里一样地靠上去。我想抱起她来,想了好多年了。有时候我会无意识地伸出手去,可是我身边什么也没有。我后悔……”

他的声音已经低得不能听见了。她悄悄地伸出手去,抱住他的肩膀,把自己泪水纵横的脸贴上去。她从他的讲述中觉出了他们之间一种息息相通的深情。是的。他们是同一种人,无法否认……

当人们在第一次恋爱的时候,能不能清醒地判断出自己和对方的类别呢?

她还记得她第一次激情萌动的日子。不过一切都已经模糊不清了,就象一个已经消逝的遥远的世界,就象悬石外面雾气茫茫的、灰暗朦胧的雨天。至今想起来她还觉得奇怪,当初为什么会那么痴迷、那么无边无尽地爱上了那个人。她象生活在一截望不见光亮的闷罐子车里,无法挣扎和叫喊,只是焦虑地盼着那个人奔过来,替她打开车门,让她痛痛快快地看到阳光、草地和南来北往的车。在那些长长的、希望和失望交织的日子里,她无数次地在心里说:他快走过来吧,快走过来吧,不然,她就要被永恒的黑暗吞下去了,被饥渴、焦急、痛苦无望的思念和期待煎熬干了,再不能走出这扇车门,再不能拉着他的手,勇敢无畏地、快快活活地走向世界。她感到害怕,时时刻刻有一种危机感和不稳定感,仿佛他随时都可能错过这扇车门,从此再不会相见了似的。大约这就是她和他终于分手的预感吧?

那是在大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她记得,好象是从秋天开始,一股北方吹来的强劲的风吹进了这个校园,在每一条寂静的林荫道上、每一个杂乱无章的宿舍和气宇轩昂的教学大楼里,卷起了看不见的气流,扫过了陈年旧月的枯枝败叶,并且在掠过密密的树梢时发出一种低低的、有时却尖历刺耳的啸声,使他们从教室或者图书馆走出来的时候,感到了说不出来的惊讶、新鲜和振奋。于是他们停住脚步,张大了嘴,大口大口地呼吸这寒冷清冽的空气,并且让风吹开自己的头发和衣襟,使自己因为疲倦而有些麻木的头脑和胸膛感受到刺激,重新变得活跃和昂奋起来。

她也是被这股风吹得清醒过来的一个。仿佛从清冷的乡间小道走上了五光十色的都市大街一样,她目不暇接地望着那些红红绿绿的灯,诚恳的和夸张的招牌,美丽的橱窗,肮脏的垃圾箱,趾高气扬的摩登女郎和老态龙钟的戴毡帽的老头儿。这是一个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年代,她睁着一双惊讶的眼睛,努力辨认着,摸索着,试图在拥挤的人流中找出属于自己的路。

在社会这把硕大无比的提琴上,大学生是一根最细最敏感的弦,演奏的是时代歌曲中最高的音。几乎用不着什么准备和酝酿,不知不觉间,学校里组织起了那么多的研究会、讨论会、报告会和专题讲座。校园中心的广告栏里,不断贴出一张白纸或者黄纸的通知,说明将于何时何地请何人来作何报告。报告的内容都是新鲜而且吸引人的,诸如“萨特的存在主义在欧洲近代哲学思潮中的地位”、“二十世纪西方电影流派”、“控制论在人类科学和生产中的应用”、“中国经济地理概况及未来的战略地位……”真多呀,多得象天边一颗又一颗闪烁的星星。她觉得奇怪,以前怎么不知道有这么多值得探讨、研究和重新认识、估量的事情呢?世界只有这么大,前人已经走遍了天涯海角,一切都仿佛描绘得明明白白了,可是突然之间又掀开了一层地盖,于是一切都变了样子,变得令人清醒而又迷茫。

她每天仍然是上课、画图、背英语单词、听日语广播讲座、背上画夹子到附近风景地写生。跟以前不同的是,晚上,她常常放弃了图书馆的座位,而挤到教室或者礼堂去听讲座了。人真多,台阶上、窗台上、讲台附近的地上,全都挤满了人,闹不清怎么大家都对这些感兴趣。尽管在寒气袭人的秋天,尽管所有窗户都四面大开,会场里还是热烘烘的,热得一个个全都面颊微红,鼻尖上抹着一层闪亮的油汗。

有一次,她去听本系学生会组织的讨论会。讨论会选题自由,大致围绕现代派建筑和古典建筑的关系而谈。当时她刚学完世界建筑史,对这个问题很有兴趣,就跑去听了。怕抢不到座位,她晚饭前就跑到充作会场的教室,把一个空瘪瘪的书包扔在第一排座位上。

“对不起,”她听到身后有人说,“你占了我们的位置了。”

她回过头去。那人很客气、很抱歉地朝她笑着。她觉得很面熟,马上想起来,这是同级不同班的一个同学。他叫什么来着?向松涛?对了,就叫向松涛。有一次,系里曾经把他的一张设计草图拿到各班讲评,她很喜欢这个名字,一下子便记住了。

她红着脸,有些难为情地说:“我不知道。我以为这里是空座位。”

“我们已经标上记号了。”他告诉她。他的声音真好听,低低的,带着胸腔共鸣,好象是一把木锤在轻轻地敲击铜钟。

她低头仔细看了看,果然,每个座位的把手上,都用粉笔龙飞凤舞地写了个“2”字。这就是说,这一排座位早已被(2)班同学占满了。她说:“哦,那么我换个地方吧。”

可是这时候她才发现,整个教室里前前后后的座位都已经标上了各种记号,或者放上了书包铅笔盒之类的物证。

“今天这么多人要来听吗?”

他告诉她:“有不少是外系学生。他们对建筑感兴趣。”

“所以我们只好站着了。”她无可奈何地朝他笑了一下,拾起书包就想往外走。

他伸出一只手,微笑着拦住她:“愿意接受一点好意吗?我可以给你一个座位。”

“可是你的同学会少一个的。”

“其实我们每次总要多占两个。”

“准备施舍?”

“要是你想这么说,我就无从反驳了。”他优雅大度地笑起来,露出一口整齐的牙齿。

不知道怎么的,她突然觉得不应该拒绝他。也许他还从来没有被人拒绝过什么吧?他是这么一个充满了自信的人。

晚上,她真的坐在那一排座位上了。可是周围都是别班的同学,她有些不自在。他象是探测到她的内心情绪似的,一来便坐到她的旁边。这使她多少感到有点依靠。

讨论会开得好热烈。发言的人真多,有的并没有准备,是临时因为情绪冲动而跑上去的。还有的人坐得离讲台远,挤不到前面去说话,急得站起来大叫:“把话筒递给我!把话筒递给我!”

他坐在她旁边,先是全神贯注地听着大家发言,在笔记本上唰唰地记着,头也不抬。后来,他突然憋不住了,长腿一抬,从坐在讲台四周同学的肩上跨了过去,站在黑板下面,话筒也不要,亮开他漂亮的男中音说:“同学们!”

有人在底下不满地叫起来:“没排到你发言呐!”

他班上的同学便给他打气:“向松涛,讲你的!这儿没有大会主席。”

他应付自如地朝人群笑了笑,管自说了下去,“同学们,钟摆从改造世界的愿望摆向了改造艺术的愿望,包括我们这门建筑艺术。”

这个头开得好精彩!直截了当,新鲜有味,大家一下子感到了兴趣,满教室安静了下来。

他不动声色地说:“我认为,今天的建筑学名副其实地处于十字路口。这同历史上任何时期都完全不同。现代主义从一场建筑史上激进的运动开始,至今已有五十年的历史。这个革命是胜利了,还是失败了?它所关注的问题难道没有一个是实际的或合理的吗?如果并非全无是处,那么献身于新精神和新风格的先驱者们取得了什么成就呢?难道他们没有揭示任何真理吗?难道他们没有创造出美好的东西吗?难道他们没有将什么东西增添到建筑艺术的历史中去吗?面对这个历史的回顾,我们不少人处在迷惑、苦恼和震惊之中。……”

他的声调异常平静。这跟从他嘴里慢慢倾倒出来的新奇大胆的思想相距真大,她感到奇怪。她想,如果这时站在讲台上的是她,那么她一定激动得浑身冒汗,语无伦次了。可是他居然能这么安详,这么从容不迫、侃侃而谈。莫非他可以不把自己的真实感情倾注到思想和理性之中吗?

回到宿舍,她发现邝云云她们也都去听了。不过她们没占到座位,是站在走道的阶梯上的。

“修莎,你今天好高兴。招出来吧,轮到什么好事了?”邝云云一边铺被子,一边随随便便地说。

她把滑到脸旁的长发往后抿了抿。“那个向松涛,你熟悉他吗?”

“怎么?”邝云云注意地抬起头。

“随便问问。他是不是很有才气?”

李娜在忙着给一迭信封贴邮票,这时打趣说:“我们修莎让他迷住了吧?”

“不至于这么快吧?”她毫不退让地说。

夏莹从上铺垂下半个身子:“老实告诉你们,我就是他的崇拜者。今天散会的时候,我还在门口等了他一会儿,想对他说一声:我支持他的观点。可是他们班的男生把他围得太紧了,真扫兴。”

“你应该在会上当场宣布这句话,这可没什么好犹豫的。”修莎说。

“所以我很遗憾哪!”夏莹“咕咚”一声躺回到床上。

过了不多久,学校里开始提倡跳集体舞了。这时已经是落叶飘零的深秋时节,可是大家都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春天才会萌发的冲动。高高的、水洗过一样碧净的天,寒冷清新的风,从人们鼻子里和嘴里呼出来的淡淡的白气,以及铺满了林荫大道、脚踩上去唦唦作响的金黄色的落叶,一切都饱含着浓烈的诗意。生活就象一股涌动的潜流,表面依然是平静安详,不动声色,暗里却以雷霆万钧的力量和速度汹涌澎湃地向前流去,流得毅然决然,一无反顾。

封雨跑来找修莎说:“在你们班搞个试点吧,学跳集体舞。”

“学校指定的吗?”

“不,我选的。”

修莎笑了:“你总是盯着我们班,你不知道我们的画图作业有多麻烦!”

封雨也笑着:“支持一下吧,谁不知道你们班最有艺术细胞呢?”

修莎答应了。自从那次拒绝了他对她的感情之后,她再没拒绝过他的任何要求。她内心里对那件事总感到抱歉,感到自己太不沉着,以至弄得他尴尬得要命。无论如何,遇事总该替别人设身处地想一想的,起码也该找个合适的场合,婉言说出自己的意思吧!

她去找了班上的团支部书记,跟他商量学跳舞的事。团支部书记是个热心分子,立刻答应了作为团日活动来组织,邀请其他同学参加。

封雨以校学生会名义出面替他们借好了活动场地,借的是学校第二体育馆。按封雨的意思,先把这个班的同学教会,然后是整个建筑系,然后再是全校。他计划用一个月时间普及这项活动。

那天晚上,修莎记得,月亮特别大,特别圆,校园里到处灯光明亮,但是正在自修时间,走到哪儿都是一片静谧。她和班上的同学一块儿往秀子湖边的体育馆走去,大家都显得有些兴奋。男同学们在互相取笑谁擦皮鞋的时间最长。女同学们手拉着手,轻轻地品评各自衣裤的配色。李娜下午刚用电梳子给她们把刘海烫了几个卷儿,现在头发卷儿老是紧紧贴着额角,擦得皮肤痒丝丝的。冷不丁地,一个调皮的小男生用英语说了一句:“对不起,我踩了你的脚。”惹得大家哈哈大笑起来。另一个男生揭发那个小男生说,他从昨天开始就在刻苦练习说这句话了。这一来大家更是乐不可支。

老远就看见了体育馆的灯火辉煌。灯光倒映在幽深的秀子湖中,象湖里刚刚升起的一座水晶宫殿,又象一盏一盏的莲花宝灯在湖面飘荡。封雨早已等在门口。他告诉他们,请了艺术学院的两位同学来当老师,还通知了系里另外几个班参加今晚的活动,每个班来两个同学,男女各半。

活动安排在宽敞的体操房内。棕红色的地板油光锃亮,使人觉得脚尖一蹬马上就能飞快地旋转起来,转得象一只奇妙的陀螺。艺术学院来的“老师”和外班同学都等在一边,修莎立刻就在人群里发现了身穿藏青色高领毛衣的向松涛。出于礼貌,她朝他走了过去。

“没想到你也是个热心的社会活动家。”

“那你就太小看人了。你们文工团每次演出,我一场不拉。”

“更难以想象。”

“你曾经唱过哪几首歌,我都能报出来,相信吗?”

“哎哟!”她羞红了脸,“真不好意思,那都是提不起来的事情。”

“唱得不错。”他肯定地点点头,语气中并没有什么阿谀奉承的迹象。

她若有所思地说:“我以为……”

“什么呢?”

“不说了。”她笑着摇摇头,“不说这些了吧。今晚能在一块儿学跳舞,我很高兴。”

他也笑着:“但愿你不会发现我这个人很笨。”

“声明自己很笨的人总是聪明的。”她补了一句。

“嘿!”他认输道:“让你占个上风吧。”

封雨拿了个哨子开始招呼大家上场。两个人一排,一边是男生,一边是女生,女生不够,男生中便把几个身块儿小的推了过去,声明他们可以充当“替身”。于是,舞会便在“一二三,二二三”的念数声中开始。

艺术学院的两位“老师”跳得真漂亮。拉手,向前甩,向后甩,原地转身,互换位置,身子轻盈得象一阵风,整个姿态显得那么优雅自如。修莎紧盯着他们的步子,嘴里跟着默数“一二三,二二三”,每完成一套动作,便来一个大旋转,转到前面一位男生的左边。

不知道转过了几个男生,她已经转得有点迷糊了,脑子里象喝酒微醉一样,有一种晕晕惚惚、飘飘欲仙的感觉。

“来,把脚步掉换一下。你刚才错过一拍了。”她忽然听到那个带着低低的胸腔共鸣的男中音。

她赶紧掉换脚步。地板滑,她一个转身,差点没站稳,他不露痕迹地暗里带了她一下。

“累了吗?”他轻声问她。

“还好,就是腿有点儿不听指挥了。”她感激地朝他一笑。

“偷点懒吧,动胳膊,别动腿。”

她噗哧笑出声来:“你真会出点子,跳舞也能偷懒的吗?”

“只要你愿意,任何事情都不是一成不变。”

“这似乎有点儿玩世不恭的味道。”

“好,你又占了一次上风。”

一套动作到此完毕,她继续往前旋转,转到另一个男生旁边。可是她的耳边总回响着他低低的、亲切有趣的声音。

休息的时候,两个艺术学院的同学被大家怂恿着表演交谊舞,很多人围在旁边看,有几个男生跃跃欲试,可是不敢邀请女同学,只得互相搭配着笨拙地转动身体。

修莎的眼光有意无意地在人群里寻找着向松涛,可是没有找到。后来她发现他坐在角落里的垫毡上,静悄悄的,一手支着下巴,望着灯光下群情兴奋的同学们。她想了想,便也悄悄地贴着墙壁朝他走过去。

“我找到了一只离群的孤雁。”她用唱歌一般的声音说。

他挪了挪身子,腾出一块地方让她坐下,然后说:“有时候,置身于人群之外观察人生,你会觉得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就象坐在观众席上看一场精彩表演似的。”

“真的吗?”她很感兴趣地问:“你观察到什么了?”

他没有回答她的话,却问道:“喜欢诗吗?”

“喜欢。可是自己没写过。不会写。”

“我刚才倒是想了几句。”他说,他的眼睛由于集中精力而略略眯缝了起来。“只有短短的几句。要是你愿意,我很高兴能拥有一个听众。”

“当然可以,即便是为了你高兴吧。”她拉长了声调说。她发现跟他在一起的时候,自己的谈吐好象变得机敏多了。她觉得这很有趣。

他略略沉思了一下,便轻声地朗诵出来——

女同学中最腼腆的,

今晚也笑了,笑得这么甜蜜;

男同学中最粗犷的,

今晚也变了,变得彬彬有礼。

轻盈的舞步,踩着月光,

踩着青春的旋律;

象一群欢蹦的小鹿,

丛林里,追逐着叮咚的泉溪……

一对对,托手并肩飘来,

一行行,又含笑低语而去……

舞曲象一束束金色的柔光,

幻化出生活的五彩涟漪……

在这里,我得到一首诗,

一片绚丽的花朵,

一串美妙的音符,

一缕飞动的晨曦……

他的身子略微有些往前倾斜,两只手肘分别撑在自己的膝盖上,十指交叉着握在一起,抵住了脖子,一双眼睛凝然注视着前方,可是注视的不是人群,也不是灯火,却象是什么遥远遥远看不见的地方。在这个一瞬间里,她好象明白了他心里所有的憧憬、希望和美好的东西。他不象封雨,封雨是一潭清澈见底的水,晶莹碧透,纯净得可爱。他比封雨要深得多,也浓厚得多,浓厚得叫人看不见水里流动着的东西。真的,在他才华横溢的外表之下,一定还有许多叫她吃惊的内涵吧?但愿,但愿是这样。自从她很小很小徘徊在扬子江边的时候,她就习惯扬子江的深广浩瀚了。

这次舞会以后,她有好久没有碰到跟向松涛单独谈话的机会。他们有时候也见面,那只是在寂静无声的图书馆里,或者在全年级的共同哲学课上。她发现他几乎从来不按时吃饭,总是卡着在结束卖饭的前几分钟赶来,碰着什么买什么,买完了又匆匆地端着饭盆走,好象永远有那么多迫切要办的事情在等着他一样。他整天在忙些什么呢?她感到奇怪。

初冬时令到了,校园里却见不到任何萧瑟的气象,倒是日益显得活跃、繁忙、热闹和生机盎然。校园中心的那块广告栏是全体学生目光的焦点,大家上课、跑图书馆、吃饭,全都要从广告栏前经过,经过时必定要停下来看看栏里的东西。几乎每次都不会失望,因为广告栏里总是随时变换着新鲜内容。比如:倡议举行什么活动;某省某市老乡联谊会通知会员集中;寻找遗失的饭盆,宣布自己患有肝炎病,此饭盆他人切勿使用;等等。有时还会贴上几张漫画,讽刺学校领导的官僚主义,或是同学之间不够道德的行为。

有一次,修莎去饭厅买饭,从广告栏前经过的时候,发现了这么一则有趣的“寻友启事:”

本人自幼丧母,且无兄弟姐妹,痴长二九:一十八个春秋,不知何为友爱,何为亲情。入校以来,因性情孤僻,不招同学喜爱,深有在寂寞的荒原上踽踽独行之感,此间痛苦,外人难以体谅。本启事则为寻求友伴,愿他(她)肯与我同行。

底下是姓名和详细住址,年月日。

围观这则启事的人很多,人们在七嘴八舌地议论。大部分人说,这个小伙子大约神经有点毛病。

“怪事年年有,今年格外多。”一个胡子拉碴的“老三届”学生说,“亏得这些小同学想得出来,说不定故意来个危言耸听,出出风头吧?”

一个漂亮的女同学对旁边人说:“你看会有人响应他的呼唤吗?挺让人同情,可是,可是……”

她的同伴说:“你不想试试当一次友爱天使吗?”

“妈呀!”漂亮的女同学叫起来:“万一他向我求爱呢?万一他是个小流氓,故意布下这个圈套呢?我可没这么一份胆量。”

修莎听着这些议论,心里很不以为然。她想,何必要把人想得这么坏呢?她觉得她很能理解这个小同学的孤寂心情。她自己就曾经强烈地体验过这种痛苦。当她很小很小站在礁石上盼望父亲回来的时候,当她在漆黑的雨夜中跌跌撞撞护送妈妈进医院的时候,当她在校门口看见姨父带着铺盖回家的时候,她不也曾经渴望着有人亲她,爱她,理解她,搀扶她吗?

她又看了一遍“启事”下面的姓名住址,把它记在心里。她盘算着要抽个时间去找他谈谈天,但愿能解除他一点孤独之感。世界这么大,学校这么大,总不能让一个同学感受不到一点生活的温暖和美好吧?

可是,等她买好饭往回走的时候,广告栏下又围上了更多的人。她看不见栏里的内容,便问了问旁边一个熟识的同学。同学告诉她,刚刚贴出的这张“寻友启事”已经有人响应了,也贴了张纸头在下面,约他星期六下午三点在秀子湖畔石舫上见面,交个朋友。“是个女同学呢!学遗传工程的。了不得!”同学赞叹说。

是了不得,修莎心里说。想必是个热情而又纯真的女孩子吧?明知事情有些荒唐,居然肯去做了,而且不是悄悄去找他,是大张旗鼓地贴出了“启事”,这难道不是一种挑战吗?对循规蹈矩、谨小慎微的挑战?她想着,为这个女孩子感到了自豪。

元旦前夕,各系纷纷出了一期欢庆新年的专栏。每个系都使出了最大的力气,闹得红红绿绿,热闹非凡。在这种时候,虽然没有组织公开的竞赛,暗地里大家都在摽着劲儿干的,谁都愿意自己系里的专栏能够夺魁,能够拥有最多的观众。

以往出专栏,冠军几乎总是建筑系。建筑系的同学都学美术,往往能搞得新奇别致,不落俗套。有时候,他们小心地来上那么点印象派、抽象派、立体派或者是超现实主义,那就更加耸动视听,引得全校同学一批一批跑来观看、品评,懂与不懂的都要彻底满足一番好奇心。可是今天修莎却发现,他们系里的忠实观众们都被引到了另一块专栏前,那是土木工程系的。整个专栏的装潢很朴素,很单调,甚至有点呆板,就象他们自己学的那些土木工程结构一样。可是开首一篇长诗吸引了大家的注意,相当一部分人当场就找出纸笔在抄写。修莎也挤过去看了看,诗写得真好,她很喜欢。诗的题目叫《我希望》。

她看了一遍,然后又看了一遍,因为实在喜欢,还是忍不住拿个小本子抄下来了。

我希望

人们常问,应该找个什么样的伴侣呢?我说——

我希望,她,和我一样,

胸中有血,心头有伤。

不要什么月圆花好,

不要什么笛短箫长。

要穷,穷得象茶,

苦中一缕清香。

要傲,傲得象兰,

高挂一脸秋霜。

我们一样,就敢暗夜里,

徘徊在白色的坟场,

去倾听鸱鸮的惨笑,

追逐那飘移的荧光。

我们一样,就敢在森林里,

打下通往前程的标桩。

哪管枯枝上,猿伸长臂,

何惧石丛里,蛇吐绿芒。

我们一样,就敢随首大鲸,

划起一叶咿哑的扁舟,

去探索那遥远的海港,

任凭风如丧钟,雾似飞网。

我们一样,就敢在泥沼里,

种下松籽,要它成梁。

我们一样,就敢挽起朝晖,

踩着鲜花,走向死亡!

虽然,我只是一粒芝麻,

被风吹离了茎的故乡。

远别云雀婉啭的歌喉,

远别玫瑰迷人的芬芳。

我坚信,也有另一颗芝麻,

躺在风风雨雨的大地上。

我们虽未相识,但我终极乐观,

因为我们顶的是同一轮太阳。

就这样,在遮天的星群里,

去寻找那粒闪烁的微光。

就这样,在蔽日的密林里,

去辩认那片模糊的叶掌。

抄到最后,她抬起头来,才发现了三三也钻在人群里,低了个头,一个劲地往一张纸上抄写。她挤过去,捅捅他的胳膊。

“你也喜欢吗?”她笑着问。

三三一回头,发现了是修莎,高兴得叫了一声,连忙点头道:“喜欢,喜欢得要命呢!跟我心里想说的一模一样。你知道,我自己是无论如何写不出来的。有一回我在梦中想了两句,好象跟这头两句差不多。可惜马上就醒了,你也抄了吗?”

“抄了,我也喜欢。”

他们挤出人群,在一堵墙边站了下来。

“修莎!”

“嗯?”

“记得那年在医院里,我说我想死的吗?”

“记得。你被救活过来,还挺遗憾。”

“是的。我也寻找过,想找一个跟我一样的人,我们可以一道划了小船去寻找遥远的海岸的人。可是我从来没有碰到过。我想我这一辈子大约是碰不上了。后来我认识了你,我总觉得你在有些地方是跟我一样的。”

“三三!”她惶惑地叫了一声。

“修莎,我不是那个意思,你别误会。我们之间有更多地方是不一样的,太不一样了!我是说,人在世界上,只要不放弃寻找,总会找到和自己一样的人的。天上有一颗星,地上就有一个人和星星呼应着,对不对?我在你身上第一次发现了这个道理。以后,我便从来没有放弃过寻找的希望。我不相信生活真的会抛弃我了。”

她望着他那双漂亮的黑眼睛,沉默着。后来,她轻轻说了一句:“好久没碰上你了。”

“我不卖饭了。”他告诉她,“我当了食堂管理员。白天忙得要命,晚上还要上夜校。”

“你上夜校吗?”

“我统共不过念了两年初中,你知道,文化太浅了。社会发展得这么快,常常闹得我手足无措,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报了名,上职工夜大学。好不容易才考上的呢!我学的是经济管理。跟我的工作总算能对点路子,对不对?还好,我成绩还算不错,老师满喜欢我。”他笑了起来,黑黑的眼睛象天鹅绒一般柔顺温暖。

“三三,”她动情地说,“你会找到跟你一样的人的。凭你的信念,凭你的善良、勤劳、勇敢,还有——”她犹豫了一下。“还有你这双迷人的黑眼睛。”

三三的眼睛有些湿润了。“修莎,你是个好心的姑娘。这一辈子,我会永远感谢你的。我说的是真话,心里话。你也快找个跟你一样的人吧,你太孤单了。有时候,我总想,你一个人走路,会不会走失了?会不会饿了?渴了?被树枝划破手了?你真叫人不放心。”

“好的。”修莎的声音有些发颤,“三三,我记住了。我会让你放心的。”

回到宿舍里,她久久地想着三三的话,想着专栏里的那首诗。不知怎么的,这一切总跟向松涛连在一起。她设想着她划了小船在黑黑的大海里行驶,她拨开荆棘在密密的森林中赶路,她在无边的荒原上寻找北斗,这一切时候都有人和她同在,这个人便是高高的、有着一个真正男子汉气质的向松涛。

“你愿意……愿意和我同行吗?”她在心里低低地、一遍又一遍地问着。她设想着他将会怎么回答她。也许他会嫌她幼稚、单纯?嫌她才疏学浅?或者,嫌她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女?都会可能的,可能的!毕竟,他是那么一个才华出众的、容易叫姑娘们一见倾心的男子汉哪!她却是个简简单单的普通小姑娘呢。

姑娘的心思总是掩饰不住的。邝云云头一个发现了她的心神不宁。乘夏莹和李娜不在,邝云云悄悄问她:“告诉大姐吧,看上谁了?”

她害羞地笑着,不肯说出来。

邝云云扳过她的肩头。“鬼丫头,你瞒不过我。是(2)班的那个向松涛,对不对?”

她跳了起来:“要死!你怎么知道?”

“嗬,那天听完讨论会,你问起过他,你忘了?后来学集体舞那次,你眼睛总盯着他看,你以为我们都是木头人?鬼丫头,你的眼力真不差嘛。”

她扑上去,抱住了邝云云的脖子,她脸孔埋在她的肩窝里。“不许你告诉别人!”

“没有的事!”邝云云正色说:“大姐还能给你张扬出去吗?有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尽管说好了。”

她放开邝云云,轻轻地说:“我不知道……他现在有没有女朋友?他那么出色,又是工作过几年才进校的,也许早有人爱上他了吧?”

“傻瓜!别人爱上他,也要他爱上别人才行呀。这事好办得很,(2)班的班长是我老乡,马上我就去跑一趟,找班长问个实在。”

邝云云说到那里做到那里,立刻就围上头巾出去了。修莎一个人等在宿舍里,心里慌得厉害。她在面前摊着一本书,可是看了半天不知道一个字的意思。

她不断在心里想着两种可能:有了?没有?有了怎么办?没有又怎么办?好象都是无望的,空落落的。不过,她真希望他没有。老天爷,可不能有了呀!

邝云云终于急匆匆地回来了,带着满脸笑容。修莎知道事情的答案了。可是她心里忽然感到一阵阵发沉,沉得她几乎害怕事情会真的开始。

“还要帮什么忙?要我去牵个线,或者暗示一下吗?”邝云云热心地问。

她无力地摇了摇头。“别这样,听其自然吧。”

也不知道是邝云云暗里耍了什么花招,还是事情真有凑巧?这个星期上哲学课的时候,她在座位上坐定,偶尔回头一看,向松涛居然就坐在她身后!

“你拿的什么书?”他亲切地问她。

她举起封面给他看了看,是日文杂志《建筑与都市》。上星期天回家时,偶尔发现放在姨父的书桌上,她拿过来看看的。日文她学得不多,看不全懂,但是那些精美的插页叫人爱不释手。

“借我翻两天,行吗?”他问。

她有些慌乱:“哦……可以的。你拿去吧。”

她忘了问问他是不是也学日文。不过,她想他一定是学了的。他这么聪明,这么好学,时间又抓得这么紧,还能不学个两、三门外语吗?

两天以后,她一个人正在宿舍里洗衣服,忽然有人敲门。她大声地说:“请进!”门就被推开了,进来的是向松涛!

天哪,他怎么这时候进来呢?她张着两只湿淋淋的手,四面望望,觉得屋子里此刻是这么凌乱,乱得叫人脸红。

“你瞧,我在洗衣服……”她笨拙地试图解释。

他温和地一笑:“洗吧,我不打扰你。我是来还书的。”

她伸手想接过来,一看手上还沾着肥皂沫,赶紧在脸盆里洗手。这时他已经把杂志轻轻放在她床上。

“我其实不知道你住在哪间屋子。一上楼,我就想,我来猜一猜吧,凭我的运气。你瞧,我运气真好,第一个门就敲对了。这该怎么解释呢?”

“你判断力准确。”她心里开始轻松下来。

“其实不全对。你的门口有一丝淡淡的香气,我是冲着香味儿来的。屋里一定有花吧?”他略略转了一下身子,便发现了放在屋角阳光里的几盆小花。“你瞧!我全都说对了!”

她也开心地笑着:“你大约总不会有错。”

他连连摇头:“哪能呢?这个星期我画的图纸就错了一笔。老师拿红笔勾了个杠杠,好醒目呀!真难为情。”

他几句话把她所有的惶恐不安全都扫除了,屋里的气氛变得轻松和谐起来。她又一次强烈地感到了他对她的吸引力。他坐在她的床边,无拘无束地跟她讲话,好象讲的是新近发表的一篇小说。她发现她并没有听进去多少。她坐在桌边,面对着他,一只手拐支在桌上,托着下巴,静静地注视他的额角,他的眼睛、他的鼻子、嘴巴、嘴巴下面那个小小的瘊子。有一句话早已到了她的嘴边,她终于忍不住了。

“你知道,”她急急忙忙地说,“你知道曾经有人打听过你有没有女朋友吗?”

“班长对我说过。”

“你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他睁大了眼睛,仿佛开始有所觉察似的。

“那就是我!”她低下头。“就是我呀。”

有好长时间——她觉得比一个世纪还长——他没有说话。她的头仍然低着,看不见他惊讶的表情。可是她能想象得出来,完全完全能想得出来。她在心里说,他肯定要拒绝她了,肯定的,要不然,他为什么这么久没有说话呢?他准是在盘算怎么开这个口。天哪,她真是个傻透了傻透了的姑娘,这件荒唐的事怎么可以说出来,怎么可以对他说出来呢?

她还是低着头,死命咬住自己的嘴唇。再有一小会儿,她大约就会哭出来了,眼泪已经开始热热地往外涌了。千万要忍住!

“修莎!”她终于听见他低低的、显得异常激动的声音。“我在怀疑自己,怀疑我的耳朵是不是听错了。你再说一遍,你肯吗?修莎!”

她猛地抬起头:“那个人就是我!”同时眼泪就不顾羞怯地流了出来。

他慌乱地站起来,走到桌旁,微微弯下腰,握住她一只擦过眼泪的手。“修莎!这么说,我没有听错。可是我总怀疑这是不是真的。我喜欢你,很早很早就喜欢你了,从我第一次看见你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我总想,这怎么可能呢?我克制着自己,尽量少跟你见面。我怕我会忍不住说出那三个字来。你知道,我这个人自尊心太强,要是我说出来又被你拒绝了,我会失望到绝顶的……”

她静静地听着,任他紧紧握着她的手。她感觉到他们两人的手都在发颤。

哦,涛!原来是这样。你从什么时候就开始喜欢我的?从我第一次上台唱歌?天哪,那可真早,真早啊!可是你为什么要等到今天,等到我来开口呢?你真傻。你平时是那么自信的一个人,碰到这件事,也会象个惊慌失措的大孩子那么傻吗?

她仰脸望着他的眼睛,脸上有两行清晰的泪迹。

从那以后,她不知道日子是怎样一天天过去,事情是怎样一天天发展的了。她只记得,那是些无穷无尽的、憋闷得叫人窒息的日子,每一天都是一个长长的等待。她渴望着时时见到他,听他说话,享受他的抚爱,就象她盼望他跳上月台,从一个封闭的闷罐子车里把她解救出来一样。她无数次地在心里说,他快走过来吧,快走过来吧,不然,她就要被永恒的黑暗吞下去了,被饥渴、焦虑、痛苦无望的思念和等待煎熬干了,再不能走出这扇车门,再不能拉着他的手,勇敢无畏地、快快活活地和他同行。她感到吃惊!别人的恋爱都是一次轻松愉快的回忆,轮到她的却怎么仿佛是一场痛苦和灾难呢?是她的性情过于敏感,过于神经质,或者说,是过于认真了吗?也许是她失去的东西太多太多了,从小到大,一次又一次,她变得极其脆弱,时时担心会再一次失去什么。她害怕,有一种危机感和不稳定感悬在她的头上,随时都可能落下来,把她砸得粉碎。

白天他们各人有自己的事情,难得在一块儿说几句话。他们见面的时间是在晚上,一星期两次。

已经是数九寒天了,北风料峭,寒气飕飕逼人,脸颊冻得疼痛发麻。他们肩并肩,在秀子湖畔的小路上静悄悄地走。顶着圆形玻璃罩子的路灯一盏一盏隐在墨色的松林和小山背后,象一个又一个金黄色的月亮。灯光从背后柔和地射过来,把他们的身影倒映在平滑如镜的湖面上。一阵风吹过,两个人的影子长了,短了,合拢,又分开,象是照着,面神奇的魔镜。他总是站在迎风的地方,用他宽阔的肩膀遮住她单薄的身体。有时候她会忍不住地打一个寒战。他便立刻拉开黄色风衣,把她紧紧地裹在胸前。她感觉到他的体温,感觉到他的心跳,也闻到从他胸膛里散发出来的那一股醉人的气息。

“无论在哪儿,我都能根据气息判断出你的踪迹。”她对他说。

“真的吗?”他用脸颊轻轻蹭着她的头发。“你有这么灵敏的嗅觉吗?”

“比猎狗还灵。”

“是因为比猎狗聪明。”

有时候,他会给她讲各种各样的事情。讲飞碟,讲星外人,讲特异功能,讲世界十大男高音和女高音,也讲世界能源开发和人口危机……她并不十分相信他说的一切,但是她喜欢听他说话。当他低沉柔美的男中音缓缓流过的时候,她觉得这是一种无可描摹的神奇享受,就象喝着一碗甘甜醇厚的米酒,十分温馨,十分熨贴,十分地叫她心醉神迷。

不过,无论把话题扯到多远,最后的归结总是建筑学。这是连接他们两个灵魂的红线,是他们生命的支柱,一辈子为之献身的事业,谁也无法从它那里彻底解脱。

修莎感到吃惊的是,一谈到这个话题,她就变得特别固执和顽强起来。她小心地、甚至是过于执着地维护自己的观点和见解,不允许他用脚尖侵入她的领地一步。她激烈地和他争论、辩解,有时干脆一言不发,怒气冲冲地用胳膊抱住自己的脑袋,仿佛这就可以抵抗他的进攻。

“我不同意说现代建筑已经死去,或正在死去。”他说,“我认为它还活着,而且活得很好,正显示着巨大创造活力的迹象。在建筑学中正在发生的事,可以用‘游移不定’、‘不可思议’、‘离奇’诸如此类的形容词来形容一切。当然,你走在街上还看不到许多使人困惑的作品,二十年以后在中国也许还不会看到。它们目前只不过是专业杂志上和讨论会中的东西。但它们正在产生一种惊人的力量,一种在寂静无声中使得冰消雪融的力量。艺术从一个时期进到另一个时期所经历的过程是缓慢而痛苦的。”

“可是何必要在传统和现代之间划出一道鸿沟来呢?中国应该有属于我们自己的现代建筑。如果世界上各民族不同的传统都能开出不同的现代建筑之花,世界建筑不就是一座繁花似锦的春城吗?何必要这么强调现代建筑的‘世界性’,硬要栖栖惶惶地把每一个城市都塑造成一模一样呢?”

他说话的口气总是那么自信和坚定。他从来不怀疑自己什么。而她的神情里多少总带有一点迷茫、游移和探询。

“修莎,你不知道我多么讨厌那些飞檐翘脊的宫殿建筑。那是政治,不是别的。一看到那种严格的对称,豪奢的装饰,强而长的中轴布局,我就忍不住想到几千年来的绝对尊卑和使人颤栗的强烈统治感。我不能忍受。”

“涛,你太偏激了。中国的建筑并不都是宫殿,还有举世闻名的优美园林,有恬静的乡村居室,有世俗性很浓的庙堂钟楼,中国有自己的人本主义的文化意识,表现在建筑上,便是浪漫情操和诗情画意。历史是以血缘为中心的,创造也就撇不开血缘,否则生命便会枯竭。”

争论照例总是由他提出休战。他会抱住她的双肩,把她拉到自己面前,低下头,仔细望着她因为生气而微微发红的脸。

“修莎,你这副怒气冲冲的样子真可爱。你象只好斗的小母鸡,一边伸直脖子要进攻,一边又要咯咯咯咯地叫个不停。”

“涛,你真可恶!”她两眼闪闪发亮地说;“你总是变着法儿嘲笑别人。”

“这可就冤枉啦!”他耸耸肩,装出一副委屈的神气。“平心而论,是你占上风的时候多呀!”

她笑了。这没法否认,大部分情况下,他总是让她的。至于学术观点上有分歧,这是值得自豪的地方,只要大家不想强加于对方。她为这些争论感到幸福。

当然他们也有平心静气讨论问题的时候。

“中国历来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的集体住宅中,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住在一起,要不要促进互助合作如同一家人的关系?”

“四合院的精神要不要发挥?多少和多大的建筑物组成四合院式的群组最好?”

“高密度住宅群中,是否会产生拥挤压力,使孩子显出负的社会行为,或者是退缩、缺乏进取性?”

在很多问题上,他们的观点是相当一致的。比如,他们都认为,在居住环境理论上,应该把私密性作为中心概念之一。住宅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各种房间,如起居室、卧室、浴、厕等在私密性上的要求。他们分析了很多住宅建设,认为中间走廊式最差,外廊式也不理想,而内廊单元式最适合私密性的弹性要求。

“哦,涛!我们居然也有这么志同道合的时候吗?”她快活地叫着。

“我们将来准是一对配合默契的建筑大师。我们的作品要争取打入世界,在地球的各个角落留下痕迹。你相信吗?修莎,你相信我们的能量吗?”

“涛,我永远是相信你的。”

“我们要获普里茨凯奖,建筑界的诺贝尔奖。”

“好的,我们努力。”

协议达成了。于是他们在空旷的林中发疯一般地旋转,追逐,奔跳,发出年轻人才有的无拘无束甚至近于放肆的笑声,仿佛世界上一切都能听从他们安排,他们拥有这个世界。他们爬到秀子湖畔积雪的小山上,从山顶坐滑梯一般地呼啦啦地冲到山脚。他们合力摇晃堆满冰雪的塔松,让洁白的、晶莹的、绒花般飘落下来的雪片灌满脖子,冰得他们双脚直跳。哦,那个寒冷的冬天、炎热的冬天啊!

姨父承担的那项设计任务终于交出去了。作了妥协的恰恰不是有关领导,而是建筑师本人。姨父放弃了“人”形设计方案,仍然采用了习惯的火柴匣式方形建筑。唯一保留了独运匠心的地方是在大门入口处,那儿由单独一根圆柱支撑起一道简单的横楣,显得含蓄、洗练,韵味十足。修莎十分喜欢这个出人意外的艺术造型。每个真正懂得建筑艺术的人都能从这儿看出作者的功力和才华来的。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修莎常常把自己的设计作业送给姨父指点。姨父这里那里总能想出不少绝妙的点子。可是他们之间再不提朗润园了,仿佛那已经是一个逝去的梦。一个从他们身边飘舞过去的白色的幻影,再也无法重新追回。

有一次,修莎偶尔在姨父的书桌上发现了一篇未完成的文章,是写给有关方面领导的,内容则是关于修复朗润园的详细规划,甚至包括预算投资费用。又有一次,她看见的是几张建筑草图,画的是同一个园林长廊。她明白了,姨父心中的希望并没有死灭,只是他把它埋藏得更深更隐秘了。但是姨父为什么不再对她倾诉这一切了呢?是因为当年对修莎毫无道理的逃避感到难言之愧吗?姨父是个相当敏感、脆弱、自尊自爱的知识分子,他会因为这么一件使他难堪的小事而耿耿在心的。

姨父总是不露声色地关心着修莎的情况。他知道她恋爱了,而且爱得那么缠绵和痴迷。他替她担心,生怕她陷进去拔不出来,会毁了她自己和她从小选中的事业。

“修莎!”有一次在路上,姨父叫住她:“我托人看了一下向松涛的档案。家庭和本人政治情况倒还好,别的也看不出什么来。”

修莎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心里很有些哭笑不得。不过姨父是好心,他总是怕她上当,就象小时候怕她单独上街会被骗子拐走一样。我这么大啦!她在心里说,我不是孩子了,我会有自己的主见的。

姨父又说:“不知道他的个人品质到底怎么样?到底在社会上混过几年,总叫人不大放心。现在有不少大学生……”

她终于忍耐不住,打断了姨父的话:“人和人不总是一样的,姨父!”

姨父不好再往下说了。他望着修莎的脸,半天半天,才叹了一口气:“你姨妈总是追着我打听这些。你要明白做长辈的心情。”

不管怎么样,姨父的话总是在她心里激起了一点涟漪。向松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觉得她并不能把握得十分准确。他这个人似乎个人色彩过于浓了一点,急于成功,急于得到社会承认。他对一些务虚不务实的风云人物统统嗤之以鼻。就连老安——修莎他们建筑系的学生会主席,他也颇不以为然。“古人都说:三十而立。他都两个孩子的爸爸了,成天这个会那个会的忙忙颠颠,没见他有篇安身立命的东西拿出来。”他也不喜欢修莎跟老安他们关系密切,而且对社会活动过于热心。“那都是假的,修莎。我还是信奉实业救国。一座摩天大楼比一百句口号更能说明四个现代化的成绩吧?那么我们何不去做盖楼的人呢?我从来不打算在人民英雄纪念碑上留下我的名字,但是我希望有那么一天,当人们走过一座伟大的建筑物时,以无比钦佩的口气说:它的设计者是建筑大师×××。”

修莎在他的雄心壮志面前折服了。这没有什么不对的,她认为。人在世界上走过一遭,如果什么痕迹也没有留下,那不是太窝心了吗?可是她仍然喜欢跟老安他们接近。跟他们在一起,她会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激动、跃跃欲试的豪情,她会清晰地感觉到自己做为这一代人应该担负的责任,自己在这个时代存在的价值。无论如何,她不能回避这些。

这一个冬天,修莎就在这样一种忙忙碌碌、粘粘稠稠、幸福、快乐却又迷茫和浑沌的状态中过去了。

开春以后,系里新开了好几门选修课,她选的是“中国古典园林建筑”。几年来,朗润园的影子非但没有从她心头淡化,反而越来越顽强地盘踞在她心头,并且一次又一次发出呼叫,搅得她不得安宁。向松涛选的是“城市建设规划”。这是他经过反复比较和衡量之后才做出的决定。他认为搞这个专业容易出线,距离他心中的普里茨凯奖相对来说要近了一步。他劝修莎也选修这门课,修莎毫无商量余地地拒绝了,在这个问题上她是决不妥协的。

“当初我考建筑系,就是受这个研究课题的诱惑来的,怎么可以半途撒手了呢?”

“人总是向往未来,修莎,你必须明白这个。沉迷于过去是永远不会有出息的。中国人在自己的住房问题尚未解决之前,有多少人关心你的园林建筑呢?”

“可是我喜欢这个,涛,我真心喜欢,你难道不知道吗?”

“需要和喜欢是两码事。”

“那么,谁也不要勉强谁吧。”她相当强硬地说。

向松涛终于没有能说服修莎。为这事他有点恼火,觉得她实在是个外柔内刚的硬性子姑娘。不过,因为正在相爱,他不好说她什么。

“毕业设计我们不能合作了。以后大约也没有这个可能。说不定连分在一块儿工作都危险。”他不无惆怅地说。

她倒是很不在意。“没什么,涛,只要我们心是相通的。需要的时候,我当然还可以替你帮忙。”

“但愿吧。”他说。

在那段时间,不知怎么的,她特别想念朗润园的一切。星期天,她总爱拉着向松涛陪她去朗润园写生,他们支起画板,背靠背地坐着,一画就是一上午,谁也不看谁的东西。画完了,数个“一二三”,一齐亮出来,接着就是一番热烈的品评和争执。在运用光线和色彩方面,她的艺术感觉比他要敏锐得多。她能辨别出一天中各个时间的光线明暗变化,光线在物体投影中的强弱对比,以及色彩的难以描述的复杂层次。她的水彩写生画无可非议地比他要高明许多。

休息的时候,他们把工作服脱下来,铺在地上,头顶头地躺在一起。眼边是刚刚冒出地皮的嫩绿色草尖,凑过去嗅一嗅,有一股新鲜的甜味。金色的阳光在嫩草尖上轻轻地流淌,可以感觉到阳光下空气的颤动。一对漂亮的粉蝶不知从哪儿钻了出来,在他们头顶忽上忽下翩翩飞舞,翅膀的扇动使空气失去平衡,变得浮动和飘荡起来。一块残破的石碑下面探出了几朵小花,浅蓝色的,花瓣呈半透明状态,看得见那上面纵横交错的经络。头顶上的蓝天和白云显得特别柔美安详,甚至有点慵懒。眼光平望过去,是高高低低的土丘、田埂、未塌平的墙基和大大小小石雕的残余。只有一条竖着大理石块,顶端呈半边马蹄形,足有两米来高,尚且完好,奇迹般地矗立在废墟之上,象是当年鼎盛之时的历史见证。

修莎清清楚楚记得,小时候,她那一次跟着姨父去朗润园,当夕阳从云层里钻出来的一刹那,暮色同时从地心深处慢慢地升起,向着天空弥漫,渐渐地逼近了夕阳,这片寂寞的荒原上呈现出来的是荒凉和病态的美丽。那一瞬间的效果是强烈的,震撼人心的。可是,在这万物苏醒的春天,她和她的涛头顶头躺在废墟之上的时候,她却是另外一番感受。她迫不及待地要使这片荒原苏醒过来,重新还给它琼楼玉宇,珠帘翠楼,丘园泉石,鸟语花香。这里应该是一个锦绣世界,是我们古代园林建筑的典范和杰作,它将凭借自己独特的风姿载入世界建筑史内。姨父在它身上耗去了半辈子的心血,寄托了一辈子的希望,这条崎岖的路他们那一代人已经走得精疲力尽了,再迈一步都格外困难了。下面的路程应该是她和他们来走下去的。他们年轻、眼力好,腿脚利落,走得快一点是没有问题的。

可是,在这条路上,谁将和她同行呢?

“涛,这件事情多有意思!就象嚼橄榄,越嚼越有味儿呢。”她满怀信心地对他说。可是她发现他并没有注意这些。他侧着身子,用铅笔在画纸上涂抹着一组奇形怪状的建筑雕塑。

她心里有一种隐隐的、不可名状的失望。她想,世界上真正能够相亲相爱的人不多,而真正能够相互理解和穿透的人就更不多了,包括她的涛,这个聪明、有才气、雄心勃勃的未来建筑师。

虽然她身边躺的就是他,她还是感到了寂寞,那种跟失望一道袭来的、蛇一般盘缠在心头的寂寞。她突然想到,世界上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如人和自然的关系来得那么亲切和真挚。人能够领悟自然,感受到自然的灵性和神妙,可是人和人之间并不能如此敞开胸扉,沟通心灵,由此互相理解,互相慰藉,人的力量被削弱到最单薄的地步,所以,人很少能够创造出非人间的奇迹。

这么一想之后,她便感觉到了无可奈何的悲哀,同时也原谅了向松涛对朗润园的冷漠。原来就并没有指望志趣相投,那么她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这学期的课程不太紧张,基础课程差不多都学完了,选修课本来就是让大家“选修”的,不强求同学去听。系里的几个“尖子”们便私下里开始搞些东西。向松涛也在搞,他立志要编一本《建筑学辞典》。这项工作他很早就着手了。以前修莎总是见他匆匆忙忙到饭厅买饭,其实是害怕耽误工作时间。

编辞典是一件非常花力气的事情。在浩瀚如海洋的书库里,要找出古今中外无数建筑家、著名建筑物、建筑流派、术语、名词、物称等等,逐一核实,汇编成词条,这项工程实在是巨大。好在向松涛不知通过什么关系跟出版社已经挂上了钩,出版不成问题。愿意当他顾问的老教授也不少,向松涛转弯抹角总能跟他们取得联系,况且,他们在教学中也实在需要这么一本书。

修莎给向松涛当助手。他们两人成天成天地泡在图书馆里,查资料,查完了一本,借来一本,摘抄成卡片,二指宽的卡片已经差不多积下一抽屉了。向松涛常常望着这些卡片,心驰神往地说:“修莎,毕业之前搞出来是不成问题的,有这么一样资本,往后什么事情都好办了。”

她不喜欢听他说这些话。她认为这是动机不纯,功利主义太强。“涛,这是给我们的后代做一件好事,别把美好的事情沾上很多的俗气。”

他不客气地笑起来,笑她的简单。“修莎,世界上没有什么纯而又纯的东西。人类做每一件事情,动机不可能只有一个,有的可以公开,有的只能秘而不宣,还有的甚至自己也没有意识到,是所谓‘潜意识’或者‘下意识’的。想用辞典作资本不是坏事,不过为了早日在社会上立足,施展我们的抱负才能罢了。比那些庸庸碌碌什么也不想干的人,你认为如何呢?”

“那总是应该通过正常途径。”

“那你等吧,等吧,等到胡子白了,耳朵聋了,比你早毕业早工作的人都死光了。你等得及吗?”

她噗哧笑出来:“也许你死了,他们还没死呢。”

“我准会在你前头死,相信吗?我比你会操心。”

“瞎说!”她惊慌地捂住他的嘴,“涛,你在瞎说,你会把我吓坏了的,我胆小。”

“五四”节过后,系里印发了一个通知,说是国内举办“园林建筑”设计比赛,最佳设计方案将选送国际建筑学会,系里希望在校同学踊跃参加。

向松涛拿了通知去找修莎。

“修莎,我想你一定不肯放弃的吧?”

“当然,为什么要放弃呢?”

“如果我请求你放弃,你肯不肯为我作出牺牲?”

“为什么呢?”她迷惑不解地问:“为什么要我放弃?”

他紧紧盯着她的眼睛,和颜悦色地说:“修莎,你要是参加比赛,这个学期肯定要把全部时间搭上去了。可是我的工作正在关键时刻,少了你,工作效率会降低一半的。你不希望我在毕业之前完成这项工程吗?”

她迟疑着,象是不相信似地望着他的眼睛,“涛,你再说一遍!”

“我请求你放弃比赛。”

“理由?”

“我的工作正在关键,这会影响我们今后的事业。你的专业是冷门,竞争对手少,参加不参加比赛无所谓。”

她终于听明白了他的话。她垂下眼皮,沉默了片刻,轻轻地说:“让我再想想,好吗?涛?”

回宿舍的路上,她心绪迷乱,居然走岔了一条路,又重新绕回来。他奇怪自己为什么会如此犹豫不定,委决不下。其实,参加不参加比赛不是什么大事,她还是个学生,不过想借机审核一下自己的水平。就是参加了,全国那么多建筑名家,哪能轮到她出挑呢?但是她偏偏对他的话在意了,而且一刻比一刻感到那种无可名状的沉重,仿佛一滴墨水落在宣纸上,眼见得水渍在迅速扩散,扩散,顺着纸纹往四处蔓延,马上就要把整张纸头染得湿透。她无法掩饰自己的失望心情。

回到宿舍,一推门,她又是楞了半天,原来姨父已经等她好久了,正和夏莹她们随便聊着闲话。她忽然感觉到此刻脑子迟钝得厉害,竟然有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

姨父注意地望望她的神色:“修莎,你是不舒服吧?”

“没有。”她摇摇头。“看书看得累了。”

姨父打开一只黑皮包,取出厚厚一迭资料。“这些,你参加比赛也许可以参考参考。我从家里给你找出来的。”

她脸色发白地靠在门上,觉得头晕得厉害,连伸手去接这迭资料的力气也没有了。姨父,你有没有想到,我也许不能参加比赛呢?真的,我要是不能参加呢?你会失望吗?会责备我吗?会恨铁不成钢吗?多少年了,姨父,多少年了呀,你那些遥远的梦,你花在我身上的心血,你的期待、希冀、愿望……所有那些支撑着你的精神支柱,你会不会突然之间觉得是一个天真孩子的幻想呢?

她糊糊涂涂不知道姨父是怎么走的,这一刻她依稀觉得自己又走到了朗润园的废墟上,她在草丛和石块间徘徊,试图寻觅古代繁华的影子。阳光,草地,斑驳的石雕残块,以及占领了这片古代文化遗址的并不肥硕的庄稼。……一切都笼罩在一个巨大的非人间的阴影之下,冥冥之中,文明和野蛮,建设和破坏,被一个强暴的力量横蛮地扭转过去,使得这片孕育了生命活力的荒原如此寂寞清冷。朗润园是人类的一个耻辱,人在自然的破坏力量面前败退和怯懦了,一代一代眼睁睁望着这些精美的文明结晶被风化,被雨蚀,被溶解,直至荡然无存,一片白茫茫大地。

可是总会有人向这一切挑战的。一代人接着一代人,公开的、稳秘的、痛苦的、执着的;充满了信心和充满了不服的。多少年多少代过去了,孰胜孰败?这就是历史,几千年来文明进化的历史。只要人类在继续繁衍,这个信念总不会磨灭。总有一天,人能够主宰自然,即使在那一天地球同时毁灭。

她终于去找了向松涛。

“我不能放弃,涛,你必须原谅我。”

他从大堆的卡片里抬起头来,一言不发地望着她。

“朗润园,那个朗润园,它在诱惑我,我没法摆脱。你不知道它把我缠得多紧。无论如何,我摆脱不了。”她语无伦次地说着,声调里带着恳求和慌乱。

他还是不说话,并且目光变得冷淡起来。

她的话音里带着明显的哭声了:“涛,我没有办法,都是那个该死的朗润园,那个该死的……”泪水开始从眼眶里源源不断涌出来,扑簌簌地掉在那些卡片上。

他不看她,伸出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把那几捆卡片挪了个地方。“好吧,我不阻拦你。事实上也不可能,我以为你肯为我作出牺牲的,这本身就是一个估计性错误——把自己估计得太高了。好吧,你去干自己的事情吧。”

她泪眼蒙眬地望着他的脸,仍然在试图做出解释:“涛,我一直在当你的助手,可是现在我必须离开一段时间。我也有我自己的专业,自己的兴趣和理想。我争取把方案搞得快点儿,快点儿……”

他挥挥手;“说这些都没意思。你还是抓紧点时间。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请不必客气,我不怕你打扰一会儿工夫的。”

说完,他埋头整理卡片去了,仿佛修莎对于他再不存在了似的。

修莎默默地站了一会儿,擦干眼泪,走了。她想,这件事情一定大大触犯了他的自尊心,否则他不会这样对她。他是那么自信、那么好强、那么习惯于以自己为中心的一个人。可是这不能怪她;她没有错。她相信自己没有做错。人不能失去自己,把自己化为别人的影子,这样的话,对自己、对别人,都将是一场灾难。

好了,不去想这些叫人烦恼的事了。她集中精力投入了工作。

一有事情干,她就能立刻入迷。整整半个学期,她沉浸在艺术创造的快乐之中。她用画笔在朗润园的废墟上描绘心中最美的幻想。她无数次地走进了死胡同,因而气得脸色发白。她又无数次地从死胡同中走出来,看见了蓝蓝的天和红红的太阳,于是高兴得手舞足蹈。她痛苦过,迷茫过,焦急过,也兴奋过,面对一张比一张满意的方案草图,她心醉神迷,几乎要把自己化了进去,化成园中一根小草,一块山石。她第一次尝到了创造欲望的乐趣,领略到那种惊心动魄、逼得人为之生生死死的艺术激情。她惊服了,同时也在不知不觉间钻进这个魔网去了。她天生就有一个敏感的、不安份的、容易受魅惑的灵魂。

她几乎没有去找过向松涛,而且,平时也难得看见他的影子。他大约也在忙,在把那一捆一捆的卡片整理、归类、依次排列。她有时也会停下绘图笔,设想着他被大量的卡片埋到脖子,然后拚命地呼叫、拚命地要想拔出身体的情景,她感到不安,好象这都是因为自己不负责任地从他身边走开的缘故。她希望自己的工作快点儿有个结果,她可以重新回到他身边去。

设计方案终于交出去了。她精疲力尽,很想立刻去找他,拉他到秀子湖边坐一晚上。夏天到了,秀子湖的夜晚那么美,可是他们却一次也没有肩并肩地走到这里来过,真不知道日子是怎么一天天过去的。

有好几天,她已经走到他的宿舍楼下了,终于还是走了回来。自己也不清楚是出于一种什么心理,她不断地为自己寻找借口,一次一次拖延着去找他的日子。后来她突然明白过来,她是在等待公布比赛结果,在百分之九十九的无望中怀着百分之一的希望,希望自己付出的代价不会白费,希望能让他为自己高兴,明白她这不是在胡闹,他选择的女朋友不是一个碌碌无为的人。

在那些希望和失望交织的难捱的日子里,期末考试已过去了,接下来将是长长的、炎热的暑假。她以为在暑假之前不会公布比赛结果了。可是事出意外,居然有了结果!

在报上发表的获奖名单里有她的名字——修莎。尽管是三等奖,尽管得三等奖的有十二人之多,可是毕竟有她的名字!当老师和同学闻讯赶来向她祝贺的时候,她竟然脸色发白,心慌得要命,好象这件作品不是从她脑子里一点一点抠出来,而是从哪儿不光彩地偷来的一样。

“你们知道吗?交上去的画页里,那个九曲桥下忘了画流水!”她慌慌张张、牛头不对马嘴地说,惹得大家哈哈大笑。

来庆贺的人群刚一走散,她跳进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去找他!现在她可以不离开他了。以后也不再离开他,不再离开,永远永远……涛,你听见了吗?你等着,我就来了,我就来了呀!你一定等我很久很久了吧?你一定很伤心、很寂寞、很疲劳了,那么,来吧,涛,把你的头靠在我的肩上,我会抚爱你、安慰你,给你信心,给你力量,然后,我们手拉手地继续前进。

那正是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她知道他的宿舍不会有别的同学留下来,她就去了。

推开门,屋里很静,他趴在桌上睡着了,四旁是堆得满满的凌乱的卡片。她心里一阵发疼,一时竟然不知道该不该把他叫醒。

可是他并没有睡着。听见响声,他抬起头,先是一楞,很快脸上就现出一种相当冷漠的表情。

“夏娃在伊甸园里兜了一圈,又想起亚当来了吗?”他非常平静地说。

象兜头浇来一桶凉水,她被浇得晕头转向。“涛,你太累了吧?”她迷茫地说。

“我已经不知道累与不累的区别了。”

“我早就想来的,涛,可是我想……”

他不客气地截住了她的话:“我知道,你是在等比赛结果,你希望拿了名次再来。”

“我以为你会原谅我。”

“为什么要原谅你?我要的是你这个人,不是什么三等奖,我讨厌有人拿这顶桂冠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她伸出一只手,拚命地扯住自己的脖子,不让自己叫出声来,她觉得脚下的地面在一点一点往下沉落、沉落,沉到一个黑暗的岩洞里,寒冷的、带有霉味儿的潮气立刻把她包裹起来,使她感到窒息。

迷迷糊糊地,她听见他仍然在头顶上什么地方说话:“我等待、盼望过你。工作累了的时候,我常常在你的窗下徘徊,一天一天为你计算时间。我打听过截止交稿的日期,希望你在交了稿子的那天会来找我。我一小时一小时地等着,一直等到熄灯。你想象不出来我当时的失望心情。后来,又过了好久,你还是没有来,我愤怒了,我想我是否要重新考虑一下我在你生活中占据的位置?我承认,我这个人自我色彩很浓,我不能容忍别人把我看得无足轻重。曾经有一次,我闭上眼睛在日历牌上圈了一个日子。我想:这是最后的限期了,我在心里对你的思念只能维系到这一天,过了这一天,我会变得讨厌见你,讨厌听到有关你的一切。人的感情就象一碗水,无论多满,只有这么多,今天倒出去几滴,明天倒出去几滴,总有倒完的一天。倒完了,就什么也没有了。你明白吗?你是不是想过这一点?你想得到吗?”

寂静无声。她听得见自己憋闷而急促的喘气。过了好一会,她说话了,声音特别微弱,就象透过浓浓的潮气发出来的:“你当时为什么不去找我?既然是这么想了,为什么不去找我呢?”

他淡淡地笑了一笑:“我说过,我很看重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位置,但是我决不会主动去提醒别人注意的。我还不至于那么可怜,那么无路可走。我不是一个高级乞丐,要靠乞讨别人的爱情生活。”

她又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轻轻地说:“涛,我现在终于明白了,我们两人永远不可能心平气和地在一块儿生活。我们俩的性格加在一起是个悲剧,一个无法逃避的悲剧。”

他说:“这个悲剧会毁了我们。”

“那么,你想怎么办?”她紧张地盯住了他的脸。“涛,你想……你一定想过了。你会想的!”

他垂下眼皮,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平静一些。“我想过,修莎。可是我没法把我的决心说出来。一开口,说出来的也许就会是别的了。我希望你自己能懂。”

她站着不动。然后,眼睛大睁着,泪水从眼眶里成串成串地涌出来,顺着面颊滚落在胸前,无声无息。

他是对的。她在心里哽咽着对自己说。他们不是同一种人,就象爸爸和妈妈也不是同一种人一样。他们各自都及早地发现了这一点,他是对的。

“涛,你抬起头来,让我最后一次看看你的眼睛!”她哑声地说。

他把头慢慢地抬了起来。她远远地、泪眼蒙眬地望着他。涛,你的眼睛怎么也红肿得厉害?你也在为我们快要失去的一切哭泣吗?那是我们用生命共同织成的彩虹,多么美丽,多么神奇,多么耀人眼目呀!可是它就要消失了,在夕阳照射下消失,永远永远,永远永远……

他们就这么分手了。

分手以后,她以为她会痛苦异常,会神经紊乱,甚至会死。可是奇怪,这一切都没有发生。在那个长长的、炎热的夏天里,她觉得自己是走在一条狭长幽深的谷底,两边都是向头顶压过来的沉重的大山,她看不见天日,看不见树木、飞鸟和人群。山外常常刮起狂风,每一阵风都会使得山头震颤,任何一块震落下来的山石都可能将她砸得粉碎。她害怕得要命,可是喉咙被什么东西死死地堵住了,无论如何喊叫不出声音。她盼望着有人从那高高的山头攀援下来,给她一根绳子,将她腾空吊起。没有,什么人也没有。只听见风在山外怒吼。我就要这样无声无息地死了吗?她惊慌地想。死在这一片寂静的山谷里,让自己的尸体几万年后变成一具化石吗?可是她的白色的沙滩呢?她的朗润园呢?她不能让朗润园跟着自己又一次重新死灭,不管怎么,她不能允许自己这样。

她仍然抱住他的双肩,把头贴在他胸前。

这里面总是有点什么异乎寻常的东西,她想。她说不出来是什么,但是她感觉到了。这儿那儿,总是有点什么不大对劲。

她抬起头来。“告诉我,那个女孩子,她叫什么?告诉我!”她紧紧地盯住了他的眼睛。

他们相对而视。然后他说:“你已经知道了,修莎,她就是你的姐姐。”

莱莱!她真的是——莱莱!她轻轻地、激动万分地在心里叫了出来。她想起了妈妈嘱咐了多少遍的话:“记住,你还有个姐姐,跟你长得一模一样,她叫莱莱,莱莱。”哦,妈妈,修莎找到她了!你的小修莎,她找到了姐姐的踪迹。沿着姐姐的踪迹走,路的尽头是一片汪洋,一片白茫茫、空荡荡,空得叫人要发疯的水。也许妈妈都已经早就见到她了吧?

“我想知道……我是说,我不知道你怎么认出我是她的妹妹。”

“她告诉过我。她说她有个双胞胎的妹妹。第一次看见你,我毫不犹豫地就断定你是修莎。那是在一年前,校长召开的尖子学生座谈会上。你记得吗?”

“哦!记起来了,有一个同学发言时抱怨图书馆座位太少。那就是你吗?”

“整整两个小时的座谈会,我一直在悄悄注视你。我没法把眼光从你身上移开去。你知道吗?你跟莱莱长得太象了!”

“我们是双胞胎……”

“是的。这以后我总是注意你。你去上课、泡开水、登台唱歌、设计比赛得奖……我在旁边看着你。我想我再不能错过你了。人的生命这么短暂,我不能总是错过。”

“真该谢谢那个座谈会。这么巧!命中注定的吧?”

“我不相信命。是我们各自的努力。否则怎么能一块儿参加这个会呢?世界上,有一个人就有一条路,这么多的路是纵横交错的。你瞧,我们本来正在各自的路上行走,可是走着走着,碰面了,相识了。那个座谈会就是我们的相交点。人们要想相识非常容易,要紧的是相识时心与心之间有没有碰撞、闪光、冒出五颜六色的火花?更要紧的是,相识以后是继续分头赶路,还是从此携手走进世界?”

“是的。”她说,“我曾经相识过一个人,我们一块儿往前走过。可是我在半路上遗失了他。也许是他遗失了我?是我们在互相遗失。”

雨停了。石缝间蜿蜒着一条条细细的流水,从头顶的悬石上缓慢地、有节奏地落下一滴滴硕大的水珠,在他们脚下的沙地上砸出一排整齐的小坑。太阳突然从两块乌云之间钻了出来,一霎时,象舞台上的华丽布景一样,乌云被从背后射过来的强烈的桔红色灯光照得通明透亮,整个沙滩是一片金灿灿的闪光,连同奔腾的江水,江上来来往往的船只,以及远处和近处突兀凌厉的礁石,都被一层柔和瑰丽的光晕笼罩,使这整个世界显出一片庄严、柔美、崇高的气氛,使置身于这个世界的人感到那种心灵的净化和升华。

“雨停了。”她轻轻地说。

“是的,又看见太阳了。”他回答她。

“你猜我现在想干什么?”

“在沙滩上打滚?跳下扬子江游泳?大声地喊叫?都不是吗?那么就猜不出了。”

“我想……”她的目光从他肩头上望过去,望着刚刚被水洗过的洁净的天地,用耳语一般的声音说:“我想……我真想拥抱这个世界,用我的手臂,我的胸膛,我的心和灵魂。”

“好的。那我们就走吧。往上走,走上那块高高的礁石,在那上面你就能清清楚楚看见这个世界。”

他们从石壁下钻了出来,又走上了刚才走过的那条路。现在已经到了一片密布的礁石丛中了,他们在呲牙裂嘴的怪石间上下攀援,互相搀扶着和拉扯着。那块最高最高的岩石就在他们前头,几乎是伸手可得。

还是这片白色的沙滩。

在那个炎热的夏天里,她又一次开始迷恋这个寂静的世界。她常常坐在高高的礁石上,支起画板,忘乎所以地画着这些从小就熟悉透了的景物。她画阳光下闪烁的沙滩,画沙滩上突兀而起的礁石,画江面上飘缈的雾气,也画偶尔从江边缓缓驶过的打渔的小船。在这段时间,她所有的画面都笼罩着一层朦胧、孤寂、忧愁的影子,但是她所运用的色彩却异乎寻常地丰富和沉郁起来,日益显出了她的成熟进步。

她竭力克制自己不去想向松涛。有好长一段日子,她以为她已经差不多可以忘掉他了。但是偶然有一天,当她坐在这块礁石上,对着画板上新换上的一张白纸沉思的时候,她毫无意识地三笔两笔在纸上画出了一个男人的侧面头像。画出来以后,她清醒了,也楞住了,仿佛不相信似的对着画像看了半天,心里一片迷乱。天,这是他呀!这不是他常常含有的、温和而又聪明的笑容吗?当她和他面对面坐着,他握住她的手久久地对她凝望的时候,他就是这样笑的。这么久了,她难道一点儿也没有忘记吗?

她惊慌地跳起来,扯下这张画纸,揉成一团,又一片一片地撕碎,一扬手扔下悬崖。纸片象白色的小蝴蝶,纷纷扬扬地朝着江面飘落。她一动不动地站着,先是泪水忘情地、毫无遮挡地流泻下来,滴在夏日滚烫的石面上,然后是“哇”地一下大哭失声,同时膝盖软软地跪了下来,直到趴在石块上哭得昏天黑地,精疲力尽。她很久很久就那么趴着,心中一片混沌,什么也不愿去想,什么也想不起来。她觉得自己似乎要跟身下的石块溶为一体了。可是,那天黄昏的时候,当她拖着疲软的双腿回校之后,她心里却象是放下了一件什么东西似的,终于畅畅快快地呼出一口气来。

开学以后,她发了个狠劲,一下子选修了五、六门功课,包括外系的几门课程。

这真是够紧张的。校园很大,教室都分散在各个教学楼里,她成天背着书包下了这课赶那课。书包里讲义和笔记本塞得满满腾腾,把她单薄的肩膀都快压得垂下来了,她却似乎没有感觉。她贪婪地、急急忙忙地抓取和吸收着一切有可能得到的知识,把它们融为浓浓的血液,尽量去填补向松涛在心里留下来的空隙。她真愿意把自己永远浸泡在静悄悄的书本的海洋中。

亲爱的,不要未向我告别就走啊。

我曾守候通宵,如今我已困倦万分。

我不能入睡,生怕在睡梦中失去你。

亲爱的,不要未向我告别就走啊。

在一天的紧张之后,她躺在松软的被窝里,常常想到这几句不知从哪儿看来的诗。她大概就是在睡梦中失去他的吧?她太傻,太天真,太一厢情愿。可是如果没有这样一次考验呢?

秋天又到了。还是那样高寥清远的蓝天,还是那阵阵使人清醒的季风,还有那些铺满小路的金黄色的落叶。一切都是岁月的重复,可是又仿佛消逝了一些,增添了一些。她不知道增添出来的是什么。

她找到了一处上夜自修的好地方,那是秀子湖畔一座很小、很偏僻的教室楼。到这儿来的同学不多,灯火通明的教室里只坐了稀稀拉拉不到一半人,安静极了。尤其是,每天在黄昏中背了书包走到那儿,她可以在空寂的小路上聆听自己轻碎的脚步声,可以回过身去,远远望着校园中心那些楼房一幢接着一幢亮出灯火,变得象落日下静静泊岸的航船。

可是有一次在她就这么独自行走的时候,她听见小路上出现了另外两个人的脚步声。她惊讶地循声望去,望见系学生会主席老安和另一个同学从小路尽头走了过来。

“修莎!你这是上哪儿?”老安在她面前停住,并且扬起眉毛。

“天文楼。那儿上自修的人少。”

老安身边那个同学笑了起来:“任何生物好象都有一种寻觅的本能,总是能找到适合自己存在的地方。”他四下里望望,关切地说,“这条小路太偏僻了,晚上一个人走路要当心点儿。听说外面常有小流氓混进校园来。”他望望修莎疑惑的眼神,又补充道,“不过你别怕,你走你的路。要是有什么意外,你就喊,一喊就有人听见的。这儿离大路其实也不算远,对不对?”他把眼睛转向了老安。

这人倒是个“自来熟”,修莎想。她好奇地打量了他一下。黑黑的皮肤,黑框框眼镜,额头很宽很高,衣服穿得很随便,看上去有点儿不修边幅。可是洋溢在他全身的却是一种随时要向外喷射的热情。对了,热情,再加上敏锐,加上随和自然的神态。修莎几乎立刻就肯定了他是一块透明的晶体。

满脸长着络腮胡子、总是象兄长一样对待修莎的老安,不由分说扳过她的肩头。

“跟我们走吧。有个讨论会,你来听听。”

“可是我还要……”

她终于咽下了那半句话,跟着他们走了。

那是一座孤零零的小楼,是校文工团时常活动的地方,不知道老安怎么搞到了楼门的钥匙。进去之后,是修莎以前常来的练唱室,屋里还有一架旧钢琴,三角木架上放的是手风琴。这里有一种异常亲切和熟悉的气味。她想起了那个娃娃脸的封雨。

“怎么还有外校的同学呢?”修莎坐在一个不惹人注意的角落里,把所有来人挨个儿打量了一遍之后,向那个戴眼镜的同学问道(她现在已经知道他叫杨森林,土木工程系学生)。

他轻声告诉她:“我们这些人都是在全市学代会上认识的,文、理科学生都有。大家对政治有点儿兴趣,相约了每个月碰一次面,讨论一个专题。这对沟通各门学科很有好处。”

这大概是一个很有趣的活动,修莎心里想。而且她发现,杨森林好象是他们的头儿,每个人进来之后,都要用眼睛在四下里寻找他,找到了,相视一笑之后,才似乎放了心,各人找个位子坐下来。这之间又好象连语言都显得多余了,一笑之中互相的心灵早已沟通起来,谁都明白对方心里要说的是什么。

十分钟以后,老安在门口朝杨森林点了点头,表示人已经到齐了。一共也就是十来个人。

“好吧,我们就开始了。”杨森林迅速把目光在大家身上扫了一眼。“今天我忽然之间有一种……预感。”他略略停顿了一下,又笑起来:“是什么预感?我也说不上,总之是很高兴,因为来了一位女同学。完了。”

大家都望着修莎笑。老安连忙站起来把修莎介绍给大家。修莎有点儿脸红,但是心里却感到抑止不住的欣喜和兴奋。这是一群喜欢激动、充满理想和某种追求精神的年轻人,置身于他们中间会使自己的血液也跟着发热。她仔细盯住他们的脸,全神贯注地听着他们长篇大论或者画龙点睛的发言。他们谈得很热烈,很自由,每个人都可以随时打断别人的话,大声表示支持或者理直气壮地指责对方。没有人在乎对方的态度。他们之间好象连着一条亲密无间的感情纽带。

她听出来,他们今天讨论的主题是大学教育方法如何改革。

“《邓肯传》,你们看过没有?象邓肯办的那种舞蹈学校,我个人认为很能给人启示。”一个眉清目秀的文科学生说。

大家哈哈笑了起来。有个工科学生宣布他不知道邓肯是谁。老包又提出来说,邓肯跟大学教育根本不是一码子事。“她那个学校象一群茨冈人,全世界哪儿都去转一转。大学要象这样办,那可就热闹了。”

“我说的是‘给人启示’,你们听明白没有?”文科学生很不服气,拚命伸长了细细的脖子,脸涨得通红。

“我倒是推崇格罗庇斯的‘协和建筑事务所’。”老包说。

有几个人不知道格罗庇斯是谁,“事务所”又是怎么个组织。老包不免又介绍了一番。

一个同学立刻说:“那不行。你想想,怎么可能呢?资本主义国家才……”

“其实也没什么不可以。”另一个同学说,“你看现在农村,不都是包工包产吗?城市里也有了私人劳工组织。毕业后如果成立个事务所……”

“绝对是太浪漫了!同学们……”

“要敢想!不敢想就不敢做。”

“可是谁能批准?”

“建筑意识要革新……”

“一条通向悬崖的路。”

大家面红耳赤地争了起来,谁也不肯向对方打出白旗投降。好有意思的一场舌战哟!可是修莎突然发现杨森林没有说话。

“喂,你怎么坐山观虎斗啦?”她目光闪闪地望着他笑。

“要真能观到虎斗,那可算是开了眼界了。”他也笑着回答她。

老包也发现了杨森林没有参战,便站起来,拿手指点着他:“嗨,别装得那么自在!”

“好啦,杨森林当总裁判吧。”那个眉清目秀的文科学生大声宣布。

于是大家又一齐哄着要杨森林发表意见。

“我要讲,就讲一件真事。”他又用眼光在全场敏捷地扫了一遍,轻轻松松地说:“我是学建筑的,要讲的也是发生在现代建筑史上的事。”

接下来他就讲了这么个故事:德国著名建筑师格罗庇斯在哈佛任教时,运用的是一套鲍豪斯教学方法。作为实践的范例,他在坎布里奇的林肯镇给自己设计了一幢典型鲍豪斯风格的住宅:平屋顶,简单的几何形体。这幢住宅第一次打破了当时美国东北部流行的殖民式坡顶住宅,引起轰动。

住宅建成后,有整整十年几乎没断过前来参观的人。参观者中有一个青年人,叫阿丹姆,他想当一名“现代建筑师”。可是他父亲死活不同意,认为这种“时髦”东西长不了。后来阿丹姆特地带了他的父亲来参观格罗庇斯住宅。参观完了以后,父亲终于承认说,他喜欢这幢住宅,主要是喜欢它的朴素简洁的新英格兰精神。于是阿丹姆被允许去当现代建筑师了。

“事情就是这样。”他自自然然地说,“不用再说什么了吧?”

大家一时间倒不知回答什么好了。这么一件事情,很简单,也很平常,不是吗?可是这里面又好象说明了很多东西。是的,有这么一些……叫人回味的东西。

修莎从侧面望着杨森林的脸,这张脸上带着意味深长的微笑,又显得有点儿洒脱不羁,自自在在。说不上在哪儿,他身上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气质。到底是哪儿呢?修莎拚命在想着。

想不出来。从相貌到服饰,分开来看,他哪点儿都很平常。太平常了!

这以后,修莎不知不觉间就成了他们中的一个。她喜欢跟他们在一起谈笑、辩论,甚至认真地争吵。她置身于他们当中感到从未有过的充实和稳定。她发现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又陷入了一种昂奋和喜悦的情绪之中,仿佛终日里总在期待什么,渴望什么。

是的,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都在执着地、不懈地寻找自己的路。人们互相呼唤着,搀扶着,拖拽着,一步一步地往前走。在他们身上有着属于同一代人的可贵的东西。那么,她为什么要孤独地沉浸在个人情绪中呢?走进去吧,走进这个人海里,跟他们一道去探索海港,去播下种籽,去迎来朝辉。因为她也跟他们一样的有热血和希望。

可是有时候她又怀疑他们是否是一群不谙世事的理想主义者。比如老安,他虽说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却总也脱不掉那种可爱的天真劲儿。他的一切都是那么公开和坦白,他几乎毫不犹豫地相信别人和相信自己,有时相信得近乎顽固和可笑。她怀疑象他这么热情单纯的人是否能当政治家。

“政治需要冷静,可你总是心血来潮。”她半开玩笑地说他。

他立刻睁大了那双孩子般碧纯明净的眼睛。“真的?你是这么看我的?”接着他安静下来,认真地想了好一会儿,承认说:“你说得有道理。我这个人只能摇旗呐喊,不能坐中军帐。修莎,你可跟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你几乎有一种洞察和权衡一切的本能。以后你要常常提醒我的弱点”。

她沉静地笑了笑,心里刹那间掠过一丝苦意。洞察一切吗?天知道!如果真的能洞察一切,她怎么会爱上那个自尊自私的向松涛的呢?人的优点往往也是自己的弱点,因为他(她)正是在这一点上过于相信自己了。

他们这一群人有时晚上相约了一块儿散步。他们不到幽静的秀子湖畔,而喜欢沿着空旷无人的运动场兜圈。几个男子汉在两边走着,把她拥在中间。月亮升在中天的时候,他们一群人的身影几乎就是一个扁扁的椭圆形。而习习的凉风会把她的长发吹得飘飞起来,给这个椭圆形增添一种有生命的动感。

这时他们谈的话题零乱而又没有边际:学校里的活动,青年人中值得注意的思想倾向;人类在寻找能源方面的新突破;苏联的战略姿态和美国的积极反应。谈得更多的是中国的历史和现状、改良和改革、路与路之间的选择。他们无拘无束地谈,她静静地听,偶尔插一句话总会叫大家吃惊,因为她会从一种他们所想不到的角度去看问题。在他们争论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的时候,她也能三言两语使他们平静下来。

“修莎,你将来要是搞政治,你能起的作用决不会比我们之中任何一个都小。”老安常常大惊小怪地宣布。

她只是笑笑,并不说什么。可是她心里从没有过这种打算。她忘不了那个荒凉残破的朗润园。人各有志,虽然每个人喜欢的并不都是最适合自己才能的。她不想强迫自己去做她不喜欢的事情。

有一次,也是在这样的闲谈中,她惊讶地知道,杨森林就是她和三三曾经抄在本子上的那首诗的作者!哦,怪不得她总觉得他身上有股子与众不同的气质呢。可是那首诗里的感情多么沉郁深挚,象低低地、从灵魂深处发出来的呼唤,这跟他平时随随便便、无拘无束的劲儿太不相象了!人难道总是把自我收敛起来,或者说,人的两重性格这么泾渭分明吗?

她终于找了个机会,十分激动地对他说:“你知道,那首诗我喜欢极了。我不知道读过多少遍,几乎能背得下来。有两个字我不认识,是那种鸟的名字,我特地跑到图书馆去查了《辞海》。我喜欢极了。那时我就想,写这首诗的人一定有过痛苦的追求,有过失望,可是也没有放弃希望。我想他会有跟惠特曼一样的气质,跟高仓健一样的外表。他的眼睛应该很深,很阴沉,鼻子应该象刀刻上去的一样坚硬。可是没想到会是你。对不对?我想得太没道理了。”

他用惯常的热情而有生气的目光盯住她:“为什么没有道理?人类做每件事情都有一定动机,就象你会这样想而不会那样想一样。”

“那么我的动机是什么呢?”她迎住了他的目光。

“你嘛——”他似笑非笑地说,“大概有这样一个人在你想象中活了很久了。”

她笑起来,算是默认了他的话。

他伸出一根手指,放在唇边:“可是恰恰必须知道,最理想的往往也是最虚无的。拿理想去套现实的结果就是失望,无一例外。”

他说的是对的,她想。毫无疑义,他是对的。可是她总觉得这未免太残酷了,她不甘心这样想。人怎么能没有幻梦,没有理想呢?那么生活中就没有阳光和星光了。他们这群人的探索是为了什么?他那首《我希望》,写的又是什么?全都是——理想、幻想!可是他偏偏不肯承认。

她忽然觉得他不再是透明的晶体了。他身上有一些自相矛盾的东西。

她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抬起眼睛问他:“你在诗中希望着的那个人,你找到了吗?”

他忽然朝她做了个怪模怪样的笑容:“你不知道吗?我早已失去寻找的权利了呀!”

“这怎么说呢?”

“我的‘那一个’是早就注定了的。在我当学徒工的时候。”

“跟诗里写的一样?”

“恰恰相反。一个八十年代的薛宝钗。”

“你怎么能……这么说她?”她感到吃惊。

他坦率地笑了笑:“我只不过在描绘事实。”

“这么说,你们不是‘同一粒芝麻’?”

“同一对麻雀都说不上。”他的笑容凝固了起来,有些凄凉的味道。

她惶惑了,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好一会儿,她问他:“你不想重新寻找吗?”

“不。已经认可的事情,我就不想再改变它了。”

“为什么呢?”她感到不平地叫起来:“为什么不能改变?既然你们不是‘同一粒芝麻’,既然你们不能一起去‘探索海港’……”

“可是人在认识了自己以后,并不能把裹上了很久的衣服同时脱掉,脱光衣服是一件很不光彩的行为,连自己都会厌恶自己。”

“你害怕承担后果。你是害怕了!”

“……修莎,别再说下去吧。”他低低地要求她。

她是说不下去了。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压抑感,压得她呼吸困难。

“为什么你要写那首诗?”她沉重地责问他,“你为什么要写那首诗呢?”

他那双本来很有生气的眼睛失去了光彩,而变得蒙蒙眬眬。“大概……正因为现实中没有了希望,我才把它写在纸上。我是这样渴望着的,我也不是没有寻找过,可是时代没有前进到这一步,我不知道我还能上大学,还能遇到你们大家,还能有这样一个自由自在的选择机会。我不知道。如果生活能够重新开始,我是一定会象诗里写的那样去做的,可是现在没有机会了。不可能了。”

不,不是没有机会,也不是不可能,是他害怕了,修莎想。是他害怕了。他原来并不如她想象中的那么强大有力,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敢想却不敢做的、有时勇敢有时懦弱的平常的人。也许,他在某些地方比她还要柔弱,还要胆怯,还要无能吧?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一想,她反而变得轻松起来,高兴起来。她觉得自己跟他的距离近了好多好多。她突然之间萌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想用自己有限的热量去烘烤他的身体,使他战胜暂时的软弱,变得如普罗米修斯一般无畏和无敌。毕竟,他是一个有思想的探求者,在他身上凝聚了一代人的希望。

“杨,你相信自己的自我,相信它确实存在,相信它能超越你的短暂和黑暗,比软弱渺小的你更强大吗?”她充满了热情地在心里叫道。

秋天在校园里慢慢地走过,每个人都在收获它的果实……

有一天下午,她上完了第四节课回宿舍的时候,在楼门口碰到了三三。

“你是来找我的吗?”她十分高兴地说。

三三忽然忸怩起来:“修莎,是这样,我有了一个女朋友……”

她惊呼起来:“三三,你太了不起了!在哪儿?女朋友在哪儿呢?”

三三满脸得意地从旁边的冬青树丛后拉出一个女孩子。这是个胖胖的、很讨人喜欢的小姑娘,见了人害羞得要命,只是咬着嘴唇笑,什么也不说。

“修莎,她是我在夜大学里的同学,我们放学回家总要走同一条路的。你瞧,走着走着……”他十分满意地望了小姑娘一眼。

修莎忽然记起了那次从国庆专栏里抄下的那首诗。她打趣地说:“三三,她和你一样吗?”

三三挠着头:“怎么说呢?以前当然是不一样的。她是她妈的宝贝,长到这么大还不会洗手绢儿。”他跟着笑起来:“不过她说了,以后她努力要跟我一样,我们同心协力在海上划船。你是这么说的吧?”他又笑眯眯地望了小姑娘一眼。

当然,修莎心里想。三三,她当然要努力和你一样,以后,她是你妹妹一样的妻子,你是她大哥一样的丈夫,你们会过得比谁都幸福。真的,你们会幸福的,因为你身上多长出来的不是别的,是一颗善良的、能够使走近你的人都感受到温暖和友爱的心。

修莎为这件事高兴了好几天。她想,世界这么大,这么辽阔无边,人们只要不放弃寻找,总会找到自己希望中的“那一个”的。譬如三三吧,当初他对生活那么绝望,甚至已经尝试过自杀了。可是他不是终于看见了沙漠里的绿洲吗?

不久,传来了一个使大家兴奋的好消息:科学院和社会科学院要联合招收一批攻读硕士学位的出国留学生。很多同学都在跃跃欲试,准备来一次冲刺,冲上这个令人向往的高峰。

杨森林有一天把老安和修莎找了去,郑重其事地说:“跟你们商量个事。我想考社会科学院的出国生,考哲学研究所的。”

老安腾地一下跳了起来:“森林,你疯了!你工科学得好好的……”

“我想研究社会。你别忘记我们都是立志从政的。”

老安一扭头:“废话!从政还要跑到外国去学一手?”

“看看伟大导师的理论发源地,看看全世界各国的社会现状。总比坐井观天好吧?”

“我不同意。”老安神色有些暗淡地说:“我们这一代人里,想搞政治的本来就不很多,你这一走,天涯地角,茫茫人海,什么时候才能够回来?我们都是三十大几的人了,为国效力正是时候。人一过了四十,那就什么冲劲也没有了,就是得个博士回来又怎么样?”

杨森林把眼光盯住了修莎:“你的看法?”

修莎也深深地盯住他,半天才说:“有把握吗?”

“我想是有的。我从小就喜欢哲学,进学校后一直没断了看书。我父亲就是搞哲学的,不过他搞的是自然辩证法,我要搞社会科学,不太一样。考外语我大概没问题,专业课也还能对付。就是不知道还要考哪几门基础课。我可以打听一下,马上就准备起来。”

“我感到奇怪,”修莎慢慢地说,“当初你为什么不考文科,却考了这个工科?”

“是我父亲的意愿。父亲在前些年吃了大苦,不再让我重复他的悲剧。我这个人……在这方面很软弱。修莎,不说这些了,你还是表个态吧。”

修莎望望老安,又望望杨森林,说:“人总是要尽可能多学点东西的,对不对?本世纪初不就有那么多的前辈们出去探索救国救民的真理吗?我投……赞成票。”

老安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好了,二比一,没说的。既是这样,我们分分工吧。我帮你去打听一下考哪几门基础课,再准备一份详尽的复习提纲。我有好些学文科的朋友,他们会帮忙的。”

“那么,”修莎说,“我帮你在专业课上再使把劲儿吧。我姨妈是教哲学的,她一定高兴有人对哲学感兴趣。”

事情就这样说定了。

这个星期天里,修莎把杨森林带回家去,让他先认识一下姨妈。

“你真的决定改行吗?这可真是少见,现在还有人对哲学发生这么大的兴趣。”姨妈感慨地说。她果然是很高兴的。平常在学校里,她的哲学课总是坐不满课堂,不到考试没人问她功课,她常回来发牢骚。

姨父却是不大赞成的样子,说:“快毕业了,放弃一门专业是很可惜的。中国的实干家其实还太少。再说,纯理论的研究难出成果,当你的同学们都纷纷出线的时候,你能忍受寂寞吗?”

姨妈有些不高兴了:“所以你要丢下朗润园,又去搞那个宾馆设计呢!”

姨父苦笑了一下,不再说什么话。

姨妈帮杨森林复习功课很尽心。有时候到了吃饭时间,她总要留他吃完饭再走。不久姨父也变得殷勤起来,常常会笑眯眯地倒杯水给他。对他们的意思,修莎心里很明白。她不说穿它。让这个误会存在着吧,她愿意有这么一层朦朦胧胧的雾气笼罩在大家头上。要是把雾气打散了,她就什么也没有了,她的心会感到疼痛的。

三三现在不大住在他的小宿舍里了,修莎跟他要来了钥匙,杨森林可以安安静静在这里复习功课。这里白天没有人来,晚上也不会熄灯,她还能常常过来看他。

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有时会感到莫名其妙的恐惧,会突然之间失去了自我,变得茫然不知所措。杨森林也是这样。他会从厚厚的书本上抬起头来,睁着那一双异样疲倦的眼睛,惊慌地说:“修莎,我大概快要不行了。我忽然觉得心里边虚得厉害,里面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那些观点,那些史料,什么都没有了。我真想在这个床上躺下,再也不起来,再也不用背这些乏味得令人恶心的东西!修莎……”

他这时候的神情真象个孩子,一个可怜的、无望的、身心疲劳到极点的孩子,他在哀哀地寻求怜爱,寻求抚慰。他也有这么不自信的时候吗?修莎觉得惊讶。

“森林,别泄气呀!不能泄气,千万不能!这是最后的冲刺了,人生能有几回这样的机会呢?你要拚上去!你能的!”

他摇摇头:“修莎,我在怀疑,我是不是错误地估计了自己?也许我不该……”

她神色坚定地拦住他的话:“没什么不该的,别说这个。人要是认准了目标,就不能三心二意。你要时时刻刻望着你前面的目标,盯准了它!伸出手去抓住它!你一心一意就想着一句话?你能够抓住!你不会放它跑了!别的,你什么都不去想。你听见了吗?不要去想……”

她觉得这时她跟他的位置似乎倒过来了。她变得很有信心,很有力量,渴望去保护这个孩子般的奋斗者。她失去了不少女孩子的娇羞,却多出了一种母亲的情愫。是的,这是女性的本能,随时准备把自己身上凝聚着的力量灌输到另外一个生命之中。她会在这件事上得到快乐,得到安慰。

杨,你不要害怕,不要害怕呀!有我呢,我和你同在。我们两个人共同在干这件事情,我们的力量会很强大,很强大!杨,你坚强起来,相信你的自我吧!

她伸手拿过复习提纲,和颜悦色地说:“来吧,我提问,你回答。不要看书,记不住的地方我会提示你。”

她用这种方法帮助他增强记忆。这是个很有效的办法,它会在短时间内调动人全部的记忆力。每学期大考时,她和同宿舍三个伙伴就是这么互相提问的。

逢到老安也在旁边时,他会睁着那双惊讶的眼睛,说:“修莎,你简直是个……天使!你太了不起了。你好象变了很多,知道吗?以前你可不是这样。”

她无言地笑了笑。是的,以前……那是很久很久的过去了。那时候她还没有认识自己,没有懂得自己的价值。人总是在变的,是吗,老安?总是在一年一年长大,成熟。但是不能衰老,起码不要让自己的一颗心衰老。

有一次,已经很晚了,修莎在小屋子里帮杨森林抄写一份答案。屋子里静得没有一点声息,只听见初冬的风在门外呼叫。杨森林忽然扔下了笔,双手抱着脑袋,面色苍白地说:“修莎,我看不下去了,头疼得厉害……”

修莎慢慢地站起来,走到他背后,伸出双手,轻轻放在他头顶上。

“森林,你这是太紧张了。我也常常这样,一紧张,就会头疼。你别这样,让自己松弛一下,松弛一下。”

她温热的手掌在他头上轻轻地抚摸着。她把手指插进了他乌黑的、柔软的头发,手一抬,头发就纷纷撒撒落了下去,飘起来一股淡淡的男人的气味。她浑身感到一阵颤抖,刹那间心里被奔涌而来的温情塞得几乎膨胀。她闭上眼睛,咬紧嘴唇,死命地强制自己把这股温情憋了回去。

等她平静了一点之后,她把一只手伸到他眼前:“来,森林,把你的手伸出来,握住它。握紧了吗?”

他握住她的手,握得那样紧,以至她感觉到那就象是溺水的人一把抓住水面上的飘浮物,全副生命都凝聚在两只手上,再也不肯松开,不肯放弃,直至一同被大水吞噬。

“森林,我把我的手伸给你了,愿它能传给你热量。我多想把我自己也交给你,可是这不能够,也不应该。我只是想……人在一生中要走那么长的路,常常会有走累的时候。在精疲力尽的关头上,多么需要有一双手伸过来,轻轻地扶他一把!哪怕就这么一把,哪怕这双手是柔弱的,纤细的,哪怕扶人的人反而给被扶者增添了累赘,可是这毕竟是一双温暖的、有生命的手,它会使行路者忘记焦虑、饥渴、孤独,相信旅途中有人在注视他,关心他,时时刻刻与他同在。你听见了吗,森林?你的旅途上会有好多双手在等待你的,只要你不让自己倒下去,不要半途折回头,你的……”

她说不下去了。她感觉到那双手把她攥得越来越紧,越来越紧,紧得她几乎失声痛叫。然后,手又慢慢地松了下来,越来越松,最后只把她那只手托在他的手掌上。她俯下身子,便看到了他那双火焰刚刚熄灭的眼睛,坚定和信心正在这双眼睛里一点一点恢复。

“修莎,原谅我一时的软弱。我想我现在已经是非常镇静了。来吧,我们开始工作。”

他说得异常沉着和自然,仿佛刚才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她放心了,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

不久考试开始进行。考场就设在他们学校的图书馆里。每天老安和修莎陪了杨森林走到门口,目送他的身影在宽大的门厅里消失。而后他们就在门外的大路上徘徊,等着他交卷出场。每天他跨下台阶走向他们时,总显得信心十足和轻松愉快。他说他的临场竞技状态良好,他一点儿也没有慌张。

然后,便是长长的、令人焦虑不安的等待。生命仿佛都要在等待中耗尽了一样。杨森林和修莎偶尔也会跑到三三的小屋子里来,互相讲着一些心不在焉和不着边际的话,掩饰各自烦乱的心情。有时候,杨森林会久久地注视修莎的眼睛,神色异样地说:“你知道吗?我常常会莫名其妙后悔得厉害,我想我也许是走错了这一步路。留在国内,老老实实搞我的专业,我有可能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幸福。”

“可是你就失去了更多的东西。”

“谁知道呢?也许得到的反而更多?更珍贵?”

“有时候——”修莎慢慢地说,“幸福也是一种牺牲——牺牲功利,牺牲名誉,牺牲习惯的生活圈子,舒适的起居饮食,家人,朋友……世界上有多少宝贵的东西是轻而易举就能获得的呢?敢于为幸福牺牲也同样是勇敢的人。可是你不是这种人,森林,你不是。你总在矛盾,总在时时刻刻追求新鲜的东西,不可知的世界。等你得到了幸福以后,你又会后悔,又会不满足。这是一定的,我能想象。”

“修莎,你不懂……”

“我懂。没有什么比一个姑娘的心更敏感的了。”修莎轻轻地对他说。

他终于得到了录取的消息。把这个消息赶去告诉修莎的时候,他站在她对面,呼吸沉重地说:“修莎,现在我清清楚楚地觉到了一种失落感,我永远失去了什么东西,我是眼看着它一点一点从我身边失落的。你把幸福送到我身边来,又用你的双手把它拉了回去。”

“森林……怎么说呢?我好象有点为自己高兴,因为我终于变得理智一点了。你不是能够为幸福牺牲一切的人,也不值得这样。你不会满足这些。你有自己的路要走。”

“修莎,不是这样!在我犹豫和矛盾的时候,只要你说一句话,我会立刻扔下那些复习提纲的!留在国内搞专业,我就是个自由的人,可以毫无顾忌地得到你。可是你用自己的手把我送上了这条路。留学生——万人瞩目,一举一动不能越轨;搞政治——不可缺少清白的历史和无可指摘的个人品质。我对自己做过的事情不能再有更改,只能看着你从我面前一步一步地走过。我本来可以不必这样的,修莎!”

她摇摇头:“我不后悔。我从来没有把我的命运和你连在一起,即使在紧握你手的时候。我的心告诉我,你和我也不是同一颗芝麻。不是的。”

她沉静地笑了笑,神色非常温柔和恬淡。

过了几天,姨父忽然告诉修莎说,他大约要调离这个学校了。她感到十分突然。

“谁要让你走?”她问。

姨父说:“没什么,我自己愿意的。内地有个大学,明年准备新设个建筑系,请我们去几个教师充实一下力量。那个系主任来找过我们,态度很诚恳,看起来也还有远见。尤其是他们准备重点研究一下中国园林建筑问题。”

修莎被这个突然的消息闹得有点发懵,一时竟不知说什么才好了。

“那么,姨妈呢?”她终于想起来问。

“当然是一块儿去。她到那边改行教党史。她倒是很愿意。教了这么多年哲学,她自己也厌了。”

她怔怔地站着,心里有点说不出来的滋味。毕竟是她的姨父姨妈,她在世界上最亲近的有血缘关系的人了。

姨父脸上有一种形容不出的复杂的神情。他伸手在黑皮包里摸索了半天,掏出一张发黄的水彩画,递给她。

“记得吗?你第一次画的水彩写生。”

她接了过来。这是一张极幼稚极简单的写生画,画的是朗润园里那块两米多高的、顶端呈半边马蹄形的大理石块。这么多年了,她早已忘记有这回事了,可是姨父还一直把它珍藏着!

“我懂,姨父,我明白你的意思。”她鼻子发酸地说。

“你快要毕业了。”

“是的。”

“系里有这个意思,要把你留下来任教,教中国建筑史……”

“不,姨父,”她急急忙忙地说,“我正要告诉你这件事的。系主任已经跟我透过口风了。可是我还是想搞点儿园林建筑研究。市郊的凤凰山风景区,听说国家很重视,要成立园林规划管理处,我想去那儿。”

她还是忘不了她的朗润园,虽然这个目标目前来说还过于遥远了,国家没有这么多的专款用于修复一个对于国计民生无大益处的古园林。但是这个目标对于世界来说是重要的,因为它毕竟是人类历史的遗迹。修莎想,耐心地等待着吧,总有那么一天。对于她来说,需要的还是时间和经验的积累。

姨父和姨妈的调令来得很快,他们走得也很急促。

修莎到江边送他们上船。还是这片白色的沙滩,不过停在江边的不是当年爸爸乘坐的小火轮了,是一艘气宇轩昂的“东方红”号大客轮。客轮“呜”一声长鸣,缓缓地转动自己的笨重身体,往江心驶去。甲板上的姨父和姨妈已经和众多的旅客融成了一体,被淡淡的暮色吞没。在她和姨父的目光还能够着的最后一个瞬间,她清清楚楚听见姨父一字一字地说着:“记——住——朗——润——园——”

放心,姨父,我记住了,记得牢牢的。我的生命将要为它存在。你等着我,朗润园,我就要来了,你等着呀,你这个美丽、荒凉、幻影和梦一样的朗润园!

他们终于爬上那块高高的礁石了。他们的脚下是浩浩长江的浪。浪涛缓缓地、缓缓地涌上来,顺着白色的沙滩蔓延,把他们刚刚留下的脚印冲得踪影全无。黑云已经全部散去,天空和江面上也不再是那种神奇瑰丽的桔红和金黄色,而是重新恢复了下午的炫目亮光。

“我已经是无数次爬上这块礁石了。我在这里等过爸爸,在这里看见过妈妈,在这里送走了姨父姨妈,在这里画了那么多的水彩画。一次又一次,我都是孤单的一个人。我以为这块礁石是属于我的了,再不会有第二个人爬上来了。可是,可是……”

“可是有了第二个,他愿意爬这块礁石。你瞧,这石头有什么好爬的呢?呲牙咧嘴的,光秃秃的,坑坑洼洼的……可是偏偏这一对傻瓜就愿意爬!”

“多少年了……”她又重复着刚才的话,“多少年了,我在迷蒙的月光下寻找,白天黑夜,我寻找着,寻找我的同行者,我的坚实可靠的臂膀,我的青碧碧的山和蓝湛湛的海。我终于碰到了你。你问我:愿不愿意和你同行?你是这么问的吗?”

“是的,我问了你。我还想再问一声——你愿意和我同行吗?”他伸出双手,把她的双手紧紧握住,放在胸前。两个人的手指颤抖地、痉挛地纠缠在一起。

她低声地、但是非常清晰有力地说:“我愿意一辈子,永远永远,我愿意。”

“不会后悔?”

“后悔的。后悔没有早点认识你。”

“认识早了就会擦肩而过了。”

“我真高兴。哦,你不知道我多么高兴,我找到了你,我愿意……”泪水大颗大颗地从她的眼睛里涌出来,顺着面颊急促地滚落,落在他们交叉在一起的手上,又沿着手背和胳臂往下流淌。

“我们再不要互相遗失了。”

“好。”

“再不要中途缩回脚去。”

“不会。”

“我们能够同行到多久呢?”

“到我们死了吧。不,我们的灵魂还会相随的。那么一直到地球毁灭的那天吧。不过,那是非常非常遥远的时候了。”

于是他们静静地对望着,不再说话。他们的手不约而同地分开来,沿着对方的胳膊滑落过去,小臂、肘、二头肌、肩、背。他们终于热烈地、如胶似漆地拥抱在一起。

世界是一片沉寂。太阳仍然挂在天上,白色的沙滩和浑黄的江水都反射出它们炫目的光亮。远处的江面上,渐渐地出现了一艘客轮。轮船越来越近,望得见它的烟囱、旗杆、一层一层楼房似的船舱、还有甲板上走来走去的人。阳光把白色的船体照得通明透亮,客轮仿佛成了游弋在江面的一个发光的巨物。当它昂然一声长鸣的时候,白云之下,江水之上,满世界都是它震耳欲聋的回声。

“我常常看见轮船,”她轻轻地说,“每次我心里都要想:它是哪儿来的?它的旅程终点又是在哪儿呢?世界这么大,江水这么长,它要航行到哪儿?这些阳光和星光照耀下的船……”

“有的,总会有一个目标的。”

“那多遥远,多遥远啊!往东看不到,往西也看不到,一片茫茫大水……”

“那么,等哪一天,修莎,我们坐上这条船,让它带着我们走吧。天涯海角,无论它走到什么地方……”

“是的,无论什么地方。全中国,全世界,还有世界之外的宇宙。我不怕,你知道吗?我不怕。在我找到了你之后,我就想,无论我们走到哪儿,我都会是一个勇敢的人,一个勇士,英雄,将军!真的,天涯海角,让我们去……走吧。”

他们肩并肩站在那块高高的礁石上,望着在江心越走越远的船。江风吹过,她瀑布似的长发在肩后轻轻地拂动,然后,飘起来了,飘起来了,阳光下一根一根闪着金丝一般的光泽,飘到他的头上,脸上,仿佛要把他和她紧紧地缠绕在一起,象一根藤攀连着另一根藤,生生息息,绵延不绝。

远处传来了低沉的雷鸣似的声音,江水开始涨潮了。

一九八二年九月写于无锡——上海

十二月改毕于上海

附:本小说中的两首诗《舞会》和《我希望》,分别由作者的同学郭小聪、孙霄兵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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