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管家修米尔轻鞭肥马,四马便在雨中停了脚步。
“王子殿下,我们到了。”
大王子点头,从车厢中出来,他的身手十分矫健,倘使不认识他,一定以为他是个晓勇的战士。
然而,谁又能不认识他呢?
大王子那双嵌着龙鳞的皮靴刚踏到漂浮的薄沫上,山呼海啸一般的跪倒声从他耳畔传来。
他望向前方,教会礼堂南门前,除了两尊庄严肃穆的祖先雕像,其他人全都跪倒在地:
“拜见王子殿下!”
大王子挥挥手:
“请起来吧。”
于是贵族们都眼含着敬意,纷纷让开道路,他们看大王子的眼神和去动物园看珍稀动物的眼神并没有什么分别。
大王子身后事修米尔,再之后是霍默斯兄弟。之后便是二云等一大堆守卫和侍从,伊万和爱丽丝自然也在其中,其实爱丽丝还处在昏迷状态没有苏醒,全靠伊万提着她的衣领,才进入南门。
按照惯例,大王子和管家修米尔坐在第一排,当然,这并不是一个死规定。如果有的地方以上为尊,那么大王子就被邀请到最上位就坐。但是有一个规矩是不能变的,那就是除了王子的心腹,其他人都必须和王子保持距离。当然了,这并非是王子定下的规矩,而是教皇在宣讲礼仪时提到的。
大王子和修米尔就这样坐在第一排,这里离舞台最近,观感和视线最好,而且其他贵族永远也不能坐,是特意留给王室成员的。
“先生,如果没人坐在我们旁边的话,谁来给我介绍所谓‘超前的美学模式’呢?”
老管家修米尔说:
“请您放心吧,我们利用传声石板就可以获取后排霍默斯的声音。”
大王子点点头,但是脸上却闪过一丝悲凉的神情。
上方传来喧闹之声。
大王子抬头望去,一群破衣烂衫,穿着打扮极不考究的人扒拉着栏杆,正在朝自己的方向指。
老管家惊叫道:
“这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放这些家伙进来?”
大王子拦住老管家,上前一步,抬手跟他们打招呼。
平民们非常惊喜,纷纷涌上来,有帽子的就脱帽回礼,没帽子的索性大声呼唤着:
“拜见王子大人。”
一个贵族不满地跟身边的人说道:
“干嘛非要放这些家伙进来,大王子也是太平易近人了,跟这些完全没有礼貌的凡夫俗子打招呼。”
“是啊,我们好歹下跪行礼了,这些不如我们的,反倒不用下跪吗?”
一个身材粗壮的猛男(这不是之前广场上的猛男嘛)叫道:
“大王子,请您到上面同我们一起观看吧,这里风景很好哦!”
大王子渴求地看了一眼老管家,老管家摇摇头:
“不行。”
于是大王子再次同楼上的平民打招呼,然后回到自己的位置坐好。
楼上的看台分为左右两块,左右都是贵族的座位,平民们全都挤在中间的一小块过道上。就在那里,还设立了一处赌博点,赌博的内容也很简单。演奏会分为五组近似于决斗的音乐对抗,赌徒们只要选择谁会胜利即可。
大王子通过石板得知了比赛规则,点点头:
“嗯,确实是前所未有的演奏模式。这样一来,演奏会竟然多出一丝紧张的成分呢!”
石板中传出声音:
“是的,王子殿下。这样演奏双方也会全力以赴。”
“嗯,虽然这么说。但这毕竟是一次尝试,最终的结果还不得而知。说不定这样的形式会让音乐失去原有的从容呢。”
“王子殿下说的是,但是一切都由尝试开始,请您拭目以待吧。”
老管家耳语道:
“大王子,上方似乎设立了赌场呢。”
“嗯,我早就已经看见了,我国并未禁止设立赌场,如果他们想设就让他们设吧。”
“可是,赌场这种东西进到音乐厅……”
“我是个不谙世事的人。赌场也只是在书上看见过。所以我不能对此轻易下结论,此次的目的主要是了解民生民情,咱们不要对其他人的做法多加干预。”
老管家心想:大王子还是这么执拗啊,所有事情都必须要亲自确认过才肯下定论。
第二排距离第一排大约有四米之距,伊万正坐在右侧的座位上朝左看去,霍默斯两兄弟正坐在爱丽丝两边。
这两个家伙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情吧?
伊万不禁有些担心。此时室内光线昏暗,所有的灯光都集中在舞台上,霍默斯两兄弟唯一需要顾忌的王子坐在前方,看不见后面发生的一切,可以说正好是霍默斯可以为所欲为的时候。
大霍默斯被弟弟拦下,显然还怀恨在心,两个人似乎还在互相记恨着,没有打爱丽丝的主意,不过,那是迟早的事情。
伊万想要放弃了,一种绝望感笼罩了他,他或许可以拯救爱丽丝一个夜晚,但是他不可能就这样永远拯救爱丽丝,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追求自由的愿望,那么不论别人怎么帮他,即使帮他打开笼子,那人也始终是不会飞向天空的鸟儿罢了。
伊万看向舞台。
“首先请全体演出者恭迎王子殿下的光临。”
全体演出者上场。
大师和西西维奇也在场。
全体人员鞠躬。
大王子站起来跟全场的人打招呼。
全场沸腾。
平民们围着栏杆回礼,几乎要把第二层的围栏压断。
全场都回荡着欢乐的笑声。
预备区。
圣桑鼻青脸肿地倒在地上,枕着自己的血池。
金牙擦拭着受伤的血,看了一眼台上的“大师”,又看了一眼处在昏迷中真正的大师,恼怒地说道:
“可恶的家伙,你又没死,赶快起来!”
金牙踹了大师一脚。
大师仍然被绳子捆着,昏迷不醒。
圣桑咳出一口血,用肩膀爬向大师:
“大师,你快醒醒啊,快把这家伙揍飞啊!”
还未及他说完,金牙将一只脚蹬在生桑脸上,往下一踩,圣桑半张脸陷进木地板中,一汪血占据了新生的坑。
金牙从腰间掏出一把闪亮的手枪,将几枚钢珠放在一边:
“你们可能还没见过这种新发明吧,魔法驱动的手枪,不需要持续更换子弹,只要一手持子弹,口中咏唱就能连续发射。你这该死的家伙,如果我数五秒钟,你还不起来的话,我就直接宰了这个小鬼!五!”
圣桑几乎昏迷,嘴巴翕张着,听不清在说什么。
“四!”
“三!”大师仍然处于沉睡状态。
“二!”金牙青筋暴起。
“一!”
就在他要咏唱精灵语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声音从耳边传来。
电磁系的魔法。
通话。
“是雇主吗?我……我已经发现目标了。真令人吃惊……”
金牙望了倒地的两人一眼,将子弹放回怀中,赶往后台。
“有什么好吃惊的,赶紧把爱欧杀掉,你是肃清小队的,要干掉一个骑士应该很容易吧。”
“是。不过,要加钱。”
“什么?”金牙心中暗骂:这小子怎么也会讨价还价了?
吉克站在教会医院对面的房顶上,望着自己眼前的场景,紧了紧衣领。
“一,二,三,四,五,六,一共六个骑士,加钱吧,五乘六,加到六万拉。”
施德楼道:
“你小子不会算数啊!”
吉克望了他们一眼,风吹动他的衣襟:
“因为你们几个,加起来也不如爱欧难对付。”
“好,六万就六万吧,赶紧搞定!”金牙中断了通话,恼羞成怒,甩着脖子寻找二云,“怎么搞的,一开始说骑士们都去阻击爱欧了,怎么现在又开始帮助他?”
教会医院。
日冕将双手捏得嘎吱作响:
“医院上空突然传来巨响,还以为是怎么回事,原来是敌人的小喽啰来了。”
爱欧问道:
“辉柏嘉,你们怎么过来了?”
“我们只不过是送一个孩子来治病,”辉柏嘉道,“现在也只是因为这家伙要干扰治疗才跟他战斗,绝对不是想帮你哦!”
施德楼笑道:
“队长说的对,跟你没关系,所以你赶紧走吧!”
爱欧笑了:
“谢谢你们……”
基尔和茗骑士队的普洱说道:
“赶快走吧,一定要把爱丽丝带回来!”
爱欧说声“谢谢”,便一跃而起,飞离教会医院屋顶。
吉克拍拍手:
“真令人吃惊,世界上竟然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人……该不会是双胞胎吧……不过,既然领了钱,你以为自己还能逃的掉吗?”
几乎是一瞬间,吉克来到了爱欧眼前,抬脚踢向爱欧。
“回去吧!”他大喊道。
就在吉克的腿将要猛击爱欧时,辉柏嘉也赶到爱欧身前。辉柏嘉与吉克两人双腿交叉,碰撞在一起,迸发出汹涌的雷光,爱欧趁势翻过去,向着教会礼堂继续狂奔。
吉克见势不好,抽身欲追,刚行两步,就被早已伏击在身后的施德楼一拳打回房顶,雨水激荡,在吉克身上迸发出细小的水珠。他躺倒在地,此时,爱欧已经远去。
辉柏嘉说:
“不要掉以轻心,刚才那一腿的力道说明这家伙不是省油的灯!”
基尔道一声“放心吧”,跃向雨中,口中咏唱两句,臂膀肌肉爆发,撑破了制服。他宛若一座山般压向吉克,伴随着一阵烟尘,吉克从房顶被打落到地上。
日冕咏唱着热系魔法,倒在远处墙垣边的吉克身旁便出现一个高温火球,周围的砖石墙体竟然就此熔化,冒着红溶溶的火光。火球笔直地撞向吉克,伴随着一阵爆炸之声,四周的雨变成了雾,吉克也消失在雾中。
日冕笑道:
“只不过是小喽啰而已嘛!”
普洱说:
“你干嘛用‘阳炎’啊,这下子连周围的房子也破坏了。”
“对不起,对不起啦……”日冕点头哈腰地赔笑道。
风,逐渐大了。
雨,也喧嚣起来。
一条金色的折线,在云层中蔓延。
辉柏嘉心头一颤,用尽气力喊道:
“日冕,快离开那里!”
日冕还未来得及反应,一道雷柱从空中降落,强烈的白光映得骑士们睁不开眼睛,热浪席卷而来,轰鸣声使人产生了强烈的耳鸣。
一晃神的工夫,世界重新变得清晰,教会医院的一角已经被焚烧缺损,而日冕浑身变成焦炭,在房顶立了一会儿,失去重心,摔在房顶上。
令人惊心的事情发生了,他化为焦炭的手臂磕在房顶的尖角上,宛如灰,碎裂了,随后流出一股漆黑的粘液。
“日冕!!!!”辉柏嘉心惊肉跳,以往的战斗起码能知道自己如何受伤,可现在,死,似乎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两千拉,”吉克纤尘不染地从雾中走出来,他的身上没有丝毫湿润。
吉克擦净了唇边的血污:
“你们这群白痴,不会真以为自己能打赢我吧?”
雨越下越大了。
吉克望向灰天:
“你们知道,以前肃清小队的任务为什么总是在雨天吗?富有诗意的回答是这样的:以为他们的手段太过残忍,导致上天都哭泣了。”
众人仍站在原地,不知道他到底想要说什么。
“这是完全错误的。实际上,肃清小队四个人的能力全是天气系的,所以没有雨根本就无法使用。”
“等等!”辉柏嘉问道,“你不会也是肃清小队的……”
“那不是废话吗?你白痴啊?”
辉柏嘉的心脏像是被无形的手狠狠握住了,他绝望地说道:
“施德楼,普洱,基尔……”
“快逃啊!”
吉克冷冷地说道:
“太迟了。”
在空中蔓延滋生,虬龙般行走的闪电从天空降临,强烈的闪光以摧枯拉朽之势袭来,这个世界仿佛要消失在一阵雷电的轰鸣之中。
那日,我看到了惊骇之物。
我叫康斯坦丁,出生于一个叫大汶庄的村庄,是一名医生。
六四年的某一天,我的村子被毁灭了。
说来有意思,那是个瘟疫横行的时代,但我的村子是被闪电毁灭的。
当时我不知道,后来我懂了,那不是“天灾”,而是一场“肃清”。
我叫康斯坦丁,死于球状闪电。
凶手是,一个名叫吉克的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