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桓帝刘志】
汉桓帝刘志,章帝曾孙,顺帝阳嘉元年(公元132年)生于蠡吾(今河北博野西南)侯国。祖父是河间孝王刘开,父亲蠡吾侯刘翼,母亲系刘翼妾匽明。因父亲去世,刘志年龄不大即袭爵为侯。15岁即位皇帝位,是为桓帝,在位21年。
桓帝在位21年,前13年基本是一个傀儡皇帝。当时,梁太后临朝听制,梁冀把持朝政,他几乎难以置喙。尽管梁太后在和平元年(公元150年)曾下诏归政,但梁冀专横跋扈,桓帝还不得不仰其鼻息。桓帝的真正亲政,是他在位的后8年,而在这8年中,发生很多重大事件,即“三断大狱,一除内嬖,再诛外臣”。所谓“三断大狱”,一是诛灭梁冀,二是废免邓氏,三是禁锢党人;“一除内嬖”,是抑制宦官;“再斥外臣”,则是诛杀南阳太守成瑨和太原太守刘质。
桓帝对于宦官五侯的抑制,只是为了强化皇权,并不想清除,故而对他们略为抑制后,大权还是交给了他们。而新被重用的宦官在上台后,也同样残暴专横,鱼肉人民。中常侍侯览贪侈奢纵,前后竟强夺民田118顷,住宅318所,并模仿皇宫修建大规模住宅16区,都有楼阁、池塘、苑园。另一方面,由于宦官专权,他们的爪牙被安插到中央和地方的各级机构,选举不实的情况也更为严重
帝时还有一项卖官鬻爵的弊政。当时由于统治阶级的奢侈腐朽,国家财政基本枯竭。在这种情况下,桓帝一方面采取对农民加重剥削的办法来解决财政困难,如延熹八年令郡国有田者每亩交10钱为税;另一方面也采取一些应急措施,主要就是减借百官俸禄,借王、侯国租税和卖官鬻爵。桓帝的卖官鬻爵是从延熹四年(公元161年)开始实行的。这一年,零吾羌和先零羌等少数民族起义,活动到了三辅(今陕西省中部)地区,桓帝为了减轻国库的财政支出,就下诏减发公卿百官的俸禄,借贷王、侯的一半租税,同时下令以不同价钱卖关内侯、虎贲郎、羽林郎、缇骑营士和五大夫等官爵。桓帝卖官鬻爵的弊政对当时影响极坏,不仅贪污成了合法行为,直接破坏了吏治,而且由于贪官污吏的搜刮,也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并为灵帝时更大规模的卖官鬻爵开了先河。
恒帝刘志采取了更大的举动,发动“党锢”事件,镇压打击宦官的直臣。当时,襄城(今河南方城)人李膺是反对宦官集团斗争的领袖。他任河南尹时,因打击阉党而被下狱。不久,司隶校尉应奉上书为他求情,又被赦免,后来即任司隶校尉。宦官张让的弟弟任野王令,贪残无道,诛杀孕妇,畏罪躲在张让家中。李膺知道后,即率吏卒到张让家搜出其弟处死。因此,很多宦官都害怕李膺,休假时不敢走出宫门。李膺敢于打击当权的宦官,名声越来越高,士大夫如能得到他的接待,被认为是极大的荣誉,称之为“登龙门”,他与太尉陈蕃、南阳太守王畅都受到士大夫阶层的敬重。以李膺为首的反宦官斗争激怒了当权的宦官集团。延熹九年,宦官派人诬告李膺等交结大学生、郡国生徒,“共为部党,诽讪朝廷,疑乱风俗。”桓帝大怒,于是诏令全国,逮捕“党人”,收执李膺、陈实等二百多人。有的党人逃走,桓帝就悬金购赏。一时间,使者四出,相望于道,反宦官的斗争遭到严重挫折。第二年,在窦武等的表请下,桓帝对“党人”略为宽恕,下诏将“党人”赦归田里。但规定他们都终身禁锢,不得做官。这就是桓帝时著名的“党锢”。
帝恐怕是中国历史上改元次数最多的一个。他曾七度改元:即位第二年改元建和,三年改元和平,仅一年又改元元嘉,3年后改元永兴,2年后改元永寿,4年后改元延熹,10年后又改元永康。
桓帝没有儿子,生有三女,长女刘华,延熹元年(公元158年)封为阳安长公主,嫁不其侯辅国将军伏完。次女刘坚,延熹七年封为颖阳长公主。小女刘修,延熹九年封为阳翟长公主。
延熹十年(公元168年)六月,桓帝改元为永康元年,希望通过改元使东汉王朝长治久安,也使自己因长期腐朽生活导致虚弱的身体永远健康。但事与愿违,不仅东汉王朝业已摇摇欲坠,他自己也从此一病不起。十二月丁丑,桓帝死于洛阳宫中的德阳前殿,年仅36岁。桓帝死后葬宣陵,谥“孝桓皇帝”,庙号“威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