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眼,只那一眼便望见了她的灵魂,便让她心如撞鹿,她想起了席幕容的诗“假如我来世上一遭,只为与你相聚一次,只为了亿万光年里的那一刹那,一刹那里所有的甜蜜和悲凄,那么,就让一切该发生的,都在瞬间出现---”。
她是个很感性的人,从小喜欢看《红楼梦》,娇娇弱弱的模样自小被同学称为“林黛玉”,秋叶一片也能让她伤感不已,大学几年也被若干帅气男生追求,她却毫无电光火石之感。今日一个陌生的男子一见之下竟似黛玉般,“好生奇怪,倒象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
那男生也正痴痴地看着她,象是相恋多年一朝失散而后相逢似的,眼里满是欣喜,失而复得的快乐。他们就这样静静地面对面站在当地,微笑着,深深地望见了对方的心,仿佛有一个世纪那么漫长,有一种特殊的东西在他们之间传递,在眼神中传递,有一种情感在发酵,虽然他们只是一对陌生人,可他们分明是在人群中找到了他们一辈子要等的人。哦,只一眼,他们就发现了彼此,也许佛早已在他们身上种下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的因果秘密。
后来,他们真的相恋了,旁人求证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他们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第一眼,那一眼只是他们认出了彼此尘世的缘,他们的爱也许早就开始在上辈子,他们这辈子只是再续前缘罢了。他们相恋、相思都是如此熟悉而坦然,仿佛一直以来都是这样。
在罗莉年轻的心中,爱情一直以来占据重要的位置,她渴望着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快点到来,她甚至有些迫不及待地问妈妈,我的爱情什么时候到来啊?为什么这些男孩也很优秀,对我也好,可我一点也不爱他呢?
妈妈总是微笑地说,傻孩子,上帝在造你的时候,早为你造好了你的爱人,你们只是还没遇到而已。真的吗?真的!妈妈说的是真的!
那天回家吃饭时,妈妈对爸爸开玩笑地说:“我们的女儿恋爱”了。爸爸瞧了她半天,嘟哝着说:“我看跟昨天差不多,你们女人就是敏感,用心来谈恋爱,告诉你们男人可是用大脑和身体谈恋爱的。女儿,你恋爱了吗?”她笑眯眯地摇了摇头。
“你才是傻呢?瞧瞧她的眼神,瞧瞧她的双颊,瞧瞧她的双唇。女儿,妈妈说的没错吧?你找到了,对吧?”
是的,是的,我找到了,快乐的心回答道。妈妈总是宠着她,纵容着她做千肠百转的小女人,她随着她做着粉红色千奇百怪的梦;爸爸是学者,他喜欢理性思考问题,他不赞成娇宠着女儿,对她的成长没好处,生活不只是只有鲜花和美梦,苦难可能是生活的本质。
这些在若干年后,罗莉在经受苦难时才想起爸爸说的才是生活的真谛。可是妈妈从小便使她认为女人来到世间是来添彩的,女人是为爱而生的,只有有了爱,便会有一切,什么也不再称为苦难。她的生活因为他的到来便有了意义!
这是罗莉望着天花板能想起来的第一块记忆的碎片。那个男生就是博航,他们的目光缠绵了多久?他是怎样牵起了她的手?
噢,想起来了。那是一个月夜如洗的夜晚,他们一起从图书馆回来,沿着校园那林荫大道走着。初次见面后,他们才知道原来他们同班,每天见到对方的感觉真好,博航总是适时地出现在她的视线里,每当她一抬眼,发现他也正凝望着她,似有千言万语要说,她便冲他焉然一笑,在她的笑容里,他越来越迷失。
他真是个优秀的人,每一堂课几乎成了他与教授的精彩对话,他博览群书,记忆力超强,对各个学术流派细微区别都能讲的头头是道;同时对管理、经营、市场很多方面有很多自己独特的见解,他对民营经济这块做过很深入的研究和探索,因为他自己来自民营经济最发达的城市------温州,他身边的案例俯首皆是。很快,他成了教授的宠儿,
有次,爸爸在饭桌上也跟她打听,据说她们班有一个非常优秀的男生叫博航,才貌双全,妈妈一听来了兴趣。
“莉莉啊,还不心动啊?现在优秀的人很抢手的,稍纵即逝。”
是啊,博航是抢手的,很多女生围着他转,象是猎人围着猎物,罗莉不屑参与任何一场掠夺战,只一眼,她便认定他便是她终生等待的那个人,他会来牵她的手的,他会的!是的,今晚,这么美好的夜晚,月光在树荫里撒下片片的斑斓,深秋的入夜有些冷,罗莉不禁抱住了自己的胳膊。
“冷吗?”博航脱下了外衣披在她肩上又轻轻拥住了她,那种温暖极舒服地弥漫开来,她将头微微靠着他的肩,享受一般地闭上了眼睛,真希望这样一直走下去。他俯首在她的额上轻吻了一下。
“你美得象天使!”他在她耳边轻声呢喃。
她睁开了眼,他们四目相对,挨得那么近,近得能望见对方眸子里自己的影子,近得能听得见对方的心跳,近得能闻见发间的清香,近得能感受到鼻息的热气,他们不再遥遥相望,他们象是彼此等待太久的另一半,今天终于找到合并在一起才能是完整的。
“莉,你在等我吗?你一直在等我吗?”
“是的,从一出生就在等你。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我是用一万次回眸换取与你的一次相遇。”
“从第一眼见到你,我就知道你是我上辈子的恋人。”
“就在众荷之间,我把我的一生都交付给你了。没有什么可以斟酌,可以来得及盘算,是的,没有什么可以由我们来安排的啊!在千层万层的莲叶之前,当你一回眸,有很多事情就从此决定了,在那样一个充满了花香的午后。”席幕容说得真不错,命中注定,他们相爱了。
但是,博航许给她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向她求婚了!在一场盛大的婚礼上,别人的,他捧着一枚熠熠发光的精致钻戒,单膝跪在她面前向她求婚了!他请求她嫁给他,许诺给她一个比他们还要盛大的婚礼。那一刻,罗莉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他愿意承当她的将来,他愿意给她一辈子的浓情蜜意,他愿意陪伴她与时光慢慢老去。
无名指上那枚戒指与她的手指浑然天成,她动了动手指,那枚钻戒将阳光投射在天花板上发出是七彩光芒,真好看,这是真的,这不是梦。这些美好的事物怎能是梦呢?每一件事情都是有迹可寻的,都是有着深深烙印的,在心里,在身上。
罗莉还能感觉到博航在身上留下一个个热吻的温度,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她到现在还能闻到栀子花的甜香味,后来她才知道栀子花是分别的象征,因为她的花期很短,从开花到凋零仅三天,花开也是她生命终结之时,那时的她呀,为什么只知道栀子花的纯洁和甜美,就象她所知道爱情的甜美,而忽视了掩藏在爱情背后命运带来的凶险。
但爱情之花的盛开是任何命运也阻挡不了的趋势,她能听见花开轻微的爆破声,这声音象是从自己体内传出来的,那是一种生命的呐喊,他们共同经历着生命从远古时代走来的兴奋和激昂,他时而引导着她,时而追逐着她,在时光的隧道里快乐地旋转,这是一个全新快乐的天堂,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成为幸福的乐园。
第一次,他们如此强烈地感受到生命带给他们的冲击,从此他们已是一体,心在一起,身在一起,心有记忆,身也有记忆。他不可能离去!他就在她的心中!他就在她的身上!他已经把自己的心,自己的身,自己的灵魂都交给了她,她能感觉的到。可他们为什么说他走了,再也没有了。他真的就在这里,她恨不得有一把刀将她的心剖开,将她的身剖开,他就会出来。出来吧!我的爱!没有你,我怎么活!她哀嚎着,所有的人都没听见,只有她自己听见自己的灵魂在飘荡,在哀号。
她已是不能言语,父母在病床前深深地忧伤着,她的灵魂能看见自己的肉体静静地躺那里一动不动,她真想舍弃了她,去远方寻找她的博航,可父母的伤心使她迈不开远去的脚步,外面为何总是漆黑一片,我要到哪里去寻求我的爱人,他真的去了天堂了吗?天堂在哪里?
这里每一个人竟如此无视她的灵魂,对她的疑问没人回答,他们只关注她的肉体,关心她是否复苏,是否能言语,是否会康复。她是真不想要她了,她已是她的累赘,她拖着她不能去找她的爱人。终于她回家了,但她的灵魂终究是讨厌她的肉体,她依旧拒绝回到她的身上。
郑菲来看她了。她瘦了,黑了。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握着她的手,她的灵魂问她,快告诉我,快告诉我,博航怎么样了?只有你知道的。
她依旧无语,她肯定菲儿能听见她的问话的。她什么也没说,握着她的手,久久的一个下午,临了,她叹了一口气,一滴眼泪掉在她的手背上,濡湿了那枚钻戒。她走了,什么也没说。她也一样对她的灵魂一屑不顾,她是知道的。她为什么要这样?
她又来了,菲儿每天下午都来到她的床前,握着她的手,依旧是什么也没说。临走,依旧是一声长叹,一滴热眼,濡湿了那枚钻戒。
那手渐渐地象是被她暖和了,有了知觉。有一天,她竟能抬手为菲儿抹去了那滴眼泪,菲儿的泪却象洪水决了堤坝,一把抱住她大哭,“你一定要好起来啊!只有你活着,博航就在你心中活着,你要是走了,博航就永远没有了!”她也哭了,她能哭了,她的灵魂回来了!
是菲儿帮她找回了灵魂,所以后来她提出要与菲儿一起到温州的时候父母没有反对,爸爸知道那是一个生命力极其旺盛的女孩,她决不屈服于命运对她的挑战,她将带罗莉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重塑一个全新的罗莉。
经过父母一番精心的调理,罗莉慢慢地康复了。菲儿依旧每天下午来,带着她满肚子故事来,她绝口不再提博航,她也不再提,象是早有约定。
不久,她便强迫罗莉坐她的车逛街,她总是浑身打颤不能自己。“这是你新生命开始的第一关,你必须接受它!”
就这样在那辆火红的法拉利跑车上,她经历练狱般的折磨成全了自己。“莉,要不要跟我去温州玩两天呀?”郑菲发出了邀请。
罗莉沉吟了半响,她不知道自己能否承受,但她的内心渴望着,她应该去看看博航,哪怕他们现在已是阴阳相隔,他还是会寂寞的。
终于踏上了他的故乡,这里处处有着他的影子,山间乡里、城墙断垣、井巷闹市,一抬头,一转眼,他无处不在,他的气息包围着她,她的心慢慢宁静下来,他在她的心里活了,他微笑着带着她到处游走。
“快来看啊,这是我生活过的地方,我的生命开始于斯,也终将终结于斯。我的灵魂回来了,日夜在故乡的山水之间游荡。”
郑菲带她逛遍了温州的山山水水,她们在楠溪江畔发呆,望着那一汪江水将生命的本原洗涤一新;她们在雁荡山脉闲暇散步,观望着静默山峰与日月的对话;她们在铜铃山夜卧听雨,等着心中人入梦来;她们在南麂海边踏浪狂奔,感受生命滔滔不决的不羁。
她们走遍了城里的大街小巷,上最高档的商场刷暴了卡;到街头小摊为几块钱讨价还价,转身送给身边的乞丐;古街的青砖白瓦上甚至有她们抚摸过的痕迹;每一样小吃入了肚混杂后便有了温州的味道。
最后,郑菲带她来到了一青山绿水处,那就是她爱着的人长眠之处。她默默地站着,午后的阳光将她的影子投射到他的照片上,他的笑容是那样灿烂。抚摸着墓碑,那冰冷的感觉瞬间到达心脏,他的躯体是否曾经这样地冰冷?不是的,她依旧真切地感到他肌肤的热度,他的灵魂、他的肉体已与她的合二为一。
我不再走了!我的生命因为他将在此处停留终老一生!我要留下来!我要陪着他!那一刹那,她做了决定。“菲儿,答应我一件事?”她默默点头。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一定要将我与他合葬在一起,以妻子的名义。”郑菲过来拥抱着她。
“我答应你!”
“谢谢你为他、为我做的一切!”
“一切都是因为爱!”
她真的留了下来,郑菲将她介绍给兴鑫集团的高福来董事长。她原本希望她能在她的公司里帮她一把,但罗莉希望有一个全新的工作环境开始全新的生活。
听说罗莉是郑菲的大学同学,MBA高才生,上海人,因为与她要好,来温州后就喜欢上这个城市,希望在这里发展,高福来很高兴,让她当了自己的助理,随时带着她在工厂里上下左右转悠,遇见人便介绍。他是真心地喜欢将自己这么多年的的经验传授给一个素质良好又如此肯学肯干的人,他并不介意她是女人。只是可惜自己的三个子女,一个不成才,一个对他的家业不感兴趣,剩下一个在国外学习还稚嫩着。现在来了这么一个难得的人才,他怎么不高兴,他想让她磨练一段时间再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
罗莉需要一份填满自己心灵的工作,她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工作上,再加上她是科班出身,很快工作上取的成绩便让人刮目相看。
她整天泡在生产车间,跟流水线上的每一个工人虚心请教,了解了生产流程后,她便做了一份关于精益化生产的可研报告。生产的利润很大一部分是省出来的,她很推崇日本的精益化生产,让原材料等能耗降到最低;她更推崇标准化生产,标准化管理。一份要求进行ISO9000、ISO14000、ISO/TS16949论证的报告摆在高董事长面前,随同精益化生产的可研报告,沉甸甸的,全是罗莉的心血。
这么一个年轻的女孩,她怎么这么潜心地工作,仿佛她的人生只有工作,高董事长很满意,终于找到了与他一样的“工作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