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皎洁,微风拂过淘沙厂的厂房,此时在厂房内,梁顺坐在地上看着身旁的人。
这人衣衫褴褛、披头散发、浑身脏兮兮,刚刚洗过的脸上还有些一些黑道道。
不过,虽然这人身上散发着让人作呕的酸臭与腥气,但却长着一张很可爱的娃娃脸,如果不是额头上的疤的话,放在外面绝对是非常惹眼的美女。
此时这位披头散发的美女正一手抓着火腿肠,一手捏着面包,狼吞虎咽地往嘴里塞,似乎有段时间没吃过饭了。
“慢点吃,别噎着了。”
一旁,梁顺递过来一瓶水道。
坐在身旁的这位披头散发且衣衫褴褛的女人,正是刚才梁顺抓到的“鬼”。不过经过这些可笑的事情之后,梁顺已经确定她是人,而且是一个活生生的女人。
先开始女人情绪波动很厉害,不过在梁顺的耐心开导下最终恢复平静,最后就是梁顺将今晚准备的夜宵全部给了她。
通过谈话梁顺知道女人叫程兰兰,是川地人,至于为什么会在这里装鬼吓唬人,女人没有说梁顺也没问,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些难言之隐。
“大锅,你……你真滴不会撵我走吧?”
将手抓饼与面包消灭干净,又喝一瓶水,女人打了一个饱嗝道。
“这个………我………”
女人的话让梁顺有些为难。
说实话,他带着这么一个女人,别的不说,这不是玩具娃娃,人要衣食住行,衣食行都好解决,住怎么解决?总不能跟他住一块吧?这样他的那些秘密不就全曝光了?
“大锅,求求你不要撵我走好吗?我会洗衣会做饭,也能干力气活的。”
女人似乎是急了,语言也跟着丰富起来。
半晌见梁顺还是有些犹豫,女人似乎做了一个决定,鼓起勇气红着脸又道:
“如果大锅不嫌弃我,我也……也可以生养的,我……”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没地方让你住啊,要不这么吧,我给你些钱,足够你买些衣服和回家的路费,你看怎么样?”
梁顺打断对方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也是现今唯一能行的通的办法。
“不行,我不回去!”
“为什么?”
“大锅,我来这里半年了,半年来我找了好多工作,可是不是嫌我头上的这块疤,就是嫌弃我没有文化,家里等着用钱,可半年来我却没有寄回去一分钱,我不能回去,更没脸回去!我保证不打扰你滴家庭还不行吗?”
女人说出了原由,急得快哭的样子。
“那怎么办?你住哪里?”
“我还住在这里就行,大锅今天跟那个叫刘大锤男人的话我都听见了,你要买这块地做淘沙滴话我也能干,我不怕累!”
女人指着厂房,目光很坚定地说道。
“我……这……好吧。”
翌日清晨,梁顺早早地起来走出淘沙厂,昨天晚上他就是在这里过的夜,也是昨天晚上他做了个决定。
既然要做制造祛疤膏的工厂,那么这里厂房翻修那是必然的,现在既然程兰兰要住这里,梁顺的决定是把反修这个计划提前到了今天。
再次回到淘沙厂梁顺手里多了一个大包,随手将大铁门关上,梁顺在厂房里环视一圈,却不见程兰兰的身影。
“程兰兰……”
厂房里没人,梁顺走出厂房叫了几声,才看到女人一个穿着一身很旧但很干净的碎花格子衫,从一个非常隐蔽的小屋子里走出来。
“大锅,你找我?”
现在的女人虽然不像昨晚那样衣衫褴褛,但这身打扮在大街上跟个要饭的却没什么区别。
“你跑哪去了了?”
看到扭捏着一边往这边走,一边扯着衣角的女人,梁顺又好气又好笑。
“大锅,我……我换下衣服。”
女人扯着衣角低着头道。
女人长着一张娃娃脸,但不得不承认她的身材还是很有料的,那件碎花格子衫一看便知道是捡来的,不合适的尺寸被女人的两座山峰撑的满满的,一看那颗胸前的扣子就承受着山大的压力。
“你怎么穿成这样?”
上下打量了下女人,梁顺问道。
“大锅,我白天都是这样穿地出去找工作啊。”
女人蒲扇着一双大眼睛道。
“唉……把你那些衣服脱了,我给你买了两身衣服跟洗漱用品,你去河边清洗一下穿上试试合不合身。”
将手里的打包递向女人,梁顺说道。
“这……大锅我不能要你里东西,我觉得这样挺好滴。”
“哎呀,买都买下了,你不要怎么办?”
“大锅我真哩不能要。”
“你要是不要的话,那现在就离开吧。”
再三说辞下女人还是没有收下,梁顺板着面孔搬出杀手锏道。
“大锅我……”
一说让离开,女人立马慌了,眼中很快就有些水花浮现出来。
“快拿去洗洗换上,一会有人要来翻修厂房,别让人看见了。”
梁顺趁机将包塞到女人手中道。
“那……那谢谢大锅,这些钱等大锅开了淘沙厂,就从我工资里面扣。”
女人道了谢,转身去洗漱去了。
梁顺再次回到厂房中,从口袋中掏出一支记号笔,开始在墙壁上规划计算。
不到一天时间,又是买地又是翻修,虽然早有计划,但半道杀出的程兰兰无疑将梁顺的计划全部打乱。
好在这次给司徒晓月父亲治病的钱足够多,但梁顺还是需要规划一些。
既然要建制造祛疤膏的工厂,光有一个厂房是不够的,另外还需要库房,职工宿舍等等,这些都需要钱。
另外,既然要建工厂那么就必须引进设备,走水路电路,当然,这些都是后期的话了,不过为了节省开支,梁顺不得不提前预算,毕竟建好厂就要运营,购置药材也是需要一笔开销。
一边想着需要做的事情,一边拿着笔在墙上算着,梁顺的思绪全部都投诉进来。
“大锅,你在算什么?”
背后女人略带扭捏的声音将梁顺从思绪中拉回现实。
转头,当看到换好衣服的女人后,梁顺着实惊艳了一把,短袖、牛仔短裤、运动鞋,这些平平常常的衣服穿在女人身上却显得格外好看,也许是与那碎花格子衫的对比后出现的视觉误差,总之梁顺看的是赏心悦目。
“这样子就好嘛,哦对了,我那里还有一瓶祛疤膏,用了它可以将你额头上的疤祛掉。”
看着眼前如同丑小鸭变天鹅的女人赞了一声,梁顺说道。
“大锅,你有得办法祛掉我头上的疤?”
闻言程兰兰一双大眼睛满是渴望,但很快后又恢复到刚才的拘谨:
“大锅,你是个好人,那祛疤膏一定很贵吧,我不能再要你的东西了。”
“疤是一定要祛的,做我的员工必须有一个好的形象,就这样说定了,你不用在推辞。”
用人先买心,如果心不在这里,即便是人在这里那也迟早会离开,显然梁顺在这方面做的非常到位。
“大锅,你放心!等你的淘沙厂开了,我一定好好干!”
程兰兰说道,带着大山里的纯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