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凌听到有人在叫她,遂转过身,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只见不远处有一个,和她年龄相仿的小男生在向她跑来。
那个男生头发偏棕色,头戴一顶草帽,脚踩一双用由玉米秸编织的草鞋,身穿布衣,他的身材很是瘦弱,长的也不高,但他的肩上却扛着一把与他身材极不符合的大锄头。
“你是?”蓝绫见那个小男生叫了她的名字,疑惑道。
“我啊,不记得我了?我是孙大钱,想起来了吗?”那名叫做孙大钱的男生说道,眼神中满是期盼。
可蓝凌还是摇了摇头,看来她对这么名字真的没有什么印象。
“哎呀,就是二狗啊,这回该想起来了吗?我小时候还经常带你掏鸟蛋呢。”孙大钱又说道,他这回把他小名也给般出来了,希望蓝凌能够回忆起。
“捣蛋鬼二狗,原来是你啊,你小子,真是好久不见啊。”蓝凌顿时激动了起来,居然一出门就碰上了她小时候的玩伴了。
“哈哈,我现在可不捣蛋了,倒是你,一点都没变,个倒是长高了不少,人也壮了,哎,你有好几年没回来了吧,想当年我们一伙人.....”
老友相聚,感慨万千,两人恨不得席地而坐,干上几杯小酒,畅谈三天三夜。
“二狗啊,你知道大剩哥和二丫,现在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都和我一样,没读书了,在帮家里干农活呢。”孙大钱面露苦涩,满脸的无奈。
“那你想继续读书吗?”
“想啊,能不想嘛。”孙大钱看了看手中劲握的锄头,叹了口气。
虽然让好动的他坐着不动上课,是怪难受的,但那也比整天累死累活的干农活强,而且干农活能有什么前途,看老一辈人的样子,就知道自己的人生会是什么样了,干活,讨媳妇,生娃,养娃,老死。
人生不过如此,没啥意思,但他还必须咬咬牙继续活下去,毕竟好死不如赖活嘛,如果他努力努力,能让将来的孩子读的起书,老了还能般到城里享享清福,那也不错。
“哎,不说我了,说说你吧,你有四五年没回来了吧,都干什么去了。”孙大钱撇开了话题,似乎不想多提他自己的事情。
“哎,我碰上了点糟糕的事情,所以这几年都没有心情回来看看。”蓝凌道出了自己的苦衷。
“哎呦,瞧我这猪脑子,一不小心又挑起了伤心事。”关于蓝凌家的变故,孙大钱多少知道了点,连忙转移话题道:
“对了,大剩哥说下午有一个大买卖要做,可是还缺一个入手,这不刚好,你跟我们一起去吧,二丫那丫头也在,顺带我们几个还能聚一聚。”
“啥大买卖啊,必须加我一个。”
“那好,下午两点,老地方见。”
正巧说到这时,就听到二狗的父母在催他,要他快点去田里帮忙,二狗也借此告别了蓝凌。
“哈,看来今天不会无聊了。”蓝凌想着下午的行程,很是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