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4日,莎朗?斯通在戛纳出席公开活动,在被香港有线电视台记者问及是否了解中国汶川地震时,突然口吐狂言,令在场众人惊讶不已。
记者:你知道中国地震吗?
莎朗?斯通:当然,我知道。
记者:你有什么感想吗?
莎朗?斯通:你知道,这非常有趣。因为,我觉得任何人都不能对别人不善。所以我一直在想,应该对这件事情做些什么。因为,我不喜欢这个样子。我也在想,应该用什么态度来看待奥运会……然后这次发生了地震,这是不是报应呢?如果你做得不够好,然后坏事就会发生在你身上。
这是翻译过来的文字,莎朗?斯通的原话我没有听到,以我的英文水平,听到恐怕也不能完全听懂,不能肯定莎朗?斯通的本意是“因果论”,还是有的网友们所说的“天谴论”。如果是前者,那确实是丧失了基本的道德良知,没有理由不引起世界华人(包括笔者在内)的愤怒。如果是后者,我想就和朱学勤、沙叶新的观点一样,是不值得如此万箭齐发的,而且还要感谢他们把“天谴”的话题抛出来,引人深思。
事实上,在汶川大地震这件事情上,哪怕是从学者如朱学勤、作家如沙叶新的嘴里说出“天谴”这样的字眼,同样遭到了网友的谩骂围攻。原因是2008年5月14日,朱学勤先生在《南方都市报》的《地震寄语》中写道:“这就是天谴吗?死难者并非作孽者。这不是天谴,为什么又要在佛诞日将大地震裂。”2008年5月15日,沙叶新先生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一篇题为《为中华祈祷》的短文中写道:“2008年,老天怎么这样对我中华如此不公,先是华南雪灾,又是山东车祸,继而再是这次特大地震灾害,半年不到,灾害频仍,下半年我们还会遭受怎么样的天谴呢?”
不知何故,董仲舒发明的“天谴论”竟被一些人理解成了“因果论”,凡遇到有人说“天谴”、执“天谴论”,皆义愤填膺,欲除之而后快,这是愤青最容易犯的毛病,连别人在说什么都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就挥起板斧砍杀起来,这不是断章取义是什么?
抛开“因果论”与“天谴论”,一场谁也不愿意看到的大灾难发生了,发生之后,除了客观的“无可抗拒外力”因素,比如地震很难预测之外,我们能做的,就是将损失减少到最低。这个低很难用一个具体的数字来限定,但确实有些不该损失的损失了,我们就要反思:为什么不能避免这样的损失?
这样,我们一面谴责莎朗?斯通的冷血,一面既然说因果,那我们就找一找因果。如此,莎朗?斯通事件算是一个契机,给我们一个思考因果的契机——反思我们哪些做得不够,如何因为做得不够,才会有目前的结果。
这个时候,本来是一个可以引入反思的契机,中国愤青是大有可作为的,那就是顺着这因果的关系思考下去,可以派生出很多思考,进而对国家防灾体系的建设、灾难预警系统、应急救援保障、建筑施工灾难性预防、社会组织动员等,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设想,并督促政府去实施。
可是我们很遗憾地看到,这件事就像很多事件一样,一经被愤青的情绪主导,在爱国的呼声之下,只能停留在对莎朗?斯通的口诛笔伐上,不能够再向前迈出哪怕一小步,最终变成一场口水仗。
灾难让我们成熟了吗?
一个国家民族成熟的标准又是什么?我说不好,不过,我觉得有的人如此描绘,我十分赞同:从最普世的价值观来看,一个“成年国”,其国土莫非福祉,其国民莫非公民。它的制度必然是以人为本的,是合乎人性以及人道的;它的权力必然是听令于人民的,它的社会必然由公民社会所组成。它理性而不偏激,富足而不骄奢,自信而不野蛮,不仅拥有自己坚定的价值观,更需要成为一个获得广泛价值认同的大国,更应当成为价值观的输出者。
当我看到神州大地上还有那么多的愤青,他们偏激而不是理性,骄虚而不是自信,还没有彻底从臣民转变成公民,捡拾文明国家的价值观都还有些不屑,更不用说成为价值观的输出者,让愤青来做反思的工作何其难也。
依此可以判定,我们还不是一个成熟理性的民族国家,正因为还不成熟,所以我们格外需要反思,正因为我们不反思,所以更难成熟。所以,我决不陶醉于美国《时代》周刊的赞誉——中国社会在救灾过程中显示出了高度的文明。我的期望是——中国社会在反思灾难过程中同样显示出高度的文明。
痛批愤青:一掌掴醒梦中人第五部分一打在愤青脸上的响亮耳光
愤青被打耳光是常有的事,愤青的无知注定了经常会被打耳光,有的打了也就打了,有的打个耳光给颗糖。
远的如义和团那阵子,愤青被西太后掴了一个响亮的耳光,连人都掴死了一大片。那是陈年旧事了,就说现在吧,愤青也还经常地被打耳刮子,当愤青抵制某某洋货时,却不幸发现有权有势的人正在外国公款旅游,花天酒地,狂扫某某洋货,这样的耳光真是打得他们眼冒金星,却又忍气吞声。
有一年,国内某大学的学生控诉他们要反日,大约学校已经接到通知,非但不予理睬他们的控诉,校警还将他们的保钓衫给没收了,学生想出要报纸声讨大学的做法,你这行为完全不符合国家和平发展的总体要求嘛,报纸怎么会支持你?这帮学生就这样被扇了几记闷耳光,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悻悻而归。
类似这样鲁莽的行为被按下去扇耳光的事多的去了,愤青们反对印尼排华,反对俄罗斯强占我国领土,基本上都以叫嚣始,以被打耳光终,因为他们并不能左右什么。
2007年年底,我还在跟愤青们为抵制或是不抵制法国货、抵制或是不抵制家乐福而费尽口舌,连写了数篇文章来“争鸣”。说实话,我自己觉得跟愤青讲道理都讲得想吐了,总得有一些鲜活的事实来力证我的观点才好。
真是瞌睡偏偏送来好枕头,2008年12月21日《新京报》报道“北京家乐福新店开张数十武警维持秩序遭抢购”,原因是,家乐福开业之际,很多商品低价促销,还送一张5元的抵金券,因此拥入大量顾客,发生货架被挤倒等事情,超市只好暂停营业,到26日再开业,还配了很有冲击力的照片。
这个场景,就像一记响亮的巴掌,抽在那些自诩爱国的愤青的脸上(这估计已是第N次被抽了,但不长记性也没办法),疼痛到傻眼至愤怒的地步……
宽宏大量一点的愤青说,这些抢购者素质、觉悟太低,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以显出自己的高素质、高觉悟来,甚至还要将抢购者归为“不明真相的群众”。可是很显然,买东西是要自己掏腰包的,普通人腰包里的钞票来之不易,他们为物美价廉而来,并不受“一小撮不法分子”的煽动,是一种理性的经济行为,并不是不过脑子的。
莫非,这些老百姓是用另一种方式来抵制法货?即通过万众一心的疯狂抢购,买光家乐福的东西,让家乐福无货可卖,只好草草关门停业?问题是,抢购者只管买,家乐福只管拼命进货,这场抵制岂不是“子子孙孙,无穷尽也”,抵制得家乐福赚的钵满盘溢?这种抵制的办法也太笨拙了点吧。
又莫非,这是抢购者的高上策略,等买完便宜货后,再来抵制?果真如此,这种爱国也爱得太势利、太不纯粹了吧。要做一个纯粹的爱国者,哪怕家乐福白送也不要才好,那才算正宗的爱国者咧。
如此分析,普通老百姓真的让愤青们失望不已了,一张购物券就把他们给“收拾”了,而且还是首善之区的老百姓!觉悟确实超出愤青们所想的低。愤青们除了连普通老百姓也不放过地骂为“汉奸”,一定还会心生老调:“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事实绝非如此,老百姓才是真正爱国的,因为,他们懂得爱自己就是爱国家,因为国家就是由他们自己构成的,连“自己”这样一个个鲜活的生命都不爱,如何去爱那个离开了“自己”就虚空的国家?老百姓也明白一个道理,人首先要吃饱了肚子才有力气去爱国,一个为活命而奔忙的人,恐怕是没有工夫去爱国的。吃饱肚子与爱国同等重要,甚至更重要。
老百姓是最实惠的,谁给他们实惠,他们就支持谁,谁对他们敲骨吸髓,他们就反对谁,这种道理极其简单,就好比一个人能够分得清楚谁在爱他,谁不爱他一样。家乐福能给老百姓带来一点实惠,他们为什么要抵制呢?他们要抵制的是那些让他们失业,让他们买不起房、看不起病,让他们失去人格、自由与尊严的人。如果他们不能够用手投票来抵制,他们就会用脚投票来抵制,这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报道中,老百姓抢购家乐福,就是用脚投票的一种。
人们对自身经济、政治、话语等利益的追求,天赋而正当,人们对自身利益的正当追求,是推动社会前进的原初动力,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那种“大公无私”,“毫无私己,专门利人”的“黄金世界”固然很美好,但因为漠视违离人性而行之不远,百姓最终会冲破围困他们的樊篱,历史终究要回到“以人为本(本位而非本钱)”的轨道,这是无论什么都阻挡不住的力量,包括冠冕堂皇的口号、假借爱国的迷魂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