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那个时代,曾有一个落水狗要不要痛打的争论,今天,我们遇到一个落水狗要不要救起的激辩。那是由牛根生的万言书《中国乳业的罪罚治救——致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及长江商学院同学的一封信》引出的话题。这封万言书说,蒙牛乳业股价暴跌导致抵押给摩根士丹利的蒙牛股份价值大缩水,蒙牛有可能被外资收购。作为民族乳制品企业的蒙牛,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渴望民族阵线的救援。
蒙牛之所以引起救与不救的争议,皆因牛根生称蒙牛是民族企业,“最后即使白送了弟兄们,也绝不愿被外国人买走”。一家企业一旦跟“民族”攀亲附友,跟国家利益前途挂钩,它的生死存亡当然就不是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家的事情,也是整个民族、整个国家的事情。作为这个民族与国家的一分子,岂能袖手旁观,如果拿不出钱来接济牛根生,以共度时艰,至少可以每天一斤奶,强壮蒙牛人,用自己的力量来支持和帮助老牛。
然而,牛根生这招“攀民附族”的手法,蒙得住狂热的民族主义者,蒙不了我,我要努力把“不救牛根生”的道理讲清楚。
首先,蒙牛是一个民族企业吗?有大量的媒体报道证实,其全称为“中国蒙牛乳业有限公司”的蒙牛,是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有论者剥皮抽筋般地考证出,“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蒙牛股份都不是一家中资公司,而民族企业也不过是一个幌子”。又据了解,蒙牛上市之前,与摩根士丹利有一个对赌协议,假如有一天外资系真的可以轻松地增持“蒙牛股份”的股权,从而摊薄牛根生对蒙牛的控制力,架空牛根生,甚至收购蒙牛,蒙牛岂不从一个“民族企业”变成了一个“汉奸企业”?那我们是不是出于民族的情感,拒喝蒙牛牛奶,又是不是该痛打蒙牛而不是救起蒙牛?
退一步讲,我们不妨就视蒙牛为“民族企业”吧,那么,一个口口声声宣称自己是“民族企业”的企业,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让婴儿肾结石的产品来“服务”他的民族与国民,有什么值得骄傲与高兴的?作为民族主体的人的生命更重要,还是一个虚拟的集合更重要?我想,一个企业要想成为一个民族企业,最最首要的一条,是将最基本的企业责任担当起来,给国民生产安全放心的产品,其实这是任何一个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的企业(管他民族与不民族)都必须首先回答并要做到的。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要求都达不到,已经是一个“不良企业”了,说自己是民族企业难道不觉得脸红?如果真像牛根生所言:“国家与国家的竞争,战争年代靠军队,和平年代靠商队。”参与国际竞争确需依靠民族企业,那么连自己国民的生命健康的责任都负不起的民族企业,如何到国际上去跟别国企业竞争?倘若我们真的要保卫民族企业,首先是民族企业要保卫我们的安全。
资本与货币固然可以是一场战争,但现代公司制度告诉我们,股东的民族背景并不等于公司的政策。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中,我们可以跑到国外去收购别人的企业,别人也可以跑到我们这里收购中国企业,只要符合市场规则,合法合序就行了。由于资本的互相渗透,跨国企业的“世界企业”色彩远胜“民族企业”的色彩,愤青死死地抱定纯而又纯的“民族企业”梦想是很傻很天真的。如若想要纯而又纯的“民族企业”,就不要吸引外资,地方政府也不要拼命地招商引资,关起门来造“民族企业”好了,可是这样行吗?以“民族企业”的旗号来阻止并购,真让人怀疑这个社会是不是在搞市场经济。
在市场里面,一个企业诞生或是消亡,不过是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作用的结果,除非跟自己利益攸关。一个企业因为产品安全而遇到危机,最终关门倒闭,也属市场选择的结局,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蒙牛危机变成了一场救与不救的全国争论,就在于我们不是把它放在市场的前提下去讨论,而是陷入民族主义的议题之中绕不出来。于是,一个本来简单的问题搞复杂了。
“救牛派”的一腔民族情感看起来是很感人的,用在“民族大义”也许管用,将“民族企业”的“民族”外衣脱光,就未必管用了。民族嘛,可以套用“儿不嫌母丑”,管他好与坏、美与丑,总归是有感情的。不过,俗话说,“亲兄弟,明算账”,在市场里,人多是理性经济人,讲无偿的投资恐怕总难持久的。当一个企业,哪怕是一个民族企业,它不能让人互利互惠,你不断地投入感情与利益,它却不断地回报你伤害与失信,你就是有再大的耐心也是坚持不了多久的。
事实上,消费者与企业是平等的买卖关系,国家没有哪部法律说,企业要倒闭了,消费者必须来拯救,消费者有什么责任与义务要拯救,何况是一个伤害了自己身体与利益的企业?相反,一个企业有责任与义务来拯救它所伤害了的消费者,这才是正道。换句话讲,那些吃了毒奶粉的婴儿的家长有权利要求牛根生来救他们,而不是倒过来!是牛根生忏悔、赔罪、赔偿,而不是扯个民族企业的旗号出来,让消费者一下子反倒觉得亏欠了牛根生什么似的,这样的逻辑岂止是太荒唐了!
牛根生可能忘记了一点,中国的改革开放虽然搞得晚,但毕竟搞了30年,民众多少也懂得点市场的游戏规则了。对于消费者来说,他们的消费行为是,哪个鸡蛋好吃挑哪个,管它是哪个母鸡下的。同理,企业是谁的并不重要,是不是民族品牌也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放心。对于一个普通消费者来说,一个企业性质的“民族性”或许可以满足一下虚荣心,而一个企业产品的“安全性”才是最为根本的事情,假如他从“民族企业”购买的产品危及了生命,“民族性”不仅不是一种荣光,还是一种耻辱,不仅不值得保护,而且更值得声讨。相反,如果可以选择一个跨国的非民族企业生产的安全可靠的产品,他为什么不去选择呢?又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呢?试想加入WTO以后,我们不是买到了很价廉质优的“进口货”吗?
另外,愤青过去应当听说过农夫和蛇的故事,现在还在经历着农夫和蛇的故事,他们难道不知道,当蛇苏醒过来之后,会反咬自己一口?到那个时候,只怕是来不及了,所以,现在就不必相信蛇苏醒以后不会咬人。他们还应该明白,昨天他们没喝蒙牛,就这么活过来的,明天不喝蒙牛也一样可以活下去。何况,他们不喝蒙牛,还可以喝国产的蒙马、蒙驴……总不至于国产牛奶市场从此断绝吧,只要市场在那里,总有民族企业愿意去做,就会有供给,而且应该是更健康更安全。
一个企业老老实实地经营,消费者自然愿意购买,这就是支持,就是拯救,其他花里胡哨的东西终究迷不住眼睛雪亮的消费者。牛根生有那闲情谈民族大义,谈“大胜靠德”,还不如将自己的屋子打扫干净好了。自己的屋子扫不好,污水横流,乱七八糟,别人不嫌弃,来帮你扫扫,你感谢都来不及,竟说人家是恶意收购,难道要等着自生自灭吗?我最不能忍受的是,牛根生自己做错了,却将责任有意无意地推开,然后找个洋替死鬼来顶罪,玩这一手,也就蒙一蒙那些双眼迷糊的愤青罢了。
国人很喜欢说发达国家的企业与国民素质如何之高,如何之讲诚信,其实,发达国家的企业诚信及个人诚信大厦不是一天两天建立起来的,也是在置许多企业、个人于死地而后生的,是在倒闭、跳楼等种种残酷的教训中,惩罚并警醒了那些不良企业、不良公民,将社会的诚信一点点地垒建起来。即便现在,国外对不良企业、失信公民的惩罚,无论是法律还是市场,都是极其沉重的。有鉴于此,对于那些连国人的生命都不放在眼里的企业,哪怕是打着“民族企业”旗号的企业,我不心痛它的倒闭,也要揭穿它的画皮。一个不良企业的倒闭,对一个社会诚信的建立有好处,会有无数有良知的企业站起来;一个不良企业的苟活,反倒会伤害社会的诚信,会有更多不良的企业尾随而至。没有一回刮骨疗毒,受伤的最终还是消费者。我们想要创造真正的民族企业,就告诉那些企业家一句话:能救民族企业的只有企业自己的良心。
在对待蒙牛这些出了大娄子的企业,很多人竟像疯狂的球迷一样,丧失了辨识的基本能力,用一种民族情感、情绪代替一切,这是很可笑的。我们可以这样假设,你可以是火箭队的忠诚粉丝,是姚明的铁杆球迷,但假设姚明犯规了,粗鲁伤人了,你还在一个劲地叫好,这算什么事?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我们对人对事必须理性,有原则底线,有是非对错,有天理良心,无论我们多么地喜欢一个企业家、一个品牌、一个企业,当他犯了规,就该受到处罚,感情不能代替原则。
我习惯于对那些“高扬”民族、国家旗号的人和事保持警惕,对一个企业家高扬这样的旗号尤其如此。这种行为很容易就让我想到“爱国贼”——以爱国、爱民族的名义来谋取自己的私利,或是以爱国、爱民族的名义来损害国家民族的利益。这些人表面上看好像是为国家为民族保存一个企业,实际上可能是为了自己的小集团利益。我奉劝那些惯于玩“民族主义”的朋友,不要以为民族主义是那么好玩的,一旦被煽动起来的愤青发现你不过是一个“爱国贼”,是在利用他们的爱国、爱民族的善意与激情,他们满腔的怒火就可能掉转枪口朝向你,引火烧身也只是瞬间的事,还是三思为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