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愤青,已经成为中国一股强大的力量,虽然愤青还没有喊出像“只有愤青才能救中国”,“只有愤青才能实现中国的经济发展”的雄壮口号,但是像“中国崛起需要愤青精神”、“愤青是中国的脊梁”的话是可以经常耳闻的。
没有人对中国愤青人数做出一个统计,但是从抵制法货的情势看,数量之巨,力量之强大不容小视。
愤青增多了,是一件值得国家民族高兴的事情吗?如果值得高兴,谁会高兴?
中国愤青泛滥,本质上是中国病态民族主义势力抬头和中国的国家意识形态重建互相作用的结果。
民族主义对本民族怀有朴素的民族情感,希望自己的民族变得更加美好,在“外人”看来,自己能从自己的民族身上获得更多的“印象分”,这没有什么不妥。但我总觉得像中国这样一个多民族组成的国家,让民族主义得势绝非好事。看起来,中国的民族主义是整个中华民族,实则是以汉民族为主体的民族主义。前两年甚嚣尘上的汉服复兴运动,打着复兴传统文化的幌子,其实是一场以汉民族为中心的民族主义思潮。我在与汉服分子的争论中,能闻到他们身上强烈的汉民族自豪感和对其他民族,尤其是对满族的敌视情绪,时时叫嚷着反攻倒算,无非就是因为满族入主中原,制造过民族屠杀。要是让这样一种病态的民族主义势力抬头,我们在国际上还没有显示一个民族的“辉煌形象”,恐怕在国内就已经出现民族纷争了。
美国也是一个多种民族融合的国家,我就没有看到美国要强调狂热的民族主义,大概一强调,又可能走回头路了,用鲜血换来的“废奴”成果将化为乌有。那么,那些做梦也想移民到美国去的中国人,恐怕也要踌躇再三,因为即便你更改了国籍,你仍然改不掉你的民族性、种族身份。所以说,国外华人总说他们爱国爱国,那是不对的,你爱国,你就要爱你入了国籍的国,而不是中国,你爱的中国,只是你爱这个民族,由于中国民族众多,所以说你是爱这片土地,是用爱国来表达自己的乡愁。
我这样说的意思是,一个多民族汇集的国家,不适宜唱民族主义的高调,要是众口不齐,出来的声音就十分难听。就算我们的民族主义在国内铁板一块,我以为也不值得让民族主义得势。近代以来,人类经受的数次战争人祸,就是因为病态民族主义得势,导致民族冲突、种族冲突,无论是日耳曼民族还是大和民族,都是如此。灾难还没有远去,逝者的坟头上还长着新草,世界人民吃够了病态民族主义的苦头,我们就不要用病态民族主义再给世界添乱了。
但是民族主义不正在跃跃欲试吗?要按照“丛林法则”来处理世界事务,他们不再讲以理服人的和政,代之以力服人的霸政。在国内,稍有国际摩擦,主张动用武力的人不在少数,说起要攻打台湾,像是要上桌吃山珍海味一样精神大振,仿佛国家总是没有给他们英雄用武之地似的。
我碰到一个愤青跟我讲,他很崇拜慈禧太后,为什么呢?因为慈禧太后敢跟洋人打仗,可以不顾一切后果地跟八国联军开战。在他眼里,“亮剑”是第一,至于谁去打仗,谁愿意失去丈夫儿子,那就高高挂起了,反正他自己是不去送死的。
在一个地球越来越像地球村,越来越寻求用文明的办法来解决争端的今天,愤青的增多,愤青的肌肉炫耀,以及对愤青的“铁血理论”的认同,是导致战争的元凶。因为愤青坚信拳头说话,当自己的拳头硬起来就要去打人,要去掠夺,要做霸主,而那些“劣等民族”以及“劣等民族”所拥有的资源就该让他们去“管理”(将“统治”的野蛮词换成“管理”的文明词),如若“劣等民族”不同意,他们就要发动战争,强迫他们同意“接受管理”。
在愤青这个“铁血理论”下,别指望世界安宁,别指望中国各民族内部、中华民族与世界上其他民族和谐相处,别指望中国人民及世界人民过上和平正常的生活。所幸的是中国现在没有“强人式的精神领袖”来登高一呼,病态民族主义还只能停留在盲目的情绪冲动的层面,只能沦为乌合之众。但不把病态民族主义的愤青毒瘤割下,中国的发展就始终有一股强大的、保守的、顽固的阻力。
我倒是很欣赏日耳曼人哈贝马斯提出的“宪政爱国主义”主张。他试图用这种现代形态的爱国主义来取代“民族爱国主义”。在哈贝马斯看来,由民族不同导致文化不同的人类共同体是一种多元状态,它得以维系的基础不应是民族(这个概念具有排他性),而应是以宪政为基础的国家。因为宪政具有契约性,它不但保护不同民族,甚至直接落实到这个国家中来自不同民族的个人。美国由众多民族组成,每个民族都爱国,应该得益于“宪政爱国主义”的帮助。
再来谈国家意识形态的重建。30年来,每个中国人都有一个深切的感受,除了赚取名利,人人都找不着北,普遍地丧失理想信念,传统道德滑坡,人际隔阂,社会冷漠,对国家缺乏认同感,迷茫成为一种社会心理,郁闷就像互相传染的流感,金钱成了衡量人生成败的唯一标准。为何如此?原因正是过去信仰的东西崩溃了,极“左”的国家意识形态被抛弃,新的国家意识形态还没建立起来,这是一个真空期。
这是一个转型社会必经的“阵痛”,在一个大多数民众缺乏宗教信仰的国度,也就是缺乏了最基本的内心约束的国度,这种“阵痛”格外的疼痛。
现实中,病态民族主义总是念念不忘一个东西,某某事是自己的家事,不能让人插手。可是,我还没有看到一个文明社会中,别人从来不干预自己家事的。如果一家的主人对妻子儿女使用暴力,外人就不能袖手旁观,到法院还可以起诉他。因为他的行为既违反道德,也可能违反法律,虽然是他的“家事”,但别人也要“多管闲事”。
愤青动不动就说别人在干涉内政,好像一旦成为内政,就可以关起门来自己想怎么整就怎么整了。这就跟不许别人干涉自己的家事是一样的。一般的家事别人当然不能干涉,但家里都打死人了,别人也不能干涉吗?法院也不闻不问吗?在文明社会里,如果你在家里不履行对子女的监护权,政府就有权剥夺你的监护权,这难道不是干涉内政?你在家里虐待老人,不尽赡养之义务,虽然是家事,外人也会千夫所指。
愤青抵制的不是“说三道四”、“多管闲事”,而是世界的主流文明。这其实说明,作为病态民族主义下的蛋,愤青因为只受情感控制,对自己的一切都以为好,哪怕有再多不是,也不许别人说,听不得别人说自己国家或政府一个不字,这就让愤青丧失掉了基本的是非判断能力,只为那一点情绪上的面子而无视问题的存在,也就谈不上揭示问题和解决问题,愤青这种讳疾忌医的搞法,只能让国家民族在“痛并快乐”的自我感觉良好中一条道走到黑,对中国发展的阻碍可想而知。
这一条道走到黑,就是重回“闭关锁国”,这岂不是把30年来的努力都要化为乌有?而且也要将30年来的种种制度建设推翻重来?这种担忧看来是多余的,其实一点都不多余,只要人的思想价值出错了,行为结果不想出错都难。当年极“左”思潮现在看来是那么不可理喻,不同样被世界上人口最多国家的国民所接受并实践着吗?极“左”会严重阻碍中国发展,病态民族主义愤青也一样会严重阻碍中国发展。就像前面所言,从愤青存在本身来说,例证着制度文明的倒退,例证着愤青在严重阻碍中国发展。
四愤青的“仇日仇美”情结
以暴易暴不能走向文明友好
愤青对日本的仇恨自不待言,为什么如此仇恨也自不待言。
现在,中日无战事,双方政府高层都说要“世代友好”,愤青不能反攻日本,只好在国内反日,行动上抵制日货,言语上恶毒攻击日本。
日货出了名的好,抵制好的东西总不容易,但是嘴巴上骂人就容易得多。我们也就见到了骂日本如同随地吐痰一样的段子、恶搞、杜撰、开涮。
因仇恨而调侃而挖苦是无妨的,但是连篇累牍、连年不绝的调侃挖苦而至于令人发指则说明一个人或是一个民族始终沉浸在仇恨之中,随时需要获得贬斥别人的复仇快感,这已经超出了“快乐一把”,也不只是简单的阿Q一下,深埋的仇恨一直在发酵,随时都可能以暴力的方式回击对方,这才是中日关系中最为可怕的因子。
如何看待中日关系,学界已有太多的研究,国家领导人已经表过态:牢记历史但并不是要延续仇恨。牢记历史,不是为了记取仇恨,而是为了永志和平,避免历史重演。揭露南京大屠杀的美国华人女作家张纯如说过:“如果把对日本人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所作所为的谴责看做是对整个日本民族谴责,那么,这不仅会伤害在这次灾难中丧生的南京的男女老少,也伤害了日本人民。”而愤青是以仇恨的方式来牢记历史,以报复的方式来延续仇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用别人对付自己的办法反过来对付别人,这种以恶制恶、以暴易暴的方式,不假思索地看,好像也没有什么问题。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嘛,别人在我头上拉一泡屎,我也在别人头上拉一泡屎,这有什么不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