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宝很快就走了,毕竟是偷跑出来的,不能那么猖狂。
鸣岐舍不得她,待阿宝和千晨告别时,就不知道从哪里突然冒出来。小恋人两个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相处时光,于是又黏黏糊糊地亲自将她送上了塔祁山。
千晨勉强挂在脸上的笑容终于坚持不住了,一下子便消失不见。
她的泪水控制不住地往下落。哪里是那般大度,只是在阿宝面前强撑而已,不愿丢了妄想也丢了脸面。
她伸出手,看着因为从小劳作而格外粗糙的手,那厚厚的一层茧子,只是看一眼便让人觉得格外的恶心,又哪里能和阿宝那嫩的似羊奶一般洁白润滑的小手比呢!
就像她和阿宝,也是没有一点的可比性,只要是长了眼睛的人,在她们二人之间,必会选择阿宝,甚至连犹豫都不会。
千晨立在原地自怨自艾,巫族族长却在不远处的矮墙后走了出来。显然,他早就将刚才的一幕尽收眼底。
此时看着千晨那垂头丧气的模样,列灵厌恶的一皱眉头,“这么没有出息吗,被人这般轻易的抢走自己的心上人。”
“阿爹。”千晨轻声叫着,用袖子一把擦去了脸上的泪珠,不愿被他看到自己狼狈的模样。
自巫族顺利并入华族以来,因着千晨和鸣岐相熟的缘故,一向视千晨为无物的列灵终于将她看进眼中几分,甚至专门和列泽崖吩咐过,让他不要再为难千晨。
这是千晨从小到大,列灵第一次吐出口的关怀。而更为可笑的是,这不是他的慈父心肠,而仅是因为千晨能为他所用。
显然,列灵还想要继续开发千晨的利用价值。
比如……嫁给鸣岐,同华族联姻,巩固自己的地位。
列灵对现在的处境很是不满意。虽只是刚加入华族,但他却看的清楚,鸿宗颐虽看在鸣岐的份上很给自己面子,也在华族族内对自己大为推崇,但实际上却只是把自己当成一个吉祥物一般。
当鸿宗颐需要造势的时候,便将自己推到人前,当他不需要的时候,自己甚至连他身边的一条狗都不如。至少狗还被他看在眼中!
列灵野心满满,又哪里能忍受的住。
于是,这个自小被他忽视的女儿,便这样进入了他的眼帘。
他有意通过千晨和华族搭上密不可分的关系,可偏偏千晨却低头不语,过了一会,大滴的泪水终于抑制不住地开始不停地落下。
列灵皱眉,眼角流露着不屑。果然,若是要生儿育女,还是要重视血脉,当初就不该一时贪欢,幸了个那个如今连面庞都记不起的美貌女-奴,生了这么个玩意儿。
但心中再如何厌恶,他却还要勉强自己装作一副慈父模样,道:“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你若是喜欢鸣岐,便直接表达心意,好歹你也是我的女儿,堂堂巫族小-姐,何必如此自怜自艾。”
“我是巫族族长之女,那阿宝可是连山族族长之女,我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又如何能和她比得!”千晨的声音中带着浓浓的悲伤,甚至还隐藏着一丝怨愤,“他们从小青梅竹马,情比金坚,便是我再怎么喜欢又如何争取。”
但此时,列灵哪里还能注意到她的语气,全部的心神都被阿宝的身份吸引过去了,“你说那个阿宝是哪族的?”
“连山族的啊!”
列灵豁然转头,目光向着刚才阿宝和鸣岐离去的方向看去。那方向,刚好耸立着一座山,正是塔祁山。
“原来……是连山族的啊!”列灵的眼中有莫名的光在闪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