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后,画舫终于到达了帝都城东南四十里外的永通渡。
这三天里,独孤亦天除了看了几回李家佳外,就一直呆在自己的房间里躲着花羞月。因为他感觉,自他从杏林书院回来后,花羞月看他的眼神就像大灰狼看到小白兔一样,眼睛里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船一靠岸,独孤亦天就牵着他那头小青驴离开了,至于李家佳则交给了花羞月照顾。
而李家佳在这三天里,与花羞月相谈甚欢,她嘴巴又甜,总是“月姐姐”的喊着花羞月,而花羞月在知道了她的身份后,也有意亲近于她,于是两人仅用了三天时间,便好的像是失散多年的姐妹一般。
所以当独孤亦天要离开时,李家佳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便抛弃了她的“天哥哥”。
至于花羞月,倒是想邀请独孤亦天去鸳鸯阁做客。不过被独孤亦天以身有要事而一口回绝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但却有些“怕”花羞月了。
一个时辰后,独孤亦天骑着小青驴终于来到了帝都城外。
独孤亦天本以为江都城就已经很繁华了,但是当他进了帝都城后,他才知道什么是小巫见大巫。
作为中原九州内的最大城市,帝都城无疑在向世人诠释着什么叫雄伟壮阔,什么叫气势恢宏,什么叫人山人海。高大坚固的城墙,金碧辉煌的宫殿,热闹繁华的商铺,无时不刻都在展示着自己独有的魅力和风采。
走在帝都城的街上,独孤亦天顿时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快不够使了,看什么都新鲜。而他之所以急着来帝都城,其实是想给炼玉儿找一份礼物。
龙少云和炼玉儿成亲那天,独孤亦天虽然很不想去,但炼玉儿留信邀请了,他便不能不去。而去了就不能空着手。若送礼物,那就不能太普通。
一份不“普通”的礼物从哪里去找呢?独孤亦天虽然没行过万里路,但也听说过帝都城乃是天下最繁华的地方,在那里找一件不“普通”的东西还不简单?这就是独孤亦天的想法。
由于有了江都城的“不堪”经历,所以这一次独孤亦天找客栈时,那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他认真的打量着街道两边的店铺,最后终于选了一家名叫“听风楼”的客栈。
独孤亦天来到店门外后,取下驴背上的包袱,然后把小青驴往旁边的木桩上一栓,便走了进去。
此时已近傍晚,正值饭点,但一楼大厅里却只有不到一半的客人,相比旁边那些门庭若市的酒楼客栈,可谓是冷清许多了。当然这也是独孤亦天选择这家客栈的原因,他喜欢清静。
听风楼的掌柜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此刻正在柜台旁噼噼啪啪的打着算盘。
独孤亦天进来后径直走了过去,见那掌柜没有抬头,他便抬起手在柜台上“嗒嗒”敲了两下,然后道:“掌柜的,住店。”
那掌柜听后头也不抬继续打着算盘道:“本店有上房,中房,下房和大通铺,上房二两银子一天,中房一两银子,下房五百文,大通铺五十文。”
独孤亦天见状不禁暗道:“就这态度,难怪没什么客人。”不过他也不介意,随即道:“来间上房,让人把我栓在门口的驴给喂了。”既然对方说话直接,那他也就有样学样。
那掌柜听后不禁抬头望了一眼,见独孤亦天只是个少年,便从抽屉里拿出一把钥匙推了过去,然后又低头打起了算盘,同时大声道:“顺子,带这位公子去甲字二号房,然后把门口的驴牵到马厩给喂了。”
话音刚落,一个小二打扮的年轻人立刻从后堂小跑着来到了独孤亦天的面前,接着就见他满脸堆笑道:“公子,里面请。”说着便躬身带起了路。
独孤亦天见状立刻拿起钥匙,便要跟上。
那掌柜却突然叫道:“公子,等一下,小店规矩,先交钱,后住店。”
独孤亦天听后不禁皱了下眉头,然后从怀中掏出钱袋并随手抽出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来,接着便拍在了柜台上。
那掌柜见状,顿时笑道:“公子,您给多了,要不了这么多。”
独孤亦天大气道:“那就先存在柜上。”说完便跟着店小二去了后院。
那掌柜看着独孤亦天的背影,不禁感叹道:“年轻人呀,脾气就是冲。”说着便把柜台上的银票收了起来。
如果独孤亦天是老江湖的话就应该知道,这“听风楼”是财神商会里“风云楼”的产业。
财神商会,天下最有钱的组织,由金银赌坊,鸳鸯阁和风云楼三家组成。
鸳鸯阁,也就是青楼了,赚钱那是一定的。
而如果世间有消金窟的话,那么青楼和赌场无疑是世间两个最大的消金窟。但赌场却又比青楼更胜一筹。
所谓“人到法场,钱到赌场”。人进了青楼,出来时还能留件衣裳。但若是进了赌场,那出来时可能会比乞丐还不如。毕竟乞丐还有根打狗棍和一个破碗呢。
而金银赌坊就是天下间最大的赌场,分号遍及九州各地。赌场的老板名叫金宝,有着地级六星的实力,绰号“活财神”,亦是财神商会的会主。
至于风云楼,能与金银赌坊和鸳鸯阁齐名,自然不是客栈那么简单。
风云楼又分听风,血云二楼。
听风楼,明着是间客栈,但暗地里却是以倒卖消息为业。所以进来的客人大多是江湖人,这也是为何在这个人满为患的帝都城内,听风楼显得有些冷清的原因。
而血云楼,传说干的是杀人夺宝的买卖。之所以说是传说,是因为没人知道血云楼在哪。至于有人想找血云楼做“生意”,只要向听风楼留个消息,便会有人找上门。至于那人是否出自血云楼,就不得而知了。
风云楼的楼主名叫皇甫风云,实力未知,因为从未有人见过其真面目。
书归正传,听风楼所谓的上房,其实就是一处单独的小院落,地方不大,但却很别致。
店小二引着独孤亦天来到院子里后,立刻殷勤道:“公子还满意吧?”
独孤亦天左右打量了一番道:“还不错。”
店小二见状笑道:“那公子您忙,有什么事,随时吩咐,小的就先走了。”
独孤亦天点了点头。
店小二随即转身离开。
这小院子里有两个房间,一间客厅,一间卧室。
独孤亦天直接进了卧室,然后把包袱往床上一扔,接着便也跟着躺到了床上。
“舒服!”独孤亦天不禁感叹了一声。
自从离开大光明山以来,他便再没躺过这么软的床了。
“咕咕……”
身体一放松,独孤亦天的肚子便立刻叫了起来。只是虽然有些饿,但他却懒的动弹,更懒得去前面的大厅里吃饭。
又躺了一会儿后,肚子叫的越来越厉害。
独孤亦天只好起来,然后去找店小二要了些饭菜。
等狼吞虎咽的吃完饭后,独孤亦天又洗了个热水澡,然后便再次躺在了床上。这时他虽然身体有些乏,但脑子却相当清醒,于是他便开始在心中盘算起来。
“今天是八月初三,离玉儿姐的大婚之日,还有二十天。出门时姥姥给了我五百两银子,算上路上的花销,加上刚才住店的一百两,我现在手里还有三百四十两。这些钱能买什么礼物呢?”
原来独孤亦天此刻正在心中算着给炼玉儿送礼物的事。只是就他那手中的三百多两银子,说少不少,但说多也不多。买些寻常物件还行,想买些奇珍异宝,怕是连零头都不够。
当然特别的东西不一定都值钱,但是值钱的东西肯定都与众不同。
想了好一会儿后,独孤亦天终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有钱就有礼物,钱越多,礼物就越特别。于是他便开始盘算着怎么在最短的时间内,赚最多的钱。
“玉儿姐,我一定会送给你一件特别的礼物的。”独孤亦天躺在床上,紧握着双手如是想到。
其实独孤亦天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跳过赚钱的环节。直接去找一件特别的礼物,然后去拿,也就是直接动手去抢。
以独孤亦天现在的实力,若他看中了一样东西,然后想抢到手,那还真不是件难事。因为即便是皇宫大内,现在的他也能闯上一闯的。
虽然独孤亦天刚才脑袋里也闪过这个念头,但很快便被他给打消了。因为拿着偷抢回来的东西当礼物送给炼玉儿,他觉得这是对炼玉儿的侮辱。
从小到大,虽然没有人教导过独孤亦天去做君子,但是也没人教导过他去作恶。
所谓人之初,性本无善恶,趋利避害和心怀恻隐皆为天性。
而独孤亦天能养成如今的性格,一半要归功于柳悦卿幼年的教导和炼玉儿的陪伴,另一半则可以说是天性使然。
有些人能出淤泥而不染,而有些人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