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那天晚上的事,我和于梦瑶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日子一天一天过,我们渐渐连基本的眼神交流都没有了。
每天看着她的背影,我备受煎熬,终于在某个早晨我听从了她的建议,自顾自搬到最后一排和杜啸做了的同桌,中间隔开如悬崖一样的鸿沟,彻底听了她“请你离我远一点”的话。
而我的牛脾气一但上来,就很难恢复平静,再坐回原来的位置十有八九是没有可能了!
胖子也曾努力过,但依旧无法挽回我的心,毕竟我不坐在他后面,谁来帮他打发寂寞、无聊的时光。
杜啸也曾驱赶过,但我坐他旁边的决心已经已然决然,刚搬走再回去,我不要面子的吗。
可是,还不到下午,老马就打了我的脸:“刘佳豪,谁让你换座位的,中间空着给谁看啊,要不你搬条桌子坐讲台这?”
为此,我在撤回去的时候表现出极盛的抵触情绪,就是想昭告天下不是我要搬回来,实在是老马咄咄逼人。
还没得一天消停,于梦瑶的背影像张海报一样又贴在了我面前,扰得我心神不宁。
我想尽各种办法来转移自己放在于梦瑶身上太多的注意力,试图求得一个安稳,“有什么大不了,她没转来之前我不依旧过得很潇洒吗”。
直到此刻我才发现,我已经忍受不了她不在我心里面的空虚感,就像心脏被掏走了一样。
我将书垒得有墙那么高来阻挡视线,然后不限题材地看小说、不拘风格地追漫画、甚至就去北京看航天展怎么凑够路费盘缠,到成为一名王牌飞行员在阅兵时驾驶“雄鹰利剑”如何嘶啸长空,开始一步一步详详细细的计划。
但想来想去,总觉得在这个宏大的计划之中缺少一样东西,使我每想一步都觉得毫无意义。
到底少了什么呢,终于在于梦瑶站起来她扔给我的背影中我找到了问题所在,没错,我的宏伟蓝图中一定不能缺少她的存在,有了她所有的一切才会变得充满意义,我费尽心思想剥离出她的世界,可到头来发现她已经是我的全世界。
“总还是会有什么办法的”,我瞄着篮筐将球投了出去,紧接着冲到内线抢篮板,拼命的防守、玩命的进攻,一场球下来把自己搞的累个半死,然后晚上就寝时戴上耳机放各种重摇滚、狂野DJ几乎都是些接近噪音的歌曲,然后把音量调到吵死人的地步,苦苦熬到半夜直至困的眼皮像门板一样,抬都抬不起来为止,整个身体机不受控制,达到精神崩溃的临界点。
然后到了班里面开始呼呼大睡,从早读课一觉睡到下午放学,什么学习不学习的早被我扔进了垃圾桶,别说是于梦瑶了我连自己是谁都快记不清了。
但这么做的代价就是身体终于无法承受我的糟践,直接撂挑子不干,感冒轻而易举地击垮了我,再见我时,我已经病怏怏地躺在医务室里打吊瓶了,像个倭瓜。
期间,形形色色的人被委派过来照顾我,都不得我心,不让于梦瑶过来照顾我也就罢了,好歹也找个女生啊,尤其是让李佳宇这种巴不得我从于梦瑶的世界彻底消失的家伙,竟然都被派过来,我大难不死的几率实在太渺茫了。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山呼海啸难移志,半卷浪花沉龙舟。
一周之后,我满血复活,本以为基于于梦瑶的痛苦会像这场病一样清风散去,没想到一看到她痛苦又席卷而来,而摆在我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变成育林中学历史上第一个抑郁的学生,不仅前无古人并将遗臭万年,要么抛开男人的面子,击碎坚若磐石的尊严,向于梦瑶道歉认错,然后挽回关系,重修于好。
对我来说,从始至终只有一条路,这账都不用算,麻瓜都知道选哪条。
在我读过三遍“越王勾践、卧薪尝胆;韩信胯下之辱、张良拾履之羞”的典故后,才知道向于梦瑶道歉认错根本没什么吗。
我将平时最喜欢喝的可乐换成了娃哈哈,用来明志。
之后便开始走上写道歉信的漫漫长路,前一天写好第二天一大早偷偷塞到她桌兜的课本里面,要不就拜托女生帮我带回宿舍塞到她的枕头下面,势必将我的信铺天盖地,让我的道歉显得诚恳无比。
可愿望是何其的美好,事实却是何其的残忍,直到厚厚的信纸瘦成一道闪电,我也没能收到她的一封谅解书,哪怕是一句话,写信道歉这种方式根本不奏效。
此路不通,我另择她路,在百般不忍之后,为了能够挽回于梦瑶我终于对自己的零花钱打起了主意,充分做好喝西北风的准备。
知道她喜欢周杰伦,为了投其所好,我走遍整条学校巷东平西凑、耗尽钱粮才勉勉强强凑齐周杰伦迄今为止所有的明信片,外加十张高清海报,说实话,那种大场面我这辈子都没见过,回到教室将她的桌兜塞了个满满当当,她又不是尼姑,我就不信这次她还能无动于衷。
但后来我信了,上课之前我就上厕所的功夫,回来所有的东西都被还在了我桌上,但我看见的不是海报和明信片,而是满桌子的耻辱,刘备请诸葛亮也不过就三顾茅庐而已,而且回回都是红口白牙、两手空空,而我又是写信又是送东西的竟然都吃了闭门羹,她到底是有多记仇啊。
最可恶的是就算于梦瑶不要,我也能以不错的二手价格专卖出去,不至于亏到出血,但我还没来得及收起来,胖子、李佳宇、杜啸、马东一干人等像饿狼看见了大肥羊一样,顷刻之间在我眼睛跟前抢了个精光,都是纸质的金贵物件,我都没敢拦,生怕撕破个边边角角的埋汰了好东西,卖不上好价钱。
浮华尘世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不仅于梦瑶没哄好还赔了不少钱,我是彻彻底底变成了冤大头。
但我还不至于就一蹶不振,成功的路必然不会一帆风顺,只要肯坚持,下一站未必不是花好月圆、春暖花开、鸟语花香、百花齐放、繁花似锦........
那天是个天蓝蓝、大太阳、花儿草儿满芬芳的中午,上课之前全班闹哄哄的像在赶集一样,其中数平时迷迷糊糊的胖子有精神,像个神经病一样到处乱窜,谁都要招惹一下,和上课时蔫不拉几的他判若两人。
而我则静静坐在座位上拾掇着昨天晚上一个人偷偷买来的两朵玫瑰花,准备下午放学后在女生宿舍楼下堵于梦瑶,然后将花和我诚挚的道歉一并送给她,要是她不肯接受,我就拦住她然后大喊大叫:“于梦瑶,我喜欢你!”,最起码喊十遍以上,事到如今我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霸王硬上弓。
收拾完之后,我开始浏览湖人对火箭的文字简讯,耐心的等待下午放学,实在忍不住会看一眼于梦瑶的后脑勺怀念一番之前不限时看她脸的美好时光。
我靠着墙,刚刚准备把腿搁在另一张椅子上舒舒服服地看球时,一个女生出现在我面前,她将书包放在课桌上,看着我不知所以然的脸露出比我桌兜里的玫瑰花还灿烂的微笑,我看的出神。
“你好!”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在三个月的时光早已经匆匆溜掉,我都已经开始暑假倒计时的,这位转学生毫无预兆地空降在高一一班,又被老马胡乱一指成了我的同桌,让本来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用一条桌子的我极度不适应,就那样,我一半摞书一半翻课本还绰绰有余的阔佬生活被无情终结。
她叫孙筱筱,一个穿着拖鞋来报道的微胖女孩,从东方之珠上海转学回来,一头感觉一拉就能弹起来的卷发引人注目,而且从进班门那一刻开始她脸上的笑容就从没消失过,还有一对被爱神吻过的酒窝。
她没有一丝初来乍到的生涩,但是她很可能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
“你好,我叫孙筱筱,从此以后我们就是同桌了,麻烦你一定要多多关照!”她讲着一口流利标准的普通话。
我收拾着不怎么情愿搬的书:“我叫刘佳豪,你稍微等一会儿。”
第一次见面她无解的热情令我印象深刻。
“我帮你搬吧。”
“不用。”我感觉她在催我。
“没关系,我都收拾完了!”
……
我本来是想拒绝,可她也不再理我直接上手开干,那忙忙碌碌的勤快劲儿看起来根本不像是在帮别人的忙,到是我看起来像个吃瓜的。
虽然我很感激她的辛勤付出,但第一次见面她就这么热情我总觉的怪怪的,总感觉有什么坏事要发生。
终于,当我把多余的书往桌兜里收拾,而准备把两朵玫瑰悄无声息的转移到角落时,被她发现。
“是给我的吗?”我还来不及反应她就夺走了我手里的花。
“不是,我......”
她抢走我的话:“谢谢你送我花!”,说得每个字都是二声,大到足以被于梦瑶听的清清楚楚,话说大城市念过书的学生都这么一点儿也不把自己当外人吗,但她又帮我收拾桌子又是说谢谢,我得多好意思才能把花要回来,趁着她来的新鲜劲儿,我也把放学堵于梦瑶的事儿当下忘得一干二净!
她有无解的热情和精力,刚收拾完自己的东西,就开始忙着前后左右的打招呼,像个推销员,只不过别人推销的是产品,而她推销的是自己。
“你好,我叫孙筱筱。”她主动和前桌的胖子打招呼,不遗余力的展示自己真诚温暖的笑容。
以为是我在call他的胖子很不耐烦的转过身来正好撞在孙筱筱的笑脸上,我从没有见过一个人的情绪变化可以如此之快,但胖子做到了,他本来厌世骇俗的眼神在看到孙筱筱的那一刻瞬间光芒四射,将复杂的心里活动生动的表现在脸上。
“你好,你好,我叫樊熊熊。”胖子一脸春天的故事,还不忘提一提自己俗气的愿望:“以后我们就是同学了,我家里开超市的有什么尽管说,我可是要可超过五家连锁店的人,一定能帮的上忙!”
“谢谢你!”孙筱筱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永远不忘客气的微笑,接着也向于梦瑶伸出了邦交之手:
“你好,我是孙筱筱。”
于梦瑶是个慢热的人,但第一次见孙筱筱却付之于她阳光倾泻般的微笑:“于梦瑶!”
刚到一个小时,孙筱筱出色的交际能力让几乎半个班的人都认识了她,连上课的自我介绍都可以省了,而且以这种态势发展下去我想不用多久全校都会知道高一一班有一个卷发、笑起来还有酒窝的女生,叫做孙筱筱。
相比起于梦瑶来说她不算好看,甚至可以说是普普通通,但只要她一笑你会感觉周遭的世界全都变得明亮温暖,就算心情再差也能瞬间好不少,这种神奇的感染力根本无法被拒绝和忽视,我和胖子就是最好的证明。
孙筱筱非常喜欢聊天,从各种乱七八糟的娱乐新闻到鲜为人知的民间怪事再到她在大上海时的亲身经历,涉猎之广泛令人咋舌,而且聊起来还头头是道,就连一向自认为满腹鬼经,号称点子王的我都听得入迷。
很快,下课找孙筱筱聊天成为了我和胖子的10分钟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