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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厌

入夜。

罗小辉站在阳台上发愣。

“小辉,对不起,都是我,才害那女孩受伤。”王旭星走过来道。

罗小辉眉头微锁,眼睛闪烁着黯淡的光,像迷路于浓雾的星星。

今天下午,罗小辉刚把薛千翎背到医务室,没过多久,就来了一名身材魁梧的男人,带走了女孩。

临走之际,他将木凳摔得粉碎,警告道:“谁都不许接近我的女儿,否则我会跟他拼命!”

罗小辉心生愧疚,他想再见女孩,却又害怕遇见女孩。

王旭星离开罗小辉家,心里很是愧疚。路过月斓东街,他忽然瞅见一个微微熟悉的身影蹲坐在街角。

他凑近一看,这人是同一个村子的珈斯,与他是一个学校的。

王旭星与珈斯不熟,平日里总见他露出大大的笑容,身边总围绕着一群小伙伴,王旭星觉得他应该是个开朗活泼的孩子,可此时此刻的他,躲在街角的样子却让人觉得悲伤覆盖了全身。

珈斯似是听见了脚步声,抬起头来,怔怔地看着王旭星,平日里总会露出笑容的他,一脸落寞。

王旭星问:“你怎么了?”

珈斯站起身来,摇了摇头,灯光落在他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脸颊上,想来,他应该是和别人打了架。

王旭星本想再问他怎么了,但觉得自己与他也不是太熟悉,一问再问好像不太好,就没有再说话。

珈斯皱了皱眉,离开了。

去药店买了些药以后,珈斯便回到了他住的小宾馆里。

早安九中没有寝室,必须要在外面租房子住,军训之前,父亲陪着他找了许久,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房子,

家里有事情要忙,父亲不得不回去,只能找一个廉价的宾馆住着,等军训完了再说。

就在不久前,宾馆里面突然来了一伙人,是群社会上的渣皮。

他们好像和这个宾馆的老板有过节,怒火冲冲地冲进了小宾馆里。

珈斯住的房间与宾馆老板住的房间挨得近,他们没找着老板,便用脚踹着珈斯住的房间,珈斯开了门,怔怔地看着那伙人,问他们找谁。

哪知道那伙人二话不说,直接踹了珈斯一脚,离开了……

珈斯大惊,刚刚起身来拿起手机,那群人又回来了,以为他要报警,便又揍了珈斯一顿,还威胁他不许把这件事情说出去。

他在地上蹲了许久,心里又惊又怕,屋外的天空一点一点变暗,珈斯的内心也被漆黑的乌云堵满了。

他来到陌生的街上,感觉这陌生的世界满是黑暗,而他,是个胆小鬼。

被那群人打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了,他的手还在颤抖着,他也没敢把这件事情说给任何一个人听。

他讨厌这般胆小的自己,他想逼迫自己停止颤抖,可是,他的身躯仍在颤抖着,他使劲地捶打着自己,终于蹲坐在地,没出息地流下眼泪。

此时此刻,他很想跟自己的朋友们打个电话,可他不想让朋友听见声音颤抖的自己,不想让他们觉得,自己离开了他们,仍旧是一个卑微的胆小鬼。

回到小宾馆之后,他缩在了床上,脑海里满是埋葬于已逝流年的美好时光,那有人陪伴的美好时光。

打小开始,便有好多朋友伴在他身边,无论到哪儿去,那些朋友都会陪在他身边,这让他产生了深深的依赖,一旦离开了那些朋友,他脸上的笑容就会一点一点消失,变得无措起来。

每个人都需要独立,才能勇敢地面对生活,这是成长必须要学会的事情。

可是他好像一个拒绝成长的孩子,对朋友的依赖像是无药可治的病,已入膏肓。

世界很大很大,可他失去了独自面对世界的勇气,总是缩在过去的回忆里,一遍一遍怀念着身旁朋友环绕,无忧无虑不孤独的已逝流年。

……

小马过河,携着涉足千山万水的勇气,道远,又何妨?

疯狂野星,不想当无垠夜空的眼睛,只愿意随心漫旅。

这珍贵华年,像熊熊烈火,炼出坚韧的翅膀,带每一个坚强的人翱翔蓝空。而珈斯,伸手触碰安静的雨,目光轻浅,漫看沧海桑田。

这是珈斯在初中毕业之前,发在QQ日志上的,这里面的小马,道远,狂野星,贵华以及熊,都是珈斯的朋友。

一起长大的朋友。

小马,说的是从不会叫珈斯堂哥的堂弟,他的外号叫马家,有的时候人们也喜欢叫他小马。

马家是个比较好动的人,就像一个疯狂的小孩子似的,但在为人处事方面,又比珈斯强。

堂弟家的房子和珈斯家的房子是挨在一起的,从很小的时候,珈斯俩就在一起玩耍了。好动淘气的马家和慢热的珈斯简直就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可也许就是这样,互补的珈斯们,感情才会格外的好。

珈斯俩喜欢相互打闹,初一的时候,珈斯和他在宿舍里不知道为了什么事情打了起来,寝室里面的桌子板凳都被打得稀巴烂,而珈斯的额头上也被打出了一个口子。

当时,珈斯还以为,珈斯和他可能这辈子都不会和好了。

但在第二个星期做操的时候,却又莫名其妙地和好了。

珈斯们的初中是在安乐溪乡中学读的,与刷巴寨隔着一个小时的路程,大家基本上都是住校的。

那时候,珈斯总会在放学后,与马家一起跑回家,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又跑回学校。

每次到家,妈妈就会问珈斯怎么又回来了,这时,珈斯就会随便编出一个理由,妈妈就会摇着头给他准备晚饭,说:“恋巢的鸟儿没出息啊,不要老是往家里面跑。”

明明隔家不远。

可是珈斯总在上课的时候想着,此时此刻,家里的一切都怎么样呢,故里的太阳是否温暖,父亲和妈妈在做些什么呢?

同寨的阿三,阿贵华等人却很少像他和马家一样跑回家。

但有一天晚上,晚自习第一节课后,阿贵华和阿三,还有阿尔熊,阿林军等人竟然和珈斯与堂弟一起跑回家了,而且当时天还黑了,只有一个月亮挂在夜空上。

众人在路间,遇上了一个酒醉的人,当时,大家都吓了一跳。

后来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酒醉的同寨子的男人。

这人还替珈斯剪过头发,和父亲的关系还算不错,珈斯便想把他扶起来,但他醉得太厉害了,珈斯实在扶不动,只好帮他背着包,先回到寨子里,然后通知大人们到这里接他回家,毕竟那时大家都没有手机。

阿尔熊蹦蹦跳跳的走在前面。

他说,有鬼也不要紧,他会先给众人把鬼给收拾了。

虽然外号叫二熊,但他其实并不算魁梧,相反,他的身子骨比起珈斯,还有一点小单薄呢。

不过,他的性格倒是和马家一样调皮,小的时候,他总会和寨上一个叫做阿聪的人打架。

有一次,阿聪还拿着一把锄头疯狂地追着他打,当时可把很多人都给吓着了,熊也不例外,就绕着小小的操场跑啊跑,阿聪拿着锄头在后面追啊追,场面滑稽又搞笑。

阿贵华是阿尔熊的堂弟。

两人在初中的时候还经常一起赌钱来着。不过,阿贵华没有阿尔熊那般调皮,而且,他的成绩也比阿尔熊的好多了。

初一的时候,阿贵华的语文成绩一直都是第一的,珈斯的语文成绩也不赖,偶尔也会得个第一名。

众人之中,阿贵华应该是第一个谈恋爱的家伙,在他床头,放着一个小小的铁盒,盒子里面满是一封一封的情书。多年以后,有人问过他是否还留着那盒情书,他只是摇了摇头,似乎早已忘记。

可有些事是永远不会忘记的。

尤其是懵懂年华发生的事。

阿三和阿道远虽然没有像阿贵华一样谈上了恋爱,但他俩和女生的关系倒是不错,尤其是阿道远。

读小学的时候,阿道远总是和女生些一伙,当时大家还说他是个比较重色轻友呢。

阿三的外号叫狂野星。

他小的时候,身子骨略显单薄,像个安静澄澈的小男孩,不过他也有调皮的时候,

有次大家与一个叫做周赵聪的家伙打架,众人把周赵聪紧紧围住,他就在后面踢人家的屁股,结果被人家看到了,人家突出重围,拿着石头疯狂向他追去,他只好撒腿就跑,跑得那叫一个快啊。

除了点点的淘气,阿三身上更多的是种不张扬,也不过分低调的处事风格,以及他待人的责任之感,这让许多人成为他的好朋友。

珈斯也不例外。

在小学考试之时,大家在另外一个陌生的学校考试。期间,阿三去上厕所,这时,有个家伙跟他借纸,但他并没有多余的,没想到那个家伙竟然说他欺负他,还纠结了一群人要报复他。

年幼的珈斯也在身旁,当时珈斯就要冲上去与那群人打了,虽然自己的内心在微微颤抖,可珈斯明白有些事情,是绝对不能逃避的。

这一课,是阿三教给珈斯的。

这些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都间接或者直接影响着珈斯。

其中对于慢热性格的改变,影响最深刻的应当是文杰了。文杰其实比珈斯大上很多,不过珈斯俩都特别喜欢在街上买光盘回家看,总是会一起去街上买碟子,所以就熟悉起来了。

在珈斯初一的时候,文杰已经初三了,但是文杰总会跑到珈斯的寝室和珈斯一起睡觉,聊天儿。

有时候,文杰会带着珈斯到学校外吃凉粉,吃泡面。

他甚是幽默诙谐,和慢热的珈斯简直是天差地别,他的篮球打得特别好,有时候也会指导指导略显笨拙的珈斯,总会抱着球呵斥道:

“打篮球就应该有个打篮球的样子,扭扭捏捏的打什么球啊!”

同他一起的日子里,珈斯学会了不少东西,沉默自卑的内心也开始发生着细微的改变。

初中毕业。

阿尔熊和阿贵华没有读书了。

阿道远,马家和文杰复读了。

阿林军也没读书了。

狂野星阿三考上禾灼市八中。

而珈斯,来到了早安九中。

时光荏苒。

当有一天,珈斯蓦然回首,才发觉那些一直陪伴着自己长大的人逐渐远了,时间将人生的路以一条热闹的大道逐渐变成了独属于自己的狭窄小路。

而这条路上,孤单弥漫。

他困于这条弥漫孤单的小路里,久久地陷在过去的美好里,难以自拔,成了一个拒绝成长,害怕独立的胆小鬼。

是的,害怕独立,丢失了勇敢面对生活,面对未来的胆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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