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手握得更紧了,这是一个可以忘记一切唯有记住爱情的时刻,足以让两个在爱情门槛外徘徊不定的人勇敢地、毫不犹豫地踏进去。
——引言
昏黄的路灯下,五位醉醺醺的舍友相拥走在前面,他们用慷慨激昂的口气不假思索地许下种种证明自己珍视友谊的承诺,把自己树立成一个当之无愧的重情重义之人,像所有男人喝完酒一样。李叶和刘芳并排走在后面,刘芳看着李叶的室友,优雅地摇了摇头表示了失望。李叶靠近她身子的那只手臂摆动得很不自然,事实上,他正下定决心试图去握上她那双仿佛仅存在于他想象中的小巧玲珑的手。随着欲望的加深,李叶摆动的手臂慢慢停了下来,他先是微微碰了一下刘芳的左手,刘芳像被电击中了一样握紧拳头迅速挪开,李叶更加大胆地一把抓住刘芳的手,并紧紧地握住。在他手心里,她的手的任何一个轻微变化都能传递出刘芳内心真实的想法——他感觉到那双小手慢慢地伸展,手指慢慢分开,最后和他十指相扣,紧紧地贴在一起。
李叶的双腿凭着肌肉记忆机械性地移动着,如果那双腿能听从他内心的命令的话,是绝对不会再向前走半步的。自从刘芳顺从了他的心愿后,他觉得刘芳浑身每一个毛孔都在传递着温柔的信息,他想立刻紧紧抱住刘芳,可对于刚刚牵到手的新情侣而言,即使他这个外行人也明白这个想法有多么荒唐和轻浮。李叶已经看到学校大门清晰可辨,可他觉得这短暂的幸福在巨大的渴望面前显得无比渺小,初尝牵手滋味的李叶不但没有被幸福感平息心头的愿望,反而使他的愿望更加强烈,也使他生出更多的以前从未有过的愿望。
李叶感觉到刘芳的手正在挣脱,他随之松开了手。
“明天一起去爬山吧。”刘芳已经恢复了镇定。
“你明天不是要回家吗?”李叶内心欣喜。
“回家这件事可以早上做,也可以在中午做。”刘芳回答。
“几点?”
“六点,在这里集合。”刘芳的性格恢复了活泼,“如果六点钟我在这个地方没见到你的人影,那么你明天也不会见到我的人影。”
丢下这句话后,刘芳跑着消失在黑暗中。李叶带着心事回到宿舍,他调好闹钟,但仍是害怕自己因贪恋早晨的美梦而迷失在走出美梦的路上,他为了加深记忆和加深重视程度,就一遍遍地强调着自己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前准时睁开眼睛。
“你可以四点醒,也可以五点醒,但如果你想给自己添点麻烦的话就请六点醒吧,假如你胆敢这样去做,你比你的敌人更清楚你最怕什么,而你所怕的,就是当你六点醒来后所面临的惩罚。”他警告自己说。
他因为醉意朦胧,当脑袋刚刚陷进枕头中就感觉它的重量正在慢慢增加,仿佛变成了一个铁块。他昏昏沉沉,已经不愿意去思考任何问题了,他在那个夜里留给世界的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迫切地期待明天晨光再现。
第二天早晨,昨夜对自己的警告果然起了效果,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窗射进宿舍时,他就睁开了眼睛。他看了看表,留给他做准备的时间充足得很,他又看了看正在熟睡的几位舍友,然后轻轻打开贴满报纸的窗户,他因为比几位舍友更先享受到这清晨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而感到幸福。此刻他的思想与昨夜失去意识时的最后一秒完美衔接起来,他明白了幸福的来源绝不单单是因为那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和清新的空气。
“她已经成了我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她,我定然不是完整的。”李叶对自己说,“在这个问题上我永远不会做出一丁点让步。”
李叶洗漱要比平时仔细,但速度比平时要快许多。他提前十分钟往楼下赶,在中途遇到了同样脚步匆匆的提前十分钟赶来的刘芳。
“早啊。”李叶热情地打招呼,像见到了一个分离已久的老朋友。
刘芳向他展露出迷人的笑,早晨的阳光照在她脸上,反射出橘黄色的光芒。
“在学校你能带我吃既好吃又便宜的食物,而在县城中,你得跟我走。”刘芳说完这句话后迟疑了一下又接着说,“毕竟我在这生活了很多年。”
“恭敬不如从命。”李叶爽快利索地答应了。
太阳向上攀升的脚步同两人向县城进发的脚步一样轻快,他们刚跨入稍稍繁荣点的街区后,影子已经缩短了相当长一段距离。李叶出校门后不久,在视线完全看不清学校后,刘芳的手就被他第二次紧紧握住了。他仍然怀着相当激动的心情,只是气氛与昨晚的沉默有很大的不同,他已经能轻松地开口聊天了。刘芳也慢慢适应了奉献出一只手时的窘迫感,那只几乎比自己的手大出一倍的爱出汗的手所显出来的无与伦比和无可动摇的力量感令她倍感幸福。
路上衣衫褴褛的乞丐或是无精打采的趴在地上晒太阳,或是匍匐在地,艰难地爬行。他们肮脏的脸上全都显示出被生活的艰难或是被突如其来的厄运折磨得苦不堪言的表情,而在他们乞求施舍的目光中仿佛倾注着这样的声音:“您只要肯赏赐我还说得过去的钞票,那么像我这样的命运决不会降临在您的头上。”商店、食品店、杂货店的老板面对全无购买意向的来来往往的人群早已丧失了热情,他们懒洋洋地坐着,但全都保持着警惕而又机敏的神色,时刻准备着为顾客们奉献出甜美的微笑和灵巧的双手。街道两旁茂盛的法桐绿意盎然,为这个以灰白色调为主的小城点缀出的生命的活力;熟食店和早餐店涌出的蒸汽四散开来,比门前红字招牌更为惹眼。这个不算大的小县城的有意思之处在于,主街人声鼎沸、车水马龙,而您如果愿意朝任何一个小胡同里走上一段距离,等喧闹声再也侵扰不到您听觉神经的时候,您也就感受到这座小城的另一面风貌——幽静、安谧、惬意、闲适,如果长时间身处嘈杂环境令您烦躁紧张的话,这迷宫一样的胡同景象虽然是千篇一律,但它却并非单调乏味和死气沉沉,而是能给人以质朴和慢生活的悠然感觉。
“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里。”李叶在胡同中说,“在这里走上一整天都不会觉得累。”
“为什么?”刘芳问道。
“你不觉得经常听到别人说话是件顶无聊的事吗?”
“你是指老师讲课吗?”
“不单单是,虽然有些老师的确烦人。”李叶说,“我认为喧闹没有任何价值,它只会让人头昏脑涨。”
“这可不见得。”
“怎么说?”
“让人感到头昏脑涨的是压迫,而不是喧闹。”刘芳说,“迪斯科舞厅相当流行,被喧嚣所折磨的人们去更喧嚣的地方消烦解闷,而且效果显著。”
“你倒是开拓了我的思路,”李叶显得有些欣喜,“解决饥饿的办法可以吃肉、吃鱼、吃五谷杂粮,而解决烦闷的办法也有很多,清幽的幻境,长途旅行,购物消费,当然了还有去更喧嚣的地方消烦解闷。”
“是的,痛苦是人生的常态和永恒,无论身份高低贵贱都时常与它为伴,只有丰富和自由的生活才能将痛苦减轻。”
他们的手握得更紧了,这是一个可以忘记一切唯有记住爱情的时刻,足以让两个在爱情门槛外徘徊不定的人勇敢地、毫不犹豫地踏进去。
吃过早餐后,他们朝着那座躺在小县城郊外的青山走去。不一会,山的轮廓就在田野上显现了出来。
“山多高,看起来一点也不雄伟壮丽。”李叶边走边问。
“四五百米。”
“那太简单了。”李叶摆出一副轻松的表情来。
“等爬上去再说这样的话。”刘芳白了他一眼。
“它叫什么名字。”
“坧山。”
“名字一点也不美,顾名思义,一定是黄土夹杂着碎石的山咯。”
“不,山的一半是黄土,一半是坚硬的岩石。”
“蛮不可思议的。”李叶改变了态度。
“你看左边,”刘芳伸出胳膊指着山说,“枝繁叶茂的地方就是黄土山;另一边树木稀少,只有些矮小的灌木植物,那就是石头山。”
“说实话我都有些迫不及待想一睹其尊荣了。”
“几句话就改变了你原先的看法?”
“是我目光短浅妄下结论。”
“十足的真话。”刘芳善意地调侃道。
……
两人边走边聊,愉快的时光和轻盈的脚步带着他俩来到山脚下,他们一头扎进由茂盛植物所掩盖的黄土山,开始向山顶进发。小路一两米宽,被雨水冲刷得沟壑纵横,举步维艰,路两旁杂草足有一人高,头顶稠密的树叶将所有阳光都拦住;这里人迹罕至,给人一种少有的原始贞洁。
“鸟儿的叫声格外好听。”李叶说。
“跟城里的不同吗?”
“不同,叫声婉转动听的鸟儿一定是聪明的鸟儿,它们知道离人类越远越好。”
“我虽然不认同你的道理,但我知道牵着手爬山是件很累人的事。”
“我也不认同你的道理。”
李叶把刘芳的手攥得更紧了。一个多小时后,他们来到了山顶。石头山的风貌映入眼帘,没有了高大树木的遮挡,视线变得豁然开朗,目之所及的地方,一切都是盛夏时节最常见的墨绿色,远处平坦富饶的田野中,庄稼在太阳的照耀下折射出一道道光,像是一片波光潋滟的绿色海洋。
“那是坧山的天池。”气喘吁吁的刘芳指着一处十平米大小的水潭说道。
“水一定很清凉。”
他们在水池边洗了脸,并肩坐在阴凉处的石头上,脱掉鞋子后把脚探进水里。水面上映出两人的倒影,李叶用胳膊从背后把她揽在怀里,刘芳的头慢慢靠在李叶的肩头。一切动作都是被爱情所引导着的,超越了理性所能企及的范围,他们沉醉在这不可言表的美妙幻境之中,再也听不到风吹树叶的沙沙声,鸟儿清脆婉转的歌声,唯有激动的心情让他们意识到自己仍然存在着。李叶从上往下看着刘芳的面容,她的眼睛被长睫毛所遮盖,鼻子上渗出细小的水珠,那张正在被爱情浇灌着的薄唇微张,已经比心灵更早的放松了警惕。李叶用手捧着刘芳的脸,刘芳用信任的眼神含情脉脉地看着他,当李叶再也不满足她眼睛中所传递出来的抚慰人心的爱慕时,他们第一次接吻了。作为一个女人送个她所爱的男人最珍贵、最重要的报酬之一,他们的身体融化成两颗心,他们的心融化在长吻中,他们觉得自己的肉体仿佛消失了一样……
长吻结束后,刘芳和李叶用最坚定最怜爱的目光对视着,刘芳泪眼朦胧,她幸福地啜泣起来。
“我爱你。”李叶冲动而又坚定地说。
“我知道,我也爱你。”刘芳仍然在哽咽着,她伤感地说,“可我要的不是现在,我要的是永远。”
“你觉得还有什么能阻挡我们相爱吗。”
“时间和付出。”刘芳又有几滴泪水夺眶而出,“我所知道的一切关于爱的故事,都是相互付出的故事。让一个男人爱上自己,天底下几乎每一个女人都能做得到,可是又有几个女人能让男人爱自己一辈子呢?人辜负了多少美好的承诺,玷污了多少坚贞的誓言啊。若要相爱,先要学会宽容,你会宽容我的缺点吗?你会一辈子宽容我的任性吗?”
“相信我。”李叶说这句话时语气和眼神中都带着至死不渝的坚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