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歌灵再次抬头,仔细打量了下林靖轩身边的男孩,虽然轮廓比较模糊,但是好像比例挺好的。
“他小时候得过脑积水,就是俗称的脑子进水了,所以人送外号季大头。”季花花望着黎歌灵疑惑的脸,笑嘻嘻地解释道,“他是我继父的儿子,我和他从小就不对付,现在基本算是井水不犯河水。”
季花花气鼓鼓的,似乎很想冲过去,给“季大头”一拳。
对于青春少年,无法避免的话题就是异性,男生眼中会议论谁谁谁长得好看,女生面对自己的心仪对象也会面带羞涩。
甚至会在私底下给全班人拟出一个榜单来。
“靖轩,你说今年的小姐姐都长得怎么样呀?”季徽朗将手耷拉在林靖轩的肩膀上,像挑贡品一样,扫视着周围。
林靖轩明白季徽朗的用意,他们生在世家豪门,从小就接触各种各样的女性,大家的私生活就算不混乱,也绝不会像他这样清水,所以季徽朗和他父亲一直以为他是生病了,使出浑身解数,想让他开窍。
但是他对异性就是不感兴趣,甚至拒绝接触。除了……她,他的脑海里似乎又浮现了那日的画面,各种滋味涌上心头。
某一瞬,他似乎看到一个很像她的女生,但是她却忽略了他,而是把目光转而投向了他的好友季徽朗。
不知为何,那一刻,他百爪挠心,好像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东西,莫名地烦躁和难过。
黎歌灵和季花花住的地方距离很远,所以她送走了季花花,就一个人等在公交站,酷暑炎热的天气,莫名让人烦躁,黎歌灵插上耳机,听着她喜欢的歌曲,依在公交站牌边。
11路车还是一如既往的晚点和爆满,黎歌灵暗忖,啥时候11路车也会有一个像日本地铁推进员的角色,把她像一条干瘪的鱼一样,推进拥挤的人潮。
事实上,没有这个人,情况还是一样的。
闷热,气味,挤压,在无数个缝隙里寻找可以落脚的角落。
一个慈祥的大叔,挪出自己的位置,那是一个封闭的三角区域,示意她可以过来,黎歌灵摇了摇头,但是大叔似乎很热情,在她再三拒绝后,大叔脸上露出一副好心被当做驴肝肺的哀伤,黎歌灵有些于心不忍,再加上现在真的没有落脚点,便一点一点挪过去。
汽车在平稳地行驶中,她却总能感受到有人在蹭她的手臂,抬头是大叔和善的面孔,和无辜的笑,可现在黎歌灵觉得那笑格外刺眼。
大叔似乎还想得寸进尺,却未料到一个粗壮的手臂,挡在大叔的眼前,隔开两人的距离。
那人的手臂白皙如玉,却格外有力,隐隐可以看到手臂上突起的青筋,胳膊上的袖口刺了一个雅兰高中的蓝色校徽——大海里的一叶帆船。
有人道,一次遇见是偶然,两次遇见是缘分,三次遇见便是命中注定,难道他是她的命-中-注-定?
大叔危险地眯眯眼睛,似乎在示意他不要多管闲事,林靖轩直接脸色一沉,像猎鹰一样一瞬不瞬地盯着大叔,大叔有些发慌,便挪动到黎歌灵的另外一侧。
林靖轩目光越发森冷,看得人战战兢兢的,直接用双手撑住黎歌灵的左右两侧,形成包围之势,阻隔一切外界干扰,大叔咬了咬牙,愤懑地在下一站下车。
他靠她很近,熟悉的气息在她周边萦绕,黎歌灵不知为何,有些不敢和他直视,只是低着头,而他却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冷冷地看着车窗外的风景。
林靖轩知道就算没有他,按照女孩的战斗力来说,她也应该不会受到伤害,但是他就是忍不住想要挡在她的前面,一种接近于本能的守护。
两人一起下了车,他在前面走着,她在后面跟。黎歌灵的脑海里一直回放着那天晚上,他做出的举动,不禁有些脸红。
突然,他停了下来,转头。
“11路车一直都这么挤吗?”他的声音清清淡淡的,却很有磁性,就像山谷里回荡的微风。
“嗯。”黎歌灵点点头。
“以后尽量和同性站在一起,站在开阔的地方。”
“哦。”
“还有,以后记得不要随便相信你表面看到的。”林靖轩微微侧头,余光瞥着她。
“好。”
林靖轩似乎有些少年老成,一副经历很多的样子,给她的感觉,不像同学更像老师,当然也没有像那天晚上被她撂倒那样,今天的他,格外有气场和力量。
“你很喜欢一直盯着男的看吗?”林靖轩没好气道。
黎歌灵以为他说的是,军训报到的时候,她打量他的事。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眼熟。”
林靖轩脸色变了变,但随后嘴角上扬,蔓开一个浅浅的笑,在夕阳的柔光下,显得格外好看,格外治愈。
他脚步一顿,背影对着她。
“那天我喝醉了,之前的事就一笔勾销吧。”林靖轩悠悠然道。
“嗯。”
黎歌灵愣在哪里,机械地回答道,她一直以为他喝断片了,所以不记得了,这下重新提起,又涨红了脸。
傍晚,和林靖轩分开后,黎歌灵独自漫步在公园路上,夕阳的柔光洋洋洒洒,为岸边的柳条,染上一层明晃晃的金色,恬静的清风,抚过生意盎然的金柳,让碧绿的湖面微波荡漾。
如此秀丽美景也不知是在撩拨谁的心弦,不禁让黎歌灵想起《再别康桥》中的那一段: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滴”黎歌灵的手机推送了一条新闻,按照她以往的习惯都是直接删掉,但是“木深”两个字却深深地吸引住她。
她迫不及待地点开,新闻标题是“木深携新作《落叶不知秋》重新回归,一月后将在全球上市。”
她有些按捺不住心里的激动,一直以为“兴奋到飞起”,只是一个夸张的形容,但是她现在却是切切实实地能体会到那种高兴到已经不再满足于旋转跳跃的愉悦感。
她又仔细看了看,发现她没有看错,才松了一口气。
木深是一位知名畅销书作家,他对自己的隐私保护得很好,从来不接受任何采访和宣传,他的风格很多变,主角可以是青春的少女,血气方刚的年轻人,也可以是白发苍苍的老翁,或者是缩在一方天地里的农村妇女。
因此,关于他的身份信息等,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是深受压迫的家庭妇女,因为他写的大多是生活中的悲剧,有人说他应该是年近花甲的老头,因为从他作品来看,他的阅历应该有几十年了,有人说,他可能是一个失恋的中年大叔,一腔怨恨和满腹苦水,只能奋笔疾书,以示发泄
他描绘的人物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只有最真实,最纯朴,或者说最打动人心的性格百态。
这是最吸引黎歌灵的一点,不像网络上的霸道总裁狗血小说,极度贴近现实。
木深唯一的缺点就是,写书写得太慢,一般都是两年时间内,才会有一部作品问世,但是慢工出细活,每次他的作品横空出世,总是可以快速席卷各大榜单,被人抢购一空。
黎歌灵打开朋友圈,果然全世界都在为木深打call。
一首悠扬婉转的旋律蓦然响起,汪苏泷的《等不到你》,从小就是黎歌灵的助眠曲。
看了看手机上的备注:叶疯子,这是第一个让黎歌灵哭笑不得的人。
一打开手机,就传来一阵聒噪的声音“小灵儿,有没有想我呀?快到哥的碗里来,哥带你去吃好吃的。”
一听称呼,黎歌灵就皱了皱眉,她知道自己性格比较冷淡,让人有点难以接近,但是这叶疯子,偏偏就给自己取了个萌宠的名字。
“不用了,我在家里随便吃点就行。”黎歌灵一口回绝,从小,她性格就比较独立,能不麻烦别人就不麻烦别人。
“别呀,小灵儿,你难道忘记了是我把你的脚弄伤的,所以我要负责你未来三年的伙食,你可是答应了的,不能耍赖。”
黎歌灵扶了扶额际,第一次被别人请吃饭,请得这么忧伤。
不过,他弄伤她脚这事就说来话长,大概就是,两个月前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她在江边徘徊,有个变态暴露狂跟在她身后,突然掀开大衣,然而黎歌灵依旧是面无表情的死鱼脸,这彻底刺激到变态男的自尊,就朝她扑过去。
说来也巧,我们的正义使者叶西风同学,也不知道哪天抽了啥风,在江边借酒消愁,千钧一发之际,叶西风将酒瓶朝黎歌灵那边扔去。
本来这是一场完美的英雄救美的戏码,结果倒好,酒瓶没扔到变态男身上,反倒掉落在黎歌灵脚边,碎片划伤了她的脚,她急中生智,拿起一块大的碎片对准变态男的下面,变态男也是色厉内荏,一下就吓得屁滚尿流。
虽然当时她的脚看起来血肉模糊,血流不止,但是经检验,也就皮外伤,可叶疯子倒好,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他那个时候,胡子和头发不知道多少年没修理了,活得像一个原始人,眼泪鼻涕加毛发就像一块抹布,在她手上摩擦呀摩擦,她也只能顶着巨大的反胃,从他的宽厚有劲的手掌里抽出自己正在“渡劫”的手,反过来,拍着他的背,安慰他。
直到很久以后,黎歌灵才明白叶西风经历过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没事了,脚上的伤一个月前就好了,你也不用请我吃三年饭的。”毕竟人家也是抱着救自己的心扔的酒瓶,虽然过程不太好,但是结果还是救了她,她也做不到厚着脸皮要这张长期饭票。
“不行,拒绝无效。”叶西风属于哪种痞帅痞帅的长相,但认真起来,还是很骇人的。
黎歌灵猛地转过头,叶西风的气息清晰地喷在她的脸上。
“本来去找你的,却碰到你一个人在河边溜达,这大概就是缘分吧。”叶西风悠然一笑,摸了摸她的额头。
他还真是神出鬼没!
就这样,黎歌灵被叶疯子强行拉去吃大餐了。
一家比较雅趣别致的小店,店面虽然不大,但很温馨,门口是两株桂花,清幽淡淡的芬芳在虚空中跳跃,令人怡然自得。
服务员全都是身着汉服的妙龄小姐姐,燕环肥瘦,各有姿色。
一个行如杨柳,步步生莲的小姐姐,将他们引到一雅间,几张雕刻镂空的桌子上,娇艳欲滴的桃花在黑色的陶罐里开得肆意妖娆,右侧是摆放整齐的一面竹简式菜单,正楷的字体,一个个镌刻得笔力雄厚,入木三分。
室内没有香炉,却飘着淡淡的悠香,直到坐下,黎歌灵才明白香从何处,座椅用的都是上好的小叶紫檀木,纹理清晰,材质细腻,油润不干,木香袭人,地处郊区,雅间东西各开两窗,松柏顶阳而生,芳草油而发亮。
“客官,这个是本店菜单,您浏览下哦。”小姐姐将竹简菜单放在叶西风手上,一颦一笑实在是风姿卓越,奈何叶西风连眼皮都不抬一下。
黎歌灵都要怀疑他的性取向了。
“这个吧。”叶西风点了一个套餐,名字是《凤求凰》。
听名字就知道,是情侣套餐。
“这里的这个套餐比较好吃,我经常和朋友来吃。”叶西风笑了笑,有一股邪魅的帅气,屋外的阳光给他的侧脸镀上一层金色的轮廓。
言下之意就是让她别误会,因为好吃才点的情侣套餐。
她遇到他一个月后,他剪掉了乱七八糟的头发和胡子,收拾出个人样,也没有再酗酒堕落,猛地一看还真有点世上贵公子的姿态。也不知道是不是初次见面,她叫他大叔,让他受刺激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