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时候,文乐乐接到文子轩的电话,说是让她去文家帮他收拾一些羽绒服寄到帝都,最近几天太冷了,他都差点冻成狗。
文乐乐一边抱怨他生活不能自理,一边又应承下来。
顾西凌一大早就去了公司,文乐乐想到只是一点小事儿而已,也没给小五打电话。
于是她自己开车去了文家。
文家的大门是密码锁。
文乐乐站在门口输入三次,三次都提示密码错误。
天色阴沉,寒风像刀子一样在脸上刮过,从脚底到头顶都冒着森森的寒意。
但是,文乐乐觉得心脏比身体更冷。
文景这是改密码了。
文乐乐又尝试着输入了最后一次。
还是不行。
敲门,里面也没人应。
文乐乐想了想,给李婶打去电话。
李婶原本出去买菜了,接到文乐乐的电话之后风急火燎往回赶。
当然,也将大门的新密码告诉了文乐乐。
文乐乐面无表情的推门进屋。
别墅里好像什么也没变,但好像什么都变了。
客厅的沙发还是老样子的摆设,不过沙发的靠垫却多了一个小女生喜欢的抱枕,茶几上也多了几本高考练习册和几支钢笔。
难道文景已经替苏小兰转学到了江城?
这是让苏小兰一直待在文家的节奏啊。
文乐乐压着疑惑走上了二楼。
二楼一共有四个房间。
除开文景的书房之外,剩下三间卧室,文景一间,文子轩一间,文乐乐一间。
文乐乐推开自己的卧室时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她只看到她的床,她的衣柜,她的书桌,包括她以前珍藏的所有关于母亲的东西全都不翼而飞。
取而代之的却是崭新的全套粉紫色家具,书桌上依旧整整齐齐叠放着高考练习册,还有一个水晶相框。
相框里是摆放着一张苏小兰和苏小沫姐妹俩笑靥如花的合照。
文乐乐脸色惨白,娇小的身形终究是止不住的晃了晃。
她以为自己是不在乎的。
但是,谁都不是铜墙铁壁,金刚不坏之身。
文景还真是狠绝。
一句话就断了这二十年来的所有情分。
父女情,夫妻情。
李婶三步并作两步的上楼就看到文乐乐精神恍惚的样子。
“乐乐啊!”
文乐乐回过神来,眼神还有些未聚焦,嗓音也哑得不行:“李婶,这房间里的东西呢?”
昨晚文景回家之后径自就去了文乐乐的房间,然后黑着脸将里面的东西好一通乱砸。
砸完之后就打电话让人搬走了房间里的一切。
半夜的时候又有人陆陆续续重新搬进来一些家具,就布置成现在这幅模样。
文景在清晨去公司的时候曾厉声警告李婶,说是如果李婶私自让文乐乐进这个家门,就让李婶卷铺盖滚蛋。
李婶在文家待了二十来年,她对自己滚不滚蛋一事并不在意,只是在暗地里琢磨文乐乐这间房应该是要给苏小兰住了。
心里忍不住叹息。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自己的女儿往外赶,人家的女儿却当宝贝。
真是一个混账父亲。
谁碰见都会心寒。
“乐乐……”李婶赶紧拉过她的手:“你别急,夫人的东西都在我那儿,一点也没少。”
昨晚半夜,李婶趁着文景睡觉的时候跑去翻了小区外的垃圾箱,又将文乐乐母亲的遗物一件一件翻出来。
担心被文景看到,李婶打电话让自己的儿子王大壮带回了母子俩的家。
文乐乐一直都惦念着李婶的恩情。
不管是上一世,还在这一世。
在她和小轩没有母亲,又缺失父爱的那些年月,是李婶在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姐弟俩,包容着姐弟俩的坏脾气。
文乐乐拿了几件文子轩的羽绒服,路过她曾经的房间时,到底没忍住,上前就将书桌上的那个水晶相框砸得粉碎。
离开文家大门时,她连头都没回。
李婶的家离文家并不远。
只不过那地方的环境却是和文家这边的清幽完全不同。
地处闹市,很嘈杂,是修建在九十年代的老房子。
文乐乐熟门熟路的走前面。
“李婶,这地方太乱了,我给你重新买一套房子吧。”
李婶却是摇头:“乐乐啊,你也知道大壮开着一家烧烤店,这地方离门店挺近,免得每天都将时间浪费在路上。更何况我老了,喜欢这样热闹的样子,真要是冷清了,反倒还不习惯。”
的确也是如此。
更重要的是,这里承载着那些老旧的记忆。
如果丢了,就永远丢了。
文乐乐没有再坚持,笑了笑:“好久没吃大壮哥的烧烤了,过两天我带朋友过去。”
李婶也勉强扯出一个笑脸:“多带点,你啊,就是朋友太少了,女孩子,多交几个朋友总不是坏事。”
文乐乐点头:“好。”
上一世的时候,她就苏小沫一个。
千挑万选,却选了一个狼心狗肺的闺蜜。
这都是什么鬼运气?
文乐乐在李婶家吃的午餐。
李婶下厨,王大壮则是丢下烧烤店里的活儿,专门赶回来陪文乐乐聊天。
两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
那时候秦铮就住李婶家的隔壁,文乐乐带着文子轩经常跑到李婶家玩耍。
小区楼下有个小花园,秦铮放学后丢下书包也加入进来。
小孩子嘛,无非就玩过家家酒的游戏。
王大壮人如其名,长得五大三粗,身形敦实,太彪悍。
文子轩的小身板太瘦弱,又是文乐乐的弟弟,肯定也不妥。
就剩秦铮。
高高瘦瘦的小孩,五官隽秀,皮肤白皙,很惹人喜欢。
文乐乐每次都选秦铮,然后奶声奶气的说:“我要做秦哥哥的新娘。”
秦铮眉开眼笑。
三个小男孩伺候一个小公主。
可把文乐乐宠坏了。
特别是夏天的时候,文乐乐怕晒,又怕蚊子,关键还嘴馋。
于是经常出现一副颇为壮观的画面。
文乐乐光脚坐在花坛边,一双小手撑在身旁,一双白嫩嫩的小胖腿在半空中悠闲的晃来晃去。
秦铮站左边,负责一勺一勺的喂冰淇淋,偶尔自己也偷吃一口。
王大壮站右边,负责卖力的撑伞。
文子轩则是苦哈哈的站前面给文乐乐摇扇子……
回想起当时的情景,王大壮依旧忍不住呵呵笑:“乐乐,还记得秦铮总喜欢背着你在楼下的花园转悠么?”
怎么不记得呢?
文乐乐从茶几上拿过一个砂糖橘慢悠悠的剥:“实话实说,我挺嫌弃的,好吧,秦屎黄太瘦了,骨头硌得疼。”
说完,分一半给王大壮,自己留一半塞嘴里。
说起秦铮,文乐乐和王大壮也是很久没见过他了。
王大壮一口就将橘子吞进肚子里,忍不住感叹:“也不知秦大哥春节回江城不?”
“应该要回吧。”文乐乐想了想:“他要去给阿姨扫墓,这不是他每年的必修课么?”
两人闲聊起往事,时间就过得飞快,文乐乐的心情也轻松了很多。
李婶在厨房让王大壮拿筷子,王大壮从小板凳上起身,看了一眼文乐乐,原本欲言又止,最后还是问道:“乐乐,你和顾少,你们还好吧?”
他是粗人。
虽然不懂豪门之间的勾心斗角,但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呀。
电视剧里那些不都演新媳妇嫁进豪门整日里受气么。
今天恶婆婆刁蛮,明天小姑子撒野,后天再来个七大姑八大姨的挑拨离间,那日子,可难过了。
文乐乐却“噗嗤”一声笑出来。
她可没有恶婆婆,倒是有个小姑子,但人家远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研究钻石呢。
她和小姑子顾羽嫣一直都没有见过面。
算得上是井水不犯河水。
文乐乐笑完之后,一本正经的说到:“烧烤小王子,你担心得太多啦,我和西凌一直都是二人世界,挺好的。”
王大壮因他的大壮烧烤而闻名小半个江城。
由于他眉眼端正,身形魁梧。
于是,有前来吃烧烤的小姑娘暗生情愫,也不知是谁先称呼他烧烤小王子。
日积月累,烧烤小王子竟然成了他响当当的绰号。
王大壮平日里觉得无所谓,今天被文乐乐这么叫,他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发:“好就好,要是顾总不嫌弃,你带他来我的店吃烧烤呗,楼上有包间的哦,正适合他那种身份高贵的人,我保证把猪腰子烤得外酥内嫩……”
文乐乐笑得更欢。
她实在想象不出骄纵矜贵的顾西凌用他那只白净的手拿着一串黑漆漆的猪腰子啃噬的样子。
估计有点像诡异的年度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