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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是土地爷

蔡经越走越快,天黑时分,他总算是到了一处叫宁芳的小镇。这小镇位于宁平县,毗邻广平县和龙腾县,乃是三县交汇之地,商贾往来,人口稠密,倒是一处极为热闹的存在。

不过,他并没有去投栈,而是到了镇外西边的一处庙宇前面停下。这庙宇后面是一座小山,前面是一处方圆十几倾的湖泊,湖内设有堤坝凉亭,湖边遍种垂柳,风景绝好。在庙前东边,有一株四五人合抱的大樟树,最起码也有三四百年了,浓密的树荫把土地庙整个遮住。正值夏末,暑意仍在,许多人便躲在这树下纳凉,好不热闹。

在庙门口的两根红柱子上,是一副对联,写的是:莫嫌我庙小神小,不来烧香试试;你休仗权大势大,如要作恶瞧瞧。

门楹上挂的是一块匾额:独霸一方。

这可不是什么霸王庙。

这里,是宁芳镇的土地庙。

同时,它也是蔡经目前的家。

他就是这庙里的主人,宁芳二十多万多人的庇护神,土地爷。

他绕到庙后,借着土遁,就进入地下。

在离地九丈的地方,有间四四方方的房子,方圆三丈整。屋内的设施非常简单,只有一张床,一张床头画,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桌子的上面放着一只拳头大的古铜色小鼎,当中有一团淡蓝色的晶体。

这洞穴就是土地爷的地宫,是城隍爷专门派黄巾力士开凿的,规格非常严谨,村土地是一丈方圆,乡土地是两丈方圆,镇土地是三丈方圆。而无论是什么规格的土地庙,床头都必定挂着一张画:后土大帝圣颜图。

后土大帝,是后土大陆的主宰。画像上的后土大帝,面带微笑,威而不露,一副王者之相。后土大陆上所有的地仙,都必须供奉他,就好像凡人供奉他们的帝王一样。

放在桌子上的小鼎,称之为“御赐香火鼎”,是城隍府赐下,用于采集凡人供奉,凝聚香火之物。鼎内淡蓝色的晶体,是不成形的香火。像蔡经这种镇土地庙,要凝聚一鼎成形的香火,大约需要六个时辰的时间。

这洞穴没有出口,深深地嵌在泥土和岩石之间,只能通过土遁进出。洞穴的六面各贴着一张黄色的符纸,恰恰结成一个阵势,可以保证洞穴不会毁于地震或者地下水的侵蚀。当然,这符纸也防止土地爷私自扩大地宫,一旦有人犯禁,城隍爷必定重惩。

蔡经回到后土大陆之前,王方平打散了他的仙骨,废掉了他的修为,他本是奄奄一息,恰恰就落在了这土地庙之前。上一任的土地出来透气,便救了他,教了他一些基本的修炼之法,后来因其寿元将近,更举荐他做了这里的土地爷。

因为是举荐,所以蔡经并不算是死后成土地,也才得以保住了肉身。

目前在广平县的土地之中,有肉身的,不会超过三个人。

但是,保住了肉身,也并不代表就是自由自在的小地仙了。在成为镇土地爷之前,城隍庙的判官用朱砂仙笔在蔡经的肚脐眼上面画下了一个怪异的符箓。这符箓看上去像是一个“地”字,又好像是一个“囚”字,怪异至极,蔡经虽然在大藏岛上待过几年,见识不浅,却也无从辨认。但是,他知道,这符箓必定是城隍爷对下面各级土地的约束,如果不去除,只怕到死也无法逃脱城隍爷的控制。这几年,他也试过很多种办法,都无法将其去掉。最狠的一次,他忍痛将写着符箓的那一块皮肉全部割掉。可皮肉一旦长回去,符箓仍旧在。

所以,现在他也暂时不去理会它。他知道,只要修为足够强,到时候拎着那判官的脖子让他收回符箓也就是了。

况且,现在他的恰好利用土地这个身份,探查出附近几位城隍爷的行踪,有机会就弄一点香火。虽然有一点火种取栗的意味,却又实实在在是最快的提升办法。更何况,这些城隍爷称孤道寡久了,个个都是独霸一方,横行无忌,让他们受点损失,也是小惩大诫。

“是时候了。”

他在**坐了一会,方才小心地取下来戴在左手中指上的一枚戒指。

这是一枚黄金戒指,不大不小,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花纹图案,平平无奇,更谈不上有任何的灵性。蔡经拿着它,却好像是跟一个人在交流似的:“今天你是有口福了。”

说话间,他从包裹中取出三十鼎香火,堆在自己的身前。

不可思议地事情发生了。

“嗤!”

那看似平平无奇的黄金戒指陡然发出一声轻响,就好像是金蛇吐信似的。然后,就见那些香火发生了神奇的变化:那一鼎鼎香火之中红色“火苗”,居然全都化成了一道道的红光,涌入那戒指之中。

那一枚小小的戒指,简直就像是一只小饕餮,胃口大开,把那些火苗吃的一点不剩。

“妙极,妙极!”

蔡经却是哈哈大笑,亲了一下黄金戒指。

而这时候,那些失去火苗的香火,已经发生了极为神奇的变化。它们原本都是四四方方的,失去了火苗之后,竟开始化成了一小团一小团的白烟。这些白烟很快又凝成一团两寸见方的气团,凝立在蔡经身前。

也几乎就在同时,与那一团气体接触的桌板发生了不可思议的变化。只看那桌面居然开始抽芽。起初这芽就是蚕豆大,但很快就变成三寸长,很快又变成一尺,两尺,三尺……一丈,居然长出来一棵树。

“嘭”的一声,那一棵树又很快炸成了粉碎。

这一团两寸见方的气体,可以使枯木逢春,可以使顽石开花,它有着玄之又玄的生生造化之力。但是,它又极为霸道,那生生不息的力量,不是任何东西都可以承受的。

一旦承受不住,就会被涨得粉身碎骨,就好像那一棵树一般。

“好精纯的灵气。”

这是一团灵气。

蔡经那个看着全然不起眼的黄金戒指,将城隍庙的香火,变成了精纯的灵气。

这枚戒指是上一任土地死后留下的。

便是他最大的依仗!

也是他跟小欣分账的时候,永远都只要香火的主要原因。

……

蔡经心情大好,张嘴将那一股气息全部吸入了体内。那一股灵气瞬间就沿着他的血脉,游走全身。这灵气在血液之中,就好像是一只拥有自己生命的灵兽,它并不嗜血,它只是喜欢将血液之中的杂质找出来,包裹起来。

净血!

灵气净血!

任何一个凡人,本身都蕴含着无与伦比的力量。所谓修真,就是将人的潜能无限地开发出来。凡人的血液之中都蕴含着杂质,这些杂质就好像是造物主开的一个玩笑一样,让人类的能力受到了约束,力量、速度、听力、视力、嗅觉、恢复能力,都因为它们而减弱。

修仙者,把这些杂质,称之为修真之毒。

而一旦修真之毒被去除干净,凡人也就成就龙力境,再经过一番积累便可以成就仙身。

当然,要去除这些修真之毒并非那么容易。

在修炼初期,一些灵丹妙药就很具奇效,所以凡人中经常会有“某某某捡到一颗丹药,变得力大无比”的传闻。但是,一旦修炼到了鲸力期,人体血液之中的修真之毒已经变得极为稀有和隐蔽,一般的丹药,已经完全无效了。

很多人,终其一生都想不出办法进一步净血,修为也就永远停留在鲸力。

而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最行之有效的净血方法,就是“灵气淬体”。

可是,灵气是天地间最为宝贵的东西,天地间几乎所有的灵脉都已经被神仙大能、豪门氏族所占领,一般的凡人,哪里有机会接触到灵气?就比如说大藏岛岛上的灵脉,除了王方平,谁都没有资格享用。

而此刻,蔡经做到了。

他这一枚黄金戒指,有着一种神奇的能力:化真。

他就用这通用的货币香火,通过化真,造出了灵气。

“哇!”

只不过就是一刻钟的功夫,他张嘴吐出了一口黑血。

黑血一旦吐出,他就感觉自己的体质有了巨大的进步。

而他也没有来得及去试试进步的幅度有多大,就立即又取出几十鼎香火,继续用黄金戒指“化真”,片刻之后,那几十鼎香火又再一次变成了灵气,被他吸纳,用以净血。

……

他已经记不得过了多久了,他包裹里的香火已经越来越少,他吐出来的黑血也越来越少了。而他感觉浑身上下的力量变得越来越充沛,身体的各项机能,都在飞速地提升着。

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刚开始,他一次只敢化真不超过三十鼎香火。但现在,他已经一次化真五十鼎香火以上了。

而这个数量,仍旧在不断地往上增长。

……

“哇!”

他又努力地吐出了一口血。

“!”

可是,包裹中已经空空如也。

从城隍庙中抢来的三千多鼎现香火,已经被他化真完了。

他发足狂奔,一路往庙后的山中跑去,风如刀一样刮着他的脸,但他却并不觉得生痛。他故意在脚下用力,凡是被他踩中的地方,必定留下一个三尺以上的深坑。

他一口气跑出去六十里,才在一处山谷中停下来。

“天威霸龙!”

他右掌蓄势,猛地一掌拍出,一股霸道的劈空掌力打在一百五六十丈外的一个小山头上,只听“轰”的一声巨响,那山头已经直接没有了三丈。

“真力外放,真力外放,我终于修炼成真力境了!”

他大笑着又打出去一丈,三百丈一座山头也被打没了五丈有余。

真力外放,就是成就真力境的标志。

在真力境以前,纵然力量强悍如海中之鲸,摧城拔寨,却终究不能凌空伤敌,只能与对手短兵相接。哪怕是面对凡人,只要对方结成箭阵,都免不得被伤。可到了真力境,力量外放,几百丈外,一记劈空掌就可以伤敌。在凡人世界,已经是无敌的存在。

“倒是要试试我可以打得多远。”沉下心来,蔡经全力运转一口真气,猛地又是一掌。这一次,他直接打向六七百丈外的一座高峰。

“轰隆!”一声巨响,那大山直接被他打出一个大坑来。并且,他好像还击中了一处地下水脉,瞬息之间,从山中涌出一股巨浪,倾斜而下,转眼淹没了下方的一个小山谷。若在那山谷中有一村落,只怕顷刻间就要遭受灭顶之灾。

这就是人力改变自然。

如实凡人此刻看到蔡经,就已经觉得他是神了。

“同样是真力境初期,同样的掌法,我这一掌的威力至少是小欣的三倍以上,哪怕她现在是真力境中期,跟我比起来,掌力却显然还是远不及我。这就是灵气淬体的好处。”

一念至此,他不由得大笑起来。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把这些香火凭证都去兑换成现香火,我的修为还将大增。”他已经有了下一步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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