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人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一种得陇望蜀的生物。就像我以前明明觉得只要我能暗恋他两年就可以了,现在却非要拯救他,死活不肯撒手了。
我呀,一直都知道,像我这样不漂亮的人是很难让别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喜欢我的。只是,他得先和我处在同一个学校内才能有机会慢慢了解我呀。所以,我俩在QQ上聊天的时候,我经常和他说什么“稍微学一学就能跟上啊”,“你是首钢的户口,很好考的”一类的话。把他说得都烦了,都不爱搭理我了。于是,我就只能百无聊赖地进他的空间去逛一逛了。
他的空间里是黑色的背景,背景板上面有些非主流的大头贴,背景音乐是《玫瑰花的葬礼》。我又去他的留言板逛了一圈,呵,留言不少呢。当然了,给他留言的人的头像也都是清一色的非主流黑白大头贴,网名也都是由我不认识的火星文组成的。我翻了翻他的日志,看到里面有一篇转载的日志,叫《那个被我包养的男人许了我一世的幸福》,我很诧异地点开读了读。然后我觉得这不是我喜欢看的内容。我还是喜欢《傲慢与偏见》、《简爱》、《呼啸山庄》还有《飘》一类的书,要么就是我之前说过的那些童话或者是一些科普类读物。我一直都觉得我读过的最美的一句话就是《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那一句”Mr.Dacy“。
后来我还在QQ上和他说什么不要抽烟,不要闯红灯一类的一些话。可能是我说得太直接了,语气还有点像老师训学生,他是真的懒得听。这一点,我觉得很冤枉,我倒是想说点动人的,但是我俩这个关系不合适吧。
再后来,我怕他真的不搭理我了,我就又开始和他聊一些小说中的东西。他和我说,他喜欢看的一本小说叫《******》。然后我找了找去看了一眼。呃,怎么说呢?可能我俩喜欢的东西真的不是同一个风格吧。
后来的后来,他很直接地和我说,他想让人养着他。然后他觉得我们这些读书读得好的将来都要给读书读得差的打工。也就是学习无用论。我挺诧异的,他说学习无用论我能理解。因为我们这里是一个以暴发户和拆迁户文明的城市。我虽然从小因为家里人的关系全球各地到出去玩,但是别人不是啊。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他。很多事,没有经历过的人是永远无法体会的。就像很多道理我们都懂,但是做不到一样。
很多年以后,当我回忆这段经历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或许,就是从这个时候起,我的潜意识里已经有了将来从商的想法。一是为了扭转他对“学习无用论”的看法,二是为了保护他。不论如何,我都会试着去拯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