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听起来,真像是三更天的梆子声。
张子虚坐在酒馆的大堂内,正纳着闷,他明明刚不久听到了三更天的梆子声,然后出去关了门。
可为什么,这声音突然又响了起来。
谢乌有本是安安静静地躺在账台边的椅子上,他白日干活在那里,晚上睡觉也在那里,可在这个没有生意做便该睡觉的时辰,突然坐起了身,离开了那里。
“你听到了?”张子虚看到他警觉的神情,便也问了起来。
“你也听到了?”
“莫非是胡阎回来了?”
张子虚的心悬到了嗓子眼,他在这里等了他一天,他已觉得实在太久了。
谢乌有瞥了一眼门口的方向,摇了摇头。
他的耳朵向来很好用,可是此时,他却听不出有半分异常的地方。
“是啊,胡阎的脚步是咱们几个里最轻的,怎么可能会发出这种声音。”张子虚也默默地点了点头,可是这种否定却让他更加担心,“你听,又来了。”
“咚!——咚!咚!”
“外面的风有点大,不过是门口挂着的那俩酒坛子撞门的声音。”谢乌有话虽如此说着,却朝着张子虚使了个眼色。
张子虚会意,轻手轻脚地攀上了房梁,悄悄趴在荼蘼每日坐着的那个角落里的屋檐上观望。
那个窟窿,可以见清风,可以见明月,自然也可以见这屋外的一切。
可是,他连半个影子都没有见到。
“张子虚……张子虚……”
屋外,好像有个甜美的声音一直在叫着他的名字。
“谁?”
张子虚使劲揉了揉眼睛,却还是什么都看不见,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邪门的事。
“他答应了,你听,他答应了。”
女子咯咯地笑着,就像是终于得到了自己心爱的糖果。
模糊中,他好像看到了一张脸,白日里的那张女人的脸,可是若即若离,又让人看不太清。
一张脸变成了两张,两张脸又变成了四张,密密麻麻,越来越多,却越来越模糊,横七竖八的铺成了一大片。
只有那咯咯地笑声是清晰的,越来越清晰,如雷鸣,如惊涛,如穿肠利刀。
“死长虫?死长虫?”
谢乌有在一旁轻轻地唤着,可上面的人好像已经完全僵住,丝毫没有任何反应。
他看到的是,自从张子虚在那个洞口探出头去之后,就再也没有动过。
不管他怎么呼唤,张子虚整个人就像是魂离了窍一样,完全听不到现实中的声音。
这一幕,他好像在哪里见到过。
屋外并没有风,也没有人,可偏偏这已上好了排门板的门突然自己开了。
桌上的烛火连闪都没有闪过,可是他知道,有人进来了。
这样的速度,这样的手段,谢乌有已经猜到了是谁,他只是又默默看了一眼半开着的门。
“晚上关门,白天又要开门,真不知道是哪个自找麻烦的人想出来的馊主意。既然迟早要开的,又何苦再关上呢?”
看门,看门,不过就是看着门就行了。
别人想偷的东西,即使大门紧锁,也照样会想尽办法去偷,别人不想偷的东西,就算是门大开着,也绝不会有人走进来。
所以,夜,又何必闭户?
他很满意地点了点头,终于为自己懒得走到门口重新上一遍排门板想到了一个绝佳的借口。
来的人不是找他们,那自然是找院中的人。
胡阎不在,剩下的那一个,根本完全轮不到他去担心。
来的人既然是用了这种方式,那一定是因为不想让他们知道是谁,他是个知分寸的人,不想让他知道的事,他便不去知道。
他要做的,不过就是看好了门,回到他的椅子上,继续睡觉。
至于张子虚,他也懒得去管。
这个人,一而再,再而三地着了她的道,只能说是定力太差,让他长个记性也好。
后院中,空无一人。
小楼上,灯火阑珊。
三更天了。
每到这个时辰,如果没有生意要做,她通常喜欢一个人呆在屋子里,在木桶中舒舒服服地泡上一个澡。
青烟弥漫,烛光熹微,桶里的水还是热的,可人的手却已是冰凉。
知鱼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这样的一天,她被一个从浴桶中窜出来的女人一把掐住命门按在了床上,动弹不得。
荼蘼的身子还在湿溻溻地淌着水,水顺着知鱼的衣衫洇湿到她的身上,顿时生出了一股逼人的寒意。
知鱼试着挣扎了几番,却始终根本无从起身,只能死死地被她压在下面。
“好快的身手,是我低估你了。”
知鱼有些疑惑地看着她,明明昨日,她还能瞒得过她的眼睛。
“故技重施?我又不是子虚那傻小子,哪儿有那么容易就着了狐狸精的道儿?”
荼蘼说着,笑眯眯地抚着她的脸,好一张美人的脸,
“人欺我一次,则人可耻,人欺我两次,则我可耻。我保证,你不会再有第二次这样好的机会。”
知鱼终于知道自己到底是栽在了哪里,她唯一不该的,就是妄图去招惹她。
“怪不得,黄金屋总是说,这件事非你不可得。”
“黄金屋?黄金屋常常遗憾我不是个男人……”
荼蘼凝望着她那如秋水般迷离的眼波,好似已有些沉醉,
“可他要是知道此时他的女人正躺在我的床上,一定很庆幸我不是个男人。
毕竟,我也是个经不起诱惑的人。”
知鱼柔媚如丝的眼睛在她已蹭得半干的身上反复扫了几圈,同样是娇俏的一笑,“如果此时躺在这里的人不是我,而是他,相信他一定会更庆幸的。”
荼蘼的脸突然沉了下去,她锁住知鱼的手突然松开,人也已慢慢起身,“我特地找你来,可不是为了跟你聊他的。”
“哦?”
知鱼还独自躺在床上,此时的她,却并不那么急着起身了,
“我们之间唯一的牵绊,不就是他么?”
“不见得。”
泡澡的水不够热了,她便不再用了。
荼蘼慢慢地走到木桶旁的衣架前,已开始一件一件地穿起衣服来。
有贵客来,怎么也得稍微体面一些。
知鱼看着她已有些出神,她穿衣服的样子,真像昨夜的他。
是哪里像呢?
好像,就是那种无情。
人穿衣服的时候,当然不需要带着什么样的感情。
可是一个人把另一个刚刚还同躺在一张床上的人丢开后,那样淡然自若地穿着衣服,实在是无情。
可是,当荼蘼转过身去点灯的时候,她的眉头突然紧皱了起来。
她看到,荼蘼的身上,竟然大大小小有着百余条的伤疤。
只要是藏在衣服下看不见的地方,随随便便就能找出好几条。
有刀割的,有剑捅的,还有钩戳的,十八般武器在她的身上,全都能找得到。
她姣好的身姿与这一百多道诡异的刀疤互相映衬,非但不让人觉得难看,反倒是有些更吸引人。
她身上其余的伤口已差不多快看不出来了,只有两处,特别的明显。
一处是前胸琵琶骨那里若隐若现的十二个洞,分在两侧,就像是锁骨下开出了两支妖冶的红梅,这是铁钩穿膛所致。
一处是后背上刀口完全不一样的十二个窟窿,银刀封穴,每一刀刺的痕迹都恰好在一处穴位上,至痛而不致命,每一刀都是佼佼高手所致。
精铁钩子洞穿琵琶骨,是关押一个麻烦的人最容易的法子。
可寻常人不过两把钩子就已完全锁得住,她,为什么会被穿了整整十二把?
知鱼不禁有些浑身发寒,她虽已见过不少残忍的手段,可这样的,却仍是第一次听说。
至于她背后的伤口,江湖上的人都知道,只有临阵脱逃的人,伤口才会在后背而不是身前。
可连三岁的小孩子都知道,要是一个人的身后被捅了这样的整整十二刀,又怎么可能逃得掉?
那十二个洞的位置,刀刀都不致命,却一定是最痛苦的地方。
能刺出那样伤口的人,要么特别恨她,要么,特别恨自己。
知鱼只是远远地看着她,她此时才知道自己为什么偏偏猜不出她的身份来了。
可她却已经知道,她也是人,也会受伤,这就够了。
“我们,此前见过?”
虽然她很确定自己真的不认识荼蘼,可是看到荼蘼的样子,好像很熟悉自己,于是,她也已犹豫了起来。
荼蘼没有回答她的话,只是在慢条斯理地穿着衣服。
她见过的荼蘼的出手,出手很快,快到她根本来不及招架。
她知道她杀人的速度也一定很快,却不知道她穿衣服的速度如此之慢。
等她穿好这一身的衣服,怕是已足够能杀个百八十人。
她没有继续问下去,只是在静静地等着荼蘼穿好衣服,她也是女人,她知道女人穿起衣服从来都很麻烦,她向来很有耐心,也很等得起。
荼蘼一边梳理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走到窗前,拿起了窗边放着的那一坛酒,为她准备的酒。
“此酒名为文王贡。”
“我不懂酒。”
“无妨,你不懂,我可以说给你听。”
荼蘼淡淡地说着,已为她斟上了一杯,
“文王当年起兵西岐,除商纣,立西周。
虽是传位武王,可其他十子亦有各自封地。
聃季载,是文王最疼爱的第十子,那时被分封到了人杰地灵的沈子国。”
“沈子国?”
“耳熟么?”荼蘼端起自己的酒杯,轻轻地嗅了嗅这其中的滋味,“离涂山很近是不是?也许,你甚至还见证过它的兴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