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富翁有三个女儿,个性完全不同,大女儿长得很漂亮,喜欢炫耀自己;二女儿生性节俭,承袭父亲吃苦耐劳的美德;小女儿长得丑,成天好吃懒做。虽如此,富翁并没有特别偏爱任何一个。
富翁年岁渐渐大了,身染重病,老人心里明白,自己的日子剩下不多,于是找人代笔,口述自己的遗嘱。不久便安详的在睡梦中去世。
律师在老人死後,正式宣布遗嘱,没想到这遗嘱规定得十分怪异:“我指定妻子艾蜜为三个女儿的代理人,由她把我所有的财产平均分配给三个女儿,但她们不得拥有或享受到所分得的财物。”老人在遗嘱里这样要求的说。
另外,他又说:“如果继承的财产一旦脱手之后,每人必须各付一千镑给她们的母亲。”
妻子百思不解老人的用意,城里的各个律师,都无法为这个谜样的遗嘱找到完善的答案,於是“富翁的遗嘱”就变为城里城外大家相互争论的话题。
由於始终找不到答案,母亲决定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分配,大女儿被分到的是一些华丽的衣服、女人的装饰品、洗澡用品和服侍的仆人。二女儿得到的有羊群、土地、农舍和耕牛、驴子、工人以及全部的农具。小女儿则拥有一个珍藏许多美酒的酒窖,同时还有一栋高级的华厦,以及种满各式各样花草的庭园。
妻子采取这种分配的方式,主要是根据三个女儿的个性,给她们最喜欢、最想要的东西。
正当母亲当众准备把分配好的财物,转交给女儿的时候,突然群众里有人大声感叹的说:“假如这富翁知道自己的财产是这样处理的,我想,在坟墓内的他一定会死不瞑目的,这麽大的一座城,居然没有人为这个谜语找到解答,实在是令人讶异。”这时,群起哗然,大众议论纷纷。
“既然先生您这麽说,想必您一定想出答案了。”
那个人终於开口说道:“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把房子、家具、花园以及陈年的酒窖分给第二个女儿,把衣服、珠宝和仆役分给那位爱喝酒的三女儿,另外再把土地、农具和工人分给虚荣的大女儿,她们三个人对於这种分配方式,一定非常不满意,於是大女儿把那些农具、土地卖掉换来华丽的衣服和装饰品,三女儿也会把那些珠宝脱手卖掉买酒;二女儿则住不惯大厦,同样也会卖掉它,这样一来不正符合富翁的规定,不得拥有或享受所分得的财产,既然她们的财产都脱手卖掉,就有钱付给母亲一千镑的钱了。”
大家听後恍然大悟,对于那人的机智钦佩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