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湖畔的大火连烧了三天三夜,就像要烧尽天地间所有的东西一般,六国百姓心中唯一一位曾公认的英雄在这场大火中灰飞烟灭,带着他所有的功过是非。
因为被狼咬伤多处,隔天我便高烧不退,到清醒时,已是数天之后,韩人终归还是没能夺下甘兰城,这不禁让我想起了那位领头撤兵的将领,如今他怕已被处置了吧,任何的胜败输赢都有功臣、过臣,这场甘兰之争的输家,必然是要推出一个过臣,来平复所有人心中的不满与焦虑,我问过秦大哥,他什么也没说,没说的结局很明显。
我以为输了就是输了,那是很简单的事,韩人输给了赵人,失去了甘兰,这一仗应该是韩人彻底打败了,然而我错了,真正赢的却正是韩人,正是凤鹤君这位鬼谷首席弟子,他的视线远不在小小的甘兰之上,他的目标更远,铸剑师徐老爷子曾说过,凤鹤轩要的是称霸六国。一座甘兰城换了赵牧一条性命,没了赵牧,赵军的不败神话也许即将就会被动摇。
秦大哥越来越不避讳我跟元七,不管是什么机密的事,所以我跟元七才一点点弄清了甘兰之战的前因后果。
凤鹤轩以不变应万变,在益阳政伐、朝争期间,利用甘兰战事一举击溃了朝政上的最大劲敌,顺利跻身韩庭高位,同时利用韩商私下贿赂赵国弄臣,在赵王面前搬弄是非,意指赵牧屯兵不出,似有意降韩,赵王昏庸,在甘兰大战之际,临时撤换赵牧,使得赵军人心散落,最终也让赵老将军葬身荒野。
“可惜了,赵老将军一生的英明,竟然死在了这么一个地方,罪魁祸首还不是别人,正是他誓死护卫的赵王手上,所以说,再怎么高官厚禄,我也不稀罕,人活着难得就是一个自在。”元七拨拉着桌上的辟邪剑,他一直都对辟邪剑“虎视眈眈”,只可惜不好意思跟秦大哥借试。
“老七,身为韩人,难道你不为赵老将军的死高兴吗?”接连躺了几天,难得今天能从榻子上起身,即便已是深夜,可精神却出奇的好。
“小师叔,这话你可就说错了,虽然我是韩人,可怎么说咱们六国人都是同宗同祖,虽然我也看不上赵人的横行霸道,但这不表明我就盼着把他们杀光啊。”拍拍屁股,起身,侧近窗户,听了听外面的动静后,这才又开口,“师傅,咱们还回益阳吗?”
我也转脸看秦大哥,甘兰一役已经结束,按照常理,他确实应该回去,毕竟之前答应了凤鹤轩来助阵,如今事情结束了,也应该回去复命才是。
“战败了,哪有脸面去见他。”秦大哥拿起桌上的辟邪剑擦拭起来。
“师傅,这场仗没有你,我瞧韩军连败都不会败,能窥出赵牧杀机的人,除了你,再没有任何人。”
确实如此,赵老将军接连避战不出,有意躲过韩军的锋芒,逼迫其改攻胶兰粮草库,如此一来,赵军便可全力主攻韩军大营,将韩军彻底与韩地分隔,以便全数吃掉,秦大哥及时调回韩军最骁勇的战力,如此,即便甘兰未赢,然而损失也并不大,配合凤鹤轩的离间计,一举撤换了赵牧,使得赵军军心涣散。
“大哥,我听人说,甘兰往西有个叫水埠的地方,那里时常聚集一些比试论剑的剑士,既然是剑士集聚的地方,自然是有好的铸剑师傅,辟邪剑锈成了这样,还真有点对不住徐老爷子,我看要不咱们先到水埠找人给辟邪再锻造一番?”不管是先前还是现在,他都十分明确地表露过不会长留韩地,或者更确切的说,他并不打算长留在凤鹤轩的身边,既然此刻凤鹤轩尚未派人来接他,自然是先走为上,而要走,自然要挑凤鹤轩不会追上的路线,甘兰城眼下是赵人的地盘,他们应该不会想到我们往西去,或者即便想到了,但碍于眼前的局势,也不会兴师动众地去找。
“论剑?那不是有很多名士?”元七是个武痴,听到“剑士集聚”就已经是两眼放光了,根本不用考虑他会不会有异议。
秦大哥对我点点头,眼神里似乎带了那么一抹赞赏之色,虽然不很明显,不过我权当那就是赞赏了,毕竟我也不想继续纠缠在韩人、赵人的纠葛之间,这只能让我记得曾经有一位大英雄死在我的面前。
如果乱结解不开,不要一刀剪开它,先让自己平静一下,也许再回头时,又是另一番风景了。
元七代我跟秦大哥安顿了于老爷子一家三口,于福那夜也受了点伤,幸亏于老爷子他们见情势不对,及时赶了过来,于福这才保下了一条小命,小丫头让元七带话给我,说是让我别忘了答应过她,要带她到山外看看的。这话我记下了,但很快就放到了脑后,直到多年之后,她才让我知道,山里的姑娘可比山外的姑娘懂得“守信”二字的意义。
水埠说起来其实应该算是一座小城,但又不能说是小城,一来它没有围墙限定,二来也没有驻兵,更没有特别设立的郡县官员,城内管理日常事物的最高长官,仅只是个“里正”的官职,更甚者,就是这个里正也多半是形同虚设,因为这里根本无需人管,又或者说,轻易也没人管得了,因为这里是游侠、剑士的集聚地,更因为受先赵王的特别保护,在这块地方,剑士对决并不受法制约束,可谓无为而治。
这些都是秦大哥一路上的解释,我对此并没有太多感触,毕竟来水埠只不过是给秦大哥找个借口离开甘兰,无需再被凤鹤轩的人情左右而已,然而对元七来说,水埠似乎已成了他心中最神圣的地方。
因为我大伤初愈,不能太快赶路,所以秦大哥主动将辟邪剑借给元七,让他先行到水埠一个名为“衫客”的客栈先落脚,为我们打好前站,他自然是一百个愿意。
“大哥,老七这个样子,我都担心他会惹事,你怎么还把辟邪给他了。”坐在运干草的牛车上,双脚在半空中晃荡着,遥视地平线上的落日绯红。
“让一个人明白世事最快的方法不一定就是告诉他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让他自己去尝试也许是最快的,特别对他这种脾性的人,这种世道,人不可能永远单纯。有辟邪在身上,不管惹出什么事,起码不会有性命之忧,能得到徐氏铁剑的人,一般情况下,游侠、剑士还是会礼让三分的。”
“那我呢?是不是也要像老七一样,自己去尝试?”毕竟他目前教我的仅仅只是些文字上的东西。
甩一甩缰绳,转头看我,“也许你会好一点。”
不知是怎么了,面对他的直视,心跳突然有点加快,不免低头逃避。
“怎么了?伤口还在疼?”伸手试了试我额头。
只觉得脸一热,赶紧用手捂住双颊,怕被他看出异样来,“没有,可能风太大,头有点昏沉。”心里却在回想着刚刚他转脸的那刻,那个眼神……
立春刚过,风中还残留着人们祭奠“芒神”留下的烟香味,因为找不到人家,只好再次露宿荒郊,巧的是又遇上了坟地,初相识时,我们俩就在鬼溪一览了“鬼战场”,后来在甘兰城外又跟赵牧老将军一起夜宿坟地,今天又碰上了,真不知道是他跟坟地有缘,还是我们俩都跟坟地有缘。
因为傍晚的事,觉得自己很丢脸,所以一晚都没跟他说话,他还当我真是被风吹得头昏,并没在意。
睡到半夜,镰月西移,正挂在枝头,鸱鸮哭鸣不止,实在是有点心烦意乱,便起身想给火堆添些柴,为了避嫌,他在牛车另一边,背火休憩,我便仗着他看不到,脱下鞋子放到火堆旁,白日里在水潭边湿了脚,一直没焐干,穿在脚上实在难受,但有他在,不好脱鞋赤脚,女儿家的脚可不是能随便示人的。
赤脚踩在沙土上到有几分自在,搂着双膝窝在火堆旁,兀自陷入杂乱的思绪:似乎是见过我赤脚的吧?第一次见时,应该是见过的,还有甘兰城外松林的那一夜,我是靠在他肩上的,也没什么嘛,怎么今天简单的一个眼神心跳就会加快呢?难道因为他那句“也许你会好一点”?不对,我都不明白他为什么这麽说,那是为什么呢?
双手对搓,顺手将铺在身前的长发扔到背后,望着一旁老牛咀嚼干草,无聊地伸手戳戳它的肚皮,老牛吐出一个鼻气,微微侧头看我一眼,也许它也觉得我怪异吧,半夜不睡,爬起来戳它肚皮。
“怎么起来了?”猛得冒出一声,吓得我四下转头,去见他提着靴子,高挽长衫,一头湿发,像是刚洗过澡一般。
嘴巴张了半天,最后还做了件很丢脸的事——半爬起身看了看牛车背面,他确实不在那儿,也对啊,要不然难不成我还见到鬼了吗?
带着一身温润的热气,坐到火堆旁,周身被水汽蒸腾出一圈黄晕,看上去还有几分孩童气,我本想说些什么,可说什么呢?你洗澡去了,还是你也没睡啊?似乎都不太好。
他也将靴子放到火堆旁,正好就放在我的鞋旁,一黑一白的两双鞋子看上去似乎十分——般配,怔怔地望着两双鞋子,猛得明白了傍晚心跳的缘由——我……好像是对他有了不该有的……感情。
“是不是被鸱鸮叫吓到了?忍一个晚上,明天就能到水埠。”他不甚在意地边烤火边劝慰我,我则完全不知道他说了些什么,一心在为自己奇特的感情变化震惊。
视线从一黑一白两双鞋上转到他****的脚上,再转到我自己****的脚上,然后是自己松散的长发,以及他散着的湿发,是啊,我怎么一直都没发现,是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竟然能如此不顾男女之妨地以最亲昵的方式相处?他会毫无顾忌地撕开我膝上的衣服,我也会毫不顾忌地靠在他肩上睡上一整夜……
钻到老牛的另一侧,额头抵在双膝上,我对这个发现一时有些震惊。
他显然也被我突然的举动弄懵了,良久之后才起身过来,蹲下身,伸手试试我腕子上的脉搏,确定我不是旧伤复发后,并没及时询问原因,只是蹲在原处,等着我给他答案,毕竟从下午我就不对劲,他怕也是忍了很久。
努力恢复了平静,脸慢慢从膝盖处抬起来,看着他脖子上的喉结,我很清楚,应该说出心中的想法,毕竟我叫他大哥,这种关系下,不该是我一个人需要正视,“大哥,你……是不是没当我是女子?”
“……”他的喉结上下一动,最后停在原处,良久没有给我答复。
我们之间静谧地只剩他身上蒸腾的水汽。
最终,换他一夜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