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两个小偷,应该说是和我们已经相当熟悉了——就是之前说的那对小偷夫妻。这两个人很有特点,在夜市上对谁都比较客气,见了每个摆摊的都是笑呵呵的,而且因为那个女贼是个大肚子,不太会让人联想到是做小偷的,所以说很多人都不会提防她,正因为有这样的保护伞,即使被捉警察也不会动粗。另一方面,他们尽量和摊主们都搞好关系,其实说白了,他们就是想在行窃的时候,让这些摊主不要提醒顾客,这样,他们下手就会容易很多。后来那个女的应该去生小孩了,我们有好一阵子没见过他们俩,直到今年,再次见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不是夫妻档了,女的肚子小了,看上去精干了很多,手下的队伍也壮大了:有三个女的,两个男的,还抱着一个小孩——该不会就是他俩的小孩吧?太可怕了,尚未出生就给妈妈打掩护,才出世就目睹爸妈作案,这小孩长大了,会成什么样啊。
他们路过我的摊子,还问我老婆是不是快要生了,是个男孩还是女孩。我们说是男孩。他们就恭喜我们,还说自己的小孩也是男孩,又问今年生意好不好。我们觉得今年生意没有去年好。他们说就是,他们也感觉不太好,现在逛街的人似乎越来越少了。因为这次谈话,我确定了他们抱着的就是自己的小孩。我很阴暗地认为,这个小孩长大之后,也许和他的爸爸妈妈一样。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那个小孩的眼睛里透着贼光。我在想,等到他懂事的时候,知道父母都是小偷,会是什么样的反应呢?会背叛自己的父母,出淤泥而不染,还是同流合污?有些人说,小偷不会觉得偷窃是一件多么不光彩或是丢人的事儿,在他们眼中,这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而且是一种很正常的谋生手段,和我们摆摊一样。他们甚至自称是在上班,奶奶的,老子摆了这么长时间的摊子,从来都是说自己在练摊。他们居然还好意思说自己在上班,倒是蛮高抬自己的,以为自己是谁啊!
还有一个小偷,应该不属于这个以夫妻为核心的小偷团伙,他是专门偷手机的,当然有钱也偷。根据我的观察,他是以偷手机为主,但此人很挑剔,在偷东西时还挑挑拣拣。我就知道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有一次,他偷手机,没被顾客发现,于是就得手了。但是看了半天,觉得这个手机不怎么值钱,可能卖不了个好价格,喜悦瞬间转化成沮丧,就又想把手机还给失主,当然,不能正大光明还给人家,怎么拿来的怎么还回去,结果在还的时候,就被发现了。丢了手机的女孩大叫:“你干什么呢!”结果小偷很理直气壮:“给你,给你的烂机子,还给你,这么破的机子你也好意思用。”当时,那个女孩也被小偷弄得特别不好意思,旁边摆摊的都被逗笑了,小偷愈发得意,还笑着对大伙重复:“烂机子,不值钱。”对了,这个偷手机的贼是这样下手的,他会先点上一根烟慢慢地寻找目标,通常他还不忘给我们附近摆摊的都打上一圈——很有绅士风度,小偷中的贵族。
有时,这个贼兴趣上来,也和我们聊聊天,说一说他们的生活。有一次,我们正要收摊,这家伙过来了,前文说了,他是个比较斯文,还有点气质的贼,穿得挺干净的,一身休闲打扮,戴个眼镜,一般人根本看不出来他的身份。但是有心的人还是会发现,他和一般人不一样——他的眼睛总是离不开人们的口袋和背包。那天我正在整货,他过来给我让了一根烟。我说不抽了,要收摊子回家看电视。他劝我道,抽一根再收呗,然后又给我对面的摊友让了一根,气氛一打开,我们就顺势聊了起来,我们问他一天收入怎么样,他说有时好,有的时候不好。我们接着问,你是不是专门弄手机的。他说现在也不好弄了,都是杂牌机,卖不上价钱,他还说现在人们逛夜市都聪明了,很会提防。反正他们的生意也不是太好。他还说,偷东西都是有规矩的,不能碰到人的身体,我们问为什么,他说这是规矩,我们想,可能是一碰就让被人发现了吧。再一想,能不碰到人的身体,还是很有技术含量的,难怪《天下无贼》里面的黎叔根本看不起抢劫的呢。
很多人都怕贼,因为他们成群结伙,偷盗不成,恼羞成怒,说不定会把被偷者狠狠打一顿。所以,有人发现自己被贼盯上,也只是默默防范,紧紧抱住自己的包,从不当众呵斥他们;还有些人,看到别人被偷,也不敢过去提醒——断了贼的财路,贼大哥很不开心,搞不好就会狠狠收拾你一顿,单位也不算工伤,被偷者也不一定就领你这个情,这就太不划算了。现代社会,扶个倒地的老人都冒着极大的风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我们越来越软弱,贼变得越来越嚣张。
我承认,刚步入社会的时候,自己也很害怕这些人,看见他们行窃,也会远远躲开。觉得自己就是一个乡下来的小孩,谁都不认识,岁数又不大,出事了也没人帮忙,这个亏吃不起啊。后来,给我买牛肉面的警察叔叔算是给我上了一课,让我感觉到在这个冷酷社会中,也存在着温暖和正义。再后来进了部队,这种男子汉气概的教育就愈加深入。在艰苦的训练中,自己的体格也越来越健壮,大家整天就赛跑、掰腕子,打熬气力。对我这个农家子弟来说,部队的伙食也是异常丰盛,味道马马虎虎,反正我也尝不出来好坏,但是管饱,油水也很足,总之,能放开肚皮狠狠吃。于是,两年兵当下来,我长高了8厘米,体重也增加了40斤,再也不是当初那个瘦弱的农家少年,我有了匡扶正义的硬件——结实的体格。每逢休息日出去,几个战友意气风发地走在路上,总恨不得能碰到一些事情,让我们除暴安良,我们身上的军装也能保证不被冤枉。
退伍之后,我进了舞厅,不知不觉中,沾染了很多坏习气,尤其是去广东之后,完全堕落了,那时候,自己也似乎成了黑道一员,所以就更不怯毛贼了。跟我们这些打打杀杀的人相比,做贼的风险要低很多。很多贼见了我们都是巴结,生怕我们不开心,赏他几个耳光,或者抢了他们的“劳动成果”。也是因为自己被丢进了染缸,自己对这些人有了近距离的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