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奥瑞克不紧不慢的在底仓里踱步,他不急于去抓小煤球,也没有把它叫回到身边。
一是因为路实在不好走,光线昏暗,脚下容易打滑摔倒,惹得一身灰不说,又有失王子颜面。
再者说来,这小东西明着在破坏,其实好像在找什么东西,这儿蹦跶挖两下,那儿撒欢直接钻进了麻袋,十分欢腾,那就干脆让它玩个够吧。
所以索性坐下等一会吧!
...
“汪,汪,汪,嗷嗷,嗷~嗷”
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小煤球的叫声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是种喜悦,是种兴奋,是种骄傲的长啸狼嚎。
【嘀嘀】
李奥瑞克听到异变后正要起身,系统却忽的弹了出来。
“又出任务了嘛?”
【您的宠物小煤球血脉正在激活中…】
“什么?”李奥瑞克愕然,不由疾呼一声。
“哪种血脉?怎么会被突然激活?”
【闪现犬(灰色)进度1%,还在持续增加中】
“这小东西是发现了什么宝贝,让自己进化了?”
李奥瑞克腾的站起,想去捉这家伙,可是脚下全是细碎铁砂,不好下脚啊。
“小煤球,快到爸爸这儿来!有肉干哦!”
李奥瑞克以胡萝卜加大棒的手段想把小奶狗骗回来。
可是,小狗很不情愿,发出了敷衍的叫声,后来直接不理主人了。
而系统里显示的进度又多了一格,成了2%。
“这小狗崽子,不听话了!等我找着你了,再好好教你做狗子的道理。”
嘴上这样说,可路难走啊。
李奥瑞克没办法,只得自己亲自趟过去,把它给揪出来了。
…
“沙沙,沙沙”
踩着快没过膝盖的铁砂,废了自己的裤子和靴子,不顾鞋里全是扎脚膈应的铁疙瘩。
李奥瑞克一脸不舒爽的瞅见了小煤球撅起的小屁股,还有那尾巴尖上的一小撮白毛。
它正把大半个身子全都埋在和它颜色差不多的铁砂堆里,也不动弹,正嘎嘣,嘎嘣的咬着什么东西。
“这货是以为我看不到它,自作聪明,学那鸵鸟嘛?!”
李奥瑞克也是不吱声,抬手抓住一条腿,刷啦一声,就把小煤球从铁砂堆里提溜了起来。
“汪,汪”这货先是一脸的发懵,两只黑眼珠子里尽是恐慌的看着李奥瑞克,大概是没想到主人能那么快找到闯祸的它。
然后倒着身子的两只小爪子又在空中乱扑腾,狗头调转方向向着刚刚把自己埋半截的那坑使劲的叫唤。
“嘿!还不给我老实点。”李奥瑞克吓唬式的拍了两下屁股,但没下太重的手。
“嗷,嗷”不过小煤球压根儿不管不顾主人的教训,倒掉空中的身子还是拼命往坑洞的方向扭动。
“我就来看看你发现了什么好东西,这幅痴迷的样子。”
李奥瑞克也是好奇,但不把它放下来,而是用另一只手费劲力气的把覆盖在上层,被它咬穿的两麻袋铁砂给直接拖了下来。
“唰啦啦”
一时流沙四溢,灰烟腾起,弥漫满仓。
“噗,噗,噗”猝不及防,吃了一嘴灰的李奥瑞克急忙连退好几步,躲过烟尘的扩散范围,这下他可算是体验到了布莱克刚刚的滋味了。
“你这小坏蛋,真不让人省心。”
等待这阵烟雾渐渐沉淀之后,李奥瑞克再次近前,这次他放开了小煤球。
“嗷,嗷”小煤球嚎叫着直冲向前,一头扎进了一只颜色迥异于周围的绿色编织袋。
李奥瑞克紧跟其后,抄手抓了一把细铁砂,凑近眼前,可是光线太暗,看不出这个绿袋子里的铁砂和那些亚麻本色麻袋里的有何区别。
【光亮术(瞬发),时效15秒,耗费5点神力】
“啪”微弱的施术声响过后,一盏凭空出现的明灯亮起。
“金黄色,这是黄金!?”李奥瑞克诧异,强光之下,这些细小的铁砂表层有星点的金光浮动,和其他那些普通的铁砂有明显的区别。
“但不对呀,如果是黄金的话,小煤球为什么不直接扑向我的十字长剑。那就是说,这是某种未知的矿物,激活小煤球血脉的关键。”李奥瑞克心中惊喜,一阵猜测。
【闪现犬(灰色)进度5%,暂停中】
“咦,停了!”李奥瑞克急忙用另一只手抓起里绿色编织袋里的铁砂,那层在光线下晕散的金光消失不见了。
“呵,果然没错”李奥瑞克由此心中笃定。
而小煤球也对这堆铁砂没了兴趣,两只眼睛放光,紧紧盯着李奥瑞克早先抓的那把,它摇头晃脑卖起了萌,装起了可爱。
“哎,你个小畜生还挺有心机啊,喏,给你。”
李奥瑞克一边揉顺小煤球的毛,一边把手里的铁砂凑到了小煤球的鼻子跟前,不过预先留了一小把在自己的口袋里。
小煤球把鼻子往铁砂上一靠,那些细小金粉纷纷剥落,化为丝丝的流光被它的狗鼻子吸了进去。
【闪现犬(灰色)进度5%,暂停中】
“没了!原来如此。你还能不能找到其他的这种铁砂啊。”李奥瑞克推推它的小脑袋。
但这货却不管不顾,哈欠连天,两只前爪子一伸,狗头一趴,便呼噜噜的倒头睡了。
“你这货尽是吃饱了睡啊!”
...
从底仓上来的李奥瑞克抱着熟睡小煤球,手里拿着那个绿色的编制袋,在船长室找到了胡安。
“王子殿下,您这一身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吗?”半身白净,半身黑灰的李奥瑞克着实让爱干净的胡安吓了一跳。
“别提了,都被手里的这个小东西害的,底仓下面被这货撕开了不少麻袋,铁砂漏的到处都是,待会卸货的时候平添了不少麻烦。”
“哦哦,这点王子殿下不用担心,就是多费些时间和人手罢了,在主教大人没有收到公爵的来信前,我们会一直停泊在异邦人之岛。倒是您得去换身合适的衣裳了,我们中午前就会驶入港口。”
“噢,衣服啊,我知道该换上些普通点的衣服了,而不能穿这种镶嵌金银的贵族礼袍。还有,如果有水手发现了这种绿色编织袋包装的铁砂,你给我全部留下,我有大用。”
“王子殿下吩咐的我自当亲自监督。”胡安领命而不问缘由,收好了王子递给他的编织袋。
贵族与富豪的服饰衣服在织物材质上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和限制。
但是富裕阶层就算再有钱,哪怕富可敌国,也禁止他们在服饰里运用任何的金丝银线和各种名贵材料作为装饰。
不然引来贵族阶层特权受挑战的忌恨是轻,重则财产被没收,甚至家族覆灭这种事也常有发生。
而这种结果就是逼的不少富豪花钱买了个最低级无实封,且不能世袭的爵士头衔,算是成了个贵族,这样也就可以在衣饰上使用白银,水晶和砗磲了。
况且,高级贵族们也很乐意收下大笔钱财卖出这种无关痛痒的虚衔。
不过,这种出卖财富得来的名誉贵族头衔也让男爵和骑士阶层不满,在衣着服饰的考究和样式上,富人买来的爵士是可以和男爵享受同级待遇的,但又比需要时常冲锋陷阵,上阵搏杀的骑士来的高。
所以,通常最讨厌富商的就是骑士阶级了,而胡安出身的这种集合商人与封建主为一体的家族实则是特殊的少数。
但是,在凯欣海北方的普利戴恩群岛存在着众多独立的商业城邦,那里的人们对这些因为行商而富贵的家族有个特殊的称谓,贵人。
因为随着帝国于千年前奔溃,再也没有统一,久而久之,贵人的权力开始膨胀,以至于等同于贵族甚至代替了贵族治理着国家,而这一词语的意思在普通平民看来和贵族已经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了。
当然,贵族老爷们可不这么看,在他们眼里贵人还是群靠倒卖商品,出卖情报赚取利益的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