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8638600000024

第24章 番外篇:罗伯特河两岸的灯火

如果你经历过刺骨的寒冷,那它大概就该是诺华德大洋的样子。

这里的风从不温柔,像雪亮的刀驱赶着不知死活的生命僵硬的蠕动着。

即便是这样一个世界。

爱情依旧是人心底最为细腻和糯米一样粘稠柔软的东西。

我们大概可以称少年为埃德逊,当然这并不是它的本名。

他今年十二岁。

诺华德没有年历法,天文学家观测星象划分出了十二个月份。

当然,没人知道它有什么意义,毕竟诺华德十二个月都是冬天。

所以那究竟是哪一年我们也无从得知。

只知道那是个朔风北去,大雪纷飞,海河冰冻的一月。

一月是永冻月,诺华德最冷的一个月。

渔民没了存粮,海面冰封,该冻死的冻死,该饿死的饿死。

没有人管这些。

大概只有富人家的小孩可以吃得着陆地上的野味,享受着带着煤炭独特香味的热水。

看着鱼皮书上的故事。

相比于《诺滋英雄长征记》和《犯罪明星费尔哈特·侯赛因》来说。

埃德逊更喜欢《莎朗爱情的世界》。

或许他比较早熟,或许他比较缺爱。

可他一直渴望的,就像是妈妈那样的一个拥抱。

他喜欢成熟的女人。

他讨厌别人说他没妈,所以从三岁开始他可以记住每一个说过这句话的人。

而这些人现在差不多都死绝了。

凌晨不知时。

万里灯火灭。

埃德逊吹灭蜡烛,把拉起来掩映烛光的围布扯掉,又仔细的把鱼皮书包好藏起来。

对,深夜了,又是属于埃德逊少爷的时间了。

他轻巧的打开房门,翻过重重围墙,在房顶上肆意奔跑,仿佛第一次获得自由的鸟儿。

他或许在夜里才知道自由是何等感觉。

他的目标是哪里?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奔跑是如此的开心。

罗伯特河在和他赛跑。

罗伯特河总是很温暖,或许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永远不会被冰封的水流就是罗伯特河了。

埃德逊不知道跑了多远,直到视线宽阔,直到人声鼎沸,直到灯火升腾,光芒万丈。

埃德逊停了停,这里是,第三大道?

埃德逊听过这里,可是家里人从来不让去。

他是一个白的不正常的孩子,惨白的像是神话里传说的惨白大蛇。

黄色的灯火也无法在他身上留下一丝颜色。

他走下屋顶静静地走着,像是在找些什么。

第三大道是著名的夜市。

花枝招展的姑娘即便在如此寒冷的永冻月也要坦胸露怀,冻的浑身颤抖,还要笑脸相迎。

温莎舞伎院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在诺华德这个没有法治的世界上,弱小的人无法生存。

所以无论做一些什么生意,如果没有人护着,都一样要倒闭。

然而总有人是连护着的人都惹不起的。

比特爵士就是温莎舞伎院惹不起的。

“老爷,钱,钱不够……”十九岁的姑娘握着手里那一枚畸形的白色珍珠,颤抖的说。

比特轻描淡写的转过身,整理自己的领子。

如今他依旧到了院门口,那个女孩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如此叫住他。

是不是叫找死呢?

“都说了我的弗莫尔需要维修,钱……没有了啊。”他彬彬有礼的微笑着看着那个姑娘,金色的卷发披散在长长绒毛内衬的贵族领上。

其实这些人并不是没有钱,也不是给不起,甚至那些钱对于它们来说就是给宠物的一顿饭的其中一粒而已。

他们只是喜欢看这样的事情而已。

“老爷老爷您可以写一张欠条的。”那个女孩一下子开心起来,像是抓到了救命稻草。

“欠条?不不不,比特从来没有过欠条,再说,给你了,姑娘,你敢来我家里要么?”比特还是那个笑容,但是好像裂开的嘴巴更大了。

那个女孩就像是救命的稻草被她的体重连根拔起,连着她一起堕入了冰冷的深海里。

诺华德的风更冷了。

这是那个女孩的第一次接待客人。

价钱最高的那一次。

可以让她温饱很长一段时间。

不至于在揽客的时候昏倒在院门口。

“十九岁这么老,还想要钱,有爹生没娘养的东西。”比特就要往后走。

“再给小爷说一遍!”

一个浑身惨白的少年走进了温莎舞伎院。

他看上去很小,黑色的长卷发和他的肤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比特还是往后走。

但是他注意到了少年的目光。

“你是在说我么小朋友?”比特指了指自己。

“我让你再说一遍刚才的话。”少年用手指着比他高了很多的比特。

“哪个母亲教出来的孩子,没教养!”比特突然怒气冲冲的往回走。

“道歉,然后走人,否则不用走了!”少年把一块东西扔在了地上,叮当作响,应该是铁制的,上面有花纹。

比特没有来得及回头看那块东西,一条红色的枝条已经穿过了他的胸膛。

“时间到了,你也不用走了。”少年的声音冷的像蛇的体温,然后转头微笑着看着那个女孩,“我叫埃德逊。”

“我……我叫露露。”女孩颤抖着说。

这是两个人人生的第一次见面,一个十二岁,一个十九岁,一个自称埃德逊,一个叫露露。

穿着黑色贵族领的人们进到里面,拿起那块掉在地上的铁块递回给了埃德逊,然后把尸体抬了出去。

“我可以包你一晚上么?那个家伙的钱我也替他付了。”埃德逊接过那坨铁块,脸上带着微笑,指了指被抬出去的尸体。

“当然,房间,在上边。”露露似乎缓过来了,毕竟诺华德杀人很常见,她收了收情绪,露出一个灿烂的微笑,只是眼睛里的眼泪被那两只弯月牙儿挤了出来。

“不,陪我去外面。”埃德逊欣喜的拉起她的手,往院子里扔了一个小袋子。

应该是一袋子的珍珠,也就是钱。

狄蒙带着她很漫无目的的穿梭着。

他在想,莎尔和朗萘在书里好像也是这么认识的。

“谢谢小老爷。”过了不知道多久,露露说出了第一句话,声音有点颤抖,可能是冷的。

“叫我埃德逊。”埃德逊想了想,把自己身上的皮袍子盖在了露露身上,露露比他高了快一个半的个头,脚上还穿着高跟鞋,埃德逊很费力才给她披上。

“直到为什么他要死么?”埃德逊漫不经心的问着。

露露摇头。

“因为他不该提任何关于母亲的事情,包括你的母亲。”埃德逊说。

露露不知道自己在用什么眼神看着眼前这个拉着自己漫无目的走路的男孩的背影。

那一天晚上他们就那么没有任何目标的走了半个晚上,埃德逊请露露吃了一顿牛肉。

露露说这是她这辈子吃过最好吃的东西。

陆地上的东西都是他们这些人吃不起的,她说的,也是真的。

埃德逊把她送回了温莎院,回到了家。

白天上课的时候因为睡觉,家里人又突然过来,他被打了一顿。

打得是屁股。

晚上回去趴着看莎朗那本书。

书里说莎尔带着朗萘去做了河里的船,看两岸的灯火通明和小杂耍。

家里灯灭了之后埃德逊又去了温莎院。

幸好,这里有罗伯特河。

露露看到埃德逊只能半坐着。

埃德逊说被家里人打的。

露露说你可以坐在我腿上。

埃德逊有生头一次坐在女孩子的腿上,呆在女孩子的怀里。

很多个雪过膝盖的夜里,狄蒙带着露露去看了峡谷戏。还给她买了一双到大腿的皮靴子,里面很暖和。

他和露露说屁股还是痛。

带着露露去了海兽表演。

他和露露说屁股依旧痛。

……

带着露露去偷看典狱司长官的老婆跟着猛鬼街的长官跑了。

屁股也痛了一个月。

直到再也没有能玩的了。

埃德逊和露露坐在罗伯特河的岸边,对面万家灯火冲天而起。

这里是富人的区域,小孩吃得饱穿的暖玩的好。

露露很认真的望着对面。

埃德逊觉得姑娘如此美好。

这才是女孩本来该有的样子,不是每天担惊受怕,受辱挨冻。

以泪洗面,再一遍又一遍的补妆,到院门口,绽放笑容。

现在这个女孩的笑容如此真实灿烂。

“我想有个家。”露露看着对面边笑边哭。

“你抱抱我。”埃德逊张开他的手臂,仰着头看着露露。

露露给了他一个很长的拥抱。

仿佛身体里的冰冷全都被温暖的香气融化。

不是坐在腿上,而是一个,很深很深,很久很久,很香很香的拥抱。

“跟我回家,我给你买房子,买佣人,买可爱的小粉鱼,小粉鱼的脸像是每天都在笑,它会一看到你跳出水面,让你也抱抱它。”埃德逊这么说,然后把露露送回了温莎院。

那一天白天,狄蒙在岛东买了一家晚上周围都是灯火的城堡。

这里都是有权势的人,没有流犯敢在这杀人抢劫,把女孩拖到巷子最深处。

这里还可以看到罗伯特河,如此美好。

房子里还有一个大大的鱼缸,散发着光芒的珠子让它每一秒都会亮着。

鱼缸里有一条好像每一天都在微笑的小粉鱼,还会跳出水面。

那一天晚上狄蒙拿着好几袋子的珍珠给了温莎院的老板。

出门的时候,他问露露:

可以脱了高跟鞋和我一起跑么?

露露看了他一眼,踹掉水晶一样的高跟鞋。

埃德逊拉着她沿着罗伯特河奔跑,肆无忌惮的奔跑,像是要跑到罗伯特河的尽头。

然而一杆大大的旗帜插在了罗伯特河的中间,把罗伯特河拦腰截断。

旗帜之下是穿着惨白色铠甲的爵士们。

那旗帜上面的徽章和第一天晚上埃德逊抛出去的那枚铁块上的图案一样。

那一天晚上罗伯特河在暴怒,汹涌澎湃,水流湍急。

埃德逊很后悔到最后露露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

很后悔很后悔。

如果有人问埃德逊是怎么在十三岁那一年里就登临的巅峰。

也许埃德逊回答的第一句话就是。

因为十二岁那一年的罗伯特河一点也不温柔。

埃德逊再也没有看过罗伯特河和那两岸的灯火。

离着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废弃的城堡里也饿死了一条小粉鱼,它死的样子没有微笑的脸庞,也再也不会跳出水面。

那个房子里可以看到罗伯特河和两岸的灯火,周围有明媚的人家。

也许,什么事情,就像一个拥抱那么简单。

埃德逊也许到现在还不清楚,他到底喜欢的是那个抱起来像母亲一样成熟又香味弥漫的怀抱,还是那个笑起来很灿烂说想要一个家的女孩。

反正他想,他可能再也找不到这么开心的时候,和如此的女孩了。

同类推荐
  • 苏青与黎明

    苏青与黎明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不是和尚的小和尚,他叫黎明,为了成为真正的和尚,他去红尘历练,来到了一座名叫云仙都的城市,初来乍到的黎明就震惊的发现了城市里全是精怪!同时也认识了名叫苏青的精怪,并且爱上了她,与此同时,巨大的网慢慢张开,魔教妖人贪图云仙都里精怪的精魂,要拿来献祭求大魔重临世间,朝廷中人则想剿灭魔教妖人,并且秉承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想法欲一齐灭了这座妖城,而云仙都的精怪们只求自保,一时之间山雨欲来风满楼,黎明浑然不觉,只在对苏青的爱和佛法之中挣扎,完全不知云仙都的繁华只是表象,战争一触即发。
  • 禁止踏入之秘境仙湖

    禁止踏入之秘境仙湖

    一个由梦境牵扯出的惊天大阴谋,到底有何联系?诡异的西域古国-什国遗迹里他们会遇见什么?神秘的什国人到底预言了什么?大雪山脉深处的类似三星堆文明究竟是何人所造,那隐藏在黑暗中的第四股势力,到底会带来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而当所有线索几乎指向了罗布泊地下城时,究竟又会发生什么,而双鱼玉佩究竟是什么?罗布泊的秘密会真相大白嘛?最后的宿命究竟...会如何...
  • 艾泽拉斯超人

    艾泽拉斯超人

    一再破裂的盟约,孱弱至极的和平,吾辈何以为战?当人民陷入战争你是否会拨乱反正?当世界陷入一片黑暗,你是否会带来光明?当太阳陨落,你是否会成为天空中最耀眼的星星?或许有人会挺身而出,但那个人或许并不是我。因为我诞生于堕落,诞生于黑暗。但,诚如我所言,我诞生于堕落,但却行走在希望之中。诚如我所言,我不会带来光,因为我就是光本身。
  • 末法东皇太一

    末法东皇太一

    巫妖大战,两败俱伤,妖族天帝东皇太一陨落,转生在洪荒星宇的一个小星球,成为一个普通的人族。脱劫而生,明悟错失的过往,重立道心,惩恶扬善,携美同游。在修行途中发现这方星宇有太多的隐秘,开天之时陨落的先天神魔,祖龙、祖凤都在这方星宇出现,这里没有轮回六道,每一个物种都宛如新生,没有前世,与洪荒大不相同。
  • 风雪武神

    风雪武神

    写的是的一个学生在学生时代爱上了一个女生,之后出了一次事故,男孩为了女孩自己死了,结果男孩的灵魂穿越了,男孩出生在了一个以武为尊的世界,结果这个世界正在打仗男孩该何去何从,让我们入男孩的世界。
热门推荐
  • 潇潇魏雨子归啼

    潇潇魏雨子归啼

    江湖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它称得出人心,善恶分明;它称得出罪罚,诛杀闭合;也称得出情义,生死相依;一个馒头我能为你灭一门;一担重金你难请我挪半分…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极械传

    极械传

    齐桓,一个被赶出家门的“富二代”,为谋求生活无奈的成为一名低级制械师,似乎从此再没有出头之日。在一次交易会上他“无意”中找到的半片残械却改变了他的生活,从此他踏上了未知的极械之路。
  • 前夫,后悔无期

    前夫,后悔无期

    “贱人,你可以滚了!”他无情的将离婚协议书砸在她头上,搂着他心爱的女人离去。她被赶出家门,带着女儿颠沛流离,受尽苦楚。为了女儿,她在夜店下跪,被他羞辱。她发誓,会让他后悔。后来,他真的后悔了,当他看到曾经狼狈的前妻,优雅地挽着另一个男人的手,他妒忌得发狂。“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跟别的男人在一起!”他发了疯似的,将她抓回去……
  • 修仙狂神

    修仙狂神

    重生异世沦落成奴,断脉为废之时,偶得天罚衣钵,凭借预言修仙玉册,一洗前耻,笑饮仇血,成为一方不朽狂神!
  • 从斗罗开始成神

    从斗罗开始成神

    一次意外,楚枫穿越到斗罗大陆,成为了小舞哥哥,绑定成神辅助系统!斗罗位面,败唐三,收服比比东!斗破位面,毁萧炎,夺机缘!楚枫表示,自己才是最大的反派!ps:本文后续会开放更多位面,敬请期待!另外,本文已黑化,唐三粉,萧炎粉劝退!我们的书友群:480532682欢迎大家!
  • 桐溪

    桐溪

    夕阳少不了黄昏的相伴,愿思念能及远方。有人说:“相见不如怀念。”可是怀念过后,却再难相见。时光旅人,蓦然相遇。沙滩上洁白色的记忆断片,在多年以后,你的背影,开始翻涌成浪潮,泛滥成灾。那一路上你洒下的象牙白贝壳,我一直在珍藏。那些刻苦铭心的一见钟情,你是否还记得?如果因为时光荏苒,你已经悄然忘记,那么没关系,我们一起慢慢的回忆体会那种感觉。
  • 朱雀玄女传说

    朱雀玄女传说

    阅读指南,请咬文嚼字以下内容再翻阅正文。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正剧正剧正剧本书不适合以下人群阅读:不喜欢男欢女爱的勿点不喜欢帅哥美女的勿点不喜欢玄幻修真的勿点不喜欢纵横天下的勿点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冰鉴大全集(超值金版)

    冰鉴大全集(超值金版)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史上备受人们关注的风云人物。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以并不超绝的资质,“文能应试,武能杀人”,缔造出一支强悍无比的湘军,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被誉为“中兴第一名臣”,成为大清之柱石。并因其精于治国、治兵、治学、治家,而备受后人推崇。毛泽东曾叹服道:“余于近人,独服曾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