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没有想到反而是罪行诸身的沈令之先下手,他在朱云县的条条罪行皆可被贬下马,可惜天高皇帝远,官官相护已成常态,他们又能把他如何,只可惜了朱云县的百姓还要活在这种善恶两交,自私自利的人手中。
晨光微亮,远行的几人在靠山的石坡上休息,累瘫了的三人躺在石头上,看着初升的太阳,享受着这片宁静惬意。
千翎嫌弃石头上到处乱爬的小虫子,坐在一侧稍微干净的小石头上,死活不肯躺下歇息,惹的几人大笑,骏马抖着轻松的身体在草地上悠闲的啃着草。
逐渐上升的太阳,照射着四人的影子,仿佛刻在了石头上,千翎望着这一副绝美的景象,她想,她这辈子都不会忘记这一个月以来发生的事以及这样的场景。
吃饱喝足,几人又继续赶路,唐厉的伤口在恶化,需要找个有郎中的村镇子给他瞧瞧。
继续前行二十里后,终于找到一个村子,尽管只有十几家村户,可基本需求都很完善。
给唐厉找好了郎中,上了药之后,几人才得已在一家和善的农户家休息,农户告诉他们,再过个三十里,就到陵州了。
但唐厉的身上的伤不能继续赶路,在这个小村落休息了一天之后,唐厉执意要继续赶路,因为他不想拖累他们,更也不知道会不会再有人追来。
只一夜之间,从朱云县传来消息,沈令之号称不负众望,日夜辛勤的查出了杀害霍家的凶手,连同销毁了高录建立在朱云县的地下通道,他将剩余的那些人斩杀了头颅,悬于城墙之上,以儆效尤,建立威慑。
蔡全是他们只中唯一一个没有被威胁迫害之人,原因是沈令之需要让他来成为第二个霍巧德,以此来恢复朱云县往日的平衡。
滂沱只能想办法,让他的旅程舒适一些,在加上两个姑娘家也不适合长时间骑马,在村里唯一一家有马车的人户手里买来了简陋的马车,在铺了一些软垫,简单装饰一番,千翎直夸滂沱想的周到。
翌日,天刚一亮,跟收留他们的农户道了谢,滂沱跟车里的三人谈笑一番,喝马疾驰在宽阔的大道上。
前往陵州的路极为平坦,也行的轻松不少,走走停停,就这样过了澧州的地界,行到一切未知的陵州。
陵州前界比他们想象的更加安全,既无土匪也无强盗,百姓也是和和气气,他们一路畅行的来到陵州中界的瞿昌镇。
一路上来,他们都很奇怪那些穿着朱红黑色掺杂服饰的人,他们统统都是人高马大,冷酷无情,腰挂宝剑的男子,从他们进镇的城门就开始收他们的过路费,到了镇中,有很多这样的人穿梭在各种商店。
听人说才知道,今天他们刚好就赶上了一月一度的收取保护费的日子。
而这些人是来自于烈火帮,说起烈火帮,是大有来头,这烈火帮的帮主寿夤,为人极有头脑,善于交际,又身怀绝技,一把啸横枪名动县州。
又与附近的县镇的知府关系颇好,再加上有利他们,收来的保护费一半都进了他们的口袋,对他的行为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附近的县镇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对他的评价褒贬皆有。
这褒呢,是他保护附近的城镇不受外人侵扰,贬的呢,是自他成立烈火帮以来,成日成月的搜刮老百姓的钱财,搞的百姓的是怨声载道,不堪重负。
这瞿昌镇还只是烈火帮收租地之一,据村民说,往前五十里的同怀县还要严重,那是烈火帮寿夤的驻扎地,且他与同怀县的关系最好,瞿昌镇附近的只是他们的分部。
等他们到了同怀县,已经是酉时,原本过城门是不需要交钱的,到了这里直接变成了每人各收十枚的过城门费钱,幸亏唐厉身上带了不少的钱,否则要像普通没有收入的百姓一样,他们连城门都进不去。
来此地大多为走商,因同怀县物价极高,所以很多走商喜欢来此地贩卖,但久而久之,越来越高的过关费,让人望而却步,有时候东西没卖出去几样,还得交不少的费用,导致走商越来越少,因本地商家实在进不起本地的货物,专从外地谈了商家,以较高于外县的价格成交,但后来烈火帮却又搞出凡运货过城门者要多交一倍的钱,让很多商家都望而却步了,因此这同怀县的物价极其的高。
大家在一间偏僻的客栈住下,四人围坐在桌子周围,皆是愁眉苦脸。
“唉,这样下去我看还没出陵州,我们就把钱花光了”
千翎苦着张脸,如今连一人一间房都住不起了,还要跟别人住一起,只因烈火帮每月收取保护费,导致了这里的经济爆张,每家商品足足比前两年的价格涨了三倍,让过往的商人苦不堪言,不要说做生意,还亏出去不少。
所以同怀县是越来越没有商人来此,本地的商户价格也是越提越高,不光是他们这些外地人,连本土的人也逐渐吃不消,更加暗自痛恨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寿夤。
小笛附声,“光这一间又小又破的房间,就要半两银子一晚,比外面不知贵了多少倍,他们怎么不去抢啊”
唐厉开口,“目前我们可以确定没有人再跟着我们,已经安全了,但是这同怀县我们不能多待,照如此情形下去,我们还没出去钱就要花光,再说,我们还不知道他们的势力波及到哪里”
滂沱点头,“唐兄说的对,我们在此歇一夜,明早就出发”
“好了,想必大家都累了,早些歇息吧,明早还要赶路”
小笛千翎回到自己的房间,为了省钱,她们两人住一间,滂沱跟唐厉住一间。
千翎第一次同外人睡觉,有些别扭又有些兴奋,两人聊了好些话。
小笛变着花样夸滂沱怎样俊俏迷人,英姿飒爽,又是怎样武功高强,说他将来一定是一位了不起的英雄豪杰,他们又是如何相配。
千翎当然不肯同意,她可是萧家大小姐,他喜欢的人一定是世界上最厉害最威武的人,娇笑连连的直说不关自己的事,小笛哪肯罢休,直逗的千翎面红耳赤,连连求饶。
小笛虽知她的心思,她嘴上虽不承认,心里未必是这样想的,也不说破,无论怎样,都是他们两人的事,她相信要是他们有那个心思,迟早会走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