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财政金融制度的特点是,日本大藏省拥有相当于我国国家财政部和国家计委的全部权力,以及中央银行的大部分货币决策权,所有利率、信贷、外汇储备和日元汇率的决策都是大藏省的权限,包括银行法修订也要在大藏省的指导下进行,中央银行只有很小的权力。在日本经济起飞的阶段,大藏省实行低利率和扩大财政开支的政策是十分成功的,低利率使得金融市场的竞争由投资贷款项目的选择转到分割居民储蓄的方面,这方面的竞争因为本国居民和本国银行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外国银行往往处于劣势地位,本国银行则因此免除外国银行竞争的压力,得到加快发展的保护。大量财政开支用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中小企业的投资,生产中间产品,一方面帮助降低最终产品的出口成本,有利于扩大海外市场;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大量银行贷款的风险。今天,日本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强国,已经具备了足够的力量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并且还希望通过这种竞争来得到进一步加强,成为世界一流金融强国,为此就必须按最有效的方式来重新组织日本的财政金融制度和改革货币金融管理的政策。1997年 5 月,日本政府经过一年多的准备,公开宣布了金融自由化、利率自由化和放开外汇管制的改革目标,受到市场的普遍欢迎,日元随即止跌反弹,伦敦市场的日元汇率由月初的127日元兑一美元一路上升至五月下旬的112日元,目前还有继续上升的趋势。应中国金融学会邀请,日本熊本学院大学商学部的坂本正教授日前到中国讲学,介绍他对日本金融改革的研究,内容涉及日本金融改革的很多社会政治背景,有很多客观的分析和精辟的理论见解,对当前中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以下是他讲学的主要内容,供国内同行参考。(以下根据讲课翻译的记录整理而成,未经坂本正先生本人审阅———林志远)。
日本当前正在推进的金融改革有几项重要的任务:(1)利率自由化以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2)吸引资金回流,提高东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3)解决泡沫经济造成的大量不良债权问题。70年代日元停止对美元的固定汇率之后,日本实行了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和扩大财政开支的政策,低利率阻止外国金融资本的输入是对本国商业银行的一种保护,因此一批日本商业银行迅速膨胀起来,但也因此助长了银行内部管理松懈、技术落后和不思进取的弊端,以致无法同美国的商业银行竞争。另一方面,日本大藏省实行低利率和银行信贷限制的政策,压迫银行资金外流,造成东京市场的资金空洞,也削弱了东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过去几年,日本的商业银行确实发展了很多新的交易技术来提高收入,但是这些技术都是在美国发明之后传到日本的。日本银行以合并和扩大规模来提高市场竞争力,但是有关金融衍生商品的交易还是只能委托给美国的银行去做。泡沫经济的时候,日本曾经有过一种错觉,以为日本的银行业已经超过了美国,现在泡沫破裂,又感到落后很多,因此要求改革的愿望十分强烈。
90年代初,日本的泡沫经济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协(全称农业协同组合,为农业部所办,大藏省的一些官员退休之后有不少在农协任职)在大藏省的支持下,降低担保要求和审批标准,大量贷款给住专(全称住宅专业金融公司,为商业银行投资开办)用于房地产投资,造成股价和地价大幅度上升。当时银行业已经感到问题的存在,并且停止了对住专的继续贷款,但是农协不属于日本银行的管辖,很多农民在地价上升后都把增加的收入存入农协,大藏省也有大笔的资金存在农协,农协在向大藏省咨询后就把这些钱再贷款给住专,泡沫破裂之后,这些贷款就变成了大量坏账和不良债权,拖累很多银行也陷入濒临倒闭的境地。若以市场经济的法则来解决问题,这些坏账和不良债权要追究农协、住专和大藏省的责任,责成他们对之做出检讨、赔偿和接受处罚。但是大藏省和政治家们都希望以政治手段来解决问题,推行金融改革的计划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
东京是仅次于纽约、伦敦的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但是泡沫经济之后,日本银行在国际上已经没有竞争力了,日本银行把资金调到境外运作,也加剧了东京市场的萎缩。与此同时,世界其他地区的国际金融中心却在加快发展,特别是因为现代通讯技术和微机软件的革命,亚洲的金融发展中心正在转向新加坡、中国香港和马来西亚。日本虽然在微机应用技术上有较快发展,但是国家级的通讯技术仍然竞争不过,影响银行清算和资金调动,很多金融业务因此也转向境外市场。当前日本政府受到很多开放证券市场和加快日元国际化的外部压力,日本大藏省也有意吸引外国银行资本进入东京市场,帮助维持东京市场的繁荣和巩固其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为此就必须实行金融自由化的改革,减少政府干预、减少市场管制和降低市场交易费用。日本学界则认为金融国际化的实质含义是美国银行制度向全世界的扩张,根据英国政府维持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经验,日本政府此举的代价很可能要牺牲一批日本本土的银行。
金融改革涉及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和决策地位,需要重新修改中央银行的立法,检讨货币金融政策对泡沫经济的责任。以前的日本银行法,第一条就是物价和币值的稳定,泡沫经济时期,日本的股价和地价上涨,物价却是稳定的,因此日本银行 对泡沫经济没有责任,但是泡沫经济之后的银行法修订,大藏省把通货和金融政策写成了银行法的第一条,这等于是日本银行公开承担对泡沫经济的责任。大藏省因此把责任全部推给了日本银行,获得修订银行法的主动权。进一步的立法修订,有关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条款,是政府更加直接地参与日本银行的决策,大藏省更能随时参加日本银行的会议,因此,保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现在只能谈加强中央银行的自主性了。日本学界和银行界人士认为日本银行虽然承担了责任,但其实并没有承担责任的权力和能力,银行法要求日本银行的行员严守秘密,同时又规定日本银行必须充分公开其内部讨论,这就使得有关货币金融政策的自由讨论得不到保证,因此削弱日本银行的决策能力和在国家货币金融决策中的地位。现在日本上下也有意通过进一步的金融改革来改变日本银行的这种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