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很快就到了猎场,都分散开来,寻找猎物去了。东陵俊也紧跟着阿秀。
突然阿秀转过身来,对东陵俊说:“阿俊,他们那些人说的话你不要放在心上,男孩子,只要自己不看扁自己,肯努力,未来就充满希望。”
东陵俊点点头,说“谢谢你,阿秀。也恭喜你突破气境一重。”
“没事,你也加油,说不定哪天就突破了。好了,我们就在这分开吧,加油,争取多打点猎物。”阿秀笑着说。
东陵俊知道,阿秀突破了,不管是力量上,还是速度上,都强自己太多,如果她跟自己在一起,自己根本就打不到猎物。
对于从小就在丛林长大的人,狩猎并不陌生,东陵俊也一样,所以一切都轻车熟路。虽然这里是安全区域,但是丛林里野兽众多,保不准这里有厉害的野兽,万一真的遇到,那就不知道是人猎野兽还是野兽吃人了,所以要加倍小心。
突然,东陵俊在溪边发现一只花斑鹿在吃草,瞬间就高兴极了,这是最理想的猎物。花斑鹿对人是没有什么攻击性的,但是它们胆子极小,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就跑的没影了,速度极快。
东陵俊估摸着现在离花斑鹿大约五十步远,这样的距离,东陵俊的弓箭是够不着的,至少得二十步,才有把握一击必杀。所以东陵俊非常有经验,借着草丛掩护,小心翼翼的匍匐前进。值得庆幸的是花斑鹿好像并没有任何察觉。
近了,更近了,四十步,三十步,二十步,东陵俊终于来到理想位置,拉弓,搭箭,上弦,瞄准东陵俊熟练的完成一套动作。
东陵俊正准备放箭的时候,突然嗖的一声,一支箭矢从远处飞来,直中花斑鹿身躯,花斑鹿应声倒地。同时远处传来两个笑声:“大哥,你的箭法真准了,我太佩服你了。”
“哈哈,小意思。”
东陵俊一听就知道,除了踏山和踏海两兄弟,还能有谁,碰到他们算自己倒霉,因为也没有任何道理可讲,东陵俊正准备离开,没想到那两兄弟已经走了过来。
“咦,这废物竟然在这里,难道想抢我们的猎物,这我可不答应。”踏海怪声怪气的说道。
东陵俊懒的理他们,径直走开了。两兄弟也没有继续为难东陵俊的意思。可能因为是比试,他们也在抓紧时间。
东陵俊知道,花斑鹿是群居性动物,刚才发现了一只,附近肯定还有很多。越过小溪,东陵俊果然发现很多花斑鹿的足迹。足迹是顺溪而下的,东陵俊也加速追踪,一下子就追出了四五里远,或许是因为太专心,东陵俊早就越过一块牌子,上面写着禁止逾越。东陵俊不知不觉已经出了猎场安全区了,这里远离安全区,是凶险莫测的。
东陵俊挚伏着,数了一下,前方大约有不下十二只花斑鹿,这可难住东陵俊了,要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猎杀到花斑鹿呢?以自己的本事,能杀死两只,还是有一定把握的,至于三只,只能看运气了,至于更多的,根本不可能。但是这么多花斑鹿,只杀到两三只,确实有点不甘心,所以东陵俊正在急中生智,赶紧想个好办法。
正在这时,突然从远处山上滚下来两团大家伙,溪边的石头都震碎了,十二只花斑鹿也瞬间被震死。
“妖兽——”东陵俊差点惊叫出来。妖兽是丛林里非常强大的存在,有的会喷火,有的会吐水,甚至有的会法术。部落里的长辈,总是不厌其烦的告诉小辈,看到妖兽赶紧逃命,越快越好,慢了可能就没机会了。东陵俊这还是人生当中第一次碰到妖兽,因为平常妖兽都是传说中的存在,生活在丛林的深处,几乎不到人类部落附近活动。
由于太近,刚才的冲击波差点把东陵俊震晕过去,现在逃命,肯定来不及了,幸好两只妖兽并没有发现自己。东陵俊壮着胆子再看,发现两只妖兽在打架,难怪刚才有那么大的动静。
其中一只东陵俊还认识,部落里长辈说过很多次了,就是狮甲兽,它全身长满坚硬的鳞甲,刀箭都奈何不得,而且它的爪子特别锋利,就是抓石头,石头上都会留下痕迹。成年的狮甲兽,相当于人类虚境强者的存在,而东陵俊气境都没有入门,在它面前,绝对被秒的渣渣都不存在。
另外一只妖兽,会喷火,有水牛那么大,六只脚,脑门上有对大钳子,看起来有点像个头放大版的蚂蚁,此时正和狮甲兽打的难解难分,狮甲兽身上很多鳞片都掉下来了,而这个不知名的妖兽也断了条腿,腹部还有个大口子,许多墨绿色的液体不停的流出来。
不知道打了多久,两只妖兽都打的遍体鳞伤,在完成最后一次碰撞后,都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了。
东陵俊又观察了许久,见两只妖兽还是一动不动,估计它们两个是同归于尽了,富贵险中求,东陵俊决定开始行动。他先用石块扔向两只妖兽,见它们还是没有反应,才爬出草丛,小心翼翼的接近妖兽。
只见狮甲兽全身鳞甲都掉的差不多了,口吐白沫,两眼翻白,一看就快死了。而另外一只妖兽,虽然嘴里还有零星火苗冒出来,但是一看就知道,全身到处是伤,马上就要一命呜呼了。
东陵俊可不会客气,抱起大石头就对两只妖兽的脑袋一通狂砸,在确保两只妖兽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东陵俊终于松了一口气。两只妖兽活着的时候自己给他们塞牙缝都不够,但是死了,收拾他们却绰绰有余。东陵俊知道,虽然暂时安全了,但是说不定附近还有其他妖兽,所以得赶紧收拾战利品,越快离开这里越好。
东陵俊先把地上散落的狮甲兽鳞片收集起来,没有掉落的也从狮甲兽身上掰下来,还有它的爪子,弄好了用自带的绳子捆绑起来,狮甲兽很快就收拾完了,因为它身上其他东西都不重要。
另外不知名的妖兽,虽然有点难办,但是也难不住东陵俊,把它六支脚还有两个大钳子收集起来,其他都不要了。最难办的没想到是毫无攻击力的花斑鹿,本来有十二只的,但是刚才两只妖兽打架,把其中两只花斑鹿已经震的血肉模糊了,没有任何用处,只剩下十只了。哪怕就是十只,估计也有近千斤重,东陵俊肯定扛不动的。
其实花斑鹿最珍贵的就是皮,可以用来做皮衣,做鞋子,最地毯,用处很多,而且还可以卖钱。
距离东陵部落一百多里外就有一座城市,叫做细柳城,所有野兽妖兽在那里都可以卖个好价钱,东陵俊从来没有去过细柳城,不过长辈们差不多每个月都会去,把部落里的猎物拿去卖了,再买许多生活用品回来。
说干就干,虽然东陵俊没有刀,但是他有箭头,箭头非常锋利,能轻松割开花斑鹿的皮,看东陵俊轻车熟路的手法,肯定不是第一次了。
全部收拾起来有一大堆东西,估摸着至少有一百多斤,百多斤石头东陵俊肯定扛不动,但是一百多斤的猎物收获,东陵俊就感觉不仅能扛还能跑。
不知不觉天都快黑了,东陵俊不敢耽搁,开启最快速度往回赶。